第97章 傅禹航,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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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几秒钟,那张清俊的脸孔上,好看的浓黑锋眉微微拧起,隐隐的失落,令那双眸子一下蒙了尘。
电话里是一个机械的声音在作答:“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怎么会关机呢?
薇薇,怎么想要重新再见你一面,就那么的难?
你,这是去哪里了?
*
楼上,凌临也想给秦芳薇打电话,想问问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就突然冒出一个俊的一踏糊涂的学生党跑来示爱?
翻遍口袋和包包,居然发现自己没带手机。
靠……她怎么这么粗心大意?
*
秦芳薇也是上了高速后,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
偏偏凌临这车里没充电连接线,但庆幸的是凌临这个马大哈习惯性的把手机落在了车上,且里面是满格的电,够她用的了……
于是,她就用这部手机和车晨重新联系上。
一个小时之后,在快要出高速的时候,她看到了车晨的车,而在她前方不远的地方,就是傅禹航的车……
别看这个人很彪悍,但他开车不是很快,稳稳的,绝不飞车,如果他一直拉足马力开个一百二三十码,她肯定赶不上。
她给车晨打了一个电话,语带感激:“谢谢你啊,小晨,等到了下个服务区,你就回吧!我自己来盯就行。”
车晨在那边道了一声:“不客气!”
*
很快,傅禹航的车从上市下了高速,秦芳薇的车,一直跟着,离他四五辆车的距离,看着他没往主城去,而是往郊区的山区去了……
路上的车越来越少,最后,他们之间都没车了。
她故意落得远一点,就怕他起疑,目光则一再的打量车外的风景,心头浮现层层疑惑:他,为什么会来这里?
这片地区,秦芳薇读高中时在老师们的带领下,来露过营,烧过野米饭。
那时,是父亲带队的,那个老顽固最喜欢将他们这群娇滴滴的孩子带到这种艰苦的地方来体验生活——父亲说,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看出一个人的求生能力。所以,父亲最喜欢带着她爬山。
此刻,瞧他开得熟门熟路的,看样子对这一带相当熟悉啊……
很快,他绕走上了县道,继而转到了乡道……
她看着一呆,无他,他去的那个地方,正是他们以前去集体露营的村落……
路的两边都是绿油油的油菜地,来来往往全是留守在村落里有点年纪的村民,或是承包田地的承包户主和工人……见有车来就纷纷让道……
隔了足有百来米远。
她没跟上,往另一条道绕了过去,而后停到了一处竹林的的空地上,下了车,望着这遍地的翠绿,眼前恍惚回到了十七八岁……
那时,她正和邓溯陷在恋爱当中,眼睛里就只有彼此,紧张的高中生涯,与她的生命里,却是最最快乐的时光。
那一年的露营活动,同学们在这一片野外围着篝火跳啊唱啊,可疯狂了,曾将这一片安静的世界,闹了一个底朝天……飞扬的青春,曾让这里美的无法想象。
于她,更是记忆深刻。
因为她干了一件糗事。
那回,为了一只漂亮的野兔,她追进了山里,还和邓溯走散迷了路,越走越不知道身在何处,最倒霉的是还被一条不知是什么品种的蛇咬伤了……
那真是一段糟糕透顶的经历,惨兮兮的她在山林里叫了好一会儿,她以为自己要死了。
一个平常很讨人厌的学渣男同学,突然之间冒了出来,救了她,还给她去了毒——是的,这人身上居然带着一包野外求生的装备,包括各种应急用药。
本来她是很感激他的,偏偏这人嘴毒的厉害,在帮她处理完伤口后,把她骂了一个半死,说:
“你把老师的叮嘱当耳边风了是不是?
“还是自以为自己长的是金钢之身,蛇虫不侵?
“明明笨得连方位都弄不清楚,却还要往山里跑?
“山里全是陷井,全是野猪夹,你是想掉进陷井摔个半死,还是想让野猪夹夹个残废?”
噼里啪啦骂了一大通,完全不知道何为怜香惜玉,没一句是中听的……把她彻彻底底给骂惨了,眼泪哗哗就流了下来。
还恐吓她:“不许哭,别人听了还会以为我趁边上没人欺负你……我告你,你要再哭,我就他妈就吻你,把坏事都做绝了,省得白白叫人冤枉了……”
那真的是一个名声狼藉的小子,个头比她高,脸孔又丑,听说以前家里火烧,烧毁了大半张脸,虽然植了皮,但是,面部表情依旧无比狰狞,若去做电视剧里那种大恶人,不用任何特效,就可以把人吓哭。
那时的她,纯的不得了,一吓就被他吓住了,真不敢再哭,生怕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家伙将她给欺负了……
那天后来,还下起了雨,为了躲雨,他们找了一处山洞,她因为余毒未清,还发起了高烧……最后听说是他背着她走出来的。
那天是三天露营的最后一天,因为下雨,其他同学全坐了车回校了,就留了几个老师,另外请了一些当地的山民帮着找,等她醒来时,只见邓溯守着自己。
再后来,她见到那个学渣,就马上绕道走……
呃,她,好像想得有点远了。
秦芳薇拍了拍脸孔,把思绪归正:
难道,傅禹航真是她的同学,曾和他们一同来过这里?
不对啊!
她的大脑记忆库当中,根本就没这张脸孔。
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她越想越稀罕。
一边想着,一边往山里去,沿着当年露营的路线——那个方向,天然山洞很多的,哪个会是傅禹航最喜欢的山洞呢?
谁知一不溜神,脚下一软,整个人直直就往下掉。
完蛋,她掉进捕野猪的陷井了……
最惨的是,脚上还踩到了一只野猪夹……
“啊……”
嘴里发出了一记惨叫,惊得那是满林子的鸟雀哗哗哗,拍着翅膀全飞走了。
而陷井里,摔了一个晕头转向的她,拧眉盯着越夹越紧的野猪夹,想将它掰开,苦于自己力气小,抬头望,洞口又高,一摸手机,靠,没把凌临的手机带在身上。
这是老天要亡她的节奏啊!
“喂,有没有人啊……救命啊……”

她冲上面叫了好一会儿,叫得嗓子都要哑了……没人理。
几近绝望时,陷井上头出现了一道人影,在她抬头时,他正往下探看,在她认清来人是谁时,他也发出了一记询问:
“秦芳薇,真的是你?”
这光景,太囧了。
跟踪的要靠被跟踪者来救?
这情节,也太狗血了。
“是我!”
她咬的唇答应的很小声,看着自己脚上那夹人的铁玩意,疼得没办法说话,这东西一定得尽快把它解决掉,否则,她的脚得废掉。在这种情况下,她当然没办法矫情的当作和他不认得的,老爷性命要紧。
“我……我的脚被野猪夹给夹住了……我……我弄不开它……”
“你别乱动,我去找人帮忙,听到没!”
傅禹航沉声叮嘱。
“嗯。”
她答应,心里松了一口气。
大约是因为有他在,一切变得有点不太一样了。
没一会儿,他叫来了人,一张张陌生的脸孔往陷井下看了几眼,而后一条绳被扔了下来,紧跟着傅禹航顺着绳滑到了底下,这个人码子大,一下来,令这个狭小的空间变得有点拥挤。
逆光,她也看不清他神情如何,只见他蹲下身来,轻轻松松就把那野猪夹给掰开了,她嘴里虽没喊疼,但还是闷哼了几声。
“秦芳薇,谁让你往山上乱跑的?
“你不知道这山上有很多陷井和野猪夹的吗?
“还笨蛋似的连手机都不带。你想变成失踪人口,就这样被埋在山上吗?
“我告你,今天报告有大雨,我要没发现你,你今天死在山上都没人知道。”
“还敢瞪我。这么大的人了,懂不懂得怎么照顾自己啊?
“我骂你怎么了?我这是让你长点记性……一次两次在这山上出事,人家都说吃一堑长一智,我看你就一猪脑子。”
骂的可凶了。
这光景,真得能和当年那学渣同学有得一拼。
那学渣,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可他是她老公,他居然舍得这么骂?
秦芳薇一句话也不想说,脚疼,心里窝着一团火,想发发不出来:这个人和那学渣是一路货色,是怜香惜玉绝缘体。
“上来,我背你……”
他扶她起来,而后蹲下身子。
她没矫情,二话没说,就靠了上去——再亲密的事都做过,不差这个了。
只是真爬上去之后,她的感觉却很不一样:那厚厚的腰背,就在身下;那浓密的黑发,就在眼底……她看到了他耳后的红痣,这是她以前没留心过的……好像在哪见过,一时没能记起来……
傅禹航呢,就像猴子似的顺着绳子爬了上去,让她坐到一块大石上。
“怎么样?脚伤的严重吗?让我看看……”
这一刻,他的语气倒是缓和了,蹲在她面前,他将她的脚搁在膝盖上,把鞋脱了,所幸鞋很厚,但是脚还是受了伤,有血在渗出来,一碰她就疼得额角冒汗……
“那边有个小诊所,去上个药吧!”
过来帮忙的村民好心建议着。
“谢了,这就带她过去。”
他道了一声谢。
村民走了。
山林恢复了一惯的宁静。
风吹来,很凉。
傅禹航却冲她笑了,见她一直没声,故意凑过逗她说话:
“好样的啊?跟我玩起了把戏?”
她别了头不理他。
他见她在生气,干脆伸手捏了捏她那滑溜溜的脸蛋,捏疼了她,她只得自救,仍然闷声不说话,只是和他拉开距离瞪着:刚刚还在吼她呢,现在又想调戏她?这人这脸变得也太快了……
“被我骂几句就生气了?”
她眼珠子瞪得圆圆的,就是不说。
他看着无奈一笑:“我这是被你急的。别生气了行不行?要不你骂回来?我刚打你电话手机又关机,找你已经有好半会儿了,有人见你上山,我却找不着你,就怕你出事,你还真给我出事了……关心则乱,懂不?”
这话里透着的关心,她还是体会得出来的,到底不是十几岁的孩子,好意歹意,她分得清——于是,心里那股气也就消了,只是说出来的话还是闷闷的: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居然还知道绕过来找她,这人的反侦查能力也太强了。
“一早发现的。我要连你都对付不了,怎么对付那些江湖上的老无赖老狐狸们?……走了,背你去小诊所包一包,以防破伤风……”
他再次蹲下了身子。
“到底怎么发现的?”
她就是想知道,不肯走。
“你先上来,我们一边走一边说。”
“先说。”
她固执极了。
“先上来。”
“不行。”
“哎……”他转头好笑的瞪起她,居然和他耍起了小性子:“秦芳薇,你这是不是吃定我拿你没辙了?信不信,我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了。”
“不管就不管。你当我走不出去啊!”
她不受威胁。
可他却给了一个嫌弃的眼神:“当初是谁这山里走迷了路,还被蛇给咬了?”
这话,几乎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
等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之后,秦芳薇的眸光立马无比尖利的逼了过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迷过路,还被蛇给咬了?傅禹航,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老公,还能是谁?那事是爸和我说的……说你是个路盲,一进山,就认不出东西南北……”
他圆的就是这么的滴水不透,让她找不出半句话来反驳。
“走了。”
他拍拍自己的肩示意:
“上来。”
秦芳薇思量再三,还是爬了上去。
走了几步后,傅禹航突然说了一句:“你开的车是你们公司凌临的。”
她一愣:“你怎么和道?”
“三年前,我见你坐过她的车。”
三年前?
“你……你在很早之前就在留心我了?”
她微微有点震惊。
“如果我说是,你会说我变态,还是感动?如果你想说我变态,那我得换个说法:只是不小心遇上的……然后惊为天人,再然后就生了非卿不娶之心?”
“……”
又在调戏她了。
唉,也不知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是假的。
这个人,真真假假,太难让人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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