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关于G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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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起来,我承受不起...”沈笛觉得自己都急得要哭出来了:做人不能太八卦!
“哥,你这个是干什么,这个女的是谁啊?”
房门突然被打开,一个混混样子小子再蹿了进来,样子有几分与陈耀兴相象,不过年纪却小了几岁。
“逆子!还不跪下!”老头怒声责骂!
那个小鬼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噗嗵”跪地。
完了,前面有个大流氓,后面来个大毒枭!她最近怎么那么不太平?!
想到这里,她又把所有怨恨怪到了蔡拔皮身上:他那搞走私的拜把子哥么曾经和“浩南哥”两兄弟合过影,那张照片是蔡拔皮耍她年幼不懂事给她看的!张得还不错。
“你这个逆子!学别人打架?!让你混,老子看到看到了!活生生砍死一个人!老子真是活活被你气死了!气死了!”老头气急地想从床上下来,但他的样子已经实在没有能力起身了。
“老爸你别这样...我错了,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啊,以后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他两个儿子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不惹我生气有个屁用?!老子活不了几天了!如果还有点孝心,就别给我混黑社会!”
陈耀兴现在还不是大佬,只是个泊车的小混混,按他的话讲他停车场一带收了三四个小弟。
“谢医师啊,究竟怎么样啊?”从病房里出来,陈家兄弟与沈笛便去主治医生那里询问情况。
沈笛一路随行,觉得怪怪的,心里有点怕,一路与他们保持距离,觉得眼前简直是一幕狗屎电视剧:老头得了尿毒症,要换肾,匹配的没有,只好找他的儿子,然后就出现了这一幕。
“化验结果出来,很抱歉,你们的肾与令尊的肾是无法匹配的。而且令尊的病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即使有匹配的肾也来不及了,所以请做好思想准备。”
心里咯噔一声,陈耀兴的脸色都十分苍白,陈耀慷则僵直在那里一动不动。
留下他们照看他老爹,离开医院后,沈笛一路神情恍惚,也不知道是彻夜未眠还是被杨某人和“浩南哥”他们给吓的。
她知道接下去的几年,香港黑帮将变得更为强大,直至无法控制,英国人RP不好,故意留下那么个大烂摊子。以后她还要经营娱乐生意就不得不面对这些,也许可以通过他们跟黑社会关系处好点?摇了摇头,这个也太危险了吧。
回到家里蒙头睡了一整天的觉,第二天才去找查理吴。
“两百万!汤晓慧跟你说了吧?我的电影公司暂时不做,你先给我把钱给她。”
“我们的储备金太少。”查理吴一脸不乐意,但他也不话说绝:“如果你做电影公司不从我们这里拨钱的话倒可以考虑。”
“好好,我答应。最近我要去大陆一趟,你帮我安排一下......”
当下把她与蔡澜的计划告诉了查理吴。他去过一次或许还有什么建议。
一切准备工作交给他人,沈笛就老实回去帮忙张国容新专辑的制作,但她也帮不上什么实质的忙,就是指手画脚宣传照,挑服装,但这种工作也忙了她好几天的时间。
钱一下来,大卫拍MV就不缩手缩脚了,发挥他大胆的想象力,一切都变得好了起来。
。。。。。。。
“阿笛,我那个两个不成器的儿子就麻烦你多关照了,我希望他能改邪归正。别说你没办法啊,我知道你给明报写小说发达了。”
沈笛还没看到成品,她就又接到了坏消息:老头挂了!这老头脾气臭,人也不厚道,给她留下两个大麻烦!
不成器的儿子?!
那是两只大老虎啊!
办完老头的身后事,沈笛给了看上去好商量点的弟弟一点钱叫他们自己做些小生意,他们已经穷得无家可归了,便逃命般窜上出租车尘而去。
结果第而天,披麻带孝的两个人拎着大包小包一齐出现在了沈笛家门口来围堵。
“沈小姐!我老爸死了,但你的大恩我永远忘不了,无论如何我也不能收你的钱!”
医药费加后事费用一共花了十万,这笔钱可不是什么小数目,都可以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不用不用。”沈笛门都不敢开了:扯上债务关系还得了?!

“我们做什么都可以的!虽然我们现在没钱还你,但我们可以给你做工!”
“是啊是啊,我爸说你是个大作家,我哥可以给你开车,他开得可快了!!”
“们你别这样,你们老爸希望你你们不要混下去,你就好好听他的话......”
她真的要崩溃了手鲜血的两兄弟(未来),现在要“投靠”她?!
如果是按正常YY小说的情节,应该是手段强硬的穿越男虎躯一震,小弟拜服,然后猪脚勉为其难受下小弟,小弟感动涕淋,誓死追随,然后猪脚大义凛然,为了建立和谐社会,命二人混入黑帮内部,经过N次体现猪脚聪明才智的斗争后,猪脚财色双收,名震天下,并且还会成为一代隐形地下教父......
咯么,她也按这个套路来的话,色就免了,最终可以成为一代什么?
教母?!
你确定不会是酵母?!
GJM?!
RZ.....
你以为可以GJM吗?!GJM也是要技术滴!窝在家里抄抄文章小曲连环画就适可而止吧!
呕啊~~~~血都可以喷出几升了。
沈笛这种没事宅在家里,走路也要绕过张有点痞的初中小鬼头的人若是真的成为大佬,恐怕是个混混都想把这个女的拖出去剁碎了,她侮辱了黑帮文化,侮辱了黑帮精神,别说比个凸,她也就只配砍刀,铁棍和板砖。
无能如此,还哪来的魄力打发走门外二人,最后她不得面对现实。
“阿笛!你家怎么连口锅都没有啊?在门口站了一天我肚子都要饿死了!”陈耀兴和沈笛同岁,在加上沈笛那个窝囊相,一会儿就没什么尊敬可言了,进口沙发随便蹦,行李爱放哪放哪。
“...冰箱里有点东西,用微波炉热吧...那个...你们不用搬进来吧?!还有...别叫我阿笛,你们可以连名带姓叫。”迷信说带"阿"字会命轻的,她这两天周身就够多死人消息,怎么还能让别人这样叫她.
沈笛怎么说也是雇主,但她说话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小那么虚。
看到厨房那个叫干净啊,连口锅都没,冰箱里却有半只烧鸡,三层奶油蛋糕,几张根本没怎么动的披萨。就明白这个人从来不煮饭,有钱了真爽,爱怎么折腾都好。
听到外面有悉悉索索声音,她也不管厨房里的大佬在翻冰箱还是锅晚瓢盆连忙出去看个究竟。
“啊——!!!
我的漫画啊!!!那可是全集啊,还没拆透明塑料纸的日本原装完全版啊!你不容易从坂口博信手里A来啊!
沈笛气打不上来,眼看大佬他弟叼着烟撕她的漫画包装,封口撤不开就用烟头烫,看得她心惊肉跳,御宅之心终于战胜了懦弱,爆发出小宇宙一个箭步冲上去夺过她的心肝宝贝捧在怀里,表情比死了爹妈时还哀怨。
“什么啊!都鸟文的!还不如看《寻秦记》呢!前两天没心情看,阿笛姐你前两天的明报没扔吧?”
“我没订报纸...”沈笛的心在流血:TD,等老娘赚足了日本人的钱,有机会到日本,杀去秋叶原扫它一条街!
“什么?!”
平地一声雷!
那小子从地上直接跳了起来:“你居然没有订?你真的没有订?!你怎么可以没有订呢?!你为什么没有订啊?!”
苍天啊...她不订报纸真的很作孽吗?!为什么人人都要批评她不订报纸?!
“啊!!怎么办啊——我的倩儿她究竟死了没有?!”
沈笛看他有朝咆哮马的方向发展连忙指给他一条明路:“对面街口的王记早餐的老板爱收藏旧报纸,你买碗馄饨随便看!”说罢还塞给他十块港币。
那小子三两步走到门口,突然回头:“谢谢啊,阿笛姐你真是一个好人,那个写寻秦和你同名的老色男真不是东西,倩儿那么好也要让她死。”
门“嘭”地关了!
“什,什么老色男,说也是说黄易大大...”某人面容痛苦地矗立在门口,举步为坚地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你们要住,好!可以,我走!
555~~鹊占鸠巢,这是穿越后会遇到的吗?!
虎兄狼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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