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方博这个人物(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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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玄幻小说,你的路在何方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它发生发展到消亡的过程,这是老生常谈了。艺术尤其如此,文学尤其如此。汉赋泽及两晋南北朝,至唐朝逐渐没落;唐朝的诗歌极大繁盛,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和民族有这么多令人骄傲的天才诗人,可是到宋朝也逐渐淡漠了;宋词的群众基础不可谓不广泛,据说有水井的地方就有柳永的词,可是终究被元曲取代……元曲之后就不用说了,清代的小说令世界瞠目结舌,四大名著够任何一个国家民族骄傲一千年的。
通俗文学也是如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巴金的《家、春、秋》跟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是同一我为什么要写方博这个人物(代序)种东西,从历史的角度看,只是作者的政治倾向和觉悟不同罢了。鸳鸯蝴蝶派没落了,武侠小说兴起,还珠楼主和王度庐这几代作家之后,集大成于金梁古三大家,回光返照于温瑞安等人。就在武侠步向颠峰的时候,言情小说横空出世,琼瑶以一个女高中生,从《窗外》到《还珠格格》,居然长写四十年不衰,看过她《白骆驼的爱》的人都应该了解,其中的社会学意义远超了文学意义。
所谓通俗文学只是方便的说法,通俗早晚要成为经典。谁也不能说柳永的《雨霖铃》不是传统文学的瑰宝,可是当年它只是井边汲水女郎嘴里哼哼的流行歌曲,其地位相当于今天王菲的“又见炊烟升起”。
以上就是文学发展的一些基本的规律。
玄幻小说作为取代武侠小说挤身于市民文学、通俗文学之林的一种文学形式,已经越来越来具备王者气质,二十一世纪的通俗文学,是玄幻的世纪。但是应该看到,武侠小说依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大家看看《霸王神枪》我为什么要写方博这个人物(代序),情节拖沓、拖泥带水——里面的人物都傻的恨不得让人扇他(她)几个耳刮子才解气(要拍砖头只管来,活剁了我我也不好意思说《霸王神枪》是好书)。可就是这样一本烂书,居然稳居各网站排行榜榜首,不是它本身的缘故,实在是武侠小说这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玄幻小说要获得武侠小说这种群众基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的来说,我们这代读者和写手都在玄幻要取代武侠的历史关头,可谓恭逢其盛。数量上,玄幻借助便利的网络为载体,早已超越了武侠,可是质量上,拿的出的作家寥寥无几。好作家的产生,除了社会和经济生产力等多方面的原因外,读者的基础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玄幻小说要发展,读者不能只看《小兵传奇》这样的作品,尽管我自己也很喜欢这本书。小兵是一个代表,代表了我们这一代读者的一种纯粹休闲的生活态度——学业和事业的压力太大了,坐在电脑前面就不想严肃,不想动脑子。并不是说现下的玄幻作品中没有构思好的,人物性格鲜明的,但是大都是不自觉的。玄幻要一步步走向经典,要最终成为主流文学的形式之一,就需要越来越多的象《魔法学徒》这样的作品,需要象蓝大这样自觉的用文学创作的方法去写玄幻的作家。这种作家和作品要真正的占领市场,要垄断读者,就象当年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的书一样。
二、 我为什么要写方博这个人物
于是我写了《一统三国之传国玉玺》。出于一种矫枉过正的偏执,我完全按照教科书中方法来写这本书——理论上说,只要写玄幻也属于文学创作的范畴,这种理论就应该能够造就受欢迎的作品。如果大家看了觉得这本书不好,那是我的写作能力太差,不是这种思路有问题。
首先是文体的问题。首选当然是白话文,这个好象没有必要讨论。可是现在的玄幻作品有一个通病,就是文笔无味,叙述拖沓,象记流水帐,这种毛病使的人物性格模糊,故事线索不清晰,越写越写不下去,最后导致太监文学的产生。同样的道理,矫枉过正,我选择了类白话近代文言。这个名字是我发明的(一笑),意思是类似《三国演义》这类清代、民国小说所使用的文体。这样可以保证读者基本看的懂,又可以强迫自己必须精练。我自己在用白话写少数民族部分对话的时候感觉就很强烈,文言十个字讲完的事情,白话五十个字也不到位——当然这个只是一种尝试。我下一部要写的是一本传记类的玄幻小说《雷蒙特王》,这是一本写魔法师的书,就完全用白话写。我个人认为要比《一统三国之传国玉玺》好看的多。

然后是人物问题。这个问题就更根本了。由于作者的个人能力参差不齐,更由于现在读者的休闲态度,使的现在出现一种怪现状:作者写书是为了发泄生活中的不满,为了完成现实中完成不了的愿望;读者看书是为了寻找一种代入,想象自己是书中的主角,跟主角同步感受——一起天下无敌,一起横扫所有美眉。这样的结果是导致现在的作品大量的雷同,比如主角都是成绩不好的学生,突然来到异界就成了创世神的亲戚或者比神的力量还大,所有的人都不是他对手,所有的美眉都注定要爱上他,为他死也没问题。
这类套路太普遍了,逐浪论坛有个帖子叫“玄幻小说最恶俗的几件事”,写的真是太经典也太让人无奈了。玄幻的人物应该怎么写?其实很简单——要写“人”,真正的人。任何艺术作品都是人本位的。一个舞蹈家如果把注意力放在华美的动作上,那就注定要失败,动作符合舞蹈者的风格,经典的动作就产生了;一个雕塑家不管雕猫雕狗必须让刀和自己的个性结合起来;同样,一部电影决不是由好看的故事情节连接起来的,典型的人物设定好了,典型的情节自然就出来了——玄幻小说也是如此。《魔法学徒》之所以有深度又畅销,关键是小恩以及其他几个主要人物的成功,我个人真是非常欣赏蓝大写的这个魔法师,他能力的强大跟他内在心理的软弱齐头并进,就象希腊神话中的悲剧英雄一样,他注定强大也注定象他的名字一样不幸(unluck)。我对方博这个人物的要求是,不求他被读者喜欢,但是一定要让他显得有想法。他是有缺点的,他的运气也不是总那么好,他没有太多美眉可泡,三国的美女基本跟他没关系。
三、方博其人
整个故事其实是建立在一个假定上,假定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统一战争是有女娲星人的意志参与的,参与的手段是扔给中国人一个传国玉玺,他们在做一个实验或者一个研究。当方博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感到了象被当作白老鼠一样的屈辱,但是他从这种屈辱中超拔出来,给了地球人和女娲星人一个大惊喜。虽然早川在他脑子里植入了一个芯片使他优越于三国时期的大多数人,但是每次遭逢大难和超越生命的关头,方博依kao的都是他的个性与人格的魅力,而不是他的“超能力”。
其实我完全可以把主角写成是女娲星和地球人的混血之类的,让他一个人打曹操百万大军,哈口气就火烧赤壁,拆了铜雀台盖一个金凤台,把大乔小乔貂禅蔡文姬都抓进来当小老婆——至少我可以不让方博用双锤,让女娲星人送他一把激光刀,以便一刀在手别无所求,虽千万人吾砍矣,但是那样这个人物就成了小丑了。
方博的“博”不是渊博的意思,是博爱的意思。方博的了不起不在于他的武力和智慧,而在于他的博爱——在于他对于地球人的大爱,对于三国时代英雄和百姓和少数民族一视同仁的大爱。他的勇敢、他的智谋、他的个人魅力,全都因爱而生。
他救不了洛阳长安的百姓,力战董卓大军到拖力,把锤扔在地上大哭,象一个失望的小孩,象这样的情节故事里有很多,这是由他的性格和精神实质决定的,不是我赋予他的。方博的性格不太象一个霸主,更象一个邻家大男孩,十分可爱。
所以我选择双锤作为方博的武器。当初做了很多考虑:用刀用枪的话,不个性;最初的设定是用画戟,原来想在虎牢关下写一个双戟英雄会。最后选了双锤,是为了配合这种可爱——中国演义小说里的用锤的英雄都是极其可爱的,象李元霸,身为天下第一条好汉居然怕雷电,象小孩一样眷恋姐夫柴绍;还有裴元庆、岳云,就不用说了。
我小时候看三国的时候就在想,三国时代那么多英雄,为什么就连曹操、诸葛亮、司马懿都没能统一中国?我的这个疑问也是女娲星人在故事中的疑问,方博解开了这个疑问。三国时代所有的英雄他们所进行的一切战争和谋划都是为了他个人的事业,只有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方博是为了爱为了古代和现代甚至未来的人民的利益在奋斗。所以说,统一中国的动力是人民的渴望,统一战争要kao无私的英雄的心来进行的。
司马于家中
19/6/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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