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落 王储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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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朵还算冷静,一翻身挤到驾驶座位底下的狭窄空间里,抱紧了手机。鸦这个畜生,居然在优哉游哉的喝茶!他身后坐着个灰扑扑的人影,手里捧着平板,手指安静的在上面滑来滑去。
这辆车目前就处于那个人影的遥控之下。
弗兰朵深深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不过既然跑出来了——也没有别的出路了,姑且相信这帮(不靠谱)的家伙吧。
她蜷缩在小小的空间里,闭上眼睛默念耶稣大佛。
车身遭到了剧烈冲击,弗兰朵抱紧了自己的脑袋,她听见耳边手机里的鸦说了一声“就差一点点。斋斋!”,然后她的后颈骤然被抓住,她被从车里提了出来。
映入眼帘的却不是属于该国大使馆的黑色西装。
是一条肌肉结实、体格健壮的花臂。大面积的腾蛇刺青上开满了妖艳的血色罂丨粟,腾蛇张开的大嘴里流出黑血,露出锋利雪白的利齿。
看来她的大动作还惊动了本地的黑道组织啊……
弗兰朵此刻被像拎小鸡一样拎着,双脚悬空。她往上看,是个凶神恶煞的络腮胡大叔,他看着她笑,粗犷中又有垂涎欲滴,他看她是摇钱树:“哟,小公主,怎么在这里跑来跑去的、这么狼狈?为什么你没和你的父王母后一起,去蹲切西亚兰的大牢?”
没想到在这里都可以碰到知道她真实身份的人,这个世界真是小啊……
弗兰朵向他狠狠一笑,女孩子漂亮白皙的脸庞上,秀美的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怎么,难道尔等庶民要把本公主交给切西亚兰的人吗?你们找得到尊贵的切西亚兰人民吗?”
——像络腮胡大叔这样的甚至可能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黑道中人,是绝无可能直接见到象征着王权富贵、神赐之位的切西亚兰人民的。
弗兰朵就咬定了大叔不过是看见了悬赏、来追捕她的小喽啰。
大叔刚要接话,一个凉薄华丽的嗓音在他身后响了起来——
“不必劳烦您千里迢迢上欧洲去了,切西亚兰的王储就在这里呢。”
大叔咒骂了一声,转过身去。弗兰朵得以看清了那位切西亚兰国的王储殿下。
高挑的身材,漆黑的着装,张扬的容颜。
玫瑰妖眸,摄魂夺魄,澹澹冷笑,静观蝼蚁。
这个男人美得好不讲道理。
他就是那样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站在那里,单手抄兜,微微歪着头。烫卷精致的黑色卷发垂在他光滑的额头上、垂在他雪白的颊侧、垂在他熨烫合宜的衬衫后领上。飞眉入鬓,双眸生得大而深邃,艳丽玫瑰色的明亮虹膜,睫毛长得像一把刷子,鼻梁高挺,生得便是一副欧洲人的容貌。不点自红的薄唇微抿,细腻精美的唇角勾起露出一个诡异慵懒的笑容。
他像是古罗马时期的贵族,高高的坐在看台上,看角斗场里的角斗士们拼上性命相互角斗。
他孤身一人,站在街道口那里。外头天光敞亮而他正站在明暗分界线上,黑色西装纤尘不染,就这么云淡风轻的往那儿一站,修长瘦削的身材好似一根桩子,钉在去路上头,顶天立地。
——切西亚兰的王储,未免太过于华丽纤巧了些。
看起来像是一束华美脆弱的花,轻轻解开束缚的带子,那些花朵便会溃败四散,成不了气候。
弗兰朵认出来这位是在鸦的视频画面里出现过的漂亮男人——萧处斋。
他就是切西亚兰王储殿下吗?
发动机的轰鸣声传来……无数重型机车在他身后止步,他们是花臂大汉的同伴和手下,都是嗅见了弗兰朵·温切斯特的香甜气息、追踪而来的食腐者。可是现在叫萧处斋(捕食者)挡住了去路,却没有一个人敢轻举妄动,这世上可不兴鲁莽行事。

花臂大汉瞪着萧处斋,好像要在他身上看出点儿他说谎的破绽来,但萧处斋就是那样站着,手无寸铁。
甚至还有点儿可恶的无辜。
弗兰朵也终于想起了记忆深处的那个名字,她大叫起来,不讲任何风度的:“尼禄!尼禄·爱德华多!我是温切斯特!快把我抓回你家大牢去!”
就是蹲切西亚兰的监狱也比被这帮人抓了要好,囚犯也有人身保护法呢!
萧处斋耸了耸细长眉毛,有些难为情似的,瞪了弗兰朵一眼:“你话很多诶,爱尔诺小公主。”
爱尔诺——这是弗兰朵已经灭亡了的母国的名字。
“现在我可懒得做什么切西亚兰的王储,我奉命行事而已。”萧处斋手抄裤兜,笔挺的高级西装愣是叫他穿出了吊儿郎当的感觉,他像个痞子,“要么你们放了她、我带她走,要么我把你们全打趴下,我带她走。”
说罢,还嫌不够自大似的,他补充了一句:“我的老板很严格的,十分钟内我不回去,就再也回不去了。而我没有带上弗兰朵,我也不用回去了。”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弗兰朵心想。揍他!
于是下一秒,弗兰朵期待的画面就在她眼前上演了。
那一群混黑道的,有的赤手空拳,有的举着球棒,有的握着瑞士军刀——都是些没点儿杀伤力的东西,毕竟最近风紧,携带枪支是要进局子的。
所以萧处斋的胜利可以说是毫无悬念和看点。
他手法又快又准,打人不留情面的,一心就是要把对方打残打死,在这野兽般的作战风格下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进入状态的萧处斋像一匹嗜血的掠夺者,一击致命,所到之处片草不留。
花臂大汉见情况不妙,正要抱着弗兰朵跑路,怎料萧处斋快他一步,一拳将他撂倒。萧处斋将弗兰朵拉到自己身边,手一捞便将她扛上了肩,他轻佻的笑着:“我们走,小公主。”
但弗兰朵却看见已经倒地的花臂大汉把手伸向了腰间——他带了枪!
“小心——”弗兰朵只来得及说这两个字,大汉便已举起了枪,对着萧处斋后心扣下了扳机。
子弹出膛。
以萧处斋的反应速度,也只来得及往旁边一闪,避开要害,子弹贴着他的侧腰滑了过去。火药灼烧了他的衣服,擦破了他侧腰的皮肤。
萧处斋一回身,抬脚踹向大汉面门。
“真麻烦,”他说,“你把我送给别人的礼物弄上了瑕疵,这叫我怎么好意思送人?”
原本轻松平静的气质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真实存在的杀气。
“这具身体、这颗心都是用来给我喜欢的小姑娘伤害的,你又是什么东西,胆敢先她一步对我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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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到了现在,弗兰朵也依旧记得萧处斋说过的那些话。
原来那么高不可攀的男人,也会为了心头所爱而自愿负伤。女孩子给的伤,总不至于死。
就是要被她手中利刃刺穿胸膛,也要将她拥入怀中,告诉她他有多爱她。
情字一起便是燎原大火,轰轰烈烈地将世间一切都拖入毁灭当中。
你看,即使是对谈不上任何感情的弗兰朵,他都有自己的贵族做派,就是让自己受伤也不会委屈半点儿女性。出于这一挡,弗兰朵就晓得了,往后她对萧处斋,总是要留出一份薄面和余地的。因为这恩情,是她穷尽一生都偿还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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