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70年代初的浓阴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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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姐说,1966年到底是怎样的一年呢?按迷信说法,是有点神秘的。现在很多人拿它做文章,写小说,写回忆录,我看没什么必要。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青年人是误入歧途,浪费了大好青春……全是扯淡。
她笑道,我是不说的,我相信沉默是金。——眼风稍稍瞟过来,自得地笑。——一个人经历了很多事情,连说话的愿望都没有。真是懒得去说了。我喜欢事实被掩埋起来的感觉。你体会一下,真的很好。——她把眼睛闭上,立在空气中微笑着,像一座雕塑。她常常这样装腔作势的;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心情好,她拿我当小孩子逗呢。
这一年,她哥哥二十四岁,北大历史系毕业,在某社科研究所工作已三年了。他长得不错——她把眼睛看向前方,愉快地笑了。这是她的回忆方式。她讲起某个人时,不管相不相干,都要先从相貌说起。她从小就喜欢这个哥哥,他比她年长许多,她还是孩子时,他已是个青年。长得好——也谈不上漂亮标致,是那种粗枝大叶的、疏朗的男子的美,长得高高大大的,气质极为清爽。
他很有女人缘的,她笑道,高中时代就有男女同学来家里小聚,坐在院子里谈马列主义,常常就争论起来。他引经据典——口才很好的,语气果断,言简意赅,不容置疑。我记得当时他穿灰色的半高领毛衣,脖子上套上一圈黑围巾,流苏垂下来,很随意的样子,有点五四青年的味道。——她突然停顿下来,空气像是狠狠地抽一下,她的脸色变得端凝了。隔了半晌,她才说,他那时多年轻呵,春天的院子里,他的黑围巾,流苏一晃一晃的。嘴唇张合的频率很快。……这一切就像在眼前。人群中有两个女生,正在看着他。我在看着她们。我们都很喜欢他。
这个兄长,在她的一生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这一点她是愿意承认的;承认它,也主要源于感情的联结,他待她很好。家族里,只有这两个孩子是气脉相通的,有野心,朝气蓬勃,有 “共同的悲剧气质”。很多年后,阿姐是这样认为的。她父母死后,她随哥哥一起生活,住在军区大院里,这是1970年,她哥哥已成为一线人物,重权在握,手下兵将无数。他是她的英雄。
她父母死得早。父亲因病逝于1965年,她哥哥还是个默默无闻的青年,读哲学和历史,发文章,记笔记。她母亲死于1968年,职位被免了,家被抄了,她瞬间成为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太太——那时哥哥已离家出走,踪迹不明。她随母亲住在一户破平房里(姐姐已结婚,与家庭划清界限)。晚年的母亲神经质,神情惊恐,夜里常常一跃而起,下床踱步,嘴里念叨着什么。睡觉时打很响的呼噜,而且便秘。她常常就发脾气了,拍桌子骂人,动辄就躺倒在地上。平心而论,实在也不是个招人待见的老太太,心疼当然是心疼的。
这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有的她也未能目击。母亲突然失踪了,一连好几天,没有她的消息。她慌了,去她的原单位探问。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生生涩涩的,见人不敢说话。好不
容易看见一个面相温和的穿军装的人走过来,她上前问了,说不了几句话,就哽咽住了,泪如泉涌。那人听了,也只是点点头说,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给你问问再说。
母亲的尸体是三天后被抬回来的,说是畏罪自杀,也有说是心脏病突发。她不信,又跑去哭闹。这一次她胆大了,泼辣了,口齿也伶俐了许多。她说,人就这样死了吗?不明不白的,离家时还好好的!心脏病?我告诉你们,她没病,她活得好好的。——我告诉你们,杀人是要偿命的。要偿命的。我要告你们去。
她躺在院子的办公楼前,冬日的太阳暖暖地晒着,周围站了一大圈人。有人叹道,告什么告?去哪儿告?你一个小姑娘家,说别的是假的,人家不愿意跟你多眔嗦,要点安抚费倒是真的。果然一个干部模样的中年人后来出来说话了,问她家里还剩几口人,得知就她一个时,他摆摆手说,回去吧,后事你别管了。
她咬紧手指的骨节,在太阳底下一躺又是半天。脑子很昏沉,身上仿佛出汗了。太阳看得久了,暗下去了,在某一瞬间恍若黑色。她忘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到家时,屋子里空荡荡的,母亲已被抬走了。她来不及细想,拣母亲躺过的地方坐下来,焐着。太累了,她要睡着了。这个家是迅速毁掉的,最疼爱她的人,姥姥,父亲,母亲……一个个走了。他们的血液在
她的身上淌着,淌着,然而她就要睡着了。
接二连三的事件,隔几年家里就死个人,快得简直让她缓不过气来。以为是假的,以为这是戏剧。这事她一般不愿意多说,每个人都在说,说滥了,有规则和套路,声泪俱下的控诉,听起来可不就是假的?连她自己都要嘲笑了。不说罢了。
起先,她想不起哥哥这个人,他从她的世界里失踪很久了。当有一天他突然倚在门口时,她看着他,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她认出他是哥哥了,也没有立刻走上前去,做出亲昵的样子。
她冷静之极,她在等他的态度。他愿意认她,她就随他走;他不愿意,她也无所谓。兄妹俩坐在屋子里,谈了一下午。他告诉她这一年的去向,参加武斗,拿下他的研究所,夺取政权。母亲死的时候,他在上海,去见某些“神秘人物”,他没有说出他们的名字。也许是不便说。
他说,我要从政。她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区区一个研究所不在他的话下。这一年他二十六岁,她觉得他有点变了,是样子。线条硬朗,平添了英武气。他从前是能言善道的,现在只是沉默,深谋远虑的样子。她告诉他母亲是怎样死的,他听了,也没说什么。隔了半晌,他才说,我救不了她。
她看见他的眼里有泪光,他侧过头去。她这才扑到他的身上恸哭。他说,你放心,这个仇我会报的。她哭得声嘶力竭,她熟悉的哥哥回来了。她从他身上闻见了自己的气味。这是血源的气味。她以为自己已经很冷硬了,万物不可侵蚀。然而不是的……不是的。她才十四岁。
她说,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得冷酷无情了,这账没法细算。但我确实看见我长大了,心变硬了,对伤痛可以置之不理,对自己没有同情心。我哥哥也说我长大了,模样出来了,乍一看,他都有点不敢认了。才十四岁,他摇摇头叹道,说话做事这么利落,都让人感到害怕。
他闭了一会儿眼睛,她知道他是不安的,他在为她担心。——他十四岁的时候,还是个调皮的孩子,玩弹弓,唾女孩子。她跟着哥哥走了,换了好几处住所,后来在某军区大院安顿了下来。她哥哥就在这时成为青年才俊,某部一手遮天的人物。这年她十六岁,容颜长开了,五官明朗了。这是她的好年华,她在新的院落里重新开始“人”的生活,变得有尊严,有很多朋友,容光焕发。
是呵,一个家倒了,另一个家又撑起来。单为这一点,她也应该骄傲。她曾一度以为,这个家族的血脉是旺盛的,斗转星移多少个时代,先辈们倒了,后继者又站起来。
她开始恋爱了。他也是大院里出生的孩子,后来随父母搬出去住了。有一年暑假,他大约是路过这里,顺便拐进来看看他的旧日好友。后来学校停课了,他越发走得勤快了,大院里的孩子,认识的,不认识的,都被他串起来,就此形成一个小圈子。他叫单小田。相熟的人都开玩笑叫他“小甜心”。起先她也混着一块叫,中途有一阵子不叫了,那是恋爱的前奏期。也不知怎么就开始的,突然一下,心中有这么一个人:在四目交会的一瞬间,两人都躲过了。恋爱就是这样躲出来的吧?
后来她问他,怎么转了一圈,偏偏又跑回从前的朋友圈中来?他自然说,那是因为遇见了你。她笑着嗔道:得了,少说两句吧。这种话我听得多了。他抿嘴一乐说,噢,我还不是第一个跟你说这话的人?还有谁?都告诉我。她扑上前去撕扯他,他笑道,怎么看着我都像第一个,难不成被人抢了先了?他把她搂过来,在她面颊上啄了一口,她说,干什么?讨厌!他叹了口气道,女的都这样,一受用就来这套。哼,我见得多了。——他学她的口气。两人都笑起来。
他告诉她,他第一次见她是在院子里,她站在水龙头前涮脚,半弯着身子,**一翘一翘的。涮完这一只,又涮那一只。把水从腿肚子一路抹下去。她穿月白色方领小褂,花布裙子。
头发刚长齐,用橡皮筋扎着,也是一翘一翘的。他从她身边走过了,回过头去看着,再看着,他便微笑了。他在不远的地方站下来。她终于直起身了,把水从凉鞋里控出来,低着头小心地走路。她甩了甩手,在走进家门的那一瞬间,把手臂抬起来,笼了笼脑后的碎发。
他也走开了。他记得自己是吹了一声长长的唿哨,也许是击了击掌。总之,心情莫名地振奋。他对自己笑道,看样子,这地儿以后得常来了。后来他跟她抱怨道,身材好倒也罢了,偏偏脸也长得好。凭什么?她笑。
他又说,真奇怪,人那么瘦,可是该长肉的地方一点也没少长。他瞥了瞥她的胸脯和后臀,一脸的坏笑。她用脚踹他。他侧了一下身体,躲在一旁抽烟,爱理不理的样子。

他是个小甜嘴,会说话,可是不爱说话。想讨你喜欢了,便用一种漫不经心的神态打量你,自上而下的把目光送过来,颠着腿,冷笑着。——简直不知他下面冷不防会说些什么。他说什么她都是喜欢的。她知道他是吊儿郎当的,坏,可是坏得恰到好处。他说,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只是天生会掌握分寸感。你说是不是?——他侧头看她,笑了。
他中等身量,只是瘦。一双细长眼睛总爱眯着,也不知他在想些什么。他穿黄军裤,很肥大的那种,吊在细小的腰上,越发显得瘦。身影像要飘了。她说,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把旧军裤穿得那样漂亮,既是日常的,邋里邋遢的,又有款有形。——她把眼睛睁着,怔怔地看着。她看见什么了吗?然而她终究笑了。时装这个东西,她叹道,也只有在70年代,才会表现得这样朴素,有个性,才华横溢。满街一看,到处都是穿绿军裤的青年,大踏步地走着,神情烂漫,劲儿劲的。——时装不是高高在上的,它表现时代,由很多人来穿,就穿出味道了,有生气了。
我点点头。70年代是她的一个情结,她在这其中长大,穿黑布鞋,肥军裤,生之灿烂。现在,我也看见了单小田,一个70年代的青年,不羁的,神情冷冷的。文化革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高音喇叭每天都在广播,唱革命歌曲,播寻人启事。街上的人影子一晃一晃的,太阳照得人睁不开眼睛来。墙壁上刷有“苏修”和“反帝”等词语,红底白字,分外妖娆。大字报的一角耷拉下来了,也有被撕碎的,风一吹,满街乱跑。
然而他……他是无所事事的,精力充沛得简直时时要生气。他很快就恋爱了。这一年他十八岁,看上了一个姑娘,成天幻想着怎样把她勾引到手。他平生第一次关注起自己的容貌来了,站在穿衣镜前,于早晨的光线中看见了一个神情倜傥的青年……唔,还不算难看。他对着镜子说话了,纠正自己的表情,冷漠的,嬉皮的,端庄的……哪个更好呢?
他坐公交车从东城赶到西城,有时也徒步走着,把手抄在裤兜里,摇头晃脑的。他突然跑起来了,把手卷在嘴唇边喊着:夏—明—雪。有人停下来看他,他也看着他们,对峙一会儿,
他静静地笑了。他赶到她的院子里,先纠集一拨人打篮球。那会儿,她和他已经不陌生了,照过几次面,偶尔还会笑一笑,眼风迅疾闪过。十七岁的阿姐就在这时触摸到了“爱情”,他和她一样年轻,如青果一般生涩。完全凭借直觉,她知道她正在被一个人喜欢。他有意做出冷淡的样子,对她置之不理。他骗不了她的。
爱情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很多年后她说,当一个人第一次呈现在你面前时,他是否与你有关系,这关系是否会发生,你大体会知道。躲不过去的。
单小田就这样进入她的生活,光溜滑顺的,仿佛本该如此。因为他的出现,她封闭的闺阁生活被打破了,那就如一把起子,在她的边缘轻轻一撬,她就开了。她看到了很多光亮,新鲜的人和事,听到了嘈杂的市声……她触摸到了一种叫做“时代脉搏”的东西。他们和它一起呼吸,吸进的是青春、时代的空气,吐出的是各自不同的命运。
有一阵子,他带她各个街巷乱窜,他呼朋唤友,向人介绍她时,只说,这是我的小尾巴。众人都笑。她也笑,她知道他是有虚荣心的,带她出来是为炫耀。他朋友很多,有几个相对稳定的小圈子,年龄大约在十六至二十岁之间。其中一个圈子是他的四中同学,有三两个好友,属于刎颈之交的。他们都对文史哲感兴趣,私下里偷读**,并交换感受。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是这时听来的。名字长,念起来拗口,放在嘴里像是囫囵吞枣。然而她到底记住了。也不知怎么就弄来了这本《怎么办》,他带她回家,把房门反锁着,他脸色黄黄的,迅速脱去了衣衫,她以为他是想和她亲热,然而不是的。他屈膝坐在墙角,把书搭在腿上,只说了句:你自个玩吧,今晚要还书,替我把着门。
她坐在一旁看他,走动时尽量不发出声响。这是盛夏的下午,蝉声嘶鸣。树叶的影子打在窗玻璃上,阳光一晃一晃的。屋子里如此寂静,她看见一个赤膊穿短裤的青年,正在汗渍淋漓地读书。他很警惕,不时抬起头,眼睛里满是惊恐。这气氛感染了她,她身上出汗了,密密的水珠子,像细小的麻子,也像无数的蚂蚁在爬。
这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啊,思想禁锢,可是在民间,青年人又如此自由活跃。很多年后,她也不知道这代青年的求知欲,到底是自发的,还是出于好奇和反抗。她笑道,我虽是个粗人,只念到初中毕业,可是毕竟补了一些课。在他的带引下,她开始读书了。现在想来,不过是些浅易的文学作品,带有那个时代的烙印,革命理想主义的,关于爱情和人生,以及人的命运……她开始思考了。人世在她面前打开了一扇奇异的窗户,她看见了她未能经历的一切,那么广阔,丰盛,富饶。年轻的她激动得简直要发抖。她常常就感动了,为书中的人物抹眼泪。她和他议论着,翻开某些章节小声地念起来。他在一旁听着,神情沉郁,可是眼睛很明亮。——她认真抄起小说来了,因为喜欢,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浪费。她不知道这叫“手抄本”,也不知道在同一时间段里,有多少个青年在做同一件让他们热血沸腾的事。她说,你们这代人是很难理解的,那么枯燥的一件事,可是一代人曾在这其中投下了热情和狂想。她摇了摇头,笑了。她是否回到了很多年前,听见夜深人静时,钢笔尖在稿纸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真是紧张呵,身体在震颤,快乐隐秘而结实,像男女在偷欢。
有一阵子,她曾幻想写小说和诗歌——唔,她读过诗呢。一些无名作者的作品,用油墨偷偷地打印出来,也不知怎么就流传开来,散落于民间。她喜欢油墨味,也喜欢油墨味里的句子,句子里的青春伤怀情绪。它们散发着芳香,在她的十七岁经久不散。啊,她要做一个作家,写出流芳百世的作品,像她看过的《牛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要所有人都记住她的名字,她死了,她的名字流传了下来,躺在作品里被人传阅,诵读,生命得以延续。
她笑了起来,脸上有静静的嘲讽。她说,真是虚荣呵。才十七岁,她的海阔天空的理想……那么多的理想,做作家,当明星,出尽风头。她要尽情享乐,过干脆利落的生活。而她读过的那些书……很多年后,这些书也没能帮她改变人生走向,它们施予她身上的光泽也早已消磨殆尽了。有的她也不记得了。
她坐在那儿,只是微笑着,神情是死的,某一瞬间像是盹住了似的。她告诉我,她不喜欢回忆,回忆是暖的,也是冷的;说到底,也是无意义的。回忆也会上瘾的,开了个头,就越发不可收了。只能任它淹没。人在这其中是无力的,徒然地挣扎着,然而很清醒。——回忆到这个份儿上,很多东西她已经没法控制了。她不能再伪装了。
我看见了一个女人,她脆弱,潦倒,伤情。她软弱之极,如一摊烂泥。她平生第一次正视自己,整个身心轰然倒地。她说,真奇怪,到底是什么使我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是清楚的,可是静下来一琢磨,又觉得不可思议。
现在,她又看见了单小田,站在70年代初的浓阴底下。这是初夏,他穿绿军裤和海魂衫,把一只腿搭在树干上,另一只腿飞身跃起,向空中做个劈叉动作。他是那样一个贪玩的孩子,精力旺盛,有足够的好奇心。一样的时代背景,人心狂躁,身上滋滋地冒出汗珠来……然而他和她还是少年,纸片儿一般的单薄苍白;一路手牵手走过来的,后来散了。1984年他赴英伦留学,他学的是土木工程,清华77级。
她笑道,今生再也不会碰上了,连向他行骗的机会都没有。是呵,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也不过是十年间,她沉沦陷落,而她的初恋男友……人和人简直没法比。他三十三岁了,也不知模样变了没有?沉静了?开朗了?真是难以想象的。能看见的还是很多年前那个毛里毛躁的小伙子,无聊,玩世不恭,喜欢侧着眼睛看人。他常常把眼睛眯起来,也不知想起了什么,他微笑了。
他不像她那么富有理想、野心勃勃,他是随波逐流的。然而在人生重要的关口,几乎凭着本
能,他趟过了。读书的兴趣满足以后,有一天,他表示想看看她的身体。他缠着她,说了很多讨好话。他说,就一眼,我保证不动你一根手指头。她说,你拿什么保证?他回答是男子汉的尊严,她笑。
他说,要不,就给你买水果糖吃?
她呸了一声,道,稀罕!
他挠了挠头皮笑着坐回她身边,冷不防把双手塞进她的腋窝里挠着,笑道,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他把她放倒在床上,压住她的身体。她护着衣扣,嘟哝道,有什么好看的,你不是都看见了吗?他叫嚷起来,那能算吗?隔着衣服,我看见什么了?——他把头探进她的衣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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