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猛波的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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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只能远远的欣赏,就算是对方很随意往自己这边的一瞥都要心惊肉跳好半天。而且尴尬的地方在于,对方看是看了一眼你这边,但无论谁都看得出目标明显不是你,你却方寸大乱地想找最近的厕所去躲起来。
下午我做完一张英语试卷后对答案,然后嘴角不自觉就挂起了一弯弧线,我这次是太有信心胜过老飚了。
我和老飚在进入高三以后,为了给自己学习上的动力,于是两人决定无论大考小考,都要一较高下。我们比得最起劲的是数学和英语语法题。数学我基本上没输过,英语我基本没赢过。数学最多波折的一次是我94,老飚97。老师上课讲解时说,全班就七个人及格,而我和老飚居然双双列入其中,顿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不过整张试卷讲解完以后,发现老师给我和老飚都打错了分,正确分数应该是我91,老飚89。最终结论是老师在看试卷之前一定喝了不少劣质五粮液。最关键是老飚,原以为分数比我高,讲解题目时还不断对我指指点点,说哪儿要提高哪儿下次要注意。我静坐其位,内心的一把火烧得全身的红细胞全线提速,心脏大哥苦不堪言,要有刀在手早就自刎了。
分数再次确定后,老飚由爱生恨,气愤得不得了,把珍而重之的试卷捏成一团,往书桌里一塞,估计从此就被打入冷宫永无翻身之日了。
对于英语,我已经麻木地失去了说话的。同时我发现,我们跳舞的五个人,对于英语都有一套独门暗器,运用时在我们看来是搞笑不已,在家长或老师看来,只怕是要吐血了。
首先隆重出场的是千里同学。千里既然拥有一双被认为是世界未解之谜的神奇小眼睛,那在考场上要看清几个aBcD自然是探囊取物,所以千里平时做英语都是心旷神怡,喜欢随随便便在自己满意的答案上打钩。即使全班都知道他的错误率稳定在百分之七十到八十之间,他也若无其事,做得眉飞色舞。我就亲眼见到过千里把arethefuture写成了arthefather。
猛波主要是体现在一猛字上。猛波平日的基本生活是三件事,一是深夜翻墙出去上网,二是在寝室打扑克,三是和他的妹妹花前月下。据说猛波在食堂扔飞盖误打误撞认识了现在的妹妹之前,有一段难以启齿的网恋。那时猛波不知从何处制得一片寝室楼大门钥匙,于是经常深夜三五成群出去上通宵。猛波于网上认识一名十七岁的清纯女孩,聊天聊得乐不思蜀。猛波的盲打也是在那时打下的基础。半个月后,相思难耐,遂决定与那女孩见面。那女孩是岳阳的,从我们县城坐火车去岳阳刚好一个小时。然后星期天上午,猛波逃掉了四节自习课,带着石头滚山坡般的笑声,带着兄弟们的羡慕与祝福,满怀期待地坐上了火车,朝着心中的她轰隆隆驶去。两人约定见面方式时,猛波为了符合清纯女孩的清纯口味,提出在岳阳市第六中学门口见面,各自手中执一本最新一期的《萌芽》。结果被清纯女孩当场否决,说是要玩点成熟的,约见地点就在岳阳火车站,女方手中执一朵黄色玫瑰花,着白色连衣裙,而男方着装没要求,不过要手执黑色长雨伞,戴墨镜。当时天真未凿的我们认为女方是一个心思很特别的,富有幻想浪漫主义色彩的漂亮女孩,具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优雅气质。
星期一早自习下课铃一打,我们一帮不住校又爱凑热闹的人立马把猛波围了个严实,争相询问猛波那用铁铸起来的爱情桥梁另一端是否是一个天堂般美轮美奂的世界。而此时猛波还未开口,我们就听到了那些已知实情的住校生的狂笑。原来猛波出了车站才发现心里太乱太紧张忘记把那柄黑色长雨伞带下车了。而猛波也是个200度近视,要真戴上墨镜,可以去当个算命的,所以猛波决定先考察好周边形势再换上墨镜。这一考察可出了他一身冷汗,猛波发现周围同样有几个戴墨镜,手执长柄黑雨伞的十六七岁的男性,然后分别都有会面对象,有的是大红衣服的女性,有的是碎花衬衣女性,年纪都在三四十间,一看都是矫揉造作之辈。猛波再仔细一搜寻,赫然见到远处一白色连衣裙女性,手执黄玫瑰正翘首以盼,年纪哪里十七岁,也是一名三四十的中年妇女,庸脂俗粉,见之恶心。猛波吓得抛下手中的墨镜就跑,然后买了最早的火车逃了回来。

此事是由班上一比较调皮男生转述给我们听,所以当时我们一个个听完都笑得东倒西歪。而后来独自想起时,明白网络是一个很虚幻的东西,而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都是心智并未完全成熟,容易受到诱惑,所以在面对网络时,是真的要慎之又慎。猛波遇上的,极有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诈骗集团,至于把你骗去后要你做什么事情,那就真的很难想像了。现在的社会那么复杂,招摇撞骗的,虚情假意的,无处不充斥着这些肮脏的陷阱。所以真的,在做很多事情之前,问问长辈或许还是最好的,毕竟长辈们的意见至少是真诚的。
猛波在上完网,打完扑克,和妹妹花前月下之后,精力也告罄,于是要处处抽出时间来弥补睡眠,而英语和语文两门课被称为催眠双雄,猛波每遇此两门课程必睡。在英语课上睡一觉起来后发现题目已讲完,而自己书上一片空白,于是二话不说抓起笔胡乱写下一堆aBcD,草草了事。考试时情况基本类似,能坚持听完听力已是奇迹,然后不受主观控制必定倒头就睡,醒来抓起笔龙飞凤舞,收卷时趁机瞟几眼优生的试卷,改掉几个,便算大功告成。
何胖子做英语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他自己说如果要他看完一行英语不如要了他的命,所以何胖子做题目从来不想事。何胖子书桌里常年备有四个纸团,纸团上分别写有“金字塔”、“双峰”、“鼻环”、“孕妇”,各自形象地代表aBcD。何胖子一双手时常在书桌里抓来抓去,我们都一致承认,确实是太没出息了。何胖子从来不以为意,人生本是一场游戏,又何必太认真。顺便说句,何胖子的QQ签名就是何必太认真,每次上网碰到都要故作惊讶状问何胖子是不是有个外国亲戚叫“何必太认真”。
我和老飚做英语都是靠的感觉。我做题目是看哪个顺眼选哪个,老飚则不同,是看哪个不顺眼便选哪个。我的感觉十有都不准,所以经常错得很惨烈,而老飚的感觉十有都很精准,果然确实不顺眼,所以也经常有离谱演出。我说做英语在得不到任何外界帮助时就只能相信自己,但矛盾的是我时常感觉四个答案都是正确的。老飚说,英语这种洋鬼子使用的东西,和汉语是天生的对头,所以要用逆向思维才是降伏之法。但是明显老飚对于汉语并未通透,想要逆向使用,气血受阻,走火入魔乃必然现象。所以我和老飚在英语方面的境界非是一般人所能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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