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零三回 天妒英才 我曰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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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她更像只琵琶。魂殇一路随她远嫁西域,在烽火连天,风沙肆屡的年代。又有几个文酸留下了侩炙人口的诗句:“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珮空归月夜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已经将自己尘封,美妙的音符早已成了回忆……只留下“王昭君琵琶动汉皇”的美丽传说。
魂殇之所以如此推崇这位主人,除了她的才貌双全,她还替他取了个名字——“魂殇”。
很不错的名字,所以一直沿用至今。
唐时,魂殇还记得一位女主人,她的音律造诣非常高。具体什么程度他也说不上来。直到一位老掉牙的穷酸为她写过一首词:“……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好像挺有名气。
后来魂殇展转易手,轮换了数个主人,却无一例外的都是美女。他还被献恭进宫,权臣发大价钱将他强买了去,献给武则天。谁料武则天天性不喜欢琵琶哀乐之声,赐给了上官腕儿。在上官腕儿的孤苦岁月中,魂殇成了她最喜欢的东西之一。
也许是与女子相与的时间过多,他才在修炼有成之际,变成雄性。
后来几经易手,魂殇先后经历过华夏的没落以及欧洲的崛起。那些个有名的《塞上曲》、《夕阳箫鼓》、《十面埋伏》、《霸王卸甲》、《昭君出塞》、《阳春白雪》……都是出自他的本体。
魂殇还记得他最后一位主人。仍是个女子,却是个美国人。
魂殇在圆明园熊熊烈火中被一个土匪**了华夏大陆,直把他带到纽约。不知怎的变到了这位主人手中。
她是一位资深的音乐家,只是经历了那一场华丽的枪战之后,她的全家死于非命。正是由于他们的死亡,魂殇才得到最后一点精神力量,让他终得正果,修**型。
华夏大陆能人无数,西方也不在少数。只是他们不太了解东方的妖精鬼怪,给了他们可乘之机。有点远见的家伙都跑过海来。这种变化的直接结果便是,一向只在华夏大陆活动的无际引路门等道门纷纷越洋外迁。魂殇的小日子越来越不好混了。
想起玉石琵琶历尽数千年得病幽幽岁月,才有今日的修成灵知!他越发珍惜眼前的修炼成果。“我一定要改变这种对我不利的环境,我一定要出人头地!”情绪到浓处,他心中的压抑更甚,禁不住“天妒英才啊!”的大喊出来。
头上忽然泼下一盆臭水。“大半夜的,鬼叫什么!”一个肥胖的老太婆打开窗户吼道。路旁的几条野狗吓的一个激灵跑掉了。
魂殇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水珠。腥臭中带起一股咸味。***!是洗脚水,我愤怒至极,连老子都敢泼,你不要命了。

他顿时妖性大发,眼珠瞬间变的血红,手指变的修长,一根根仿若利骨。
虽然是五楼,但是还不放在他的眼里。血红身影猛的跳起,他要给哪个老女人一点教训。刚要跳进窗户,眼前突然一黑。窗户突然关闭了,我像一块豆腐般贴在了上面。“砰!”的一声,他摔倒地上。
“**你个仙人板板,你一个小老百姓,弄个什么防弹玻璃呀!我的**啊!”
狠狠的甩掉腥臭的皮衣,魂殇郁闷的朝家中走去,明天还要上班了。
虽说他只需要精神力量便足以维持妖体不败,但是长时间不吃东西会被人类发现的,还有房子、电费等等。其实他并不是个有钱的妖怪,纽约的房价是世界排的上号的。他现在好歹有个顶楼的套房,有辆不错的车。这年头,为了一亩三分地,还不知有多少人砸锅卖铁,持枪抢劫呢。
总而言之,最重要的是——泡妞不能少了钱。
大隐隐于市,魂殇暗自欣喜他这一点还是做的不错的。
他工作的地方便是纽约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TheNewYorkTimes)。这是一份在美国纽约出版的报纸,在全世界发行,有相当的影响力。它有时也被戏称为“灰色女士”(TheGrayLady)或简称为“时报”(TheTimes)。它最初的名字是“纽约每日时报”(TheNew-YorkDailyTimes),创始人是亨利J雷蒙德和乔治琼斯。他们当时打算发行一份比较严肃的报纸,来打破当时在纽约盛行的花花绿绿的新闻报道方式。
他现在是一名记者,也就是小贝之类常说的狗仔队。他热衷于搜刮一些表面光鲜,其实臭比牛油的社会败类的密闻。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不至于感到人类的生活是多么乏味。
天色已经很晚了,但是他仍想喝杯啤酒。尽管外面已少行人,“不夜城”酒吧中仍灯火通明。
“嘿,瞧瞧我们的‘魔间吉他手’,噢,他今天的造型可实在有损他‘魔鬼歌皇’的风范。”酒吧中传来一声怪笑。
魂殇一把推开挺着大肚子的哈瑞-布路克。“滚开胖子,惹恼了我,小心今天的啤酒全部吐出来。捷克,一杯伏特加(Vodka)。”他朝吧台里的捷克喊道。
“嘿,功夫殇,什么事惹你不高兴了。只要你说一声,我立马带人去摆平他。”哈瑞-布路克操起肥胖的肱二头肌道。
“胖子,你就算了吧。让Chinese殇烦恼的事,十个你也搞不定。”说话的是“不夜城”的老板科林-法瑞尔,一个不错的黑人朋友。“殇,给大家来一首吧,今天的酒我请了。”
魂殇和哈瑞—布路克认识也是这个酒吧中,当时他看上一个不错的妞,据她自己说是“纽约艺术大学”的,长的正点。胖子不长眼睛,跑过来冲“黑姥”,要抢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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