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小资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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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走私猖獗的原因及采取的对策
随着“黎湛”铁路的复线和“渝湛”高速公路的通车,琼、粤、桂、云、贵、川、渝七省(区)的区域经济布局进一步得天独厚。近期内,以越南和我国广东省的湛江市,海南省的海口市,广西区的防城港市、北海市等港口城市的“环北部湾经济圈”逐渐呈现,这对中国与越南边境贸易发展又将进一步推进,热门商品贸易特别是烟草贸易将面临的是一次大的商机转变。近年来,我国对入世后的关税进行了调整,但对敏感商品,特别是进口香烟的税率下降不会很快,走私犯罪分子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和刺激下,致使沿海地区的香烟走私活动时有发生。对此,笔者根据国际烟草形势,结合北部湾区域情况,浅谈几点香烟走私抬头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一、国际烟草反走私形势剖析
早在2002年,联合国“非法烟草贸易问题国际会议”就如何在全球范围内打击卷烟走私等非法烟草贸易活动达成一些共识。第一,实行许可证管理和有效的记录保存。不同国家应根据本国或国内不同地区非法烟草贸易情况对从事烟草种植、加工、进出口、批发、储藏、运输贸易的人和团体采取许可证管理措施;许可证管理措施应有必要的限制手段,保证卷烟产品通过正当的贸易渠道销售;保证主管部门获得有效信息。第二,加强产品标识、跟踪和海关监控。卷烟产品应标注生产商名称和地址、销往国标记、不同国家的健康警示、印花税、批号、有效期等;对烟草及烟草制品的运输进行监控并建立档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援助,实行海关手续自动化和计算机数据管理;建立合法的烟草制品需求上限,确定走私趋向以及泛滥地区,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合作,建立罚没走私烟草制品数据库,开展联合行动等;严格的国内立法,对参与走私、制假、行贿和对执法人员实行暴力的人和组织进行处罚和制裁;区分走私烟草制品和假冒产品。第三,开展信息共享,相互协助以及国际间的合作。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世界烟草业的发展地位愈加凸现,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之后,这对我国烟草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中国烟草业的国际品牌地位和反倾销政策。二是受暴利的驱使,愈演愈烈的烟草走私行为已制约烟草业发展,并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猖獗的烟草走私活动严重损害了世界各国的烟草市场预测和《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虽然目前各国对走私烟草保持高压态势,国家之间也相互采取签订联合反走私协议的手段来遏制烟草走私行为,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烟草走私行为依然有恃无恐,仍有在全球泛滥之势。
2004年6月,由香港海关主办,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澳大利亚、文莱、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16个亚太地区国家或地区的海关成员组织代表参加了“首届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区反走私香烟联络员会议”,商讨如何打击跨境走私香烟活动,并制订一项影响深远的联合策略。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在会上说,尽管没有亚太地区走私香烟数量的确切统计数字,但有一些指标可以反映这是一个涉及数以“千亿元”计的逃税问题。
2004年8月,越南政府办公厅第4304/VPCP-KTTH号公文对与我国进行边境贸易作出具体规定。越南政府总理提出,中国市场是越南对外贸易的主要市场之一,其中边贸占双边贸易额的60%。
2005年2月,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国家生效,这是第一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公约》约定了烟草广告和宣传、包装和标签、走私、征税及其他技术和法律问题。
由此可见,国际烟草市场发展形势逼人,烟草走私利润猛涨,烟草走私活动的猖獗已发展到令世界各国再也难以忍受的地步。世界各国对烟草走私同仇敌忾,携手打击走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烟草走私高涨的势头,但各种导致烟草走私的因素仍然存在,如烟税的增加、政治集团的介入等,如何正确处理走私与税收的关系,如何对待烟草公司背后强大的政治势力,都是人们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香烟走私抬头的原因
据世界卫生组织方面的信息,为了人类身心健康和有效控制人类的吸烟率,许多国家和控烟团体希望通过提高烟草税收来达到降低人类的吸烟率。但实际情况却往往事与愿违,提高烟草税收后,不但人类的吸烟率没有大幅降低,反而引发了越来越严重的烟草走私活动。一些专家分析说,不断增加烟草税收可能是促进了烟草黑市的发展,因高税率的暴利诱惑,走私烟草不受到控制,最终可能造成政府烟草税收的减少。为此,提高烟草税收是导致香烟走私抬头的一个重要原因。
香烟走私猖獗主要是由于巨大的经济利润的刺激。在2004年我国打击走私成果展览会上,海关总署缉私局负责人说,近年来海关加大了对香烟走私的打击力度,香烟走私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追逐高额利润不惜以身试法,而一些国外烟草公司也对香烟走私采取了纵容态度。
从我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形成后,泛珠三角区域已有近40个省级部门先后达成数10个领域的合作,特别在反走私领域的合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并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在打击走私的合作领域,虽然加大了反走私力度,实际上还缺少沟通和联动,在对敏感商品流通的监控,特别是烟草业的监控,一时还存在着烟草业的进出口贸易混乱因素,最终造成了一时香烟走私抬头的趋势。如下笔者联系实际,针对一些香烟走私抬头的原因谈几点影响。
1、走私犯罪受高额利润影响。据海关情报,香烟走私犯罪活动之所以能死灰复燃,重要是走私暴利使走私分子铤而走险。其主要因素有:第一,走私香烟可获取高额利润。据香烟市场预测,软盒南洋双喜香烟在国外零售价是每盒1.4元左右,走私进入我国境内黑市能卖到4元左右,而国内市场零售价是每盒6元左右,那么,软盒南洋双喜香烟的价格就增加了近4倍;第二,部分国内免税店违规操作,与走私分子相互勾结,利用免税方式进口香烟,在国内市场零售;第三,一些国外烟草公司为了打入中国烟草市场,对走私香烟采取纵容态度,甚至有的周边国家对香烟过境不收税,便于走私分子在当地为香烟重新换包装;第四,香烟走私犯罪活动多采用团伙作案、海上走私,同时也采取旅客小部分携带入境的走私手段。
2、走私犯罪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走私犯罪由于是法定犯罪,法律规定是走私罪存在的前提,因而受法律的影响十分大。而法律又是属于取决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所以走私罪直接受制于经济基础的影响。从经济上分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私活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走私日常用品,到80年代中后期走私家用电器,再到20世纪90年代走私的热点成了香烟和汽车,反映了我国经济发展从计划经济逐步发展到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
3、走私犯罪受区域扩展的影响。我国香烟走私犯罪主要集中在临海省区,地域广阔,走私犯罪控制难。临海省区有:广西地处祖国边陲,以防城港市等8个市、县(市、区)与越南接壤,边境地形比较复杂,以及在北部湾广西海域的船舶活动频繁;广东毗邻香港、澳门,西部沿海接壤越南,与广西和海南交界,重点地区有粤东、粤西、珠江口;福建沿海接壤台湾省,比较突出的区域有南部闽粤交界海域、北部闽浙交界海域、中部的湄洲湾和围头湾海域;山东毗邻日本、韩国,随着南方严厉打击香烟走私,一度出现走私犯罪北移山东沿海的迹象。据海关缉私局分析,目前海上走私活动较为活跃,预计香烟走私走向呈现从广西、广东、福建“北上西进”的态势。
4、走私犯罪受关税调整的影响。我国入世后在降低关税上作出了调整,计划到2006年,我国进口关税平均水平将降至10%左右。关税税率的下调将直接影响到贸易性走私的变化,贸易性走私香烟会出现:以偷逃税款为主要目的贸易性走私香烟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其原因是:虽然我国承诺“入世”后平均关税在2006年降至10%左右,但是,我国对进口工业品征收17%的增值税不会马上降低,目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综合税率在30%左右,而发达国家分别为3%-5%和12%,二者相比,偷逃税款还有相当多的利益可图,在这种情况下,也会诱使香烟走私分子为牟取暴利而铤而走险。

三、北部湾区域香烟走私形势分析
北部湾是南海西北部的一个半封闭海湾,湾顶(北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面为广东省的湛江市(雷州半岛)和海南省(海南岛),西面为越南,面积约12.93万平方公里。
北部湾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邻近港澳,毗邻越南,又是我国距东南亚各国以及南亚海湾最近的口岸。重要陆地通道是北起湘桂铁路的黎塘,向东南方向经广西的贵港、玉林、广东的河唇、遂溪,终至我国南方大港湛江的“黎湛”铁路;从海南省(海南岛)为起点,渡跨广东省湛江市的徐闻、雷州、遂溪,纵横广西方向的“325”国道和广州方向的“207”国道、“广湛高速”公路;由粤(湛江)为起点北上桂、云、贵、川、渝六省(区)的“渝湛高速”公路等重要通道。
香烟走私犯罪活动主要分布在以越南为中心点的北部湾区域,包括越南海域及广西、海南和广东粤西海域及陆地。香烟走私的品牌主要以“555”、“希尔顿”和“南洋双喜”为主,现时兴走私女烟品牌,如“爱喜(ESSE)”和“七星(mildseven)”等。其走私犯罪活动的特点:运私工具主要是大、中飞艇;配置发动机马力为4至10匹;装载香烟数量100至1000箱;航速为40至90节;飞艇停泊地点是越南永实岛和北部湾白龙尾岛一带;上私货重要地点是越南四屯。
在陆地走私香烟的手法更为诡秘,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其特点主要有:以北部湾区域为重点,香烟走私以集团公司为犯罪主力军;运载走私香烟工具多为从越南走私V6型大马力国外小汽车切割件拼装成的整车,俗称“飞机仔”。车室只装主驾驶座,其他座位留空备装香烟,一辆“飞机仔”可装香烟35箱左右,重点利用我国北部湾地区重要交通要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交通要道有:“渝湛高速”和“广湛高速”公路,以高速冲刺式走私香烟;在高速公路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下,走私犯罪渠道转变为利用铁路、国道或省(区)重要公路进行走私;走私犯罪活动手法更为诡秘,常常在高速公路或其他公路重点布置“岗哨”(即看水族)进行反侦查护卫走私;运载走私香烟车辆利用同一辆车备有多副假车牌,特别是利用假军队车牌,在走私途中多次更换车牌,以迷惑缉私部门而瞒骗冲关。
四、防范香烟走私抬头的对策
从我国烟草市场分析,国内烟草税收占国家每年税收总额的近10%左右,直接从事烟草行业的人员约2000万人,烟草零售户约400万个。据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有烟民2亿人左右。根据专家预测,20年后,我国烟民数字会每年以当前数字的3%的比例增长。针对以上国际烟草反走私形势及国内外烟草监管对策问题,笔者结合北部湾区域情况,对如何加强和防范北部湾海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区)重要公路香烟走私问题进行探讨:
1、海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发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在口岸执法管理中的信息平台作用。笔者认为,海关要加快与有关口岸执法管理部门的合作,同时建立严密的进出口物流监控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口岸执法齐抓共管格局。
2、建立五项反走私长效机制。制约走私活动猖獗的方法,就要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善的制约机制。笔者认为,着重要建立五项反走私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反走私预警机制。建立预警机制目的就是把走私犯罪活动进行分类和监控,通过研究分析后组织打击;二是提高反走私快速反应能力。追求快速反应能力的目的就是以最快速的反应措施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如制定反走私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三是构筑走私高发地区和基层村镇反走私防线。这点,缉私职能部门人员一般都会认识,要做到反走私前沿有防线,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反走私机制,如建立基层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基层打击走私工作联络站点,成立基层反走私巡逻队等;四是提高对行业走私的处置能力。行业走私的处置能力必须能掌握各类行业的方针政策和处置事件的途径及方法;五是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企业进出口行为也称政府行为)。严防走私犯罪,政府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政策法规。
3、明确政府打私办的职能所在,充分发挥政府打私办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强调政府打私办在反走私工作中的协调全局作用。以《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为契机,政府打私办要代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跨国,跨省、市、县地区结合部反走私联合行动,确保相应措施在职能部门中顺利实施。此外,笔者还提出“一个明确、一个建议”。“一个明确”,即在确立政府打私办职能的同时,要明确政府打私办的打击走私职能能否独立完成反走私执法任务。“一个建议”,即在改革政府打私办职能的同时,建议加入缉私职能,在各级政府打私办相应组建有缉私及调查处理职能的专职缉私队。
4、适时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在沿海、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走私重要部位要经常开展反走私斗争,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反走私斗争领导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树立长抓不懈的反走私思想,确保各地区的反走私工作局面稳定。
5、坚持“打防结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把打击防范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落实反走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反走私工作责任书,并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反走私责任考核体系,把反走私工作责任制与全年政绩考核结合起来,以激励反走私工作取得实效。
6、海关、海警、边防、海事、渔政渔监等海上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海上反走私监控的作用,并成立海上反走私监控及应急能力领导机构,在监控和检验走私香烟时要充分利用高科技电子检测系统,如卫星检测器、扫描器、X光透视器等,以防范海上走私香烟的势头回潮。
实践证明,反走私工作只要大家立场坚定,国家采取严格的反走私机制,走私犯罪活动是可以得到有效遏制的。从当前反走私实践经验分析,几年前,为明确反走私工作职能,党中央、国务院就制定了“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但对反走私联合治理只作了原则规定,随着反走私形势的发展变化,在具体落实联合缉私体制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高速公路上缉私问题,公安机关在高速公路执法有了法定限制,走私是突发事件,缉私也是紧急措施,如果要通过请示高速公路执法,那么,走私犯罪活动就会逃之夭夭。如何能有效制约高速公路走私香烟问题,各级政府在措施上实在急需解决。在前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总理和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在广东省,黄华华省长、李容根副省长也要求把制定广东省地方性反走私法规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笔者相信,只要领导重视,高速公路缉私问题会得到满意解决。在反走私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广东省政府打私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先进网络工程,在县级以上政府打私办系统内推进反走私网站建设,利用先进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反走私法制宣传教育。今年4月,由广东省政府打私办联合海关广东分署、广东省普法办共同编辑出版了全国第一本反走私普法读本《较量》。这就是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也是遏制走私犯罪活动的一种综合治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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