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生我者我娘,知我者未来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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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写得怎么样先不说,关键是内容。
郑有德原以为郑有志在写些什么乱七八糟风花雪月的东西年轻人都喜欢这样,他不是要追人家的女儿么?
可没想到郑有志写的是明年的工作计划。
具体点来说,是三井村知青点明年的工作计划。
有对去年工作的总结,也有对明年工作的计划,既有时下流行的套话官话,也有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要点。
总体看起来,这还算是一篇很不错的工作计划,只不过,这是自家三弟写出来的么?
随着郑有德翻动纸页,郑有才的胖脸越来越红,脸上神情有些忐忑大哥一向最喜欢挑别人毛病,该不会在候勇面前就挑他的毛病吧?
难得候勇愿意栽培他,他也想做出点成绩来,这可是他考虑了好几天,又经过几次删改才写成的。
郑有才倒是多虑了。
虽然在郑有德看来,郑有才的这篇工作计划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之处,不过毕竟现在在候勇家,他怎么会当着候勇的面煞自家三弟的面子。
“嗯,写得还行。”郑有德也不是傻的,他也知道郑有才以前是个什么德行,再想想方才那个半大小子对郑有才的评价,便知道郑有才即便当了知青,也没多大长进。
这样的工作计划,如果说没有别人的指导和帮助,单靠郑有才能写得出来,郑有德还真不信。
那个别人,自然就是候勇。
候勇这是想培养郑有才。
这么想着,郑有德不仅没有半分感激候勇,反倒更警惕了。
不仅有女色的诱惑候美丽再怎么长得五大三粗,那也是个女的,而且郑有才还就喜欢这样式的。
还有权利的诱惑。
其实也不算什么权利的诱惑,一个村子的知青工作,在心高气傲的郑有德眼里,还算不上什么权力。
应该算是另外一种诱惑。
让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常年被人看不起的混混,突然参加到正经的工作中去,让他取得成绩,获得别人的认可,赢得真正的尊重。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诱惑。
而且按照政策规定,知青回城的手续都捏在当地的村支书,也就是面前这个黑瘦的男人手里。
三管齐下,软硬兼施,还真是拿捏住了郑有志。
放下文稿,看着郑有志有些忐忑,有些期望的目光,郑有德觉得,这三井村的队长,怎么这么猴精猴精的呢。
抢救自家弟弟的任务,当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郑有德也懒得再和这猴精猴精的队长暗中较劲即使他想较劲也不是候勇的对手,各方面的情况都对自家不利。
尤其是郑有志,估计早就叛变得恨不得改姓候了。
郑有德对候勇说声打扰了,便转向郑有志:“有志,跟我和娘回家去,有事咱们回家再说。”
候勇也在旁边笑,笑容很是憨厚:“是啊,有志,吃了饭就跟你娘和你哥回去过年,工作上的事不着急,等过完年回来再做。”
他又转向郑老太和郑有德:“两位也别太着急了,这时候回县城也赶不上车,饭马上就熟了,先在家吃了饭,明天我打发人套车送你们去车站。”

郑有志竟然也厚着脸皮跟着劝:“是啊哥,婶子做的饭可好吃了,咱吃了饭再说。”
他压根都没提回家的事。
郑有德的火气一阵阵地上来,恨不得扒开弟弟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浆糊。
他懒得跟这蠢货废话,沉着脸拉住郑有志向外走:“跟我走,先回知青点儿!”
郑有志用力挣扎,嘴里小声嘀咕:“放开我,哥,我还有正事呢,你倒是娶了媳妇,儿子也生了两个,我可还打着光棍,你不能坏我的前途和婚事啊!”
说话声音不大,也足够屋里的人听见了。
郑有德被他气得眼珠子都疼:“你胡说什么?”
郑有志丝毫不怯:“可不是嘛,你书也读了,媳妇也娶了,你的日子好过了,不说帮我一把,还反过来……”
郑有德怕他说出更难听的话,放开了他。
候勇在旁边打圆场:“咳,有志你别瞎说,郑同志,有志跟我提过亲,我一直没答应,就是想让他跟家里人商量一下。”
“这事以后再说,有志,咱们先去知青点儿。”郑有德说,生怕自家弟弟再说出什么难听的话。
许久没发威的郑老太站了起来,手一伸,准确地扭住郑有志的耳朵:“别废话,听你哥的话!”
郑有志不敢反抗,歪着头踮着脚尖,歪歪扭扭地跟着郑老太出了门,郑有德连面子功夫都懒得跟候勇做,掉头也跟着出了门。
候勇在后面喊了一嗓子:“有志啊,从这儿拿点柴禾和粮食,回去可别冻着了!”
郑有志感动得热泪盈眶,果然是生我者我娘,她不理解我,还扭着我的耳朵,知我者是我未来的岳父,他老人家生怕我冻着饿着!
郑老太骂骂咧咧地扭着儿子出门,根本不听他什么要拿柴禾之类的废话。
郑有德也没当成一回事农村里面到处是柴禾,从哪儿拣不到啊,他们又不打算长住。
娘儿三个回到知青点,打开门,进了冷得像冰窖一样的屋子,郑老太才有点傻眼:“这屋里咋这么冻哩,有德,快去找点柴禾烧火。”
老人都疼小儿子和大孙子,郑老太也不例外,虽说这麻烦都是郑有才惹下的,到干活的时候,她还是优先打发大儿子去做。
郑老太心里其实挺后悔的。
早知道这么麻烦,就把林家明也叫上一起来了,别的方面林家明不如自家儿子,但至少他能给掏个钱跑个腿干个活儿什么的。
郑有德已经习惯了他娘的偏心,狠狠瞪了郑有志一眼,便出去找柴禾,院子里有不多一点儿柴禾,他拿到屋里让郑有志先用着,他再出去找。
半个小时之后,屋子里青烟弥漫,总算是有了一丝热乎气儿。
郑有志翻出一点儿玉米面,熬了些玉米糊糊,腌咸菜的缸上面冻了厚厚的一层冰,郑有志把炉钩子洗净,将冰层捅了个窟窿,从窟窿里钩出几根腌豆角。
他也懒得切,用凉水淘了淘,便直接把豆角放在盘子里,端到桌上:“就这么凑合着吃吧,这菜是王树林腌的,他小时候玩过麻雀,腌的菜有股子臭味,不过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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