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血染的风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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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山多雾,几百汉子排成两列,冲破清晨的薄雾,闯进了茫茫丛山之中,除了脚步的沙沙声之外,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这些人之中,除了左天雄、慕容兰和韩文欣身份不同,骑着马之外,都是步行,纷乱的脚步将薄雾撕裂,随着天光渐渐放亮,视线逐渐清晰了起来。
卓虎紧紧的挨着高山,手不住的握住刀柄,又放下,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到战场上去。这个小子天生就是打仗的料,部队已经开拔,众人的心里都是五味杂陈,几百人的队伍之中,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兴奋到了顶点的人,却只有他一个。
高山看着他的样子,心里长叹了一声,伸出手去,替他整理了一下背后的包裹,低声说:“臭小子,上战场没有那么浪漫,你用不着这么兴奋。”
卓虎一脸的向往:“两年前,看到姐姐和寨子里的战士们一起出征,我就心痒难熬,现在终于有这个机会,怎么可能不兴奋。高大哥,什么叫浪漫?”
高山脸上现出了冷汗,吱唔道:“浪漫的意思说起来很复杂,你年纪还小,跟你解释你也听不懂。等过几年,你再长大一些,不用我解释,你也能明白了。”
卓虎哼了一声,道:“高大哥,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但是又怕你生气。”
“什么话?”
卓虎眨了眨眼睛,道:“其实我有时候觉得在说话方面,江姐姐比你强得多了。虽然她也总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可是人家说完了之后,总是能解释出来。你就不同了,有时候说出来的话不但难懂,还不跟我解释,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觉得你是故做深沉,后来听得多了,让我有了一种感觉,那就是可能你说出来的话连你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由此可见,在某些方面,你真不如江姐姐。”
高山暴汗不已,这个臭小子居然说自己不如江晓燕,简直是罪无可恕。幸好现在是在行军途中,否则定要狠狠的在他的**上踢上几脚。
卓虎说完了这番话之后,也怕犯了高山的逆鳞,快走了几步,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
高山懒得理他,一边随着大队行走,一边回想着当年在部队的时候,随着大队人马向战场上集结的情景:无数的卡车、炮车和徒步行走的战士,在边境公路上形成了一条长龙,就是这条长龙,汇聚成了一条血肉长城,牢牢的守卫着国门。路旁是覆盖了伪装网和树枝的各种口径的火炮,黑洞洞的炮口斜指向天,随时准备发出怒吼。
他这时候才发现,虽然差了几百年,但是出征的场面都差不多少,就连战士们的心理也没有什么不同,在家里面,他们可能是顶梁柱,但是在战场上,他们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战士。这些人的价值,就是体现在战场上的默默奉献,将自己的血肉之躯,化做钢铁长城和雷霆万钧。唯一不同的是,当初出征的时候,路旁除了树之外,还有炮,现在除了树之外,就是树。
正在那里胡思乱想,忽然前方传来了一阵骚动,所有的人都将头转向了路旁,又都回过头看着他。银珠和蒙迪的脚步也缓了下来,拉近了和他的距离。这两个人的眼神迥然不同,蒙迪是似笑非笑,充满了暖昧,银珠则是恶毒得恨不得从眼睛里射出两枚毒钉,活活的将他毒死。
高山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只见跑在前面的卓虎又窜到了他的身边,轻轻碰了他一下,向路旁呶了呶嘴。
高山顺着他的方向望去,顿时浑身一震——路旁是一块高高的巨石,也不知道耸立在那里多久了。由于经常有有人攀爬,石头表面上已经被磨得棱角不明。现在在那块石头上,江晓燕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雾气在她的发梢凝结成了一粒粒细小的水滴,娇小的身躯在晨雾中显得楚楚可怜。
高山心里一阵激动,几乎就要冲出队列,爬上石头将她拥在怀里。总算是他过硬的军事素质在关键的时候起了作用,制止了他的冲动。
众苗人脸上的表情都十分的怪异,寨子里多年传下来的规矩就是任何一个战士出征的时候,家人都不得相送,免得那种缠绵的场面造成军心不稳,但是江晓燕不是苗人,当然不会理会这些。高山刚一出门,她就随后从床上爬了起来,借着晨光一路跌跌撞撞的出了寨子。苗人集结完毕,大军出征的时候,她就已经站在这块石头上了。
既然不能随军出征,她只能站在这里再看高山一眼。
当她终于在队伍里看到高山的时候,眼神炽热了起来,紧紧咬着嘴唇,伸出两根手指,向高山做了一个手势。

这个代表胜利的手势,只有高山和她能看得懂,倒并不是他们有多高的文化,而是几百人之中,就连韩文欣这个十年寒窗,饱读诗书的人也不认识英文字母“V”。
慕容兰勒住了马看了看江晓燕,又看了看高山,脸沉了下来。她是副将,这些苗人将来在战场上要归她统一调度,当然不希望还没等上战场,就有人被这种看似生离死别的感人场面乱了方寸。
看着高山也回了一个相同的手势,江晓燕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突然大喊一声:“杀光狗日的越南鬼子!”
这句话来得极是突兀,银珠等人听了不由得脸现黑丝,慕容兰等骑在马上的将军们更是大吃一惊,几乎没从马上掉下来。韩文欣脸色惨白,连道世风日下,一个如此温文尔雅,对郎君情深义重的女子,居然会说出如此粗鄙不堪话,真是有辱斯文。
高山心里**澎湃,这句话是他当初在前线的时候每次执行任务之前和手底下的士兵常说的话,江晓燕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居然记在心里,叫他如何不激动?
卓虎满脸通红,向江晓燕招了招手,对高山道:“高大哥,想不到江姐姐凶起来,一点也不比我姐姐差,起码这话,我姐姐就不敢说出来。”
高山嘿嘿一笑,目光依然停留在江晓燕的脸上,心想:“这算得了什么?这丫头虽然没有上过前线,但是战地医院里可都是从前线上撤下来的伤兵,这些人什么话不敢说?就算是再腼腆的女孩子,粗话听得多了,也会产生免疫力。这小子见识少,大惊小怪。”
只见蒙迪凑了过来,低声道:“高兄弟,江姑娘对你情深义重,千里相送,这要是换了我们苗疆儿女,可就得对歌了。”
卓虎一愣,旋即哈哈大笑道:“对,对歌,对歌。高大哥,按照规矩,你现在应该给江姐姐唱一首歌。”
高山张大了嘴巴:“这个规矩是你们苗人的规矩,我是汉人,用不着遵守吧?再说了,现在在行军,如果突然唱起歌来,被那几个宋人将军听到了,还不得斩了我?”
蒙迪坏笑道:“那些宋人虽然好摆官架子,但是对我们苗人的风俗还是挺遵重的,毕竟咱们做为一枝奇兵,说不定还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慕容兰和银珠小姐的关系又是极好,就算是听到了,也眼睁眼闭就过去了。现在我们寨子里的苗人已经开始逐渐的接受你了,如果你不按照规矩来的话,恐怕大伙心里会不满意。”
“为什么不唱歌,大伙就不会满意?”
“苗族儿女,最重情义,人家大清早的来这里送你,对你的感情可是比海还深,比山还高啊,若是你不以歌相答的话,别人会怎么看你?”
卓虎在一旁煽风点火,也跟着说:“是啊,别人会怎么看你呢?那还用说,肯定是说高大哥无情无义。”
这两个家伙一唱一和,高山几乎没晕了过去,大呼流年不利,居然让自己碰到了这么两个家伙。转过头看了看江晓燕似乎又憔悴了一些的脸庞,一缕柔情又从心底升起,叹了一口气,百炼钢终于化成了绕指柔。
几日的接触,卓虎和蒙迪已经非常了解高山,见他这个样子,就知道终于被自己说动了,两人目的达到,笑嘻嘻的望着高山,不知道这个能说出一番豪言壮士的英雄好汉能唱出什么样的山歌小调来。
高山偷偷看了一眼慕容兰和银珠,又向左天雄的方向望了一眼,神凝丹田,冲着江晓燕高声唱道:“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这位侦察排长并不属于腼腆型的,但是天生五音不全,以前在部队时候,除了新兵连那几个月在队列里唱过歌之外,他几乎没怎么在人前展露过歌喉,刚开始那几句唱出来的时候,差点没把调拐到西天去,及时调整了一下心态,总算又把调拉了回来,虽然还有点跑调,不过也勉强将就着听了。
江晓燕听到他的歌声,愣了一下,她是直接坐车到野战医院的,没有随大队行走,但即是如此,行军的规矩也是清楚的。行军途中,尤其是接近前线的时候,必须要保持隐蔽性,不要说唱歌,就是大声咳嗽一句,也会受到严厉的批评,没想到这个自诩受过正规侦察分队指挥的侦察排长居然胆大包天,在队列里唱起歌来,而且所唱的歌还并非是苗族山歌,乃是这首非常敏感的《血染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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