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生死之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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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不住的踢动着脚下的泥土,所有的人都一语不发,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宋军的刀斧手已经列成了几列,目不转睛的盯着胡人的动作。慕容兰没有下停止攻击的命令,那些弓弩手不敢擅自停止,依然顽强的向对方阵营不住的射着飞箭,只是适才胡人的一轮反击过后,宋军损失不小,箭的密度已经大不如刚开始的几轮火力急袭。
慕容兰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侧头向高山问道:“知不知道胡人为什么现在不进攻?”
高山手中的苗刀没有放下,脑子里转了几圈,突然醒悟:“战马见到火之后,不敢过来,他们在等着火头小了之后再冲锋。”
“就是这么一回事,他们现在不敢过来,我们可敢撤退。”此时耳边已经传来了隐隐的马蹄声,暴风骤雨一样向这边奔了过来,高山料想是银珠等人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放火的任务,正在飞马过来驰援,接他们突围。前面的胡人战马见到大火不敢过来,村子里的马自然也怕火,在这种情况下,银珠等人要付出比平时大得多的力气才能勉强驾驭住这些战马。至于那些不会骑马或者是马术不精的战士,现在实在无暇顾及了。
银珠领着这些战士们骑着马穿过放火的时候预留的火道,总算是来到了到高山等人不远处,大声叫道:“慕容姐姐,火放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慕容兰回首看了一眼,对高山道:“他们放火的时候,离咱们最近的马厩没有点着,你马上领着弓弩手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冲到那里,抢了马就走,我带着刀斧手在后面断后。”
高山摇头道:“我要是真把你扔到这里,就算是能活着逃命,恐怕左将军也得把我的皮剥下来不可,要走一起走,弓弩手先撤,刀斧手断后,能撤走多少是多少。”
慕容兰心中大急,这个呆子,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想着这些,怒气冲冲的瞪了他一眼:“断后的刀斧手,必须得留下一个指挥的,否则兵败如山倒,后果不堪设想。”
“只要咱们的人一撤,胡人就能洞悉咱们的目的,到时候几百匹马,上千步兵往上一冲,一样是兵败如山倒,既然怎么都是兵败,要么就一起留下战死,要么就一起走,说不定还能有条活路。这些弟兄们的生死,可全看你慕容将军一念之间了,是走是留,你自己决断吧,时间可不多了,如果等火头小了一些,胡人开始冲锋,再想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他说的是实情,现在的火头已经过了最旺的时候,开始逐渐的变小,是生是死,只在转瞬之间。慕容兰止测了一下自己和最近的马厩之间的距离,暗暗盘算了一下时间,咬了咬牙,终于做出了一个决断:“传我口令,弓弩手先撤,刀斧手断后,所有人不得恋战,抢了马的兄弟,骑了马即刻突围,顺着盘龙江一路北上,用了不多久就能回到大宋国境,谅他们胆子再大,也不敢追过国境。”
命令一经喊出,弓弩手立即将弓弩之上的最后一枝箭射出,随即闪身后撤,刀斧手跟在弓弩手后面,几百人在高山和慕容兰的带领之下向身后二十余丈远的马厩奔去。
本来胡人还要等一会再冲锋,但是一见宋军的动作,指挥官立时就意识到宋人想要突围,呼喝一声,手中马刀一扬,那些胡人骑马听到呼喝之后,双腿一夹,催动座下战马便冲了过来。身后那千余名步兵也大声呼喝着跟在身后,跑了一段跑之后,突然兵分两路,左右包抄,意图将村子围住。
胡人的战马速度极快,虽然是临时起步,但是转瞬之间就已经来到了火墙之前,大多数的战马见到眼前的熊熊大火都是心惊肉跳,在原地打转,不敢过去。可是还是有上百名骑着烈马的骑手操纵着战马拼命跳过了火墙。慕容兰等人布置的火墙并不算太宽,除了少部分的战马没能跃过火墙,结结实实的踏在了火堆里之外,相当一部分的马都能一跃而过。踏在火堆里的马匹被火一烧,纵声长嘶,身上的鬃毛刹时就被烧了个干干净净,马上的骑手的衣服也都着起了火苗。
但是不管怎么说,宋人的第一道壁垒总算是被突破了,没有了弓弩手的威胁,胡人的骑兵和步兵可以绕到村子的左右实施包围,更多的骑兵则改了跳线,绕过火道,试图从别的方向冲到村子里,试图全歼这股胆大包天,却又不知从何而来的宋军精锐,但是整个村子都在冒火,又不时有冲出村子,一身是火的战马相扰,这些骑兵只能在村子外面不住的打着转,不敢轻易的冲进去。

当第一名胡人骑手跳过火墙的时候,高山等人距离马厩还有几丈远,而胡人的战马离他们也不过就是十几丈,眼见形势危急,银珠顾不上多想,大喊一声:“杀!”她所统领的那二百余人立时分出一大半,纵马向胡人的骑兵迎了过去。
这个村子规模不小,而且已经荒废多年,可是经过胡人和交趾国的临时修葺,已经大有改观,原来的房屋都已倒塌,但是新搭建的住所、马厩却是依然存在,从地形上来讲,可以说乱七八糟,根本就不适合骑兵作战。只是形势所逼,双方都不得不在这个不适合马战的地方痛痛快快的大战一场了。
银珠等人是蓄势而发,战马一经催动,有如利箭一般射了过去,途中正好碰到后撤的宋军,已经来不及等他们闪出道路,硬生生的从人群中挤了过去,几十名宋军躲闪不及,被战马撞翻,有的身负重伤,有的则当场被马踏死。高山眼中露出不忍之色,可是又不能喝令骑兵停止,只好咬了咬牙,拉着慕容兰领着众人没命的向马厩跑去。
刚刚跑到地方,只听得身后杀声大作,银珠手下的那些骑兵已经和跳过火墙的胡人骑兵绞在了一起,整个村子顿时变成了一个四处冒火的绞肉机,兵刃的撞击声和喊杀声直冲云霄。
胡人过来的百余人都是一等一的骑兵勇士,马上功夫比银珠手下的这些人强了不知多少倍,银珠的人胜在有备而来,胡人刚刚跳过火道,立足未稳,受惊的战马还没有缓过神来,这些人就已经到了。仓促应战,人数又不占优,竟然在自己最熟悉的马战方面并未占到多少便宜。
这些宋军名义上是宋军,实际上却大多数都是苗人,战友之间,除了那种戈袍之情之外,大部分都沾亲带故,这一点和胡人的部落之间倒有异曲同工之妙,二百多人在狭小的空间里交织缠斗着,火光之下,鲜血弥漫了每个人的眼睛,残缺的肢体不住的飞起,一个一个勇士翻身落马,生命就此定格在那一瞬间。
胡人与苗人,心里此时都只有一个共同的想法,那就是无论如何也要迅速的歼灭对方,此战就格外的惨烈,初时苗人尚能和对方战个平时,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胡人终于突破了村子的外围由烈火组成的天然防线加入了战团,苗人渐渐吃不住劲了。
蒙迪一直守护在银珠和卓虎旁边,看见己方不利,大喊一声,举起手中的苗刀,就要领着人冲上去,但是却被银珠及时的阻拦住了:“你的任务不是和那些胡人厮杀,而是接应那几百名抢马的兄弟,不管那边打得怎么样了,能多**一个就是一个。”
此时高山等人已经冲到了马厩之内,但几百人一拥而上,马厩内的马匹只有一百多匹,根本就不够分。高山仰天长叹了声,恶狠狠的骂了一句国骂,对慕容兰道:“时间紧迫,请将军上马,领着会骑马的兄弟们突围,我领着不会骑马的在这里抵挡一阵,如果有机会的话,再寻机逃走。”
慕容兰眼珠子转了一转,道:“现在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了,一会胡人就会倾巢而出,再过一会,交趾国的援军也会赶来,你们这区区几百人,如何寻机逃走?”
高山嘿嘿一笑,没有回答,脑海中突然又一次闪现出江晓燕痴痴的站在路边大石上送他时的身影,心中突然一片清明:不管怎么说,老子也总算是找到了一个真正对自己好的红颜知己了,是生是死,已经无所谓了。有机会的话,下辈子再和她做夫妻吧,只是一定得记住,下辈子就算是去要饭,也不来当兵了。
侦察排长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扬刀过顶,森然道:“将军不必多说,战死沙场,本来就是当兵的宿命,今日我们以血肉之躯,换来了胡人的魂飞魄散,让他们知道,我们的血肉,就是这世上最坚固的长城,值了。弟兄们,战马不够,我们无法全数突围,有谁敢与我一同留下,与这些胡人血战到底,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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