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百零七章 做媒就是做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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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莲闲坐在后院,嗑着瓜子,饮着茶水,荷花在一边伺候,照例沉默。转 载 自 我 看書 齋
小莲的目光扫过她,更是满意,她和她的位置,终于换了过来。当年她是千金小姐,她是个不知轻重的小丫头,现在总是换她伺候她了。因为这个,小莲的胃口变得特别好,高母了解了她的吃食后,很满意的说道:“酸儿辣女,肯定是个男孩。”
于是,小莲的地位更是扶摇直上。
“荷花,把那碗酸梅汤端来。”小莲满意的支使荷花。
“哎呦,给我捶捶肩膀……轻点……”
“你呀,就是没眼色。”此时的小莲,俨然已经有了当家主母的气派,“板着一张死人脸,还当自己是个千金小姐呢?是啊,男人就爱这一口,可是再爱又怎样?你还是进不了高家的门,只能一辈子当个奴婢呗。”
荷花低着头,死死咬着下唇。
“眼前,你倒是有一条路。”小莲翘起小指,拈着一块酸梅糕,细细品着,“还是不如京城的好吃,唉,真怀念当初小姐闺房的细点啊……”现在,小莲非酸不吃。
听着小莲又故意岔开了话题,荷花捏紧拳头,慢慢静了下来,人,不能逼人太甚!
“你给我当丫鬟。”小莲缓缓吐出了答案,“你想啊,新奶奶很快就会进门,新人进了门,你这个祸水她会留着?所以,跟着我,以后当个通房丫头,也算是终生有靠了。”
正室进门前。按理说侍妾不能怀孕,可是现在小莲有了,高家只能急着娶个正房,遮掩一下。
荷花抬起头,唇上带着血痕:“我不做下人,更不做丫鬟的丫鬟!”
小莲俏脸一板,看向荷花的眸光,**了三分的恨意:“好,那就给你找个好人家。
高志得到消息。赶了过来。他喜欢荷花。就算不娶她,她也应该在他家里属于他,时时刻刻看见到她,可是,父母还有小莲的意思,竟然是将荷花嫁出去。
“少爷,求您成全我。”荷花见到高志,就是这样一句话。现在的荷花,不能一味地忍让,而唯一可以帮她的只有高志。如果他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真心,有那么一点不忍的话,就应该帮她。转 载自 我 看 書_齋
如果,这一次能够逃出,荷花决定,一辈子都不让自己再次陷入这样的境地。
“你真的不跟我?”
“您的新奶奶要进门,你的丫鬟都有了您的孩子。您还让我怎样跟?我是家道中落为奴为婢,可有一条,我不做小!”
荷花的目光似怨似嗔,嘴角一丝笑容,显得分外凄苦。高志心里柔情和愧疚同生,他相信,荷花对自己也是有情地。是自己负了她。“那你也可以留在这里呀。”
“少爷。您说留,自然是可以地。因为在这里,我是奴婢。”荷花表情淡漠,似是毫不在意。大不了,还有一死,要不是还有那么一点不甘心,死也不过是件很容易地事。
“奴婢?”高志被她的话打动了,她本来也是官家千金啊。
“是啊,奴婢。奴婢的一切事自然有主家决定,除了死。”荷花说得决绝。
高志当天去找了高士德,于是,高家放出风来,要给荷花找个人家。
然而,应着寥寥。一个和当家少爷传出过绯闻的女子,不管是否清白无辜,实际上,在众人的眼里,就是没有清白了。而负责此事的高母,又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态度,让人无法捉摸。
雨晴站起来:“我要去做媒!”
“你的脚没事了?”翠翠赶过来,小心的扶着雨晴。
雨晴亮亮手里的竹棍,那是临时地拐杖。
“雨晴姐,等你好点再去吧。”翠翠不放心。
“不行啊,再等下去,那个荷花就要出家了。”高家新妇即将进门,到时候,荷花嫁不出去,就只能剪了头发当姑子去了。
“可是我听说,高家和姐姐你……”翠翠捏着衣角,高家和方家的恩怨,翠翠也听过很多次了。当年高士德不让雨晴的娘改嫁,逼着他们连夜私奔,甚至雨晴的娘死后,雨晴父女千里扶灵回来,高士德还拒绝死人入土为安,要不是有雨晴一把菜刀打天下,估计雨晴的娘现在还不能瞑目呢。
“翠翠啊,姐姐告诉你,这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雨晴做舍生赴死状,“你记住,做媒就是做良心!”
“姐姐……”翠翠眼泪汪汪,这次是感动的,“可是那些媒婆都不去……”
“危急时刻方显英雄本色,做媒,也要讲究职业道德,我的准则就是,女人肯定能出嫁,只要她想嫁,只要有我!”

当翠翠满怀崇敬,将雨晴地这番言论,在晚餐时告诉众人时,沈觅很不客气的笑场。
“笑什么笑!你现在是个老师,为人师表,讲究师德,还有要提高教师的自我修养,没空多!”
“妹妹可真是高瞻远瞩啊……”沈觅说得别有用心。
确实,雨晴的那番高尚言论,也就能骗骗翠翠这样单纯的姑娘。雨晴看的确实够高够远,不过是想着以念念为跳板,最终目的是高志,如果高志地婚事能落到雨晴头上,那么以高士德地好面子和高家的地位,钱可是大把大把滴来呀。
伴随着竹竿点地地“笃笃”声,雨晴一步三晃,高调出击,横穿了大半个大官庄,进入了高家的大门。我是进入高家的分界线-------
门上还是高士德的那副手书对联:珍珠泉里无珍珠,大官庄里有大官。雨晴笑,珍珠泉。我终于来了。
真是暴殄天物啊!看到院内景物,雨晴这样感叹,就这样一个毫无文化水准的小老头,竟然霸占着村里最好的大院子,连带着还有一眼泉水,这样地温泉别墅,怎么就不属于雨晴呢。真是老天不开眼。
啧啧,雨晴又开始撇嘴,占着泉水也就是了。干嘛还不懂得珍惜呢?看看。把好好的景物糟蹋成什么样了?
院子里种的不是柳树。而是高大的白杨,泉水池子里养的不是金鱼,而是天哪,雨晴瞪大眼,那是鲶鱼,高村长,你到底是把这儿当成花园还是养鱼池了?
珍珠泉,泉水如同珍珠,一颗颗自水底冒出,只是几只鲶鱼在其中穿梭。总是缺了点美感。
这点雨晴倒是冤枉了高士德,他虽然没想过养金鱼,可也是认真的养过鲤鱼的(雷云:我可以作证。),不过后来他发现还是鲶鱼最合适,生命力最强啊。
雨晴正要逛得带劲,高志横空出世,做怒目金刚状:“你来干什么?”
“来给你道喜啊。娶新妇。得麟儿,双喜临门,两全其美啊……”雨晴打着哈哈。
“你来给念念做媒?”自从念念提过奴婢之后,高志自动换了称呼,那个他认为清丽脱俗很般配的荷花,原来是念念非常讨厌的。原来两人地差距很大,现在只剩下不可能。
“对啊。少爷要是有好地人选。我们不妨交流一下。”
“不行!”
“少爷是想娶念念?还是想念念出嫁还是出家呢?”雨晴冷笑着,“或者说。少爷是想着逼死念念?我想想,那句话该怎么说呢?对了,逼奸未遂,闹出人命。”
高志被戳痛伤处,一时愣了。
“那你能有什么好人选?”他记得,这个女人是为了钱不择手段地,上次就是为了钱逼着杨逊退婚,这次为了钱,不知道又逼着念念做什么呢。
“总比你娘找的强。”据雨晴所知,高家看好的是李大柱,那个高龄的无业游民,十里八乡有名的二流子。
“你要念念嫁给谁?”
“赵大牛,你觉得怎样?”
“赵大牛?就那个憨牛,傻乎乎的,连句话也不会说,家里连间瓦房都没有,还有个半死不活的老娘?”
“大少爷,你还想怎样?别说念念名声都被你搞臭了,就算没有,她现在的身份是个丫鬟,你爹娘不把她配个小厮就算烧高香了。”雨晴恼了,大牛怎么了?不就穷了点吗?
“你就这样势利眼,攀高踩低的,要不是你,退之也不会退婚。”
“不退又怎样?”雨晴斜睨他,“人家赵大牛都还有三间破草房,你都嫌成这样,你那个退之兄弟,可是无处容身还想着娶大户的女儿,那不是白日做梦又是什么?”
“咳咳……”一声压低地咳嗽响起,杨逊出现在两人身后。
一段时间不见,杨逊瘦的剩下一把骨头,那件破旧的长衫被风一吹,直在身上打晃。
“退之,这儿风大,你快点去休息吧。”高志赶紧过去搀扶。
“不碍事……咳咳……”杨逊又咳了几声,勉强说道:“别说了,我的事,与她无关。你看我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哪里还配成家?”
杨逊这样体谅,雨晴反而有些惭愧,杨逊明显是受打击挺大。
“杨公子不用这样贬低自己,男要娶,女要嫁,我们媒婆最见不得孤身男女了,放心,杨公子的终身包在我身上了,一定找个好人家。“还包在你身上?”高志挑起眉,“你不来破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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