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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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谁让你们进来的。出去!”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怒。
“是我自己让自己进来的,不许吗?”
“依儿。”他看到我的时候眼睛里似乎恢复了温柔,可又突然变得犀利了。“你出去!”
“南宫,我讲完了就会走。你能听我讲一会话吗?”我走到他身边,蹲了下来。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我是狐狸精。你知道吗?”笑着对他讲。他没有反应。“我知道你很难过,,可是你要知道,你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人,你还有关心你的人,他们都在外面等着你。”
他似乎有点反应。
“不管你的身份是什么,你都是我认识的南宫。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是我们可以选择命运。”将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膀“起初,我遇到你的时候,你不是很讨厌狐狸吗?其实我也不想接受自己的身份,但,我们没有权利选择,南宫,你会好起来的,对吗?你是大家的神医,你会救很多人,你会给人希望。纵有千般万般的苦,你也要笑对人生。”
我感觉他的身体有些移动,他轻轻的将我搂住。这样一个温柔的人,为什么要背负着如此的仇恨和痛苦。而我,又在默默的承受,那个离我远去的人,何处,才是我们再相见的地方。
不知是那李少海打我打的不轻,还是怀孕了之后,容易晕倒,我静静的靠在南宫的怀里,闭上眼睛。
他抱着怀中的女子,不知是何时起,父亲对自己的疏落,杏姨来了之后,父亲就莫名的死了。杏姨讲所有的事情告诉自己的时候,才不过十几岁,儿时的记忆里,只有杏姨对自己好些,像亲人一样对待自己,其他的人都是远远的瞻望自己,虽然敬畏却冷淡。直到她出现,她把自己看成一个平凡人,她笑着对自己说,“我们”。多么遥远的词汇,却不经意将所有的温暖都带回来了。
抱着她出了密道,群芳和碧落都等在外面,这两个丫头倒是关心自己,可总是敬畏多些,让自己感觉的冷漠。
“把这密道毁了吧。还有,三天之后,我要开义诊。”留下他们莫名奇妙的思考自己的决定。他只不过不想再让她担心自己,可这份恩怨还是要了结的。
醒来的时候,看见南宫的脸。他一如既往的笑着,只是眼里的温柔似乎有些变味了。充斥着什么。
“南宫。”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醒了吗?把药喝了。”他随即招手,一个花奴端上药,还冒着热气。他扶着我起来,我靠这床沿上,眼睛垂的低低的。
“喝药了。”一勺黑乎乎的药送到嘴边。回忆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天。有人说,幸福是一种感觉,斯时斯地斯人的感觉。斯人不在,何来幸福的感觉。即使南宫如何的好,也抚平不了这种伤痛。
“怎么了。”不知不觉有一滴泪逃出眼眶,及时的被南宫擦去。
“我自己喝,一口一口的喝,好苦。”接过碗来,咕噜咕噜的喝了。
南宫扶我躺下,盖好被子。“休息一会,我陪着你。”
没有拒绝。莞尔一笑。闭上眼睛,重重的睡去。
在床上躺了两天,南宫真是神医,喝了两天的药,就觉得身体好了大半,也很有精神。就央着群芳陪着我到谷里走走。谷里的温度一如既往,不冷不热,正是适合花草的生长,比温室要好多了。天然吗。
“群芳,怎么今天谷里特别热闹。有什么事吗?”
“谷主说今天义诊,方圆几里的百姓都过来了。”群芳兴高采烈的。
“那我们也过去凑凑热闹,顺便帮帮忙。”不由分说的拉着群芳就走。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神医。
南宫左手上的三个手指各系了一根红线,线的那头是三个轿子,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右手在飞快的写着字,应该是在开药方。碧落则在一旁帮南宫打下手。谷里还有些老的花奴药奴也在帮忙看病,其他的就忙着发药什么的,好不热闹。
“群芳你也去帮忙吧,我随便看看。”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她也走到南宫那去了。
突然一个人影从身后闪过,是密蒙。我好奇的跟着她。她弯弯拐拐的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就不见了。
中计了。晕,怎么这么笨。电视上经常这样演,还受骗,太笨了。
“受死吧!”不知道从那里传来的声音,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捂住肚子,这是浩楷唯一留给我的,倾注了我全部的思恋。
突然自己被一只手抓住,撞上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抬头一看,是他,阳光男孩。密蒙与他相对而立,眼中尽是杀气。
“你这个狐狸精,竟然带了外人进谷,该死。”
”狐狸精?是你吗?”阳光玩味的看着我,很嘲讽的样子,看你这样子也不像狐狸精。
“关你什么事。哼。”
“哦,那我这个浪子就要好好会会你这个狐狸精了。”他低下头,在我耳边吹着气。我挣扎了一下送给他一白眼。
“小丫头,既然你不喜欢她这个狐狸精,那我只好接收了。”他说话的时候也不知弄了什么,就把密蒙手上的刀掉了。然后,搂着我,飞向那片出谷的树林。
树林是南宫重新布置了的,搞了什么奇门遁甲之术,一般人是进不来的。不知道这个阳光是怎么进来的。看来他还是个厉害的角色。
刚出谷,就有一阵阵的寒意穿来。我打了个冷战。
“冷吧。要不要我抱着你。”他还真不愧对自己浪子的称号。不过他嘴上虽然这么讲,却握住我的手,将他的内力源源不断的穿过来。顿时觉得身上暖和了许多,他要是不好色的话,真会像阳光一样,魅力四射,温暖如玉。
谷口离商丘县有那么远的距离,不过似乎这个出谷的谷口,和上次进来的时候不一样。
“在想什么,恩。”我觉得身上一热,他给我披上了一件毛皮的披风,身边还有一匹白马,像白马王子。不过他总是不忘吃我的豆腐,披了衣服的手一直搭在我的肩上。
一眨眼的功夫,他又在马上了,伸了手在我面前。“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知为什么,我竟然握住了他的手。好像他能给我安全和信任。他的行为有些像现代人,亲切;有时,让我想起他竟然想起浩楷,似乎有那种感觉。如果他当我的男颜知己的话也不是一件坏事,至少有个说话的朋友。是可以随便说任何话的朋友。毕竟,和南宫有太多的恩怨要扯。
“等等,我要写几个字。阳光,”他听了我叫他的名字,微微有点疑惑。我环顾四周,找了一棵显眼的树木,“你在上面写(南宫,我很好,只是想去放开心情,我回来看你的,保重。依儿。)就这么多。写吧。”
“你要跟我走?”
“不是不说的带我去一个地方吗?不跟你走跟谁走。”我又抛了个白眼给他。
他愣了一下,随即剑指一挥,在对着树木挥舞起来。我也看不清他写的什么。只看见他写最后一句的时候,嘴角扬的很高。
看着怀里的人,或许她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写的什么。
一阵风过来,吹开了树皮:我已带依儿离开,她会幸福的。浪子仰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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