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卖身契与醉枫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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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这么愤怒过。结实地赶了三天路,本以为看到池峰城高大的城门我就能脱离苦海,可癞蛤蟆手上的密密麻麻的写着不知是哪国语言的那张纸——四个人均异口同声说那是我的卖身契,身价仅是一两银子!那根本就不可能是我自愿签下的,肯定是这几个人串通好了陷害我,在糊糊的情况下强迫我按了手印。就算是签,我也不可能只签一两银子身价,月入几万人民币的身价跑到古代就缩水成三百块人民币,天大的冤枉!一天一块钱能做什么?养人都养不活。在我那个时代,连睡天桥下的流浪汉收入都比这多!
全部都是混蛋,搞什么嘛!一路上我侍候他们好吃好喝,半点好处都没记下,全都是吃里扒外的白眼儿狼。我气愤得五官扭曲,很想冲过去把癞蛤蟆给剁成肉酱。看看子鱼那一脸花痴形象,见色忘友的典型!
见我气得横眉竖眼,小家伙跑过来一个劲儿地晃着我肥滚滚的腰:“姐姐,不要生气了。以后你就可以和我们天天在一起了哦!”
“谁要跟你们天天在一起了,想得倒美!都是些没心没肺的家伙,太过份了。也不想想,是谁做好吃的给你吃!”我给了文喜一个响脆的爆粟,接着走到子鱼面前数落道,“还有你子鱼,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见色忘友,真不该救你,让你嫁给张员外算了!”
“还有老爹你!让黑衣人杀了你算了。成事不足,竟然还把我给卖了,说得过去吗?”
也许是没见过我发飙,三个人被我劈头盖脸一骂,像霜打过的茄子一下就焉了,个个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癞蛤蟆,你用这么见不得光的卑鄙手段,算什么英雄好汉?”主谋脸上还是一贯让人讨厌的烂表情,气得我咬牙切齿。
“我有说过我是英雄和好汉吗?我从来都是小人,你不知道的吗?”果然是只不折不扣的癞蛤蟆,真是不要脸!
“总之,契约不能作数!根本就不是在我自愿的情况下签的,我凭什么要听你们的。”开什么玩笑,契约书上写着的时间是一辈子呢,一辈子是什么概念?就是我从现在开始一直到我死都要听他的,那我宁愿死。
“你可以不遵守契约。不过那样的话你下半辈子只能在牢里度过了。”什么?见官?在牢里过!官司我是打不过的了,那手印儿是我自己的啊,看他那样子肯定是早有预谋的。

“姐姐,跟我们一块儿吧,我求你了还不成吗?”小家伙不死心地扯着我的衣襟,我凶狠地瞪了他一眼。
“你考虑清楚!”癞蛤蟆丢下这句话转身就像城里走去,子鱼、老爹、小家伙很有默契地跟在他身后,完全不把我当回事。
天哪,哪有这么卑鄙的人!这回真是阴沟里翻船了,唉!真是倒了几十辈子的霉,碰到这么一群烂人。见他们已经走到百米开外,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地跟在后面,总不能真去把牢底坐穿吧!
晚饭是在一家很简朴的酒楼里用的,坐在窗边。我还处于极端的愤怒之中,除癞蛤蟆外的三个人惧于我的怒气仍然不敢和我说话。
“把契约念给我听,我要知道全部内容。”那种不知道什么文字的蝌蚪文我一个字都不识得。
“姐姐,我给你念吧。”
“快念,要是敢乱念小心我以后用菜刀劈了你们!”文喜和子鱼的脸均明显一黯。子鱼见过我拿菜刀凶人的样子,没准儿她认为我生气确实会砍人的。如果杀人不用偿命,我真的很想将眼前的四个人都剁了喂狗。
‘契约
甲方:文昕
乙方:木美美
今乙方自愿受雇于甲方,从事厨娘工作,月俸为一两银子。
暂时安排至醉枫楼工作,合约期限终身,如非获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本合约。
乙方在一个月试用期内,月俸为半两银子,每月底准时发放,如通过则增至一两银子,如不通过延长试用期;
乙方在工作期间所花费的衣、食、住、行费用均需在月俸中扣除;
乙方在工作期间若有偷懒不作为行为,扣留当月月俸;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留当月月俸;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醉枫楼名誉之事,否则扣留当年月俸;
如乙方能使醉枫楼月营业额达到五千两银子,乙方可以提出购买股份或分红;
如乙方能使醉枫楼月营业额达到一万两银子,乙方可获得赎身权。
以上为本契约全部内容,符合菲图皇朝一切法规法案。
甲方签字:文昕
乙方签字:木美美
公证人:张子鱼、文喜
监督人:张海沙(老爹)
立约地点:祥仁客栈(前两天投宿的一家客栈)
立约时间:菲图皇朝仁图三十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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