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对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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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微笑出现在青衫男子唇间。
“固所愿耳。”
这一回,公孙敕脸上表情是真正的欣然。“甚好,甚好,果然没有白费心力。你我虽不相识,却可以称得上是我知己。”
尉迟方一怔,却见李淳风毫不犹豫地向前走去,这才醒悟到公孙敕原来是要他也进入鼎中,不由得大惊,一把扯住他的衣袖。
“小心!这人诡计甚多,不要上当!待我将他捉拿送官就是了!”
哈哈一笑,也没见公孙敕如何动作,尉迟方只觉得提刀的右手手腕一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击打了一下,宝刀应声落地。公孙敕淡淡说道:“方才阵势你已经领教过了,洞中的机关何止十倍于此。倘若我当真发动,纵有千百人也有来无回,何况你一个小小的蛮勇匹夫。”不再理会尉迟方,转向李淳风。“如何?”
眼中光芒闪动,酒肆主人伸手拍了拍校尉的肩头。“放心,公孙阁主不会对我不利,何况……尉迟可知,我最大的毛病是什么?”
“什么?”
“人之病在好色,我之病在好奇。”
一楞神间,李淳风已甩开了他的手。
“尉迟先出去等候,我与公孙先生还有些事。”
“可他……”
“不必担心,此事我来解决。”
目光湛然,言语中自有不可抗拒的威严,尉迟方不由自主点了点头。眼见那铜鼎逐渐下沉,一刻工夫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红日西坠,将茫茫雪原照得分外明亮。霞光与雪光交融,渐渐融合成一片缠绵悱恻的嫣红。这是数月大雪后第一个晴朗的傍晚,雪一直绵延到地平线之外,越显得天地寥廓。这景象如此壮观,洞外的校尉却无心观赏,只是走来走去,心中满是焦躁和疑虑。忽然,洞中传来一阵沉闷的轰响,与此同时只觉得脚下地面也在震动,大吃一惊,转头却看见一人施施然从中走了出来,眼中含着笑意。
“走吧。”
“走?”
“若想在此赏雪也无不可,李某却恕不奉陪了。”
“呃,不是这个意思。是说那公孙赦……”
“世上已无此人。”沉吟片刻,又补充道:“也不再有傀儡术。”
唿哨一声,远处奔来一匹黑色骏马,正是乌夜蹄;见了李淳风摇头摆尾,仿佛甚是高兴。酒肆主人翩然上马,身姿潇洒娴熟,向尉迟方拱手道:“先行一步。”
未等校尉反应过来,一人一马已绝尘而去。
****************
数日后,正午时分,随意楼内。
李淳风坐在尉迟方对面,依然是初次见面时的位置。将毡毯裹在身上,毫无形象地靠在坐榻上,微微眯着眼,模样悠闲自得,仿佛在下一刻便会在冬阳中安然睡去。可以想象得到,这座位之所以得主人青睐,完全是因为那是整座楼中阳光最充足的地方。
“哎,哎,这酒……”
正要将坛中酒倒入碗内的尉迟方停住手,有些迷惑地望向主人。后者睁开眼,一脸痛惜之色。
“这可是二十年的清风露……”
“的确,当真是好酒。”闻了闻四溢的酒香,校尉欣然道。
“店中所余也不过十来坛而已……”
“李兄盛情,多谢多谢。”
叹了口气,“只是你这一刻功夫,就喝了半坛。如此牛饮,可惜啊可惜。”
尉迟方这才明白对方原是心疼自家美酒,不由得张口结舌:“不是李兄你说,要请我喝酒么?”
“却没说过要用这酒啊。”毫不客气地伸手夺下了尉迟方手中剩余的半坛酒,酒肆主人转头道:“摇光,换柜上稠酒,要最便宜的。”
“喂!哪有这样的待客之道!”
“对待牛饮之人,好酒劣酒本无分别。”李淳风笑吟吟地接过摇光手中酒坛,为对方斟满。“何况在随意楼,掏钱的才是客,你我么,算是朋友。”
“既然是朋友,怎可如此斤斤计较?”

“若不计较,哪来的银子?”酒肆主人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白做事、不白收钱,这是我随意楼的规矩。朋友归朋友,生意上的规矩坏不得。”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伸手从怀中摸出一锭大银,啪地拍在桌上,赌气道:“这些够了么?”
双眼发亮,李淳风笑逐颜开,毫不迟疑将那银子纳入袖中。“换酒,拿最好的来!”
尉迟方平日结交都是直性汉子、豪爽朋友,那曾见过这等鄙吝势利的市井之徒。然而此人神情态度却仿佛理所当然,以君子风度行小人之事,令人发作不得,只好摇头苦笑。
“居然有人说李兄会仙术,能知过去未来,是什么世外高人……”
李淳风懒洋洋地靠在案上,“啪”地一声,捏碎了一颗花生。“别人怎样说干我何事?世外高人的名头,又不能拿来糊口。”
“咳,我倒是差点便信了。现在才知道,传言当真不可靠。”
“哈哈。”
“少要蒙混!”尉迟方不满地说。“现在李兄总该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
“咦?不是说过,不会再有傀儡术杀人之事了么?如今谢将军命也保住了,此事便算了结。尉迟大人还有何吩咐?”
“这也叫了结?”校尉满心委屈地叫了起来。“至少也该告诉我,那天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呃,这个么,公孙阁主拉我饮酒相陪,便像今日你我一样啊。”
虽然觉得此言不实,却还是将信将疑道。
“真的?”
“假的。”
“你……”
“呵呵,玩笑而已,莫生气。如今你已知道,公孙敕一面故布疑阵令人以为废城闹鬼,一面在流民中秘密试验傀儡术。谢崔二人自以为得计,却不知术成之日,便是他们大祸临头之时。”
“你的意思是说公孙敕为了独占那本手札,将同谋者杀死灭口?但那手札本来就在他手中,又何须费这许多周折?”
“那是因为以他一人之力,要想完成此事甚是困难,这才故意让崔元启发现他的踪迹,并谎称可以此术致长生不老,使得二人甘心为他所用。等到试验成功,他又将二人除去。”
一拍大腿,尉迟方恍然道:“原来如此。”
“这只是之前的推论。”静静抬起头来,双目明锐如星。“但在见到公孙敕之后才发现,他已病入膏肓,活不过十日。”
回想起石洞中那人苍白可怕的面色,果然也与那些傀儡尸体相差无几。
“须知手札是以极为罕见的丹书文字写成,当年那位隐士只译出了其中一节,剩余部分若无说明,根本无法看懂。公孙敕天资聪明,又精通杂学,竟想出了将自身作为寄主,以征蜀途中学来的邪术和琴声作为辅助,强行催动傀儡的法子。然而这种邪术并非正途,被当成傀儡的人维持不了多久,便会失控而死。更重要的,每催动一次,寄主自己的身体也会受到严重损害。”
“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他不知后果?”
“有句话尉迟听说过么?朝闻道,夕死可矣。自从拿到手札,公孙敕便将一生心血全都倾注于对手札中所载秘术的研究。对他而言,自身性命远不及这手札重要。”
一时默默无声。尉迟方回想整件事,只觉脉络一点一点清晰起来。突然想到一个关键之处,猛地抬头。
“不对,还有一处无法解释!”
“嗯?”
“这件事跟李兄有何关系?崔元启手中你的名字,又是谁所写?”
“哈哈,尉迟对我还心存疑虑么?”
“当然不是,”校尉连忙辩解。“只不过……”
“无妨。其实也很简单,此事与我确有关联:当年为魏纪翻译手札的那位隐士正是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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