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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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蹑手蹑脚来到小帐前,李广正欲挑帘入内,张秀拦道:“让我来!”不等李广说什么,他已挑开帐帘,闪身钻了进去。
匈奴骑兵斜搭着一条牛皮毯子依在帐角,露出胸前一撮黑毛,睡得正甜。每次吸气,他的肚皮便会鼓得溜圆;每次呼气,喉间传出猪吃食时才有的‘呼噜’声,并且两片肥大的嘴唇也随着气流抖动不止。
张秀把剑举起,内心里产生波动,没有了赌博时所有的无所谓心态。你可以说,他此时兴奋无比,看着那颗现在还能呼吸的脑袋就像看到了永远的人身自由以及荣华富贵。你也可以说他现在很紧张,害怕一剑下去竟没杀死匈奴骑兵。
他站在那里,将剑尖倒垂双手紧握剑柄,想一剑刺穿匈奴骑兵的心脏。可是,又怕一剑没把匈奴人刺死,引发匈奴人杀猪般的嚎叫,继而惊醒其它匈奴人。而且,他还看到,匈奴人的右手下边压着一把出了鞘的弯刀!如果一剑竟没把匈奴人刺死,导致匈奴人垂死挣扎?后果不可想像!于是,他换了一种杀人的手法。
张秀平握短剑,将剑刃对准匈奴人的脖间,比划了一下,然后将剑高高的举起,准备一剑斩了匈奴人的脑袋。第一次,剑飞快的落下去,行至中途,他连忙停住,怀疑这一剑斩不到匈奴人的脖子,会斩到匈奴人的下颔,于时再次的比划了一下。第二次,剑飞快的落下时匈奴人正好翻了个身,吓得他心中一惊,以为匈奴人竟自醒了,弯下身躲在帐中一隅。等了片刻,见鼾声又起,方重新来到匈奴人近前。
匈奴人侧躺着身,脖间的目标更加显著,他拿捏了一下,确定无疑剑必定斩到匈奴人的脖子,又高高的举起。剑飞快的落下,然而他还是犯了一个错误,一个小小的但足以破坏整个计划的错误。
剑即将斩到匈奴人的脖子,张秀把眼闭了起来。他是一个囚徒,可他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囚徒,而是一个偷东西的囚徒,从来没有杀过人,所以内心本能的对杀人产生恐惧。将眼闭了起来,剑便没了准头,稍稍一偏,正好斩在匈奴骑兵脖间锁骨上。
匈奴人正在梦中,脖间猛然挨这么一下,受痛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面前站着一个汉人打扮的陌生人,拿起手边的弯刀便向来人砍去。张秀向后一跳,躲过这一刀,站在那里正不知怎么办时,匈奴人打地上站起。
匈奴骑兵的表情很可笑,伸手想把剑从脖间拔下来,可是又不敢。手触到剑柄后就像摸到毒蛇连忙放了下去,如此两三下后,也忘了喊叫呼救,停在那里踌躇该不该将剑拔下来。片刻后,他决定暂且不理脖间的剑,双眼射出怒火瞪向张秀,举着刀便杀了过去。
一个脖间嵌着一把剑,同时脸上全是愤怒表情的人,看起来也是很恐怖的。张秀手中没了剑,弯弓一时也从背上取不下来搭不上箭,见匈奴骑兵凶神恶煞般的杀过来,顾不着多想,吓得转身便往帐外跑去。正好,这时李广在外听到帐内响动不动,持剑入帐相助,与张秀打了个照面,手中提着的剑差点刺中张秀。急切间,两人各自往右手边一避,李广手中的剑插着张秀的腋下刺了出去。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的巧,剑正好刺中举刀赶过来的匈奴心脏处!李广因为避得急,脚下踉跄了两步,重心前移。为了稳住身子,他直能把力道全部往前使,这一剑竟把匈奴骑兵刺了一个透明窟窿。更巧的是,匈奴人在剑入身体时,举起的刀也向下劈来,张秀一避正好躲过,刀便朝李广的脑袋奔来。按理说,李广是避无可避,可他脚下踉跄,剑没剑柄后,向前的力道受阻脚下更是不稳,朝地上侧摔而去。劈下来的刀在此时擦着他的脑袋砍散了髻起来的头发,然后擦着衣袖,又砍掉一片麻布,但身上却没受到一处小伤。

门帘是挑着的,向外奔的张秀背后没有长眼,自是看不到惊心动魄的这一幕。但,急于知道里边发生什么事的于茜却把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而且看得全部走了味。好像完全不是李广在巧中之巧杀了匈奴骑兵,而是以一种高明的击剑步法,躲过匈奴人的弯刀,拿捏十分准的正好刺中匈奴人的心脏。
“原来他竟是个击剑高手!”于茜在心中暗道,李广的形象也由刚开始杀了一个人变得没有主见,而成为一个英雄的形象。
要知道,用剑杀人其实并不容易。首先,剑是一种直击兵器,目地性十分明确,只能以刺来杀敌。若论杀伤力,最精制的一把剑还不如最普通的一把刀。刀以斜劈横砍为主,杀伤面广,挨到即可使人受伤,丧失一定的战斗力或全部的战斗力。剑以直刺为主,杀伤面极窄,而且因其目地性的明确,极易被目标后跳以及左右闪躲避开。李广呢,很短的时间内,连续用剑杀死两名匈奴骑兵,而且都是刺中敌方心脏使敌毙命,这种准头,这种手段,不是谁都可以练成的。
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承认不承认,在内心的深处,所有人都会用双重标准来看待身边的人或者事。如果,他对那个人有好感,那么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意义的,他会在心底对那个人赞赏有加,好感倍增。如果他对那个人没有好感,那么对不起,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对于他来说都是没意义的,他会在心底对那个人越来越厌恶,哪怕这两个人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李广救了于茜使其免遭侮辱,先入为主的,于茜便会对李广抱有好感。虽然,救人之后李广彷徨的表情让于茜心生厌恶,可这毕竟只是暂时的。而后,张秀入帐杀人,没有把人杀死,李广进去之后干净利落的把人解决掉,更使于茜对李广好感倍增,在心底以为对方是个击剑的高手。这就促使于茜认为对方是个深藏不露,将锋芒全部隐藏起来的高手。好比是一个人在用潜意识催眠自己,使自己相信苦瓜是甜的一般,李广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让于茜感觉很恬意。
李广动作极其狼狈的从地上爬起,而她则认为他的动作简直帅极了,就连爬起来也是那么的迷人。李广踢了踢匈奴骑兵的尸体,然后把匈奴人胸口的剑以及脖子上的剑拔出。她便以为对方年纪青青的却十分老成,这是在试探匈奴骑兵到底死了没有,而且还十分镇定的把兵器收回。李广把匈奴人手上的弯刀拿起试了试,发现弯刀是用极其粗劣的青铜打制,分量极轻,手感不好,便又把弯刀抛在地上。看在她的眼里却成了李广是个品味极高的人,而且对大汉十分的忠诚,绝对不会使用敌人制作粗劣的兵器。
她还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便迎了上去,嫣然一笑,还没开口说话便看到对方对自己十分的冷漠,连正眼也不开一下,只是把手中的兵器往张秀的手中一递,看向还被如木栅栏一样连在一起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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