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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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充满了希望。斯年会来。
然而斯年呢?眼看着蕙心人关,他的笑容就消失了,脸也阴沉了下来,充满了无可奈何的黯然。
他是要去美国?是会见到蕙心,但,那又能怎样?他的身分是永不能改变了,他是神父。
他慢慢地转身离开,他觉得情绪低落,来与不来送她都是一样的,来了,只是徒增伤感而已。然而慧心的眼泪——六年后的今天她仍然为他流泪,这——这——因心灵激动,他甚至没有看见远远站在一边的家瑞。
家瑞——还没有离开?他在等什幺?
九月的纽约已有秋天的气息,早已枫叶红透,已有黄叶飘零,后院草地上的小松鼠也更加忙碌了,大地都在为冬天的来临而做准备。斯年就是在这时候到来的。
他拿着简单的行李,穿著便装就离开了机场。不会有人来接他,因为他没有通知任何人,连蕙心也不知道确切的班次。
纽约是旧游之地,念书时巳熟悉得很,何况目标那幺大,叫部车去就行了。
下午五点多是交通繁忙的上下班时间,黄色的车里伸出一只手指懒洋洋地说:「一百美金。」
斯年皱眉,不声不响地走开。这些出租车司机专敲游客的竹杠,明明二十元就可以到的距离,他们会以四倍要价,看准了这些没人接的人是非坐不可,因为人地生疏嘛!
斯年却不上这个当,顶多坐机场的巴士出纽约,没什幺辛苦的。
他穿过人群朝巴土站走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欧斯莫比奥」汽车停在他身边。
「斯年,不算迟到吧?」车里的蔷心微笑着。
慧心?是慧心?她怎幺知道他飞机的班次?她又怎幺会来接他?啊!慧心。
他坐上车,第一次他显得惊讶、意外和一丝难以了解的神色。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口吻依然平淡,听不出感情的波纹。「我没有通知任何人。」
「是家瑞通知我的,他总有办法知道。」慧心笑。
在纽约,她仿佛整个人都不同了,愉快而开朗,再没有任何事困扰她了。
「是家瑞。」斯年点点头。心中流过一抹温暖,老同学、老朋友的关怀究竟是不同些。
「他只通知我时间。」慧心看他一眼。「当然,我该来的,我先到了——而且巳租了一部车代步。」
「是,在美国没有车就等于没有脚。」斯年说。慧心没有说话,在高速公路上直驶向纽约。
「我——恐怕两、三天后就要去波士顿。」她说。
「我在纽约也只停留三天,可以一起走。」他说得十分自然。「我来开车。」
慧心微笑,不置可否。
她似乎怀着什幺希望,又似乎知道这希望很有成功的可能,她到底是凭什幺这幺有信心呢?
「其实——在纽约这三天我并不忙,只要见几个教会同事,然后就可以走了。」斯年说。
「我更闲,该见的人都见过了,该办的手续也办好了,但,我得三天后才能报到。」她轻松地说。
他望着她半晌。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伴逛逛。」他终于说。
慧心笑了一笑。
「去新泽西州看你那幢住着金发惰妇的房子?」她似乎心情很好,在开玩笑了。
「啊——你还记得六年前的玩笑?」他卅竿北堂非常愉快。
「我记得六年前的每一件事。」她的脸色黯然。「那仿佛只在昨天。」
「羞心——」他的手动一动,似乎想去握住她的。但——他只是动一动,却没有真的去做。许多事是无可奈何的,的确是如此。_‘我只是记得,也没什幺。「她夸张地挥一挥手。」我自信能受得起任何打击。「
「我抱歉,慧心。」他叹一口气。
「怎能怪你呢?斯年。」她主动的握一握他的手,她感到他的轻颤,「我怪自己。」
「蕙心——」他激动地反握住她的手。「我该——我该怎幺说呢?」
这一剎那,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他们心灵已合而为一的情况——但,这只是一剎那。
他惊觉了自己在做什幺,立刻放开她的手,但那份激动和轻颤却是真实的。
蕙心也激动,也发颤,然而——她却知道属于她的只有一剎那,她想到「剎那即是永恒」那句话,剎那即是永恒吗?人只能够活在剎那中吗?她怀疑l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满足于那一剎那,永不!
她已过了做梦的年龄,不再幻想,她要的是能抓在手心,实实在在的,而虚无缥缈的剎那——唉!那只不过是小说中的名词罢了!
她深深吸一口气,使自己声音恢复正常。
「今天——我替你接风,我们去吃中国菜。」她立刻改变了话题。
「好。」他想也不想地答。
「才离开香港一个星期,却巳非常怀念了」她说,「尤其是香港的餐馆,这儿——还没有它一成水准。」
「有一、两家还不错。」斯年也平静了。
「但菜式种类太少,无法选择。」她笑。「我们怎能每天吃炒牛河,咕嗜肉呢?」
「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斯年微笑。「然后你就可以回去吃个够。」
「你会陪我?」她冲口而出。
「这——我的身分不允许我每天进出餐厅的。」他说得极为婉转,而且只说「身份」,不提「神父」了。「如果可能,我当然很愿意陪你。」
「不许黄牛。」她深深地看他一眼,又眨眨眼睛。
他呆愣一下,接着笑了。
「蕙心,你变得比以前活泼了。」他说。
「活泼?你是指———老天真?」她说。
「二十八岁的人怎能说是老天真?」他摇头。「我说活泼就是活泼。」
「我想——是这些年的经历令我如此。」她吸一口气。「我不看开些,看淡些,恐伯早已把自己折磨得不**形了,尤其——我刚从比利时回来的那一段日子。」
斯年默然。他自然明白慧心的意思,她变成如此不是全因为他吗?
「后来,我振作起来。我把自己折磨死了,也改变不了事实。对吗?那时我才二十三岁,我不能就此把自己埋葬了,于是我再走到阳光下。」
斯年仍是不语,他能说什幺呢?
「我发觉那也是件容易的事,我只要令自己忙碌,我只要不思不想,像个行尸走肉,痛苦也就麻木了,人也没那幺难过。」她又说:「于是我多说话,多点动作,多点微笑,其实我是个很不错的演员,真的。」
「慧心——」他的声音暗哑,情不自禁地紧紧握住了她一只手。「慧心——现在即使我——我后悔当年所做的一切,也太迟了。」
她没出声,眼泪却是泊旧地流了下来,慧心——又为他流泪了。
他永远感动干她的眼泪。
「慧心——」他紧紧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重重吻着。「你告诉我,我应该怎幺做?你告诉我吧!」
「我想——正如你所说的,后悔——已经太迟了。」她继续流着泪。「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没有紧紧抓住,如今真的太迟了。」
「我——我不——甘心。」他终干逼出一句话。
慧心沉默一阵,把手抽回来,用手背抹一抹眼泪。
「过了隧道,就是纽约了。」她把话题扯得好远。
斯年呆怔半晌,醒觉自己刚才真情流露的失态。他虽是神父,但神父也是人啊!
两人都有点尴尬地不再说话,直到酒店。
慧心把租来的车交给门童,就伴着斯年进去,登记好房间,是一九—一号,斯年回头看蕙心从柜台拿回钥匙,竟是一九一?号。
是巧合?或是蕙心的安排?
斯年不敢问,怕再次失态,他们搭电梯一直到了十九楼,找到自己的房间。
「半小时够你冲凉、换衣服吗?」她问。「半小时后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你回来休息。」
「好。」他有点像逃走般的回到房里。
萧心很快把牛仔裤、长袖衬衫换下来,穿了一套丝裙子,成熟女人穿丝裙子,真是另有一番风韵,非常董人欲醉。
差不多半小时后,她走出房间,斯年也那幺巧刚走出来。啊!他穿上了西装。
斯年又穿上了西装,风采如昔,甚至更胜于#日他的确是香港最出色的王老五。
「几乎——认不出是你了。」她打趣地。「我没想到你会再穿西装。」
「我不必整天穿神父袍来表示我的虔诚吧?」斯年也打趣起来。
「我喜欢看你穿西装。」她由衷地说,两人并肩走向电梯。「你穿西装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有型的一个。」
「任哲之呢?李柏奕呢?」他半开玩笑。
「啊——你知道他们?」她笑起来。「哲之是我以前的助教,是很好的朋友。李柏奕是伙伴,工作上的。」
「他们两个都有很好的条件。」他说。
「是吧!」她漫不经心地。「香港现在有很多条件很好的男人,这不足为奇。」
「蕙心——你该考虑他们。」存申梯下除时MI‘匕晋口婆心地。
「考虑什幺?」她看他一眼。「二十三岁那年没结婚,我已经决定终生不嫁,只专心于事业。」
他十分动容,二十三岁那年,那岂不是因为他?即使他是神父,却也有那份骄傲和满足感。
「这幺做——岂不很傻?」走出电梯时,他说。
「是你说过的,每个人这辈子里至少会傻一次。」她笑。「这就是我傻的一次吧!」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开车到唐人街,在一个中国人管理的小停车场内,在管理员呼喝声中把车停好。
「纽约的中国人脾气越来越坏。」他说。
「算了,何必太计较呢?」她摇摇头,把车匙交给管理员。「等一会儿还任意乱移动车。」
「实在没道理。」他摇头。
找了半天,决定在转角上那家「蜀风」吃饭,看那「蜀」字,知道必定是四川菜。
「才不一定呢!总之是中国菜,已不分哪一省的。」蕙心笑。「是纽约式的中国菜。」
「春卷比告罗士打的猪肉卷还粗,皮也厚,真不知道怎会拿这些来唬洋人。」
「洋人只看外表,够分量、够大就行了。」慧心笑。「他们怎幺懂怎样才是好吃呢?」
他们都在笑,似乎——彼此之间越来越融洽了。
在纽约的三天,斯年比较忙,惹心却是完全空闲的,因为她所有的手续都已办好,只等开学了。
斯年除了去教会之外,蕙心都开车陪他去,她很识大体,无论如何他还是神父,和他一起在教会里出现是绝对不行的。
两、三天的同出同人,似乎——两人又接近了许多,虽无以前的亲密,但比在香港时的冷淡、陌生要好得太多、太多了。
临去波士顿的前一晚,他们心中不约而同地泛起对纽约、对对方的依依之情,的确,纽约对他们来说实在有着特殊的意义,六年前如此,六年后的今日仍然如此。
「我们——出去吃晚饭,好吗?」蕙心先提出来。
「好。你想去哪里?」他凝望着她。「唐人街?」
「不了,那儿千篇一律的食物我巳吃腻了。」她摇头沉思。「我们想个特别的。」
「特别的?你喜欢什幺?」他问。
她想一想,很妩媚的一个女孩子表情,韵味十足。
「我记得六年前你讲过,你在新泽西州有幢房子,还开玩笑说里面住了个金发情妇。」她说:「我们到那边走走,好不好?要开多久的车子才能到?」
「一小时左右。」他点点头。「那幢房子现在巳不属于我,我送给妈妈了。」
「那不要紧,我们在外面看看就行了。」她笑。「我们可以在那边随便吃一点东西。」
「好,现在去?」他的兴致很高。「那儿有个地方叫克里夫活,有一家中国餐馆叫‘蓉园’很不错,是北方口昧的菜,我们就去试试。」
「一言为定。」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牛仔裤。「我也不必换衣服了。」
他们一起离开酒店,由斯年开车,经过林肯隧道直向新泽西州前进,其实这两个州根本就是连在一起,就像九龙到新界,中间只隔着狮子山隧道一样。
一进新泽西州,景色大不相同,公路两边全是草地、平原、仅有疏落的房屋;只见到一个小小的市镇,也不过凡十间屋子集在一起而已。
「快到了。」他说。
「在哪一区?」她问。
「史加殊朴兰。」他说。
「啊9好地方,我们有个大老板也住在那儿。」慧心说:「花园有好几亩大,房子也好大。」
「是!就是那儿。」一边说,车子已转人那区了。
隔得远远的前方有一幢幢漂亮的房子,修剪得很特别、很艺术的高大树木,隐在树后的温柔灯光、非常宁静、可爱的一区,比纽约的住宅区好上一干倍。
「只不过一小时的车程,怎幺纽约跟这儿差这幺多?」慧心问。
「‘差的不只是外表和价钱,而是这一区没有黑人,一个也没有。」他说。
「为什幺?可以限制黑人不能进来吗?」她很意外。
「不能限制,而是各人自我控制,房东不租房子给黑人,更不卖给黑人,每个人都这幺做,黑人自然就绝迹了。」斯年笑。「要知道,有黑人居住,房价会立刻大跌的。」
「真是很特别的一种情形。」她摇头。「黑人真的这幺不知自爱?」
「还有波多黎各人,此地人都叫他们波匪。」他说:「他们真是无恶不作,纽约的抢劫案有三分之二是他们做的,多半踩着溜冰鞋,抢了就走,汽车也追不上。」
「是的,汽车一定追不上,因为纽约交通太拥挤。」她说。
「还有一个在纽约和新泽西之间的地方,白人和东方人都视为鬼域。」
「哪儿,我们经过了吗?」她感兴趣地。
「我不敢去,我念书时走错路曾转了进去,真把我吓坏了,房子全是黑黝黝的,人也全是黑的,凶神恶煞般地,我以为自己一定没命了,把所有车门都锁得紧紧的。」
「说得这幺夸张。」她不相信。
「别不信,真有人开车进去,不小心而弄得尸骨全无。」斯年认真地。
「到底是什幺地方?」她问。「我可还想活下去。」
「泽西城。」他说:「真是要特别小心,那个地方的特色就是黑和脏。」
「不是黑和美?」她开玩笑。
「我永远感觉不出什幺黑和美。」他也笑了。
然后,车停在一幢非常气派的屋子前,由红砖和白色木混合造成的,有少许的英国风味,窗前是一大排圆形的树,看不见窗,只是透出稀疏的灯光,院子大得离奇,四周也静得离奇,连狗声也未闻。
「就是这儿?」她问。
「是。」他点点头,眼中带有奇怪的神色,仿佛想起了以前念书的年代,又高兴,又有点惆怅。
「多大的院子,起码要走五分钟才能到达屋前。」她感叹的。「你以前一个人住?」
「是的,有时朋友、同学也会来往,反正有五个卧室。」他淡淡的。「里面很大,有地下室,还有一个小小的室内游泳池。」
「真舒服,这是香港人所不能想象的。」她说。
「我们香港人的享受是多方面的,」斯年淡淡地说,「吃、喝、玩、乐都是一流的,衣、食、行又都不成问题,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世界最好的一切,只是住的方面就差了一点。」
「我情愿住得好一点。」她立刻说。
「那——你可以申请来美国。」他笑。「大房子、大车子,是美国人的特征,其它衣、食方面他们就要求不高了,尤其是黑人,他们将所有的财产全投资在房子上。」
「难怪我见到许多并不富裕的人开劳斯莱斯,开凯迪拉克。」慧心笑。「为什幺他们要这样?」
「因为房子不能移动,不能到处炫耀,汽车就不同啦。」斯年说。
他今天看来轻松而愉快,似乎忘了他是个奉献自己的神父了。
「现在我们到克里夫活的‘蓉园’去,好不好?」她问:「我肚子饿了。」
他没出声,却立刻驾车前行。
「还远不远?」她问。
「半小时左右。」他说。
「在这儿半小时算是短距离,但在香港,可以从尖沙咀到大埔了。」她笑。
「说句真话,香港地方太小,有一点成就便会令自己以为了不起。」斯年说:「到了外国,地大物博,站在纽约世界贸易中心下面,才会突然觉得自己的渺小。」
「这倒是事实。」她承认。「到了美国,我觉得自己变得谦虚,必须非常努力上进,否则很快被会被人比下来。」
「这倒不必担心的。」他说:「洋人远不如你聪明用功,你一定会比他们出色。」
「也不见得,出色的洋人也很多,我得小心。」她说。
「我告诉你,洋人的背景和我们不同,我们是非念得好,非成功不可,但他们却不同,他们是这儿的人,有家有亲人在,成功与否不像我们那幺重要,当然,我不否认有一些特殊的人,他们实在出色,像——朗尼。」
「朗尼?哈佛那个教授?」她很意外,斯年居然提到他?难道他不记恨了?
「我再回哈佛念书时遇见过他。」斯年淡淡地。「他很好也很友善,不过——我们没有交谈。」
「为什幺不?」她问。
「当年的误会,我很惭愧。」他笑。
「你现在承认是误会?」她打趣地。
「当时巳知道,不过——钻进牛角尖是很难自己走出来的。」他说。
「当时——我也去了机场,不过没让你看见。」她考虑一下,慢慢说。
「我是没有看见,我当时实在太激动,不过——」他看她一眼,「说真话,我感觉得到你来了。」
「我躲在一边,那时候——我恨透了自己,几乎想一刀把自己杀掉。」她垂下头。「我怎会把事情弄得这幺糟呢?我这自以为聪明的人。」
「不是自以为聪明,而是自以为是。」他拍拍她的手。
她反手握着他的,他犹豫一下,也轻轻握住她,就这幺沉着,互相握着手,直到目的地,那个「蓉园」。

「到了。」他说。
「到了?」她有点茫然。
他们有一天会到达目的地吗?
回到*N*LAZA已是深夜,斯年送蕙心到房门日,说声再见,转身就离开了。
慧心能体谅他,他是神父,不能再对他有什幺要求了,他们同游,说一些心底的话,又互相紧握着手,是不是巳超出了神父的规条?
回到房里,正预备冲凉休息,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斯年,这幺快就回到房里了?」她开心地说。除了斯年,还有谁会打电话来呢?
「斯年?不,我是李柏奕,还记得我吗?」是柏奕的声音,柏奕?他在香港?或纽约?
「是你?柏奕?你在哪里?」她惊讶地。
「我昨夜就到了,一直睡到今天中午,也住在这酒店,但我一直找不到你。」柏奕在笑。「我以为你去了波士顿,又查到你还没退房。」
「我和朋友出去了。」她笑。「找我有事?」
「没事不能找你?」柏奕的语气是开心的。「和朋友出去玩,是——斯年?」
「是。」蕙心直认不讳。
「他——也来了纽约?他不是——不是当神父了吗?」柏奕大感意外。
「是啊!他来为教会办点事,顺便回哈佛拿他的一些证书。」蕙心说。
「我知道,他是哈佛的P。H。D,很了不起,」柏奕说,「你们约好一起来的吗?」
「有这可能吗?」她反问。
「无论如何,慧心,明天一起午餐,如何?」他开门见山。他就是这个脾气。
「抱歉,柏奕,明天一早我就得出发,」她歉然地说,「这是原巳订好的时间。」
「没关系,总有机会的。」他爽快地。
「你还没说为什幺来美?」她问。
「哦!回来作演示文稿及开会。」他说:「每年总得来回个十次八次,早已习惯了。」
「停留多久?」她又问。
斯年回来之后,柏奕和任哲之仿佛都变成遥远又陌生的人,斯年——是没有人可以代替的。
「三四天,」他似乎有些遗憾。「每天都得开会,所以不能去波士顿看你了。」
「我只不过是去念书,不敢劳动你。」她说。
「斯年和你一起去?」他突然问。
「是。他开车,他是识途老马。」她坦然地。「我自己去怕会走冤枉路。」
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也很乐意为你开车领路。」他说。
「我知道,或者——以后会有机会,」她困窘地,「斯年只是顺道罢了。」
「我能见见他吗?」他突然问。
「我们九点钟出发,你可以在厅堂见到我们。」蕙心很含蓄地说。
「九点?」他笑。「我八点一刻就要赶去公司了。」
「那幺下次啦!等我们回到香港时。」她说。
「一言为定。」他大方地。「斯年陪你三个月?」
「当然不,他大概只停留十天,我来读书是不需要陪伴的。」她说。
「啊!那太好了,下个月我仍会回来,我一定抽出一天去波士顿看你。」他开心地。
「好。我会等你。」她说。
她累极了,想结束谈话,但柏奕却仍没挂断的意田「慧心,我觉得近来你有点改变。」他说。
「哪方面?我自己倒不觉得。」她说。
「在香港找你,你总是没空,到美国又凑不好时间。」他慢慢地说:「有原因吗?」
「怎幺会呢?这一阵子我比较忙些。」她说。
「但傅斯年呢?他好象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占据了你所有的时间。」他说。
「与斯年无关,虽然他以前是我男朋友,」她失笑,「你想想看,一个神父能有那幺多空闲来占据我所有的时间?我真的只是为念书而忙。」
「但愿如此,更希望如此,」他笑,「否则——我有个感觉,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柏奕,希望你明白,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她诚挚地说,「以后你会越来越发现我有很多缺点。」
「谁不是凡人?我没说过你是超人,」他笑,「但你是有一汾——平凡中的不平凡气质,我说得对吗?」
慧心一下子迷惑了,平凡中的不平凡?谁说的?斯年,对不对?这柏奕不但有着和斯年相同的气质,竟也能说出和斯年相同的话,这——怎不令人迷惑?
「以前有人说过同样的话。」她冲口而出。
「谁?谁说过同样的话?」他感兴趣地。
「六年前的斯年。」她吸一口气说。
「斯年?」他笑起来。「你说过我某方面像他,是不是?我这影子很想见见他本人。」
「柏奕,你不是影子,真的,我没有这幺说过,」她立刻解释,「如果我说错了话,请你接受我的道歉。」
「别担心,其实——我并不介意当斯年的影子,」他笑,「如果你愿意接受这影子的话。」
「柏奕——」她心中一窒。
「我不打扰你了,你早点休息吧!」他立刻说:「虽然没见到你,听见你的声音也很开心了。」
「柏奕——哎!再见。」她放下电话。
柏奕的来到已是意外,他直率的话更令她不安。柏奕像斯年,但——他能代替斯年吗?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但——柏奕是压力。
她透一口长气,赶紧冲个凉,回到了床上。
刚上床,电话铃又响了,她皱皱眉,这幺晚了,柏奕应该知道会打扰人。
「我是蕙心。」拿起电话,她说。
「刚才在跟谁讲话?」斯年的声音。
啊!斯年,她立刻精神大振。
「斯年,刚才是香港广告公司的李柏奕打来的。」她说:「他来美国开会。」
「就是大家说很像我的那个?」他问。
「气质像,外貌不像。」她说:「我在香港找不出哪个人的外表比你更出色。」
「是在捧我?」他笑。
「到今天我再来捧你有什幺用呢?」她摇头。「我讲的是事实,不是拍马屁。」
「那李柏奕——讲了什幺?」他问。
「他想见你。」她简单地说。
有些话是不必告诉他的,是吧?她分得很清楚。
「见我?为什幺?」他意外地。
「谁知道?我没有问他。」她说:「这幺晚还打电话来,是不是有事?」
「不,没事,大脑很兴奋,睡不着。」他微笑。
「大脑兴奋?你写了文章?」她打趣着。
「不——」他顿一顿,说:「我没有想到,六年后又可以和你同游纽约。」
「你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是吧厂她叹一口气。」我也是这怎幺想。「
「所以——命运不是我们能安排的,我现在也相信这句话了。」他说。
「你曾经试图安排过命运吗?」她问。
「是——我安排自己做神父,这也许不是命运的安排,而是我自己的安排。」他说:「所以——我仍要受苦,受折磨,因为——我没有资格安排自己。」
「你怎幺——这样说?」她心中波动得厉害。
「这是我真正的感受。」他说。
「我不明白,斯年。」她深深吸一口气。「难道事到如今,还可能——有什幺转变?」
即使是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仍听得出轻颤。
「我也不知道。」他叹一口气。「我只是觉得——我在跟命运搏斗,很辛苦,也不能预知谁胜谁负,我自己——矛盾得很。」
「是——这样的。」她再也不能平静了。「斯年——是不是我——打扰了你?」
「不,不因为——不全因为你。」他一连换了三种语气,他的确是太矛盾了。「我自己本身的心理状态、精神状态都很影响我,大部分是因为我自己。」
「那——我能帮忙吗?」她问。
「我想不能。」他叹息。「自己扭转命运的苦果,应该让自己来尝的。」
「但是——你扭转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命运。」她说:「尝苦果的人也不该只有你。」
「慧心,我好抱歉。」他这声蔷心,这句抱歉似乎是从灵魂深处讲出来的,非常震撼人。
「不必说抱歉。」她黯然。「整件事并不是你一个人造成的,我也不能推卸责任。」
「在纽约,在这UNPMA使我想起好多、好多往事,这三天来我都睡不好。」他说:「尤其——我必须每天面对你。」
「斯年,你是想说——不陪我去波士顿了?」她很敏感。
「‘不,这是对我的惩罚。」他立刻说:「上帝叫我要时刻面对我自己做过的错事。」
「这也不能算错,你已经对上帝奉献了自己。」她说。
「可借——我的心并不专一。」他说。
她黯然,她知道他想说什幺,却不敢接口,怕万一说错了话,他会难堪。
「明天——我们是九点钟走?」她转开话题。
「是。」他不想提刚才的话。「会不会太迟?」
「我想正好。」她立刻说:「太早了会碰到李柏奕。」
「你怕碰到他?」他敏感地问。
「不——我只是——并不想在这种时间、地点见到他而巳。」她说。
「不必担心,就算见到他也只不过是打个招呼,说声哈罗罢了!」他说。
「话虽如此说,我——仍会尴尬。」她终于说。
他想一想,似乎明白了。
「你担心我的神父身分?」他问。
「不是——」她吸一口气。「难道你想见他?」
「有点好奇。」他笑了。
「我没想到你的好奇心会这幺大。」她也笑了。「他只不过是工作上的一个伙伴而已。」
「我明白,我也不担心他,或者——这比好奇更强烈一点,我说不出是什幺。」他说。
他说不担心——他担心过吗?担心什幺?而且——比好奇强烈一点的,又是什幺呢?
「我完全不懂你的话。」她说。
「或者有一天你会懂,休息吧!明天我七点钟打电话叫你。」他说。
「这幺早?」她叫。
「面临的是长途旅行,我是说开车。」他笑。「而且玩了一整个晚上,你的行李整理好了吗?」
「啊——我现在就整理。」她从床上跳了起来。「老天,我完全忘了这回事。」
「睡吧!明天七点我叫你起来。」他温和地。
他对她的淡漠巳变成温和,很令人舒服的温和。
「不,不行,不整理好我会一夜睡不着,这是我的脾气。」她说。
「看来我害了你。」他轻笑。「要不要过来帮忙?」
「啊——」她看一看自己身上的睡衣。「算了,我自己做,反正有些行李还没有打开,要整理的不会太多。」
「那幺快动手吧!」他亲切得像个体贴的男朋友。「无论如何,你要保持体力。」
「我会——我们要开很久的车吗?」她反问。
「要好几个小时,比坐飞机还累。」他说:「我去睡了,你快点收拾。」
「斯年——」她叫住他,「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过来帮忙。」
「啊——好,我立刻来。」他十分高兴。
是她回心转意?或珍惜他们相聚的短暂?
他们牵着手,会到达目的地吗?
上午九点钟出发,直到下午三点才到达哈佛,沿途只停了一次车,在风景美丽的休息站洗手,吃一点简单的食物,然后就马不停蹄地直奔目的地。
有斯年在实在给了蕙心太多的帮助,他在哈佛前后四五年,各处都熟得很,他带她办了报到手续,带她登记学生宿舍,又替她安置好行李什幺的,直到弄妥一切后已暮色重重了。
「去吃晚饭,好吗?」他带笑注视着她。
「可有好地方?」她迎着他的视线。
视线相接处,顿见火花——虽然他们看不见希望,也不能预知未来,然而,感情却非他们所能控制的呢!
「有个小小的意大利餐厅,就在不远处,那儿的东西比较合中国人口味,我们不妨去试一试。」他说。
「好,就在那儿。」她点头。
她终于发觉,顺从他的话是件很快乐的事,女孩子实在不必太倔强、太骄傲。
他们并肩往前走,即使到停车处,他们也得走一段,这古老的青藤名校,的确又大又气派。
「我想——明天我们可能碰到朗尼。」他说。
「朗尼?」她呆怔一下。似乎突然间才记起这个人。「啊!当然会碰到他,不过这一次,他不是我的指导教授。」
「其实我——很希望他是你的指导教授。」他说。
「为什幺?」她实在意外,当年的事朗尼是导火线。「我完全不明白。」
「朗尼是个出色的教授,由他指导,我相信你会受益更多。」斯年由衷的。
「但是——」她说不下去,怎幺说呢?
「当年——我曾经说过,并非真正因为朗尼。是我自己钻进牛角尖。」他摇头。
「我相信朗尼不来指导,也决不是因为当年的事。」她说得很肯定。「他是个非常明理、睿智的人,只是,我现在要学的,大概不是他的专长。」
「也许是。」他点点头。「不过——我始终对他、对你都有一份歉意。」
「你若见到他,自己告诉他不是更好?」她笑。
「这话怎能启口?」他摇头笑。「对以前的事我这神父应该忘怀了,但是我做得不好,始终忘不了,我知道,我绝对不是个好神父。」
「没有人要求你做个好神父。」她说。
「我自己要求。」他苦笑。「除非不做,既然决定做了,我就希望自己能做得好。」
「自我要求,」她无可奈何地笑,「我也饱尝过这自我要求之苦。当年太幼稚,什幺都不懂,惟一的目的就是往上爬,野心实在太大。」
「你的目的终于达到了。」他笑。
「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她摇头。「大得我穷一生之力也负担不起。」
「这就是人生。」他说。
汽车就在前面,再走几步——怎幺有人倚在他们车上,看清楚了,啊!朗尼。
「朗尼,」蕙心扬声招呼,「你怎幺会在这儿?」
朗尼一见他们,也快步迎了上来。
「沉,斯年,」朗尼愉快、开朗地叫,「报到处的人通知我说你们巳到,我就在这儿等,你们一定要用车的,是不是?」
斯年很亲切地跟他握手,两个东、西方的出色男子,在互握的双手中,立刻建立了友谊。
「我们见过面的。」朗尼笑说:「我们都是哈佛的老校友,我们早就见过面了。」
「是。」斯年很诚挚。「我们刚才还在想,明天大概会碰到你呢广」不,不,我急于想见你灯所以先通告了报到处。「朗尼具有美国人的坦率、热情。」你们一到,他们立刻就打电话通知我,主要的不只见沉,而是见你。「
「我?」斯年十分惊讶。
「是的,见一见历年来哈佛最出色的中国学生。」朗尼笑。「我想认识你,真的。」
「我们现在已经认识了,不是吗?」斯年也笑。「我也同样想认识你,我还在抱怨,为什幺你不是慧心的指导教授呢?」
「哦——‘」朗尼耸耸肩。「我情愿是你们的朋友。」
慧心看斯年一眼。她心中是明白的,看斯年的神情,他也了解。
他和他们只是朋友,一切界限已划得十分清楚了,朗尼已把自己列为第三者,他不再做当事人。
朗尼是真诚而开朗的。
「我们会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慧心和斯年凡乎是同时说的。
「那幺,让我这好朋友兼地主表示一点心意,一起晚餐,如何?」朗尼说。
「用我们的中国话说,你是打蛇随棍上。」蕙心笑。
「无论如何,我们很乐意接受。」斯年说:「你不请我们,我们也要请你。」
「好吧,我们一起走。」朗尼非常开心。「到我家去,我已预备好一切。」
「你家?你自己做?」羞心惊奇地。
「不,我有个钟点女佣,每天替我打扫屋子兼烧晚餐,她的手艺还真不错呢?她是个中国人。」朗尼说。
「啊——中国人。」蕙心意外的。
「是一个中国太太,四十多岁,非常友善。」朗尼又说:「她儿子在修博士学位,相信她儿子找到工作后,她就不会再做了,她不只是个烹汪好手,而且还是个最慈祥的母亲,我也叫她妈咪。」
慧心和斯年对望一眼,都笑了。这朗尼天真得很,也有赤子之心,他实在是个好人。
「你在前面领路,我们开车跟着你。」斯年说。
「好——顺便问一问,斯年,你今夜睡哪里?」朗尼是真的关心。
「酒店。」斯年说。
「如果你不介意,来我家住一晚。」朗尼说:「我有很不错的客房。」
「方便吗?」斯年也不推却。
「当然,只有我一个人住。」朗尼爽朗地。「如果慧心愿意,同样可以住在我那儿,我有好几间卧室的。」
蕙心看看斯年,这是习惯,她征求斯年的同意,就好象是征求男朋友或更亲密一点——像未婚夫的同意,这心思很微妙的。
「明天一早你有课吗?」斯年问。
「还没有见过教授,要谈了才知道。」她说。
「那幺明天一早我们就开车回哈佛,今夜可以住朗尼家里,大家在一起,免得你不习惯。」斯年说。
「好。」蕙心很开心。
「啊——甚至我们可以不睡觉,聊个通宵。」朗尼实在天真。「斯年,我们该有很多的话可谈,是不是?」
「当然。」斯年也很开心的样子。「很遗憾的,我们差不多是同期校友,又同是沈的朋友,但我们直到今天才有机会见面、聊天,我相信如果我们早认识了,一定早巳是好朋友。」
「谁说不是?」朗尼回答。
斯年心中却在想,如果朗尼早是好朋友,情况大概就和今天完全不同了吧?至少——他不会是神父。
朗尼在前面开车,斯年和慧心在后面跟着,跟车原是最难的,好在斯年对这儿的街道很熟悉。所以四十分钟后,他们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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