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戏追兵 高顺奇招挑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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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义看着身后滚滚而来的鲜卑、匈奴联军,骂道:“奶奶个熊,他们还真不是一般的猪头,这些年来吃的亏还不够多吗,居然还敢追?”
其实杨义还是把问题想的简单了些,鲜卑、匈奴如今恨杨义入骨,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另外杨义这次搞的动静也太大了些,他偷袭的可不是一般的地方,那是弹汗山,弹汗山是什么?弹汗山是鲜卑人心中的灵魂与精神,如今被杨义搞的如人间地狱一般惨,鲜卑人哪能不拼命啊!
一直以来,鲜卑都是一个彪悍的民族,他们就象草原上的恶狼,绝不会放过自己的仇人。如今知道杨义这个全族共同的大仇家就在前面,鲜卑人还不玩了命的往死里追啊。如果让杨义逃出了草原,进入了汉人的城池,那么他们就是再牛也是无能为力了。草原部族如果要用骑兵来攻城那可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这可是傻子都不愿意做的蚀本生意。
现在,杀死杨义简直成了整个漠北民族共同的理想,无论哪个部族或者哪个人能击杀杨义,都会马上名扬漠北,从此出人头地成为漠北人心中的救世主。大漠从来就不缺乏好勇斗狠之徒,在巨大的虚名诱惑和刻骨仇恨的刺激下,鲜卑、匈奴联军若是轻易放过杨义那才怪呢。不过匈奴、鲜卑也不是傻蛋,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鲜卑、匈奴人吃了那么多次亏,如今也学精了,杨义的机关对他们的作用越来越小,以至于现在仅仅能起到扰敌、阻敌的作用,杀伤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杨义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军,问道:“准备的怎么样了?”
身边一满脸刀疤之人哈哈一笑,那张畸形的脸立刻扭曲地不成样子,平添几分恐怖之色:“老大您就瞧好吧,不过可惜了那么多战马了!”
“留下好的就可以了,每人两匹足够了,我们也不能带着那么多的马匹啊,知道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个马贩子呢?”
身后一十六人都笑了起来,刚刚说话的老七接着说道:“老大,那个高顺还真不是盖的,有两下子,刚刚准备的时候条理清楚,手下的士兵也十分佩服他。”
“他啊~!以后还有的你们吃惊的呢,这才刚刚开始呢!”杨义笑说着。
“老大的眼睛还真毒啊!您怎么知道此人能乃大啊?”
杨义诡异的一笑道:“附耳过来我告诉你们。”众人纷纷靠近杨义,杨义轻轻的说道:“我啊~!天机不可泄露~!”
身后十六人好悬没被杨义给逗趴下,一起笑骂道:“有你这么当老大的么?”
杨义哈哈大声长笑,看着眼前十六人的样子也和自己一样,整天瞪着红红的眼睛面色凶狠,长相那就不用说更完蛋了,常年对鲜卑、匈奴人作战留下的伤疤到处都是。有幸运的脸上没有挨上,不幸运的有把眼睛丢了的;再就是脸上添朵花的,什么样子的都有,最惨的就是刚刚回话的老七,本来是个挺俊的小伙,可是每次战斗别地方都不挨刀,就这脸蛋挂花,几乎次次不落,这不前天突袭弹汗山又添了一道,如今为了不扯裂伤口连笑都不敢过于剧烈,整个一东汉版的钟楼怪人。
杨义看着十六人在一起喜笑颜开,心底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这些年来自己把对赵雷的感情,几乎全部放在了这当初仅存的十六人身上,所以军营里也就这十六人是唯一不怕杨义的人;也是最了解杨义的人,同时也是杨义最亲近的人,虽然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
说话间匈奴、鲜卑联军已经已经进入众人的眼帘,万马奔腾的感觉果然不同凡响,战马铁蹄恨不得把大地跺裂,每次铁蹄落在地上会溅起一圈圈白烟,翻起一片片枯草,近万的骑兵翻腾着直奔杨义而来。
杨义统领血骑营一字排开,东西足有一里长,多余的战马全部归拢置于身后,匈奴、鲜卑联军遥遥看到一字排开的血骑很是纳闷,不禁慢慢的开始减缓奔驰的速度。两军距离还有百丈时,鲜卑、匈奴联军停了下来,联军首领看着眼前一字排开的六七百人,心里大大地鄙视了秃发等人一番,心道:“就这些人把拥有五千守备力的弹汗山给打成那个样子,秃发、宇文几人还好意思活着,这次回去看我不吞并他们。”
联军首领看着眼前清一色红装的血骑,鸦雀无声的矗立在那里,心底开始泛起波澜,暗道:“好一支铁军,难怪有横行漠北之能,但是今天遇上了我算你们倒霉,也是你们血骑威风到头了,今天我要用你们的血洗刷鲜卑族的耻辱。”
扔下联军首领不说,再表杨义。杨义看着眼前不足万人的队伍,心底也翻起了浪花,暗暗骂道:看来我还是没把鲜卑、匈奴打痛了,打怕了,不足万人竟然就敢来追我们血骑,就凭这些没有素质又盲目骄横的联军,相信血骑硬撼也可以胜利。但杨义绝不会做那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杨义想的是现在就给他们难堪,还是再陪他们玩玩。

因此战场上出现了这样一幕,两军对垒不攻不伐不言不语,就那样遥遥相对而立。
可是这种宁静没有持续多久,就被对面鲜卑族中冲出的人打断,此人手提大刀遥遥的用刀尖一点杨义,意思要和杨义单挑。
杨义眼见此景对着众人道:“看来不想玩都不行了,既然这样就陪他们玩玩。”说着杨义就准备提马向前。
眼见鲜卑如此嚣张却气坏了一人,只见此人打马来到杨义面前,单手在胸前的皮甲上重重的一砸,说道:“将军!我去宰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杨义眼见此人一匹花鬃马,四蹄却是雪白,手提寒月破凤刺,威风凛凛,不是高顺是谁,遂微微笑道:“高将军小心,记得杀完此人就是行动之时。”
高顺微微一笑,转身打马而去,心底佩服自己的主子足智多谋。高顺来到两军阵前,寒月破凤刺尖虚点前方朗声说道:“来人通名受死!”
“步六孤。”那个人用蹩脚的汉语回道。
“我叫高顺,血骑军七队伍长,死了记得是谁杀的你,免得阎王问你时回答不上来。”
高顺说着寒月破凤刺直点贼将哽嗓,说时迟那时快刷一下就到了步六孤的眼前,步六孤也不含糊举刀向上斜磕高顺的破凤刺,当的一声高顺的破凤刺被弹起三尺多高。
高顺只觉得虎口一热,两臂酸麻,知道自己虎口被震裂了,暗叫一声好大的力气,高顺知道自己的力气和对方相距不小,但高顺那是个红脸的汉子,岂能轻易的认输撤退,刚牙一咬打起十二分精神,再次和对方战到一起。
其实步六孤也不好受,斜磕高顺扎来的一刺本就占着不少便宜,可是自己刚刚的十成力气竟然没有嘣飞对方的武器,这在族里是从来没有过的,不禁也暗自佩服起对面的高顺来,同时也加了十二分的小心和高顺刀、刺并举战到一起。
俩人多少有那么点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感觉,二人斗了足足有二十回合,高顺渐渐占据上风。杨义驻马军前看见高顺稳居上风才把提着的心放下来,暗想多亏是高顺出马,要是自己出去还真的够呛。这使杨义不禁想起了一句人常说的话:“泱泱中华藏龙卧虎啊!”眼前的这个步六孤不也是我中华历史上没有记载的人物么,竟然能和高顺斗个不分上下。杨义暗自又衡量了一下自己上场的后果,马上自己败的可能性非常大,但马下自己胜率百分百。这不禁使杨义思念起吕布,因为杨义真的很想知道吕布到底是马上更强,还是马下更勇。
正在杨义思索的时候,场中突然发生了巨大变化,高顺和这个步六孤打的实在是有点累,谁叫他一上来就吃了一个大亏,没想到对方身材不高却有如此巨力,竟然震裂了自己的虎口,开始还好虎口麻木不知痛楚,现在战得久了,缓过劲了,手上一阵阵火辣辣的疼痛实在难忍。看来只有冒冒险,力求速战速决了。主意打定,高顺双脚偷偷的甩开马鞍,仅用双腿紧紧夹住马背,等到二马错蹬之时,高顺左手一拍马首,身体腾空跃起倒飞出去扑奔身后,眼看还有一丈的距离就要扎上步六孤,可是高顺的去势已竭,身体下落,眼看就要摔在地上。
杨义在一旁心里凉了半截,一拍大腿道:“高顺啊高顺,你怎么走的这么一招险棋啊?”
可就在杨义担心的一刹那,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传来,杨义再定睛看时,步六孤的背心已经钉着高顺的寒月破凤刺,高顺的战马追风也奔到高顺身边,高顺右手抓枪尾左手抓刺杆,双臂较力,嘿的一声,破凤刺挑起张牙舞爪还没死透的步六孤奔回本队。紧接着又是‘扑通’一声,将步六孤狠狠的摔到地上,这小子才算解脱,抽搐了几下就咽了气。再看高顺已是气定神闲,面不改色道:“幸不辱命,宰了此獠!”
其实步六孤死的满冤枉的,因为没有人想到高顺会使用这么危险的招势,也没人敢使用这么大胆的招式,若不是高顺胆大心细,处变不惊,这回高顺即使不死也得脱层皮。战场搏命没有哪个将军肯轻易放弃战马,高顺也正是看中这点,另外高顺还有一手准备,就是手拍战马那一下,其实就是急拨马首之意,当然若是高顺还是骑以前的普通战马,就是借他十个胆子高顺也不会使用这招。众多因素加在一起,高顺才敢铤而走险使用这搏命一式。以前也有人用过这招可多数是失败了,今天高顺也赌了一把运气,看来他人品不错,这把以双方生命为代价的豪赌中他拿到了一对至尊宝。
杨义见高顺得胜归来,立刻将手中双龙破虎刺一挥,七百血骑军如潮水一般左右分开退去,把身后三千匹‘战马’让到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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