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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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去不行啊。坐在酒楼的雅间里,凤九天对著满桌的美味佳肴,却无心下箸,他的脑海里还是几天前在荷花山上见到的那惊人一幕。
“没想到啊没想到,聂十方你个不争气的,之前是怎麽说的,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会步百川与千里的後尘,结果怎麽样呢?那个朱未长得甚至还比不上大喜和大海呢。”
凤九天咬牙切齿的自言自语著,表面上是为聂十方的不争气而愤恨,其实是对他自己未来婚姻的担忧。
“怎麽办啊?这样下去,我不会也步了他们的後尘吧?”之前如果有人对他说这种话,凤九天一定会笑得打跌,不过如今,严峻的形势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承认命运的可怕。
“不然我干脆就在认识土包子之前把寒芳那个女人娶了,或者找个才貌双全的闺秀做妾,能否就把这可怕的诅咒给破解了呢?”凤九天仰头沈思,他倒不是妄自尊大,身为当今太後最疼爱的外孙,皇姑与天下兵马大元帅凤武之子,京城最大的名门望族之一凤氏家族中的嫡系传人,他是完全有这个实力将公候千金娶来做妾的。
恶狠狠戳了一筷子离骨的东坡肘子。他真是不甘心啊,娶寒芳那种女人,还不如一头撞死来得痛快,自己不缺钱不缺权,至於为了那个五派盟主的位子将後半生葬送了吗?这是个值得好好考虑的问题啊。
凤九天叹气,经过这几次事件,他的确已经不愿意再娶寒芳这种心如蛇蝎的女人,他又不是脑子有病,娶个丧门神母夜叉回去供著。只看荷花山那些土匪喽罗对朱未的拥护,就知道那女人多不得人心了,让土匪们宁愿有个男押寨夫人也不愿接受她。
楼下忽然一阵嘈杂,凤九天拿起一壶酒探头往下望,一边喝著一边看热闹。
原来楼下是一队商人,约有二十几个,大概是半路相遇就结伴而行的。
只听其中一个人高声道:“嘿,我告诉你们,若说这天下男人们最过瘾的去处,既不是什麽青楼妓院,也不是什麽秦淮河畔,而是落凤城。那里的女孩子们啊,个个开放的很,还有许多西洋的女孩子,穿著洋装,露著雪白的胳膊大腿,啧啧,那皮肤嫩的,能掐出水儿来,而且说话一点都不像别地方的女子扭扭捏捏的,啧啧,男人只要去了落凤城,啊,那简直就是到天堂了。”

落凤城?这名字让凤九天心里一动,他知道这个地方,据说民风开放到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而且因为是各国经济文化的交流中心,除了开放之外也没有什麽别的集体违法的事情,所以朝廷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不过规定此城女子到别处去,就不许如在落凤城那样肆无忌惮,以免引起士大夫和老学究们的反对声潮。
凤九天的家族和紫霞派在落凤城都有许多的生意买卖,那是个大城,论起地理范围,比京城还要大两倍,且经济空前的繁荣,每年单单在那里的收益进项就占全族全派利润的十分之一。
不过因为落凤城这个名字,凤九天却从来没有去过那里,虽然他早就心生向往,但一想到自己姓凤,跑到落凤城去,岂不是自己去触霉头吗?因此那里的生意都是心腹的属下在打理。
如今正是百无聊赖间,且因为聂十方的最後沦陷而让他也对自己的前途陷入茫然与恐慌中。在脑海中勾勒了那商人描述的美妙风情後,凤九天一拍桌子:不管了,就去落凤城见识见识那里的旖旎风光,也许还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女子呢。
论年纪,凤九天是四人中年纪最小的,但若论起果断决绝,心狠手辣,以及经商的头脑和武功,他却不逊色於其他三人中的任何一人。
因此做了决定後,他便立刻来到紫霞派开设的钱庄,将口袋里的一千两银票换成散碎银子和铜钱,五百两金票都换成金豆子,不等出门,身边跟著的两个随从阿舍阿得便进来了。
阿舍一进门就笑道:“爷不是去荷花山了吗?还以为你能在那里盘桓几日呢,却又火烧火燎的将我们叫来干什麽?”
阿得则面无表情的递过一摞票据,淡漠道:“爷,这里共是九千九百万两银票和三百万两金票,你说要游山玩水,所以我多准备了一些,你看够吗?”
凤九天点头道:“正好,我身上还剩大概两百万两的银票和几万两金票,此次去落凤城,若有好东西要买些回来,不够的话那里有凤氏家族和紫霞派开的银庄,再去支取就是了。”
他喜欢在身上多带些钱,必要的时候挥金如土一把,所以对阿得的做法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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