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算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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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打死他,打死他﹒﹒﹒﹒”
一阵嚣张的声音从一条巷子里面传出来。巷子外面就是一条热闹繁华的大街,从这条巷子边经过的人听到这里面传来的叫声和惨叫,不由得加快脚步从这里逃开。
要知道,这世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在这僻静的小巷子,谁都知道这一般都是小混混在干事(不是扁人,就是被人扁。)
这里面的确是小混在干事。
不过,这一次却是我在扁人家。
因为,在这城市,在我这层次上,我扁人家的机会,实在太少了。
要知道,我只不过是一个混混,而且是最底层的小混混。底得连一个手下都没有的小混混。用江湖上的话来说,就是“瘪三”。
我叫陈小龙,小名小三(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姓陈的,因为我一出生就在孤儿院里,这个姓,也许只不过是我院长随口给我起的。不过小龙这个名字,却是我的偶像大大的名字,要知道,自从我把大大树立为我的偶像,我便把名字改做与他一样了。为这个改名,我没有少捱院长的“猪肉炒藤鞭”。小三,这是孤儿院里每个人都这叫我,听说这个“三”字,是唯一写在我被抛在孤儿院时穿的衣服上的字)。
不要问我为什么干这一行,要知道,象我这种从孤儿院出来的,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没有钱的人除了干这一行外,还有什么可以干的。
自从公办的职中读完了中学出来,在一些年少轻狂、好吃懒做的思想鼓动下,我跟了一个到中学招兵买马的黑社会老大(其实也是象我一样是个最低级的黑社会小弟,但那时候,在他巧如弹簧的嘴巴下,我这个从未踏入社会的少年,就这样糊里糊涂的上了黑社会这条大船。)
然而一晃一年多,除了我不断地跟着从学校带我出来的老大换“大佬”外,我还是一个小弟。要不是我长得还有点人模狗样,身高一米八,我可能就连现在在“金光”夜总会端盘子的小开都混不来。
众所周知,象夜总会、迪厅、酒吧、桑拿这些高利润的娱乐性场所,如果不跟“黑”字粘边,一般是很难开下去的,尤其是在我所在的这个国际性大都市里。这也是我出来混才知道。以前,我每一次放学经过这种娱乐性的场所,看到外面衣着暴露,身材惹火的咨客小姐,总是忍不住向她们吹口哨,打眼色(这也是我当初想入黑社会的原因之一等我入了黑社会,才知道这些咨客里面,极有可能是我某某大佬的“马子”。要是惹火上身,分分钟怎么死都不知道。因此,当我知道这个原因后,我就把向漂亮吹口哨这个习惯改掉了。因为我还不想死那么早。
“金光”夜总会是下江市最大的娱乐场所。所以在这里进进出出的有许多大人物。这里也是我老大中的老大光哥的场子。
林光,江湖上人人都叫他光哥,是个传奇人物,传说他一人能打四、五十人,当初,他来这个城市时,不过也是象我一样是小混混,可是二十年后,他成为了下江市响当当的人物。据说他长得身高九丈,两眼有如铜铃,声音有如钟声。
后面这一句,我是万万不信的,不说我这种“高文化”的人(在我这个层次的黑社会的人里面,我这个职中的文凭就是较高的一种了。这也是能入到“金光”夜总会当小开的原因之一)。就是现在的小孩,也会嗤之以鼻,现在的人,谁还相信还有身高九丈的人(那不是三个姚明加起来都不够他高,要真有这种人,国家早就抓起来研究了。)
可是说这话的是我老大青哥,他也是听他老大的老大的老大说的,至于光哥是什么样的人,不要说我,就连他都没有见过。但在光哥这些近乎神话的传说中,我们对光哥的崇拜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有如黄河之水,一发不可收拾﹒﹒﹒正因为这个夜总会是我的老大的老大的老大——光哥开的,在挑选小开的时候,我这样的身材和文化,让我在这黑社会中粗口烂语,整天“妈”来“妈”去的底层中“脱颖而出”,入到“金光”夜总会中当小开,使那些在外面风吹雨打看门的跟我一样的“兄弟”羡慕不止。因为我不但不用风吹雨淋,还能和场子里面的那些小辣妹“近距离”接触。
而今天,得于我们饱以老拳的是一个外地到夜总会吃白食的“老凯”。他以为这种高级场所一般是比较斯文的,遇上他这种吃白食的最多是报警(说不定他早就想进去吃免费皇家饭了),但他也不想想,这免费皇家饭是一般人能吃的吗?在下江市,在“金光”夜总会这个地方,光哥就是这里的皇帝(一般下江市的人都不敢到这个夜总会里吃白食和闹事的,因为谁都知道这里是谁开的。只有这种外地不知高低的小混混,以为这里是文明世界)。

因此,在里面被保安大李一脚踢出来后,我们就接到上面的命令,让我们往死里打。
这白拾的功劳,这难得的练拳机会,又怎么会少得了我呢?
在一顿拳打脚踢后,我从地上拾起一个啤酒瓶,狠狠地向这个白食头上砸去。
“呠”一声,啤酒瓶四处开花,这白食脑袋开花,鲜血直流,身子一软就扑在地上,不知死活。
被啤酒瓶的碎片溅开两米开外的小弟口瞪目呆,虽然我们这些底层人员常常看着别人刀来剑去,但到自己下狠手时却很多时候是有贼心无贼胆,所以很少看到这么血腥的场面。
我手中拿着剩下的小半个啤酒瓶,舌头不禁舔了舔嘴唇,一时间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下手会这么狠。但内心中,却隐隐感到一丝丝痛快。
旁边的阿强看了看我,半认真半开玩笑的道:“小三,想不到你下手这么狠!”
我张张口,却说不出什么来。的确,虽然狠话个个会说,但狠招,可不是我们这些刚入黑社会的小弟们个个能够使得出来的。
远外看着这一切的保安大李一时也想不到我们这些平时斯斯的小开们居然狠到去开了别人脑袋。他看了看地上白食的凯子,把手中的烟头狠狠丢在地上,低低道:“走吧。”他看一眼站在远处的我,扭头进了夜总会的后门。
小弟也纷纷散了。
只留下我和阿强站着。
阿强看了看我,道:“走吧。”
阿强是我在夜总会中比较谈得来的兄弟之一,他家住河南,由于家庭困难,跟着老乡出来到建筑工地打工。他多读几年书,身子骨却比不上他老乡结实,吃不了苦,于是跑来入了黑社会。用他的话说:“这黑社会不用抬不用扛的,比建筑工地舒服多了。”由于大家都读过几年书,自认是“文化人”,所以一般在同事的兄弟里我和他走得比较近一点。
我点点头,抬脚刚想走,但看看白食倒下的地方,正中巷子的中央。
虽然这巷子比较偏,但却是我们“金光”夜总会的后门所在。要是有人从大街经过看到这里有个人躺着而报警的话,虽然光哥不怕“条子”(黑社会对警察的尊称),但对我们“金光”夜总会营业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我的心一直奉行着一条准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即然我们是“金光”夜总会的员工,那么就应该为夜总会利益着想。
我对阿强道:“这人躺在这里太明显了,我们把他挪到角落去。”
阿强想不通我为什么多此一举,但也没有说什么,和我一起把白食挪到角落去。
这一挪动,我们俩的手上粘上了地上和白食身上的垃圾。阿强恶心看了看,道:“我去洗洗。”
我们知道正门旁边有一个水龙头,一起往那个方向去。
在这个小巷不远处的一个黑暗角落里,忽然一个烟头亮了起来,里面缓缓走出一个人影来,看着我和阿强离去的方向,约有所思。
就要走出小巷子,前面的阿强忽然一个趟趄,差一点摔到地上。
我定睛一看,原来地上一个人正在收摊子,而拌他差一点摔下去的正是此人放在地上的一根棍子。
阿强站直了身子,也看到了此人,狠狠向地上吐了一口沫子,道:“妈的,瞎子。”转身想一脚踢开此人地上的东西。
我连忙走了去,一把拉开了阿强。
我对瞎子一向很有好感,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旁边就有一个瞎子夫妇在摆小食摊。因为我是孤儿,没有钱,所以常常馋得流口水,而那对瞎子夫妻,总是给我一两个糖果。这种好感,一直伴随我到大。
那个瞎子口中不住地道谢,手忙脚乱地收拾他地上的东西。
我看清楚他摆在地上的东西。心里一怔:算命的?
泡面三国基本原则:政权是要靠打的,资源是要靠抢的,美女是要靠泡的。闲来无事,打座江山当当皇帝,抢些资源犒劳小弟,泡个美人生儿育女,王者的乐趣,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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