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秋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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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历201年10月7日。
秋日的上午,阳光暖暖的抚慰着风,逐渐吹去了大地上翠绿的生机,也吹来了丰收与欢笑。
出了蒙巴城,往西北方走上40公里,有一座名叫星巴的山。“星巴”在古通用语里意为突出,这也充分说明了这座山的特色。它绵延十余里,最高峰不过1200米,绝对高度不过尔尔,但是坐落在这片广阔的中央平原上,那就是名副其实的星巴了。
星巴山硬生生地将周围地势拔高了几百米,让这块地域内的植被与别处大不相同,尤其是东坡半腰处的细叶枫林,方圆几千里只此一处,每到秋天枫叶褪色,红、黄、蓝、紫四色交叠,是蒙巴公国有名的胜景,而蒙巴城里多的是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巨商,会把这里当做风水宝地,也就不奇怪了。
贵族们春天来踏青、夏天来消暑、秋天来赏叶、冬天来过节,一年四季,这山上总是热闹胜过小镇集市,东坡的枫林里,隔上几公里就有一处行庄。
与之相比,山阴的西面就不怎么受欢迎了,这里没有彩叶美景,只有密林野兽,倒是个打猎的好去处,但是在首都贵族圈里,热衷于吃野味的不少,喜欢自己去打猎的却是不多。
地方贵族总是这样嘲笑首都贵族:蒙巴城里血统纯正的赛马总是不缺,可惜这些马大多是用来牵着散步的,当它们因为长时间没有奔跑而躁动不安时,它们的主人就会牵来几匹拉车的小母马,让它们变成软脚虾。于是第二天它们的主人就可以像个骑士那样骑在它们身上了,然而第二个月它们就只能自己去拉车了。
当然,这笑话只能用来嘲笑那些大腹便便的掌权者,无论在哪里,少年纨绔贵胄子弟都有着差不多的爱好,遛狗逗鸟好勇斗狠是他们的天性,在这没有战争的年代,唯一能一边遛狗一边显示他们勇武的活动,也就只有打猎了。
这几日正是赏叶的好时光,星巴山东坡早已住进了不少贵族,这天气也正是打猎的好天气,一群随着家里同来的少年们一大早就聚在了一起,呼啸着翻过山坡扎进密林,折腾得兽走鸟飞,一路向西犁了过去。
因为狂欢节将至,参加狩猎的少年们特别多,其规格也比往日高了许多,甚至从弓猎改成了弩猎。
带队的是公国三王子多德和四王子爱德华,随行人员包括了了蒙巴城里一半的男性世家子弟和一部分骑得了马、射得了箭的小姐名媛。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争端,这话一点不假,一上午还没过去呢,庞大的一个狩猎团就分崩离析了。
泡到女人,自然要挑没人的小路走,也许发生点故事,也许发生点事故;没泡到的就比较凄惨,脸皮厚的还可以直接回行庄,面子薄的也就只能找个没人的旮旯,自己发泄怨念。
光泡妞不打猎,这狩猎玩的是什么啊?!
会问这种问题的一定不是贵族,带着女孩子出来打猎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玩的就是这个调调。过了一上午,女孩们要么已经上手,要么已经被别人上了手,这时候再弯弓射箭,射给谁看?!
至于猎物……嘿嘿,你以为带来的侍卫是干嘛用的?!
从早上折腾到中午,狩猎活动基本上大局已定。
女孩子肯定不够分,每次都是,想争到一个得费不少心思,射箭射不准的话,搞不好还得卖卖力气,甚至亲自上去见见血。这就是游戏规则了,女士小姐们如果不是为了这种众星捧月争风吃醋的虚荣,干嘛出来遭这份罪?!
不过游戏相对来说也算公平,平时宴会时总是有绅士风度的家伙吃香,甜言蜜语、长篇大论、诗歌、音乐、笑话,只有懂得这些手段才能有机会一亲芳泽。
而打猎么,自然是为了彰显勇武。平时没机会的,现在未必就没机会,平时最受欢迎的,这时未必就受欢迎。
四王子爱德华有一个温柔知礼、气质出众、知识渊博的母亲,受母亲的影响,爱德华虽然不至于讨厌舞刀弄枪,但水平顶多也就停留在刺剑表演上,实在不太适合这种场合。平时也就罢了,起码在身份上没人能和他相比,今天他那个已经是5级剑士的三哥也来到了猎场,自然轮不到他一枝独秀了。

所以,当爱德华和他的三哥多德同时向同一目标发起进攻时,毫无疑问,他败北了。
这让爱德华很烦躁,他偏离了大队伍,漫无目的地乱逛,用力地挥舞着马鞭,狠狠地向所有敢于拦在他面前的树枝抽去,将低矮的灌木抽得枝桠乱晃树叶凌散。
他的身边跟着两个贵族,一个配剑持弩,另一个看胸徽竟然是法师学徒,还有4个侍卫分散开隐隐地护着他的四周,警惕着有可能来自于暗处的危险。
爱德华的怒火熊熊燃烧,但是似乎每个人都对他这种状态习以为常,闷声不响地各做各事。
“妈的!该死的多德!他和他那个婊子老娘一样,浑身散发着鱼腥般的恶臭,那种让人恶心的味道隔着几公里就能把人熏倒……真该死,难道那个贱人没听说过么?!和他上过床的每一个女人都感染过花柳!蒙巴之花,我呸!明天就会变成蒙巴城残花。”
滔滔不绝的诅咒从爱德华嘴里喷射出来,肆意地污染着空气。嫉妒让他失去了理智,白净的皮肤因为愤怒而变得潮红,脸上肌肉扭曲,额头青筋毕露,眼神可怖,哪里还有哪怕一丝的王子风度。
菲比*伦道夫和亚当*谢里提*伦道夫相视一眼,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脑袋,沮丧得眼看快哭了。
亚当是伦道夫家族嫡系里最小一代的老三,他的姑姑是蒙巴大公夫人,大王子查尔斯和四王子爱德华的亲生母亲,也就是说,爱德华是他表哥。
菲比就是当年被卡尔从霍克镇里发掘出来的那个孩子,他也姓伦道夫,虽然隔得比较远,但是的确是伦道夫家族的旁支,和亚当是堂兄弟关系。
抛开和爱德华的亲戚关系不论,亚当的家族势力和菲比的2级法师身份,让他们两个在蒙巴贵族圈的小字辈里也算小有地位。
只是,任他们再怎么有地位,听了这种话也不敢接茬。
这一刻,两个捧惯了臭脚的跟班无比后悔:不应该来打猎,来了也不应该跟上爱德华,跟上了也不应该带耳朵,带耳朵了也不应该带嘴巴……
不该来也来了,不该带的也带了,现在只有装傻了……
爱德华骂了半天不见有人出声,扭头一扫,见着那两张苦脸,火气更大了。
“我的亲戚里怎么会有你们这种蠢货!这几个侍卫都是最忠心的家族子弟,你们哭丧着脸给谁看呢?”
亚当心里一哆嗦,不动声色地抽剑砍断身旁树枝,落后了一小步。菲比拿眼角余光一扫,马上明白过来,他这远房堂弟是铁了心要让他顶缸,心里的火气瞬间就顶上去了。
妈的!你是他亲表弟,你不上前劝让我出头,我算哪根葱啊?!还有你这白痴王子,侍卫是家族子弟,多德就不是家族子弟了?!骂哥哥还非得扯上王妃,传出去你们挨顿家法扣几个月零花,我有几个脑袋够掉的?!
总算他还有点自制力,赶紧把这火气又压了下去,没让不满破口而出。
哎……罢了,顶缸就顶缸吧,谁叫自己身份低微寄人篱下呢?
苦笑一声,菲比一脸羞惭地开口:“殿下误会了。殿下没能夺得美人归,我和堂弟心里委屈,觉得实在愧对殿下厚爱,脸色又怎么能好得起来呢?!不过,殿下倒也不必焦虑,米琳达小姐一向洁身自好,我看,她倒是对殿下您的好感更多一些,错开今天这种场合不论,还是您更有机会抱得美人归呢。”
爱德华听到这话,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菲比一看有效,心里总算轻松了点,他不敢继续深说,生怕引火烧身,轻轻巧巧地把脸色一变,探头凑到爱德华身边一脸猥琐谄媚地道:“殿下,我听说拉里师兄已经从北地回来了,不如现在回城,晚上好去找他叙叙旧?!”
爱德华脸色一动,口气却仍旧不冷不热:“拉里回来了?再说吧。”
菲比在侧后方,爱德华是什么表情,他看不到。不过从这态度上来看,应该是没那么大火气了,菲比如释重负地一笑,亚当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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