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法师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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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一封字迹扭曲、词不达意的贵族专递被特瑞寄了出去,收信地址填的是蒙巴城法师公会。
事实上,特瑞还真有一个魔法师朋友。这种荣耀,在整个贫瘠、偏僻的霍克郡,也只有包括郡守在内的寥寥几个大贵族才拥有。
这并不夸张。
众所周知,如今安亚大陆的主流文明是从7000年前毁灭的魔法文明传承而来的,当然,具体情况连最渊博的历史学家都难以解释清楚,光是无法考证的历史断层就达到了3000年之久。
这期间,被称为遗民的早期人类数量稀少而且分散,恶劣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很难得到完整的传承,每有一代人死去,就有一部分知识遗失,到最后,遗民们就只剩下了口口相传的语言,没有文字,更没有历法,人类几乎是在覆灭边缘挣扎求存。
这段时间,是其它种族的盛世,而整体最为强大的是兽人。
经过了许多年的休养生息,人类的人口数量慢慢恢复,社会框架又被重新搭建起来。希烈王子亚历山大创造出了新的文字和历法,于他登基为王的那一年开始正式使用,时年是为旧历元年,那语言即为如今流传最广的通用语的前身——古通用语。
有了语言,又有了历法,人类社会才开始高速发展,伴随着不断被发掘的遗迹以及精灵的帮助,魔法渐渐被人类掌握,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亚历山大七世在位期间,终于艰难地统一了半个安亚大陆,并将兽人彻底驱赶到极北的苦寒之地,奠定了人类统治世界的基础,而爱好和平的精灵有一部分融入到了人类社会,另一部分退回了安息之海隐居。
经过了将近3000年的自由发展,如今的人类文明融合了各种文明的许多内容,发展成了一个相对来说中度发达的另类文明。
和很难搞懂的远古神文明相比,魔法文明更有人情味儿也更容易被掌握,所以学习魔法一度成为了人类与精灵的潮流,但事实证明,有能力从残缺不全的资料中成功领悟魔法真谛的人实在太少,反倒是许多远古神文明和魔法文明中的小发现,为人类的文明发展提供了指引。
在经历了两次魔族入侵后,聪明好学的人类又在战斗中学会了能量运用的另一种方式——斗气,相对于魔法,简单易学的斗气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类的整体实力,于是修炼斗气的战士体系成为了人类社会的支柱力量,骑士、战士、弓箭手、刺客、盗贼等职业在战争中逐渐成型,并且蓬勃发展直到今天。
而魔法,则成为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力量体系,并因为魔法师的稀少与强大,作为高端力量凌驾于所有职业之上。
在四百余万人口的蒙巴公国,只有不到四十位魔法师,虽然这与蒙巴公国魔法教育资源的贫瘠很有关系,但也足可以说明魔法师的稀少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魔法师的尊贵。
在蒙巴公国,成为魔法师的第一项福利就是每月700枚金币的特别津贴,这是不需要尽任何义务或者做任何工作的纯粹收入,如果国家请求你做某些事而你答应了,或者你愿意主动将研究成果交予国家,那么回报会更加丰厚。
做为特别津贴的补充,另一项优惠政策是魔法材料的代购,这就免去了魔法师在研究时的奔波之苦,而且一应材料全部平价,国家不在这项消耗上赚取任何利润。
所有人类国家都有类似的福利,区别只在于国家的投入力度以及衍生出来的相关福利的不同。
第二项福利,是解除公职。
在成为真正的魔法师之前,尚有一个漫长的魔法学徒期,众所周知,所有职业的级别都分做1到14级,法师在需要考核时,也是这么划分的。
1到6级法师实际上只是魔法学徒,7级是一个艰难的关口,超越了以后才是受人尊敬的魔法师,未超越前,不享受魔法师的一切权利。
魔法学徒同样由国家供养,一般跟随老师学习魔法,偶尔会被国家分配任务或是担任公职,如果在此期间晋升为魔法师,那么任务即刻停止、公职即刻解除。
这是福利也是限制,并且几乎所有的人类国家都有同样做法,区别只在于说法不同。
第三项福利,是等同贵族身份。
在任何一个国家,国主都不会试图去给魔法师授贵族衔,因为魔法师本身就是一种比贵族还尊贵的敬称。
以特瑞的魔法师朋友卡尔*斯内特罗为例,正式场合里,对一个魔法师的正确称呼应该是这样的:尊敬的8级法师卡尔*斯内特罗大师,而绝不能愚蠢地称之为“先生”、“阁下”或“大人”。当然,比较随便的场合一般都会直接称之为“卡尔大师”。
在大部分的人类国家内,7级法师基本上都是等同但略高过子爵,8级法师等同但略高过伯爵,9级法师等同但略高过候爵,10级法师等同但略低于公爵。
至于11级以及以上,那就没法算了。
11级是另一个分水岭,超越以后虽然还叫魔法师,但受到的尊重程度完全飞跃了一个档次,就连帝国的帝王都不会再直呼其名,叫“大师”、“贤者”、“尊者”、“导师”什么的依据各国不同的语言环境而有所不同,反正都是一个意思。

也因此,许多声名远扬并且为魔法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老家伙们都有自己特定的尊称,比如“大贤者”缪拉、“火焰尊者”费尔、“空间先驱者”柯特等等。
当然,在蒙巴公国这种魔法师稀缺的小国,这种和贵族爵位的等同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包括最高国主蒙巴大公在内,没有任何贵族会把7级法师当成子爵处理。
开玩笑,公国里子爵有多少?!魔法师又有几个?!
一个子爵一辈子升不到伯爵很正常,7级法师要升到10级却只是时间问题。更何况,子爵和魔法师能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天差地别。
所以,这种等同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完全可以说,这是君主为了明确个人权威而搞出的噱头,将之理解成为一种无奈的炫耀也不算错——之所以用了个“几乎”做形容词,是因为这种等同到底还是有一点官面上的用途。
假如——仅仅是假如,毕竟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当一个没人缘的倒霉蛋魔法师犯了法并且被判为有罪时,那么这种爵位等同就可以在量刑时发挥作用了,毕竟律法里有这么一条:贵族在犯下某些罪以后,审判时应根据其爵位高低给予相应的减刑减罪待遇。
如果用地球上的顺口溜改编一下来形容这种搞笑的法律,那应该是这样:公爵犯了不是罪,子爵犯了钱一堆,平民犯了烧成灰。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的确不怎么公平,但是当所有人都习惯了特权阶级的存在后,那么这才是真理。
最后一项不能形容成福利,也不是蒙巴公国独有的特色,它是确保魔法师超然地位的基础,是将魔法师与其它一切职业区分开的关键,也是造成魔法师永远与教会对立的根本原因,它的名字是——
魔法师公约。
人类历史上最有名的“不为臣、不为奴公约”。
魔法师是魔法意志的代表,是人类个人意志的最高体现——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总纲。
魔法师有着社会人的特性,却无须服从国家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国家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一点。
魔法师有着遗民人的特性,却无须服从神的意志,更无须服从掌握着神的意志的组织或个人——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二点。
做为人类世界最高力量的掌控者,魔法师应该永远保持着人身上的自由。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以魔法师为臣、为奴;为臣、为奴的法师,在掌握了魔法真谛后即刻恢复自由。此条约用以确保高端魔法力量不被除魔法师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掌握——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三点。
魔法师不受“叛国罪”、“忤逆罪”、“异端罪”、“大不敬罪”指控,除此四项,魔法师应遵守所在国家一切法律,如有违反,与贵族同级判——人类神圣公约第三条魔法师公约,第四点。
这就是魔法刚刚兴起时“臭名昭著”的魔法师公约,当然,在今天,它已经是神圣的了。
当年,为了提高魔法师身份地位,也为了控制魔法的力量不会被滥用,全体魔法师共同议定了这五项条款。
起初,这些条款只被魔法师单方面承认,在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里都不具有效力,但随着魔法师越来越强大,对社会的作用也越来越巨大,这些条款逐渐被所有人类上层掌权者接受,并且最终被写进了人类神圣公约里,成为了最高规则之一。
很显然,这简简单单但字字诛心的公约里一定凝固了无数的血腥和黑暗,但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和如今的故事不再有任何关系,总之,魔法师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地位,尊崇且大体上与世无争。
所以,按常理来说,特瑞和魔法师实在是扯不上什么关系,两人的身份根本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但世事奇妙,当年卡尔还是一个小小的6级法师时,特瑞是蒙巴公国西南卫戍军的中队长。在与阿里公国的第六次边境战争中,随军出战的菜鸟魔法学徒卡尔在一次意外中险些丧生,特瑞适逢其会,拼死救下他,两人就此成为了好朋友。
战争结束后,卡尔晋升了魔法师,不久后特瑞服满了八年兵役,累功至男爵,获封包括百公里林、百公里湖在内的四百平方公里男爵领地——必须得说明的是,这块领地的面积远超男爵标准,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地理偏僻,紧靠着瀚海,另外卡尔也在背后帮了大忙,当年着实羡煞了同批封爵的军官们,许多朋友干脆就叫他“好运的昂纳多”。
但是他的好运似乎都在这次封爵中用光了,唯一的儿子被精心养育了七年,仍然还徘徊在半死半活之间,还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么?!
寄完信的特瑞忧心忡忡地回了家,照看着儿子做“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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