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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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从里到外的全副武装之后,我和陈胜相识大笑,彼此心里也是心照不宣。
陈胜一套银灰色休闲西服里衬白色翻领衬衣,半高跟的尖头黑色皮鞋,凉风习习,长发随风飞扬,这厮简直比木村拓哉还木村拓哉,我表达能力不强,只能用“超级帅”这三个字来形容这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
我呢,为了继续装傻充愣扮可爱,也避免与陈胜风格雷同造成四角恋爱的尴尬局面出现,本帅哥以一身阿迪运动装一双NIKE篮球鞋出现,外加酷酷的绣字发带,动感无限,活力十足,用陈胜的话说就是“具有绝对明星气质的阳光大男孩”。
我们对自己的鉴定结果是:只要是正常的年轻女性,都会对我们表现出正常女性应有的的爱欲。
看看表才三点多,还早着呢。百无聊赖中,陈胜开始和小健他们一起看毛片,估摸着是在为晚上的功课做预习。我现在是单纯的小孩儿,为了不被人性的丑陋污染双眼,我索性以睡觉来忘记一切。不过只能很小心地倚着床头小睡,我可不想醒来时变成披头散发的破马张飞。
正当我梦见就要和于晴儿火热接吻时,陈胜一把推醒了我——老大,还白日做梦呢,开工啦!
这臭小子真是个十足的混蛋,居然把神圣的爱情说的跟乏味的工作一般,低级!我抹了抹嘴角不知是什么成分的液体,心里不屑地骂道。
到了女生宿舍楼下,先给于晴儿她们打个电话,这个任务要陈胜完成,我懒得和他争。不是我舍不得那几毛钱,只是这厮把林茹的电话号码记得比他爹妈的生日还要深刻,三秒钟就已拨出,这种速度与我这种还依靠着电话薄过活的俗人是没有可比性的。
我们以她们下楼的时间打赌,100块赌注。陈胜过于相信自己的魅力,坚持五分钟内她俩就会出现。我则是比较理智,在男人与女人的魅力之间,女人必定选择让时间增添自己的魅力,让等待消磨男人的魅力,所以我打赌起码要二十分钟。
过了快半个小时,两个小丫头才花枝招展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说是花枝招展,于晴儿身上却没有多少刻意打扮过的痕迹,确实自然美更适合于她。只是头发有明显被梳洗过的迹象,上面点缀了个可爱的蝴蝶发卡,淡淡清香从发丝溢出,沁入我的心肺,一阵眩晕。一套运动装竟与我惊人般的相似,不过我猜想她并不是想与我搭配什么情侣装,而是长衣长裤在晚上远比连衣裙来得安全,尤其在面对我们这样的男人时。
林茹倒是打扮得异常艳丽——眼影,唇膏,耳环,项链,吊带小衫,喇叭裤,精致的凉鞋,手提包,这些无一不是都市时尚女孩永远的最爱。
在我细细打量两个女生的同时,她们已经否定了陈胜提出的五六个就餐地点,最后林茹提议去秀色可餐,听这名字就有食欲。
于是陈胜在前开道,两个女生在中间手拉手说笑,我则是跟在最后面,欣赏她们倩影的同时保护她们不被不轨之人跟踪。
进了门,才发现来这儿的多是情侣或准情侣,这与他们坐着的位置可以大致区分开——坐在一起搂搂抱抱互喂食物的不用说也知已是步入甜蜜世界已久的小两口,相对而坐男生大谈特谈女生则抿嘴偷笑的,多半应该是正在爱情路上急奔的难兄难妹。
我们找了个靠窗的桌子,一坐下来陈胜就招呼着服务生,出于礼貌,陈胜让两个女生点菜,两个小丫头说要时刻保持美妙身段,只点了几个青菜,不过她们所点的青菜也绝不比肉类海鲜什么的便宜,毕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孩子。
陈胜主管的不是菜而是酒,这厮要了十瓶啤酒,四瓶红酒,他家是开酒厂的自然不怕,两个小女生则吓得直嚷嚷惨了惨了,说什么也要服务生把酒减掉一半。
我呢,只有装傻充愣的份儿了,捞得个去监督厨师挑选配料的活儿。
不知于晴儿是怕妨碍林茹和陈胜,还是想抓住机会与我增进感情,也跟着我去后厨了。
等我们回来时,陈胜已经坐到了于晴儿原先的位子上,正使尽浑身解数讨林茹欢心呢。
我和于晴儿也就只能坐在一起。
身为正人君子的我,对陈胜的举动是很不屑的,这叫什么,简单的说就是重色轻友,往深了说就是为了一己私欲出卖朋友,把我往火坑里推。我这小身板能受得了这一天好几回的欲火焚身吗我,烧死了算怎么回事,为爱而死还是死于非命啊。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还是从心里感激他的,正是他的自觉给我创造了第一次与于晴儿亲密接触的机会。毕竟正人君子也是男人嘛,哪有男人与美女相依而坐不在心里偷着乐的呢?
说笑间,酒菜已经上齐了。
“来,为我们今日的相识和未来的美好干一杯。”陈胜显得很有风度地举起酒杯,等待着与另三只杯子的碰撞。
唉,就这花花大少,林茹要是跟了他未来还能美好到哪里去,真替美丽的林茹感到悲哀。
不过我还是微笑着示意陈胜话说的不错,然后伴随着撞击声将酒一饮而尽。在于晴儿面前,我要尽量显得大方些。
晴儿真的是不太会喝酒,一杯下肚小脸立时就红扑扑的,任陈胜林茹怎样威逼利诱也不肯再喝了。一双玉手不时捂着红扑扑的小脸蛋儿,样子还真是诱人非凡,昔日贵妃醉酒也不过如此吧。
陈胜林茹这两个家伙见算计晴儿不成,索性把目标转移到了我身上,打的幌子却还是晴儿,理由让人听了就有拿刀砍了他们的冲动,什么“为晴儿和诗扬穿同样的衣服干一杯!”,“为晴儿和诗扬头发都不是秃子干一杯!”,“为晴儿和诗扬名字都是三个字干一杯!”……

我不停地装作很男人的样子给晴儿挡酒,心里却是把陈胜林茹的祖宗八代都骂了九九八十一遍,这两个混帐东西现在就开始夫唱妇随了,非要借晴儿的酒杯把我灌死才肯罢休。也不知安的什么心,估计是想在我醉了后好让单纯善良的晴儿照顾我,自己去干些见不得人的事。
不行,这样下去我非得在敌人的围攻下壮烈了不可,得尽快想个办法。
老天还真是照顾我,这时一个男生为了讨好女朋友,拿起麦克上台献唱。
有了,我何不发挥一下自己的特长,既可以情歌打动晴儿的芳心,也可借此逃脱陈胜他们的围追堵截。我们在忍受了非常人所能忍受的五分钟精神摧残之后,那个自以为唱得很好的男生终于停止了狼嚎,神气十足地走回女朋友身边,继续变着花样讨人欢心去了。
我生怕晚一秒种麦克都会被某个同样想在女朋友面前显威风而大度地折磨他人的傻B抢去,一个箭步冲到了点唱机旁。
“下面把这首《当》献给我的朋友和在场每一位处于幸福中的人,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特地选了一首难度极高而又十分煽情的歌,希望就此闯入晴儿欲开的心门。
正当我努力把体内的气息从酒中过滤出来沉入丹田化为歌声排出体外时,陈胜这家伙先出声了:“这首歌是两个人唱的,兄弟我陪你唱。下面我们把这首歌献给美丽的林茹和于晴儿两位小姐,愿你们也同在场每一位幸福的人一样幸福。”
这混账东西居然把我唯一表现的机会也抢去了一半,而且还把我纯洁的语言篡改地充满着暧昧,真想狠狠地踹他两脚。
他这一搅合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我们俩儿的人气随着叫好声口哨声急速狂飙,晴儿的脸更加红润,林茹的眼更加迷离,我的压力也小幅度上升。
我首先开唱——
啊,啊,啊
啊,啊,啊
啊,啊,啊
啊,啊,啊
陈胜唱——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在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不能和你分手
你的温柔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诗扬唱——
当太阳不在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合唱——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
…………
没看出来陈胜这厮歌唱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儿,原以为他就会耍嘴皮子呢,不过爷也不是白给的,绝对不输给任何人。
我们忘我地飙着歌,同时微闭着眼睛仔细分辨喝彩声中有没有两个宛如天籁般甜美的声音,可是歌迷太热情了,想在众多FANS的喊叫声中找出两个人的声音的难度相当于让嫦娥爱上天蓬元帅,不过为了更具魅力,微闭的双眼是绝对不能睁开的。歌迷高涨的热情让我们不得不加唱了一首,两首唱罢再找先前那小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晴儿和林茹嚷着要早些回去为明天的军训做准备,我们只好打消一会儿去万豪冲凉的念头,掏出钱包结账走人。老板很有风度地给我们打了八折,末了还叮嘱我们以后常来给他捧场。
我们把两个小丫头送到女生宿舍楼下,陈胜幸运地收获了林茹的一个飞吻,我则郁闷地盼到了晴儿一句平静的“再见”,还不是说给我一个人听的。我傻兮兮地回了一句更加平静的“再见”,然后目送那个让我心潮久久不能平静的女生的倩影渐渐消失在楼道尽头。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总也睡不着,陈胜这混账因为已经轻易俘获林茹大半芳心而睡得比猪还死,我只好一个人在夜里静静地思考,同时忍受着幸福鼾声的骚扰。
晴儿对我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她的心真的好像那句“再见”一样平静么,还是在故作矜持呢?为什么我在她如水的眸子里甚至捕捉不到一丝爱恋的成分。
在黑夜的侵袭下,我突然感到自己好像有一些自作多情,为人家一句随口说的“喜欢小孩儿”而傻B似的自作多情,夜里还紧握手帕扮情痴不去赴周公妹妹的约会。人家喜欢的是可爱的小孩儿,可会喜欢上像小孩儿的我吗?
陈胜幸福的鼾声变得越来越欢快,像有旋律的小夜曲在黑暗的小屋中飘荡。
我被这鼾声刺激地坐了起来,FUCK!难道我这么早就认输了?这简直就是懦夫的所为!我只和她接触了一次而已,虽说先前碰到的那些女生有了第一次就会主动投怀送抱第二次,但她们捆在一块儿对我的吸引力也不及晴儿的一个脚趾头。魅力大的女人自然会有些傲气,这么轻易就被打动芳心的可能性等同于嫦娥会为天蓬生个小天蓬。爷我可是才貌双全的万人迷啊,不是吗?只要我持之以恒契而不舍刻苦求真宁死不屈,就一定可以收获幸福。就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勇敢的王子历经千劫从恶魔手中救出了美丽的公主,从此两个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挡在我幸福生活前面的那个恶魔都已经从良了——陈胜不是已经被林茹揣兜里了吗——我还怕什么我。
失望被重新燃起的信心彻底赶走,我在不断为自己加油的默念中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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