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签署,与突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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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张印满了文字的a4纸就摆在了金锋铭的面前。书书网 更新最快
而坐在金锋铭面前的,除了他的外公张三风外,还有另外有个老人——欧东华,与宋子扬。这两个金锋铭都不陌生。其中,欧东华坐在金锋铭的正对面。而张三风和宋子扬立于欧东华的身后。
金锋铭拿起桌面上的a4纸张,迅速的扫了一眼上面的文字,眉头立刻就微微皱了起来。
“果然和我想的一样。……哼,如果不是现在他们认为我还有用处,只怕摆在我的面前的就是‘卖身契’了。也罢,我也稍微识相一些,退让一步。等到了‘神族工会’发展起来,就算到时候你们不在需要我了,我金锋铭一样可以活的自在!”
说完,金锋铭抓起桌面上的钢笔,在那张a4纸上,龙飞凤舞的签下了“金锋铭”四个大字,同时,在上面盖上“双翼金剑”的印章!
对面三个老头在这一刻顿时松了一口大气。
欧东华也郑重的从自己的口袋中摸出一个印章,在a4纸的上面,金锋铭签名的边上,“啪”的用力盖上一章!
“华夏国”“主席令”!!
鲜红的六个正楷,就这样烙印在了这种同样经过特殊处理的纸张上。
《1130号文件》,这一份在后世极具争议的文件,于2013年11月30号早晨8:00,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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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合作愉快。”
“欧将军,合作愉快。”
再一次的握手后,欧东华便和一直神色不爽的宋子扬钻进了吉普车。
而张三风,则站在金锋铭的面前,用力的拍了金锋铭的肩膀几下,说:“好样的!不愧是老子一手训出来的。老公以你为豪。”
金锋铭点了点头,说:“外公,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我金锋铭的野心,远远不止于此。不止我金锋铭,还有我背后的金家。在这个混乱的末世,必然是群雄崛起的时候。外公,相信我,我一定会始终走在他们前面!在未来,我,还有我金家,一定能够缔造出一个无可超越的神话!”
“好!等到那个时候,‘家祭无忘告乃翁’!”
再一次拍了拍金锋铭的肩膀,“这下子又多了一大堆的事情做了。外公就先走了。如果你要在这里多呆几天,有空可以来找我,最然你是神民,但是不用你的异能,你未必是我的对手。倒时让我看看,你的格斗技法增长了没?”
“好的,外公。”
………
看着军绿色吉普车远去后,金锋铭便转身走入屋子里面。
“主人!”
金锋铭刚走进屋子,空气中一阵波动,一个火镰骑士就出现在了金锋铭的面前,单膝跪地。
“有什么事?”金锋铭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仰头面朝天,闭着眼睛,缓缓的说道。
“周围的几波人如何处置?”
这个火镰骑士,是跟随金锋铭的四位火镰骑士中的一位,名叫谢亦茹。能够被金锋铭选上跟随,首先便是有着不凡的美貌,然后实力也非一半神民可比。
话说,但凡是火镰骑士,都有着神司级的实力,少数的还有着神令级的强横实力。
而这个谢亦茹,便是少数几个神令级强者中的一个。
她是被温暖吞噬了一头一只脚踏进了“兽王级”的超魔兽然后才“寄生”的,加上她本身的基因条件非常优越,“寄生”后就直接是神令级的强者。
能力——斥力——排斥一切的力量!斥力,这也是金锋铭非常看重的一种能力,可以排斥一切物质与能量(心灵异能无法排斥),就连金锋铭都要调用五成精神异能,才能抵消她的斥力,不至于被排斥出去。如果单论异能的强大的话,或许现有火镰其实当中,就数她的最为强横了。想想看,一切的攻击形式都能够被她排斥在外,还有什么能够伤害到她?
同时,还兼具了速度与力量两种非常普遍的异能。
“请问主人,周围的两个神民如何处置?”
“两个跳梁小丑而已,何必理会他们。只要他们别突然百米范围就随便他们吧。另外,他们不是‘神民’。只有加入了‘工会’的才能称之为神民,知道吗?”
“是,主人。”
“也罢。”金锋铭站了起来,伸了伸拦腰,说:“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了,估计以后几天都得闲着。难得来到这末世的繁华基地市,不如出去逛逛。你也陪我一去去吧。”说着,金锋铭抬手将谢亦茹的毡帽摘下,露出了她冷艳,成熟,而且妩媚妖娆的瓜子脸,一双冰蓝色的蓝宝石双瞳勾魂摄魄,“你去换身休闲一些衣服吧。”
“是,主人。”
说完,谢亦茹便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去换衣服了。
就算是面对着金锋铭,谢亦茹也是一副冷艳恍如冰山的样子——难说,这也是金锋铭带着她的原因之一。自末世以来,金锋铭终于遇到了一个对自己真正的冷冰冰的人,这让金锋铭又兴起了一种征服的感觉。

虽说火镰骑士全都是金锋铭“御用骑士”,但是金锋铭却不是“种马”,他要的是“后宫”。前者,是完全的兽欲的发泄,而后者,却包含了情感在其中,兼具兽欲。金锋铭这样自恃品味且自负之人,又岂是“种马”?
等到谢亦茹换了身衣服走了出来的时候,金锋铭便不由的眼睛一亮,一双闪晶晶的眼睛就在她身上上下游走。
其实,谢亦茹穿的非常保守,搭配也简单,但是就是这种简单的搭配,保守的穿着,将她身上的曲线展现出了八分,留了两分遐想,如此更是激起了金锋铭的兴趣。
“走吧。”
金锋铭收回富有侵略性的眼光,说道。
今天金锋铭的穿着也比较所以,并没有穿他那一身黑色斗篷,而是一身彰显阳光气息的运动休闲服饰,一身阿迪达斯品牌。
于是,如此一对比较奇异的组合就出现在了南京基地市居民的眼中。
一个脸上挂着微笑的纨绔子弟,穿着一身“奢侈”“光鲜”的阿迪达斯,双手插兜,走看看,右看看,却又好像一个没有讲过大世面的土包子一样。然后后面跟着一个脸色冷峻的美貌女郎,从始至终都没什么表情,穿的非常简单,但是这种素颜素衣的装扮,却瞬间就俘虏了基地市里面的雄性生物,引的一大群人驻足观望。
到不愧是南京军区治下的基地市,这里的治安状况非常的好。居民们都忙碌着自己的事情,为了补给而赚取足够的“工分”,用于养家糊口。在职的人员也各司其职,严谨不怠。来回巡逻的军队各个都脸如岩石,眼神锋利,足以吓退一般人。虽然也有不少不良分子,但是因为基地市对于基地内的治安状况抓的非常的死,以至于这些不良分子都不敢在白天放肆的滋事,就是晚上也蹑手蹑脚一样的敢些“古惑仔”才做的“本职工作”。
乱世用重刑!就算是基地里面的超能士(在此称‘超能士’)也不敢触犯。
所以,一路走来,就算有些人蠢蠢欲动,但是却因为顾及基地市的法规,不得不强自压下心里的**,然后以阿q精神安慰自己,“诅咒那个富二代不举,早泻,最好萎掉。妈的,鲜花都插牛粪上了。”然后就继续做自己的事情了。毕竟,再好看的女人,又不是自家媳妇,天塌下来也不可能躺倒自己床上去,还不如实实在在的赚“工分”换补给呢。
而作为左右众人视线的焦点,金锋铭却依旧闲庭信步的走在基地市中,一般感叹于基地市的规模城建,一边思索自己的“快活城”该如何如何。不过,金锋铭还是有些得意的地方,毕竟,“快活城”的居民就比这里的居民享受更高的生活质量。起码,他们每人都有一两套的新衣服,而这里的居民,一个个穿的都破破旧旧的,一路走来都没见几个穿的好的。同时,也可以从他们的面色来判断,基地市里面的补给一定也不多。
而快活城呢,早先的时候是由金锋铭等人在外面搜刮食物,足足建起了五个巨大的粮食储备仓库,以满足“快活城”的日常补给。然后,在“快活城”初具规模的时候,叶欣就运用“亚特兰提斯”文明中的先进农业技术,培育出了新型的“玉米”,“番薯”,“小麦”等等粮食作物,在几月内就能够成熟,另外还有各种蔬菜,甚至还圈养了从末世中幸存下来的动物,自产自足,从根本上解决了粮食问题。
而且,等到了开春,就可以种下新培育的高产“水稻”,一次播种的收获就足以满足快活城所有居民两年的消耗!
念及此处,金锋铭想到:“我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出售一些粮食呢?”
特别是此刻,粮食的重要性再次凸显了出来。还是那句话,谁掌握了“白米饭”,谁就掌握了别人的生命!
当然,金锋铭并不需要金钱,或者说世俗的物质已经无法让他动心了。
但是,有一种东西他非常的需要。
那就是——名望!
想着想着,金锋铭突然眼前出现一个绿色的影子,然后一辆吉普车就以极快的速度冲到自己面前,“哧”的一声,横停了下来。
之差那么一点点,这辆吉普车就的侧面就撞上金锋铭了。
在其他人看来,这是多么让人提心吊胆是事情啊,一个个都惊呼出声。
可是,金锋铭却连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嘴角的笑意还依旧挂着。这让周围不少人都佩服金锋铭的胆子大了,“起码他不是一个软蛋吧。”
“砰!”
吉普车的车门被人用力的踹开,一个绿色的纤细影子从里头跳了出来,“咔”的一声,一个银色的枪管就定在了金锋铭的脑门上!
那人手上拿的,竟然是金锋铭昨天刚刚送给基地军方的“空气炮”!!
金锋铭的瞳孔不由的微微缩了缩,“这唱的是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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