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生不如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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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当年项羽为防止刘邦扩张势力,将关陕两地一分为三,以咸阳为界,是以后人也将陕西称为“三秦”。
不过项羽纵然处心积虑,依旧没有防住刘邦暗度陈仓,最终落得垓下被围,四面楚歌。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八百里秦川,多了几分悲凉萧索,却也平添了几分粗犷、豪迈的英雄之气。
双河镇,位于陕西东南方向,是陕鄂交界处的一座小镇。柳飞花和小乐离开观音镇后,踏入了陕西地界。
三天前在天然居,柳飞花吃到了只有卫三娘才做得出来的美味佳肴。他实在没有想到,一个看似大大咧咧、凶悍无比的**,拿起炒锅铲子来,居然像巧妇进厨房,织女裁衣裳,蒸炒焖炸,煎炖煮炝,样样得心应手。
空定终究没有做丸子,不过他做得其他十五道菜,没有一个不让人拍手称快。虽然用的是普通材料,但放到盘子里以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色、香、味,样样俱全,让人回味无穷。就连奉卫三娘为厨艺第一的柳飞花,也对空定的手艺刮目相看。
不过最令柳飞花高兴的,是叶翻天和空定化敌为友。
“我能够放下这么多年的负担,除去一直纠缠的心魔,落得身无尘埃,轻松自在,还要多谢叶掌柜。”空定说道。
“拿起厨刀,立地成佛。江湖上没有失去一个除恶扬善的侠客,却同时多出了一个手艺高超的厨子。”叶翻天看着空定,笑着说道。
冤冤相报何时了。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放下私人恩怨,用博大、宽容的心态去对待朋友、兄弟、甚至敌人,那么这世上又会少了多少明争暗斗,屠戮仇杀?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对权利、金钱、名声的**,是人类本身永远也克服不了的。
人性中本来就有“恶”的一面,就像灯光下的阴影,即使你看不到却依然存在。唯一的区别只是你心中的善压倒了恶,还是恶压倒了善。即使孔孟之类的圣贤,也不可能将心中的恶念完全除去。
所以大到江湖上的腥风血雨,小到街坊市井的勾心斗角,每天都会上演,就像“时间”一样,永远没有尽头。
时间没有尽头,路有尽头。路的尽头,是一家客栈。
柳飞花拉着小乐,从客栈门口匆匆走过。小乐奇怪的问道:“我们为什么不进去?”
柳飞花没有回答,而是拉着她七拐八绕,在东北角上找了一个摊子。这个小摊用竹竿支住四角,上面用油布打了一个凉棚。
“掌柜,要两碗面。”柳飞花和小乐坐了下来。
“没有了空定,就会多出很多麻烦。所以人多的酒楼客栈,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去。”柳飞花道。
“哦。”小乐点了点头。“上次你去天然居,我还真吓了一大跳,以为你发神经了呢!”
柳飞花笑了:“空定纵然为我们扫清了许多障碍,但我算定那些繁华的茶楼酒肆,他是绝对没有去过的——因为他料定我们不敢去。所以那里一定会有他没有处理,或者没法对付的扎手人物。我铤而走险,死地求生,自然有我的道理。”
“可惜我们以后又要住破客栈了。”小乐苦着脸说道。
“谁让你跟着我的?如果你这点苦都吃不了,我就把你送走。”柳飞花道。
“谁说我吃不了这苦了?我以前流落街头不也过来了吗?”小乐道。
柳飞花笑了笑:“好了,逗你玩呢,快吃饭吧。”
小乐拿起筷子,挑起一根热腾腾的阳春面,用嘴吹了吹,就发现对面柳飞花望着她身后,脸色忽然变了。
小乐回过头去,看到一个人懒洋洋的赶着马车朝这边走来,车上放着一口漆黑的棺材。
“你快离开这里!”柳飞花看着小乐,表情无比紧张。
——*——*——
马行千里棺为家,一柄铁钩走天涯。
“拘魂手”丁冲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赶着一辆马车,车上通常带着两样东西:一柄铁钩和一口棺材。

铁钩锋利,棺材厚重。前者是为了生,后者是为了死。如果没有那柄缺月钩,他至少已经死了七次——可惜他不怕死,如果说到武林中最不怕死的人,他绝对是其中一个。
而那口棺材,据说是用上好的楠木制成,足有二百多斤。
有人问他:你天天跑江湖,老是带着一口棺材,难道就不嫌麻烦?
丁冲摇了摇头:像我这种人,每天都面临厮杀和争斗,随时都可能命丧黄泉,我不想死在荒郊野外,死无葬身之地,所以提前准备了一口棺材。也许正因为我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所以反倒比别人活得长久些。
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难住他?所以江湖上一提到“拘魂手丁冲”这五个字,没有一个人不面露惧色。
柳飞花也不例外。
当他看到丁冲的时候,心就沉了下去。空定可怕,他比空定更可怕——空定是想方设法,处心积虑的在精神上压到你,战胜你。而丁冲杀人的方式则直接得多:用最快的速度钩住你的咽喉,带走你的生命。
这种方法不但简单,而且有效;立竿见影,绝不拖泥带水。
如果对付空定可以不战而胜,对付丁冲则只有一个方法:血拼到底!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在丁冲的脑子里,只有生和死,没有胜和败——败就是死!他用性命去换来一场又一场搏杀的胜利,心中早已麻木。
马车在摊子前停住,丁冲走下车来,冲柳飞花点了一下头:“是你。”
“不错,是我。”
“我们又见面了。”
“是的。”
“可惜我这次不是来喝酒的。”
“看出来了,你是来抓我的。”
“错!我不是来抓你的,而是来杀你的!”
柳飞花愣住了:“你要杀我?”
“不错。”丁冲冷冷的说道。
“难道你不是为了那十万两银子?”
“是。不过如果杀了你,拿到的银子更多。”
柳飞花迷惑不解:“为什么?”
“因为南宫世家也发出了江湖通告,谁取下你的性命,赏银二十万。”丁冲道。
——即使柳飞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仍然被这个消息震惊了。
封刀山庄是要自己活着,所以遇到的敌人再厉害、再危险,起码也不会有性命之忧。而南宫世家却直接发出了必杀令,这就意味着自己随时都可能死!
一边的小乐听到这个消息,吓得脸色发白。
柳飞花看着丁冲:“你知不知道南宫世家为什么要我的命?”
“因为他们说你杀了南宫雪。”丁冲道。
“什么?”柳飞花瞪大了眼睛,“我杀了南宫雪?这是谁说的?”
“当然是南宫世家的人说的。南宫越认定你是杀他儿子的凶手,所以要报仇雪恨。”
柳飞花看着丁冲:“我杀了南宫雪,你会相信?”
丁冲摇了摇头:“我不信。包括此前传闻你杀死叶青青,我也不信。”
柳飞花笑了:“你不信,可你还要杀我。”
“不错。”丁冲道。“既然天下人都认为你是凶手,那么你就是凶手。即使你真的没有杀人,也百口莫辩,难逃一死。我杀你,只不过是顺应天下人的意愿而已;我不杀你,还会有别人来杀你。我相信即使我杀了你,你也不会怪我。”
“而且——”丁冲顿了顿,“杀人永远要比抓人容易。”
柳飞花苦笑,杀人比起抓人来,的确省时省力,干脆利落。而且杀人得到的银子,也比原来高出整整一倍。这种便宜事,趋之若鹜的人只怕比以前更多。
“我现在终于明白一句话的含义了。”柳飞花看着丁冲,缓缓的说道。
“那句话?”丁冲道。
柳飞花叹了一口气:“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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