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故里辞去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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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唱的太好了!”不知道是谁先醒过神来,带头鼓掌。李霜华看向林石的眼里,多了一丝意味深长。
宴会结束以后,各人纷纷道别,本来喧闹无比的大厅,变得安静下来。李霜华和其他几个主持这次聚会的人没有走,他们聚在一起,谈论起这起聚会。
“这次聚会,本来只是应酬下政界的人,却没想到,捡到了一个大宝贝。”李霜华的眼里满是玩味的神情。
“他在这个时候唱这首歌,可谓是大有深意啊!若是说这首歌是他有感而发,我是不信的,要么他早就有人结识我们,要么他是个真的心系家国的人。从他以前的种种表现来看,他不是前者,可是也不能就这么确定了他就是后者。”
“舅舅的意思是说,选中了他?”李霜华看着说话的老者,手指无意中轻搓着食指关节,语气带着点了然和期盼。
“是啊!今天听了这个林风中的歌,我落叶归根的心思算是定下来了,我生在中国,在外几十年,总不能也死在外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说不定哪天外国变了天,咱们还要回来,有备无患啊!”老人叹息一声。
“七叔就是这么爱杞人忧天。现在咱们在美国的生意蒸蒸日上,形势一片大好,怎么会出事。想那么多,到时候又用不上,白白浪费掉岂不可惜。”说话的是一个比李生大不了多少的人,脸上带着点玩世不恭。
“本来我倒是想跟宋家联系。他们在南洋有发展。国内也有根基,可自从宋耀如去了以后,宋家地公子接了位子。一切都变地一塌糊涂。听说以前这个林风中,跟宋家关系不错,等宋家小子接了位置,跟宋家的关系也彻底的淡了。”
“我们再着人调查着下他吧,七叔地眼光一向很准。我们的根还在国内。祖宗的坟在这里,就不能抛弃。”一个看起来甚是稳健的男人开了口。
“其他的十三家我去说。但是最麻烦的。是这个林石没有自己地产业,这个不好办。若是他有自己的产业,我们稍微扶持一下,让他正大光明的进了我们的***,就最名正言顺不过了。”稳健的男人看着老人,叹息一声。
“不算什么!我名下的小工厂,随便捡一座转给他好了。我们算是在用他给我们做事情,总要给人一点好处的。”老人摆摆手。很随意的说。
“七叔,这不行,这件事关乎我们所有人,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破费。要出也是大家一起出。”
“不要劝我,我心已决。这次事情若是办地成功了,我的产业留着也没什么用,随便拨出来一座小工厂,没多大影响。”
“七叔,那你的产业给我一点吧,我们兄弟这么多人,就我产业少。”玩世不恭的年轻人笑嘻嘻地腆着脸对老人说话。
老人看他一眼:“你就知道要产业,从你成年到现在,老是去哥哥们那里打秋风,要来的还少。这次我走了以后,手下地产业,是平分的。”
年轻人无所谓道:“七叔就是这么的铁面无私。那我过几天的生日,七叔送我什么?把你南部的生意让出来,如何?”
稳健的男子笑道:“玄华,让七叔讲完,要几个小厂子我们怎么会不给,这次关系我们以后的养老,先别急。”
“三哥最大方了,三哥指缝里给弟弟漏点饭吃。”李玄华痞痞的一笑,走到一边,不再说话。剩下几个人在一起探讨一番,最后决定先调查完林石的资料,若是合适,再让李霜华去找林石商议。
林石回到家中,心思还是有些恍惚。他平时刻意让自己不去想前世的事情,但是不代表自己不想念前世,今天那首歌唱完,他忽然觉得十分孤独,挤压了许久的情绪一起爆发上来,让他有种被整个世界抛弃的感觉。一声不吭的走到书房,坐在书桌前,林石支着下巴随便的写着东西。
看到林石今天格外的沉默,沈梦亭有些担心。林石性子十分好,从来不对她发脾气使性子,即使在外面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亦不迁怒与人,但是沈梦亭知道,只要他格外沉默的时候,就是不高兴的时候。
沈梦亭泡了一壶上好的茶水,端去给林石,看见他面前的白纸上写着几句词,是一首《江城子》,于是小声念了起来:
故里辞去两茫茫,若能忘,何悲凉。
星汉千里,世事叹无常,挥指白驹过苍阳,歌一曲,前事殇。
云来云去云舒卷,几人归家乡。谁忍梦回,枕泪湿千行。
夏虫攸然度冰霜,喜命长,悲命长。
“这词,我读的迷迷糊糊。”沈梦亭放下茶杯,站在他身后,轻轻的捏着他的肩,对林石说道:

,你在想什么,为什么写这么悲的词。”

“我想起来以前种种,好像做梦。”林石叹息着拍拍沈梦亭的手背,眼里恍惚看到前世那些林立的高楼大厦,又是一阵难过,口中却道:“我没有事情,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感怀一下。”
沈梦亭以为林石是感怀他父母双亡,舅舅也死去,只剩下林石和林平相依为命的事情,心中也替他难过,俯下身去,一双玉臂环住林石的身子,温润的鼻息轻轻打在林石颈间,柔柔道:“风中,以前的事情,不要多想了。现在的日子不是好好的么。你过的好,公婆和舅舅的在天之灵也会高兴地。”
林石叹息一声,将她从背后拉到自己腿上坐下。眼前的这个女人,洗尽铅华以后,越发的温婉柔和,眉宇间淡淡的带着平和的气息,总是能让林石静下心来。她就好像是温柔的水,容纳着林石的一切。
沈梦亭在林石膝上轻轻扭动身躯,因为经常锻炼,她的身躯没有一丝赘肉,十分有弹性。林石抱紧她的细腰,脸庞埋进沈梦亭的胸前,想起他们刚刚结识的那一天,沈梦亭倒在他的身上,他的脸庞也是触及着这两团柔软。
“永远不要离开我,梦亭!我已经忍受不了离别了。”林石觉得此刻的自己,脆弱的好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天地之间,最亲近的人,莫过于眼前这个女人,她是他唯一的支柱了,若是没有她,今天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度过。
“风中,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最喜欢的诗是什么,今天我告诉你,好不好?”沈梦亭挣脱了林石的怀抱,站起身来,看着这个眉宇间带着疲惫和伤感的男人,很是心疼,不知道他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平时的意气风发都不见了。
沈梦亭站到桌边,娴熟的研磨提笔,蘸着浓浓墨汁的狼毫笔,在宣纸上游走,写出一首诗来,正是《诗经》中的那首《击鼓》
林石看着沈梦亭写出第一句,就知道了答案,心中满是感动。沈梦亭是在告诉自己,她会和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流传了千年的誓言,让林石一阵唏嘘。沈梦亭停下笔,眉间带着笑意看向林石,林石握住沈梦亭的手,久久不愿意分开,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难过了一天,第二日一早,林石起床后,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的神清气爽。沈梦亭看他回复正常,心中高兴,特地加了餐,直让沈瑶瑶大呼惊奇。
“姐姐,我后天就要去美国了,你是不是从今天开始就给我加餐。”沈瑶瑶嘴角挂着笑容。
“瑶瑶,你坚持要去么?姐姐不放心你。”沈梦亭看着沈瑶瑶,满眼的担心。
“怕什么,咱们家瑶瑶可是女中巾帼,是咱们林家的掌柜把子。”沈瑶瑶还没说话,林石倒是先开了口。
“还是姐夫了解我,姐姐你整天呆在家里,哪儿都不去,实在是闷!”沈瑶瑶吐吐小舌头,高挺的鼻子上显出两道笑纹,十分可爱
“是啊是啊,到了美国找个如意郎君,家里有钱有势的,长的比较帅呆的,为人风流倜傥的,比留在这里陪你姐姐这个闷脑袋要好多了。你快点去吧,最好别回来了。”林石夹了一筷子鸡蛋炒黄瓜,笑眯眯的。
“姐夫!”沈瑶瑶脸上登时起了两团红晕,清亮的凤眸大睁起来,恼羞成怒,斥责道:“姐夫就知道胡说八道。”
“姐夫是为了好,你也老大不小的,总不能一辈子跟着姐姐姐夫混饭吃吧?”林石笑吟吟的。
“姐夫!你再瞎说!”沈瑶瑶一脚跺在林石的脚背上,林石嗷的叫了一声:“瑶瑶,你太野蛮,快点走吧,去美国折腾强森。”
沈瑶瑶面上一红,狠狠一把掐上林石胳膊,如今是夏天,穿的薄了,这一把掐的林石眉眼都皱到一块儿。沈梦亭看不过去,拿筷子在碗上敲两下,道:“瑶瑶,对姐夫哪儿能这样。”
“姐,你们都合起伙来欺负我。”沈瑶瑶面上红艳艳的,好像开着两朵桃花,撂下筷子就走。
看见沈瑶瑶生这么大气,林石倒是有些纳闷了,不过开个玩笑而已,沈瑶瑶怎么有这么大反应。他疑惑的看向沈梦亭,沈梦亭嘴角挂着一偻笑,道:“妹妹是有了心上人了,偏偏被你那么说,她自然要生气。”
沈瑶瑶此时还没有走出门,听见沈梦亭的话,脚步一下子加快,几下没了影子。林石一直拿沈梦亭当亲妹妹看,对她十分关心,这时候听见沈梦亭一说,奇道:“我怎么不知道,她看上了哪家的人?你怎么不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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