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珍馐美味,世间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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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的中心,富丽堂皇的皇宫中,御书房内一位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正在批改着奏章,男子相貌并不出众,只是一双眼睛出奇的亮,让人看得触目惊心不敢直视。这便是大唐当今的皇帝,唐玄宗。
玄宗旁边的有一个老太监唯唯诺诺的站在一旁,和唐玄宗说着市井上,朝堂之中发生的趣事。正说到有一文官惧内,早上被内人打得鼻青脸肿,还非说是自己不小心磕的。话题一转就说:皇上,您猜怎么着?那王元宝还真的开了家酒楼,就把您上次给他写的字给挂上了。今天,监事房中的小太监听到这消息时,正好肚子饿了,就进去吃了顿饭给王掌柜的捧捧场。可是,那招牌菜让他吃的是肚子圆滚滚的,还不停筷子呢!那小太监给我带了一份回来,我还没来得及尝,但是闻着味是挺香的,皇上要不要尝尝?
他回长安了?不知这次是否给寡人带来了什么新奇玩意。这王元宝倒也是个妙人,凭借一副字就就借了寡人的势,做生意。罢了,他求的不过是财罢了,不然我还真不放心长安城中居住着城府如此之深的人。至于你说的那招牌菜?拿过来尝尝吧。
是,老奴这就把菜送到这儿来?
嗯。
老太监出屋,吩咐门口站着的小太监之后又回到屋子里站着等候吩咐。
不一会儿,东西就送到了御书房。还冒着热气,应该是又被热了一遍。老太监将用精致盘子装着的红烧肉送到桌上说:皇上,这就是那招牌菜。
嗯,寡人倒要尝尝,这王元宝能弄出什么珍馐佳肴来。说着用盘子旁边摆着的银筷子,夹起一筷子。过了会,筷子没变色才送到口中慢慢咀嚼。
珍馐入口,玄宗的脸色由吃惊转为满足,最后是羡慕。惊的是如此美味,嫉妒的是这王元宝应该可以凭这道菜又能赚取天下人的钱了,过几日,莫说是小太监,就算是达官显贵吃着也没那么容易了,那王胖子肯定坐地起价。这道菜名声在外,自然价格会高上几倍,到时候平民百姓哪里吃得起?
爱钱就是爱钱,并不加掩饰,且财路清白,钱赚得堂堂正正,玄宗看好的就是王元宝的这点,所以并未对其借势的行为感到厌恶!
传令下去,明日早上派人送百两黄金到王元宝府中,就说这钱是买的“四季酒楼”招牌菜的,若是我想吃了,就派人去酒楼拿。一年一付,多退少补,顺便给他带句话:“珍馐美味,世间罕见!”
老太监心中吓得一咯噔:这八个字可谓是评价极高,而且出自皇上口中,等这八个字被广泛传开时,这道菜怕是已经是天价了……暗下决心,明天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尝尝。
对了,这次你进贡美味有功,赏你钱三千枚,稍后自己去领了。

老奴谢主隆恩,老太监跪下行了一礼。
起来吧,你也是我的亲臣,不必那么多礼了……
老太监出门将皇上的旨意吩咐下去,就不再进御书房伺候皇上了。这个时候皇上喜欢独自呆着。
长安城,王府中。王元宝现在一个池塘边,喂着池塘里的金鱼,听着喜子说着今日客栈里来人的情况,听到有一个太监打包了一份红烧肉时,嘴角一勾:皇上今天可是有口福了,他是清楚唐玄宗的喜好的,他们两个人都贪口腹之欲。这事也就成了一半,而且唐玄宗如今大半心思都放在朝政上只要自己隔三差五送点稀奇玩意给他开开眼,表达善意应该是不会厌恶自己的。
皇上明天就该表态了,自己办酒楼他是观望还是想有点心思呢?
若是后者,便是有了皇帝撑腰,这生意谁人敢招惹?至于江湖人?王元宝想到了被称为“大唐第一剑仙”的李白,那位的弟子可是还等着分钱呢,谁又敢不开眼?
做生意最成功的不是一家独大吃独食,而是一起共赢,也就是他以前说的糙话-“有福同享”,这样生意才能做得长久,钱运自然滚滚而来!
这时,一个衣着干净,穿着黄衣皮袄的小孩跑过来,手里还拎着一只烧鸡。
王元宝看见小屁孩和蔼一笑,:安儿,今天又出去打猎物去了?
王安也不知从哪里学来的一手飞石之术,一颗石子进了山就能打到猎物出来。一开始,王元宝是非常惊愕而且反对的,这么个小屁孩竟然自己跑到山里还打了一只野兔,但是山里免不了有大点的野物,若是倒霉遇上,那他的血脉也就断了。后来因为受不了小屁孩的苦苦乞求就让张飞和他一块进山,不过每次,身上防身的家伙什都带的齐全。
嗯,今天天气又暖过了,我进去猎了一只野鸡,刚才送到伙房做好了,给爹爹和喜子叔送来鸡腿子吃。说着还把鸡腿拽下,递到二人面前。
那我就不客气啦,小少爷真是有本事啊。喜子自然不会客气,哈哈一笑夸了一下王安,将手往衣服上抹几下就接过一个大口的啃,吃得嘴上都是油。
王元宝也接过来吃着赞道:这山里的野味确实口感不错,话说这伙房的手艺提高了不少啊。
安儿,这身上的皮袄是丫鬟给你准备的?
嗯。
这两个丫鬟不错,喜子一会儿给他们发些赏钱,今儿大年三十让他们高兴高兴。
好嘞,一会儿就去赏。
爹爹,我想习武。
为什么?
我不习武我的石子只能打鸟打鸡,习武了我就可以更厉害了,遇上老虎也不怕。
好好好,随你。王元宝一口答应下来,对自己的独子溺爱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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