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向圣都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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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子,我打算去圣都混了,那边已经给亡灵的卧底搞得很乱了,我不得不去。”仇铭看着碗中的叉烧,小声地说道。第二天在饭桌上,仇铭突然对铁娘子说出这么一句话。
铁娘子握着筷子的手突然颤抖了一下,然后勉强着挤出一个笑容,说:“好儿子,就像你死鬼老子一样,把国家民族放在第一位,你给老娘找出那个吃里扒外的狗杂种,干他娘的!”
仇铭说:“老妈子,其实我也不想那么快走,只是……”
铁娘子一拍桌子,连筷子都飞了出去,一下子飞到坐在对面努力吞饭的雷鸣的鼻孔里。雷鸣继续吞着特制大碗中的米饭,完全没有理会那支筷子。
“臭小子,别婆婆妈妈,认为对的就去做。老娘可是在江湖上行走了几十年,不喜欢来那一套!”
仇铭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又说:“我打算带恶人紫,艳娘,鬼奴,十八猛男,还有张大哥跟嫂子去,老妈子你在天河这边的总堂镇着,还有晓露,你也留在天河城吧,圣都那边危险。”
林晓露听了这话,眼一下就红了,两行眼泪哗啦啦地在那粉嫩的小脸上乱窜,牙齿把小嘴唇咬得快要出血,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星凝紫也一拍桌面,说道:“大淫贼,如果你不带晓露妹妹去,那我也不去了!你自己去个够吧!”筷子划过一道诡异的弧线,再次插在雷鸣的另外一个鼻孔里。只是雷鸣依然坚忍不拔地对付着特制大碗中的饭菜。
“恶人紫,我只是觉得那边危险,不想晓露冒险而已!”
“老公,我们是夫妻,为什么你一定这样对我,每次你都要我躲在家里,看着你去冒险,提心吊胆地等着你回来!我要跟你并肩作战,就算我不能作战,也要跟你并肩!”
‘我要跟你并肩作战,就算我不能作战,也要跟你并肩!’林晓露第二次说这句话。
“去吧,去吧!这里有老娘看着就好了!你们都去吧,不混出个人模狗样来别回来见老娘我!”铁娘子发言了,大家都知道,铁娘子的话在仇铭心目中的分量是最大的。
仇铭想了想,说道:“好吧,晓露,你也一起去吧,免得你像上次那样突然跑出来,那样反而更加危险。带着我可爱的老婆出去闯天下,谁规定行走江湖不能带着老婆!”
林晓露笑了笑,甜蜜蜜地继续吃饭。
啪的一声,又有人拍桌子了!这次拍筷子的是艳娘。只是艳娘力气不大,雷鸣也只有两个鼻孔,筷子只是被艳娘拍在桌子上而已。
“靠,今年流行这个啊?”仇铭骂道,循声望去,看见艳娘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艳娘宛然一笑,说道:“大家都拍了,我凑下热闹不行啊?”
……
一切准备就绪,仇铭等人就向圣都出发了。
李婉儿打算再在天河城玩几天,然后再去圣光明帝国的其它城市游览,她没有跟仇铭一道去圣都,况且,李大小姐也不屑与仇铭这个‘窝囊废’为伍。
星玄空也告辞走了,只不过他这一走走得满心欢喜,他心里期待着,仇铭你快点死吧,快点死吧,只要你死了,我的漂亮老婆就能回到自己的身边。
仇铭不知道星玄空正在诅咒着自己,正高高兴兴地走在路上,这几年他在天河城积蓄了不少钱财,就金币就有整整的三大车,十八猛男就暂时充当着苦力。虽然仇铭这次**的人员很少,但是这些都是精锐之中的精锐。
十八猛男不用说了,就是那么往前边一站,再用胸肌弄出‘吱吱’的响声,恐怕对方就会有人给吓得尿都出来了。
试想一下,十八个块头巨大的汉字一字排开,一起震震胸肌,弄出‘叽叽’的声音,是何等壮观。
而真正恐怖的是鬼奴,星凝紫,还有仇铭他自己。
鬼奴,虽然现在在圣光明帝国还没有什么名气,但是在亡灵帝国早已经声名远播了,那边都知道圣光明帝国出了一个剑术天才,把历史上最年轻的惊魂十三骑打败了。那个跟鬼奴一般年轻的黑甲少年,就是亡灵帝国史上最年轻的惊魂十三骑。
其实鬼奴没有打败那个黑甲少年,这只是平手而已,但是也足够鬼奴在亡灵族全国上下留下深深的烙印。只可惜那少年在圣光明帝国还没有名气,不然鬼奴也能像秦剑书那样,一战成名。
那个与仇铭同时竖起了中指的神秘青年秦剑书,在当天的两战之中,与惊魂十三骑战了个平手。现在的秦剑书,仇铭失踪的这些日子里,在那长须老人的辅助下,已经在圣都建立了一个江湖组织,叫做黎明阁。

当初与仇铭认识的时候,秦剑书不过是个无名小子,但是现在的他,已经是‘车之章’的拥有者。而当天那个给仇铭怀疑没长鸟毛的无毛老人,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万里刀。
星凝紫,美女一直就是众人的焦点,一个可以把恐惧魔王逼到使出绝招的神秘美女更加让人大感兴趣。这是仇铭这方势力中的最强魔法使用者。
最后就是仇铭,虽然仇铭的菜刀也很厉害,但是他出名却是因为一个字:贱。
一个把恐惧魔王阴了的人,又怎么可能不以贱出名呢?反正仇铭现在就出名贱得出汁了。
艳娘,一个职业经理人外加阴谋高手,张文龙,一个专业的信息传递专家,林青青,一个娜迦族的杰出幻术师……
人数虽少,阵容强大!
仇铭这一行人穿山过岭,虽然少不了颠簸,但是还算是一路顺风。
有十八猛男在,那些山贼别说打劫这帮人,这帮人不打劫他们就算好了,所以一切顺利,不到一个月,就来到了圣都,圣光明帝国的首都。
圣都原本叫秋水一叶,是一个建在湖边的城市,作为帝国的首都,大家都称之为圣都,反而把它原有的名字给淡忘了。
圣都秋水一叶因为其优越的地理位置,风景宜人,四季如春,再加上是帝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即使三大势力已经激流暗涌,但是普通平民又怎么知道这么多,这个城市依然是一派繁荣昌盛的感觉。
到了圣都,就必然会看到圣都的一大景点。
这个景点不是什么秀丽山河,也不是什么名胜古迹,而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与及他带来的一切。
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会强得成了一个最著名的景点呢?
那个人就是当今的天下第一剑,大将军石青军中第一高手南宫不归,他一生之中,只输过一次,那就是败在仇铭的老子李天赐手上。
因此,仇铭自然对这个南宫不归十分感兴趣。
圣都的城门外边,自二十多年前天下第一剑李天赐死后,就逐渐建起了一些简陋的坟头,坟头没有墓碑,里边葬着的也不是人,而是剑,一把断剑。
南宫不归性情古怪,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会举着一块巨大的金块出现在圣都城门之外,金块大得惊人,足足有两丈高,一丈宽。没有人知道金块的来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金块上写着四个字。
跪求一败!
就四个大字,足以诉说南宫不归的实力以及骨子里的狂傲。
南宫不归威名远播,但是这么多年来,还是有很多不怕死的人向南宫不归挑战,或为名,或为利,又或者为了追求剑术的最高境界。
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最后的下场却是一样的,他们都输了。
只要谁打败了南宫不归,那金块就是属于他的,而且,天下第一剑这个称号跟南宫不归拥有的‘相之章’也是他的了。如果败了,运气不好的,当然就是赔上自己的性命,运气好的,就会赔上自己的剑。如果哪天南宫不归没有出现在城门之外,那么那天肯定有很多高手身首异处,那是因为南宫不归外出公干了。
每次南宫不归击败挑战者之后,都会把对方的剑砍断,然后在身边挖个小洞,把剑葬了。到现在为止,圣都城门之外总共有一百九十八个宝剑的坟墓。
这个地方,也因为南宫不归的威名,而成为圣都的一大景点,埋剑之地。
正因为南宫不归的怪异行为,所以世人都不称呼他为天下第一剑,而是帮他起了一个绰号——剑疯。
一个剑术高超的疯子。
很多人都说南宫不归的武功比江山日跟月自明还要高,不过他却没有对江山日或者月自明提出挑战,他手里的相之章是在十多年前从当时的一个大剑师手中抢过来的。而这块徽章就是仇铭的父亲死后遗落的那块相之章。
他没有向士之章的高手提出挑战的原因很简单,他很高傲。
南宫不归很高傲,认为天下间能称得上武器的就只有剑,江山日跟月自明都不用剑,所以南宫不归不屑与他们比试。
于是乎,南宫不归日复一日地跪在圣都城外,但求一败。
最近在圣都,另外一个风头正盛的剑术名家就是仇铭在天河城认识的那个秦剑书,黎明阁主人。秦剑书在天河城与惊魂十三骑义恶衫四打成平手之后,声名大振,不久之后就在长须老人的帮助下建立了一个江湖帮派黎明阁,而且短时间内建立了一支不弱的力量,秦剑书一直高调地挑战各路高手,从低到高,战无不胜。
秦剑书也因此多了一个绰号:剑狂!
因为他很狂妄!
只怕南宫不归与秦剑书的一战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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