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恩仇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一直都不喜欢动作片,不管他是怎样叫好又叫座,反正也都是些枪林弹雨,打打杀杀,血腥暴力,坏人就是坏人,好人就是好人,脸谱化的厉害,到最后又是邪不胜正,毫无新意。看《枪王》是纯属向人,想来是哥哥的电影总是有质量保证的吧。
Rick这个角色还是一如哥哥的风格,走的是内心世界。看着他很容易让我想到他的程蝶衣,完全是两副皮囊,但骨子里还是一个灵魂——不疯魔不成活。
他和蝶衣一样,一样重感情,一样是栽在感情上。同样都要被逼得走投无路。他就像钟六一说的那个羊,不得已成了魔,但有不费吹灰之力,好象成了魔才方是正道。
而他们又是极不同的,蝶衣战场里的牺牲者,而Rick是战场里的牺牲品,仅一字之差,却又天壤之别。
他一直都是怯懦的,没有自杀的勇气,所以只能从杀戮中麻醉自己,从金属和**的撞击中自我逃避。所以我相信,他和阿苗的最后一局,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站在荧幕前,故意将自己暴露在光下,故意让阿苗看清自己。毕竟,能死在他手里,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了。
说到底,他还是个人,是个最原始的人,会像野兽一样孤独地舔舐自己的伤口,也会像野兽一样愤怒到不顾一切的地步,关键是他有像野兽一样的能力,尽管这是通过枪械完成的。这原始就原始在他的感情上,爱憎分明,直来直往。但归根到底,是不合时宜,让人只看得见他冷漠疯狂,却很难看见他善良脆弱。也只有和Colleen在一起,这两个人间的异数才会惺惺相惜,相互取暖。

张国荣的确是不二人选,除了他,仿佛谁的味道都不对,演Rick要的就是那种钻心的忧郁。倒是阿苗没选好,总觉得欠了些火候,不痛不痒的,也让张国荣抢了不少风头。前者是沉香,味道不重却直指人心,让人看了不得不记住,忘也忘不了;后者是香痕,浓墨重彩但总没什么品头,英雄主义一过就什么也留不下了。
我坚信,就算是滔天罪行也有个缘由。关键就在于这个缘由是情有可原,还是罪有应得。而这部电影要命就要命在,那个理由是多么顺理成章,想来也是,除了以暴制暴,他还能怎么做?他也是无助的。
所以,对这部电影的结局我始终不满意。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光明战胜邪恶,世界又是这么美好,美好的直晃眼,没创意。但话又说回来,要不是这个结局,事情又能怎么发展呢?让Rick把阿苗打死,而后逍遥法外,太另类也不合实际;两败俱伤,又显得太刻意造作。只能这样,无奈也没办法。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最后Rick要艰难得爬出电影院后再倒地,或者只是不想做一具开灯后的遗体,任人观摩评点。一个人,就是最隆重的葬礼了。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