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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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宇清楚的知道,现在的他虽然有紫光护体,但是如果被人砸碎脑袋或者刺穿心脏,那自己必死无疑。
自己为了打碎那石盒先是累个半死,接着又差点被石头砸破脑袋,可得到的东西竟然只有三把剑。
那些珠宝里有的是武器,所以寒宇并没有十分在意。不过既然是石盒里的东西,拿起来看看也是可以的。
第一把剑似乎很平常,锈迹斑斑的剑柄,摸上去十分的粗糙,而剑鞘似乎也是普通的兽皮剑鞘,不过剑鞘上有三个繁体字,流彩虹。别的剑名都刻在剑刃上,可这剑名为什么在鞘上?
当寒宇抽出剑突然间全明白了,无可匹敌的美丽,无可匹敌的光芒,无可匹敌的色彩,剑如其名,从宝剑出鞘的那个瞬间,有如无数的色彩铺天盖地的出现在这个密室中,光彩无时无刻不在变换,就如同彩虹在不停的流动。
好艳,好美,好绝。
用这把剑与敌人战斗,几乎不用挥舞宝剑,敌人自己就会迷失在这美丽的光雨之中,自己轻易的可以斩杀对手。不过在那之前先要解决一个问题,在这流光彩虹中怎样看到对手?
为什么将剑名刻在剑鞘上,因为即使在剑刃上也无法让人看清楚。
第二把是古剑长歌。剑很普通,剑锋也不锋利,剑上也不能发光,唯一的缺点就是沉,沉到带着十倍巨力手套的寒宇用双手只能勉强的让这把剑不倒,现在的他是不可能用到这把剑的。如果练成了忘情剑法中的金断诀,或许能使用这把剑!
第三把剑,简直是赫赫有名,七寸七分长,上面刻有两个秦朝繁体,鱼藏。看样子真的是锋利无比,而且便于携带,想来这东西应该非常坚硬,随手从地上拿起一只大刀,用力的一碰。寒宇完全的呆住了,这真的是鱼藏宝剑吗?锋利无比的鱼藏宝剑轻易的断为两段。
不过在这鱼藏剑里却慢慢的飘落下一张金黄色的锦帕。
为了防止上面有毒,寒宇找了个银的武器朋友一下,银武器没有变色,他才拾起了这个手帕。
“吾本外世之人,夺天下第一被群雄所围,身不死而到之,见魔之神奇大发武威,天下惧怕,神魔同来战之,十天十夜,悻悻相惜,神魔许我回之,我惧无人得我衣钵,特设心性考之,过者需有力拔山河,方可开其盖子,得我两剑必试三剑,看我书信者跪拜三下,忘情天书,小有所成,自可出室。
另,此锦帕本无毒也,但如碰银,则笑毒发也,尔看之唐门,必用银器碰之,惩你毁我石盒之用。”
留书者:萧方
你让我笑,我就笑启不是没有面子,体内紫色光团不停变换,可始终无法消除体内那种很特意的感觉,寒宇终于忍受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当他口发干,舌头发直,脸色发白,全身都发软的时候,笑声终于停止了。
他无力的躺在地上,想着那些话,虽然是文言文,但那语气,那口吻却真的不像是古代人,如果他也是穿越来的,听他的口气,通过神魔的帮助,他回到了他的世界,如果一年以后,我回不去的话,我也找这所谓的神魔帮忙,任务我成功了,我自由了。我可以偷偷的继续照顾妹妹了。
金钱是重要的,浪费是可耻的。经过一天的辛苦搬运,这密室里的东西被搬运一空,就连断了的鱼藏剑也被放在了戒指里。既然无法出去,那就只好按萧方所说修炼忘情天书了。

吃着精灵族的精美食品,忘我的修炼着忘情天书,这不可以说不是一种享受,就在第四个月的第三天,寒宇终于领悟了忘情剑法中的我无剑诀。
突然间,似乎天崩地裂,整个密室都晃动起来,接着无数的碎石从头顶上掉落下来,一开始只是小块石头,石头逐渐越来越大,最后几乎整个房顶都压了下来。
老萧,我顶你个心肝脾胃肺,你不是说忘情天书有小成的时候可以出去吗?现在呢?上面的东西马上就把自己砸死了。看着那巨大的墙顶轰然落下,寒宇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直接被砸在下面。
你这个混蛋,别让我看到你,否则我非杀你不可,寒宇觉得自己又被这个家伙给摆了一道。
说什么略有小成就能出去,这里根本就是一个封闭的大山洞,只要破坏这里的上面,自己就能出去,结果白白的被封在这里三四个月,简直可笑之极。
骂完一痛以后,寒宇轻轻的跪下双膝,他对着那山洞拜了三拜后一脸郑重的说道:“徒弟寒宇在这里谢过师傅了。”
半个月后,欧尔斯兰帝国大西北爱祷城中的一个酒吧中喧闹的喊声,刺耳的尖叫声让人本来有了几分醉意的人们感觉到更加的兴奋,这里是爱祷城中最为拥挤的地方,里面赌博,妓女,烈酒一应俱全。最重要的,这里也是黑暗佣兵工会所建立的一个酒馆。只要你有钱,你可以提出任何的要求,只要你出的起价钱,黑暗佣兵工会甚至可以帮你把帝国公主绑架后任你为所欲为。所以无数穷凶极恶的罪犯们纷纷来到这里,希望能被黑暗佣兵工会看中,而进入黑暗佣兵界。
外面下着雨,闪电突然划破天际,而轰轰的雷声过了半晌才缓缓到来。可屋子里面的人却没有被这惊雷所打扰,依然在那里纵酒狂欢。
在这么喧闹的场景里,一个黑衣人座在靠着墙边的角落里,孤独的饮着一瓶很烈也很贵的酒。很多流莺立即被他手中的酒所吸引,那可是一个银币一瓶的酒,自己与客人纵情一夜也不过是十几个铜币,这必然是个十分有钱的大金主。
她们纷纷抛开自己的客人,向这黑衣人走去,可是她们还没到那黑衣人面前,却发现一个女人已经座在了那黑衣人的对面,她们心里一阵咒骂,又各自去找相好。
费兰妮表面上是这里的一个流莺,她年轻美丽,而且还有独特的媚骨。
她座在那黑衣人的面前轻轻笑道:“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那黑衣人摇了摇头。
她轻轻的扭动身躯钻进了黑衣人的怀里撒娇的说道:“你这么小气,怎么能讨女孩子喜欢呢?何况我这里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东西呢!”
黑衣人微微一笑,轻轻的将费兰妮推了出去,接着掏出一枚金币说道:“如果你跟我上楼,那一个金币就是你的。”
猛然间,酒馆里鸦雀无声。
一个金币,足够在这种地方吃喝玩乐一年的了。
费兰妮砰然心动,可是还没等她说话,却已经有两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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