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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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的乡下安静得很,王大可一个人走在路上,听着一路上的鸟语花香,心想,要是六十几年后还有这样的环境那该多好啊!
在这个年代,资讯极度不发达,没有地图,不能从空中俯瞰,那就只能全靠自己的双眼来观察。王大可甚至都没有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的地图,他只能以王家村为中心,然后从东南西北开始慢慢的熟悉着周围的环境。
“哪本书上说的到外面走一圈好像就到处有鬼子一样的,妈的,老子走了五六公里了,一个鬼子也没碰到。”王大可走得闷气,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道。
终于他翻过一个小山坡,前面就是一览无余的平原,但是王大可很快就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一个鬼子据点。
这个据点是建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以一个碉堡为主,里面应该还有宿舍、仓库、食堂什么的,王大可对于抗日战争年代的资料虽说不记得完全清楚,但是大体上知道。
大的据点可能上百人,小的甚至只有十来个,一个伪军班。王大军盯着眼前的据点观察,人数可能还不少,而且不时的有一小队的人在周围巡逻,自己要下手还得仔细观察才行。
在现代,没有准确的情报基本上不会出动他们的特种兵,除非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碰到突发现象他们才需要自己去获取情报。
但王大可不敢老是站在那里盯着那据点观察,再说也没什么好观察的,外面都围了围墙,王大可又没有透视眼,在外面看得再多也没有用!
过了这个据点距离庆嫂所说的县城就不远了,王大可既然来了这里,肯定得去县城见识见识,要知道在现在要还想见这么古色古香的街道,那得去旅游区!
还好,王大可虽然身材魁梧,但是庆嫂给他准备的衣服可是打了好几个补丁,破烂得很,倒没有引起在城门口的那些鬼子兵的注意。
王大可是个职业的军人,自然有着自己的习惯,他在进入县城的时候就记下了城门口的他们兵力的分布跟机枪的位置。这些东西根本就是他的无意为之,就发像以前他去饭店吃饭一样,还没进去就能注意到饭店外面停了些什么车,甚至车牌都能记住,而且自己所坐的位置一般是面对门口,背后肯定会有一条最短的通道通向饭店的后门……
“卖米,上好的大米便宜卖啦!”
“卖布,卖布,新到的洋布!”
“卖烟,卖烟,多种烟子,先生,买烟吗?”
……
别的什么东西都好,王大可看着也新鲜,但是碰到这个卖烟的小男孩的时候,王大可差点忍不住了,在现代他可是个烟鬼,每天都要两包烟以上,那还是部队里控制得严,虽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不能吸烟,但只要是任务一结束,别人都是回来后洗澡换衣服然后就是休息,而王大可的第一件事是抽烟,不抽够半包烟他根本不会放手。
只是现在摸摸自己的口袋,发现除了庆嫂给自己准备的两个饼外,什么都没有。看到小男孩期盼的目光,王大可只能摇摇头,然后逃也似的跑开了。
“到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钱啊!”王大可感叹道。
可自己除了杀人是特长之外,好像一下子还找不到谋生的手段。虽然昨天对庆嫂说要让她过上好日子,但好日子又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来到呢?想到好日子,王大可又想起自己曾经抽过的一种叫好日子的香烟,当时自己还嫌它味道不怎么样,吸到一半就扔了,要是换到现在……,不管想像。
王大可到了县城之后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就连喝壶茶也要一分钱,现在他身上可以一个子也没有。所以只好靠着墙,就着口水啃着口袋里的饼。

但是就在他吃完第一张饼时,他的目光突然被一样东西给吸引了。甚至连嘴里的东西都不知道还要嚼才能吃下去了。
那王大可是发现了什么东西呢?本来是个下回分的,但一看字数才这么一点,那就接着说吧,他看到的是一把驳壳枪!
大部分人一般都称它为盒子炮,正式名称是毛瑟军用手枪(MauserMilitaryPistol)。毛瑟厂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专利,隔年正式生产。由于其枪套是一个木盒,因此在中国也有称为匣枪的。有全自动功能的,又称快慢机,毛瑟厂则称之为速射型(Schnellfeuer),在1931年5月量产。另一个较少人知道的名称是自来得手枪,许多人以为只有速射型称为自来得,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自来得一直是这一类手枪在中国比较正式的通称。
这样的资料对于王大可来说根本不需要去想,看到这把枪他脑海里马上浮现出这些资料来:
全长:288mm
全重:1.16kg
枪管长(连弹膛):132mm
口径:7.63mm
表尺射程:1000m
来复线:6条,右旋
来复线缠度:200mm
瞄准基线长:230mm
装弹具式样:弹夹
这种枪虽然是德国人发明的,但用的最多的却是咱们中国人,在现代王大可甚至在家里还收藏过这样的一把驳壳枪。
当然,驳壳枪并不复杂,只要是有条件就可以生产,王大可记得当时中国就有好几家兵工厂可以生产,但由于没有采用标准件,生产出来的配件并不能通用,甚至还有些游方郎中竟然也靠着维修制造驳壳枪为生,只是他们那些就基本上属于半专业,他们制出来的枪能正常打出一百发子弹就处不错了。
但现在王大可看到的绝对是舶来品,也就是真正的德国货,虽然只看到一小部分,但是从他的做工以及漆水来看,王大可绝对可以肯定那是一把好枪。
要是在现代,王大可绝对看不上这要的枪,但在这个时代就不一样了,驳壳枪可以说是最时尚的东西。
要知道,想当年打响南昌起义的朱老总就是用的驳壳枪!而且王大可知道,驱壳枪在其大量生产的四十年历史中,内部几乎没有什么改变,因此可以说原始设计几尽完美,没什么可改进了。分解一支驳壳枪基本不需要工具,只要有一颗驳壳枪的子弹就可以将枪分解,盒子炮是丑得可爱的标准典型,几乎是罗曼蒂克的。
所以现在他看到这样的好货色怎么会不心动呢?
只是拿着驳壳枪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穿着个绸子外衣,头上一顶圆边冒,驳壳枪就放在**后面挂着,要不是现在还在光天化日之下,王大可可以早就动手了。
在不大的县城转了一圈,王大可不是没有看到过落单的鬼子兵,但是一则他们身上的机械王大可用不上,二则他怕因为自己一时痛快而把灾难带给了县城里的老百姓,所以他一直强忍着没有动手,现在碰到这两个特务,他哪还不兴奋?如果现在有人仔细观察王大可的话,会发现他的两眼都在冒光!就好比狼发现了羊,或是色狼发现了躺在自己床上的裸女似的。
刚才他们是到前面一家酒楼去吃饭,没办法,口袋里没钱,王大可只好拿着剩下的那张饼在外面干啃,直到那两个人吃得酒足饭饱之后,王大可才把那最后一小块饼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然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们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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