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抄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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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正想喊出声来,却见许贾已经出了城门,跨着一匹战马飞奔而去,显是追不上了,只得作罢。见那马迅捷矫健,应是一匹难得的宝马。
但一想到“宝马“二字,李瑾心中就很不是滋味。
致都在众人的拥戴中回得府中,百姓竟排成两路纵队一直从城门排至太守府,像是路边的“小白杨”,而他们则在用自己的“白杨礼赞”颂扬着他们心中的英雄。早就闻得致都大名,一直盼着他到雁门,今日所见,果然名副其实。
李瑾这时才真正理解了致都“千古第一酷吏”的称号。不同于武唐时的来俊臣之流。致都之“酷”在于他对权势从不手软,执法如山。郅都为官忠于职守,公正清廉,不畏强暴,敢于捶扑豪强权贵,这才是真正的“酷”。尽管用后世的一些观点来看,他杀人太多太滥,许多无辜的人命丧黄泉,引起“民不聊生”,但说实在话,那些豪强官吏,真有几个是“无辜”的?
后世那些专酷平民百姓和弱势群体之流,至于对上,且不说笑傲王侯搏击豪强他们不敢,就是对自己的同僚,只要在一个利益集团内,他们办起事来也会方方面面都妥为照顾,徇私枉法也在所不惜,这方面他们已没了“酷”的影子。对平民百姓,他们则用最冷酷最不讲人情的苛刻条款压得他们没法说理,有冤无处伸,抬不起头,还美其名曰“秉公办事”。对上面的“场面上的人”,他们是无限宽纵,法律底线屡屡突破,最终变成一纸空文。这种“酷吏”,真就是“对强者是羊对弱者是狼”的狗屁官僚。
有致都这样的酷吏,国之幸甚,民之幸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样的社会梦想只有在这样“不计得失”的酷吏手上,才有可能稍稍贴近,尽管依旧不能实现,但相比其他的时代,也好了很多。
在欣赏完一场令人血脉沸腾,畅快淋漓的大戏后,李瑾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痛快,首次为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而感到兴奋了。这个时代有太多“不要命”的“傻子”,太让他喜欢了。难怪梁启超先生曾说:“吾生恨不能为汉唐人。”以往李瑾对这样的话语是不屑一顾的,心说都是阶级社会,封建等级制度下的流毒,无论哪个朝代都是血肉百姓,用人民的血水书写帝王的丰功伟业。
但当他真到了西汉之后,他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时代,尽管这个年代生产力比后世落后太多,经济太差,生活太苦,但这个时代的人却是那样的有个性,有理想,有了这样的人,国家才会有希望。想着这些生活在自己身边的“先人”,李瑾仿佛已经看到了大汉的盛世即将到来。
汉,能为一个民族冠名的时代,的确值得自豪。
李瑾正在心潮澎湃着,忽然感觉有人从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头一看,机灵的马林凑到他耳边轻轻说道:“看大人一脸愁容,定是在为军费担忧。”李瑾扭头望去,致都颓然跪坐在案前,再没了之前在城楼上的威风八面。
李瑾心中有些凛然,英雄也有落魄之时。让他诛杀豪强,匡扶正义,自然没有任何问题,但若让他去发财致富,就是大大的难题了。
“大人愁容满面,所为何事?”李瑾主动凑了过去,大大咧咧坐下来,在他看来,自己也算得上这太守府的二号人物了,况且致都还挪用他那么多钱。

但现实是说钱就不亲热,致都果然对李瑾说起了钱:“李公子,本官想与你商量件事,你手上的银两手势能否捐赠一些出来,好为将士们添置一些御寒之物?”致都首次在与李瑾说话之时用上了请求的语气,而平常“抢劫”散碎银子之时,却大抵是“不给就作贪官处置”的霸王主义。
李瑾并不是贪财之人,今日受到感染,即便是将他全部身价奉上,也心甘情愿,但问题是,他那点小钱实在是杯水车薪。
不过即使是微薄之力,也应该稍稍表示表示。至于能抵多大用处,就不得而知了,但也算尽了心,了无遗憾。
想到这里,李瑾也就释然,不过他心里也在盘算着是否能有什么生财之道。
见到李瑾沉默不语,致都还道他不舍,便轻轻言道:“罢了罢了,既然李公子不愿,致都也不便强求。”而这话语中隐隐有丝不屑。
李瑾回过神来,赶紧答道:“能为将士们做些事,小人自然是在所不辞,些许钱财又何足挂齿?只是相对于浩大的军费而言,小人这点银两恐只是杯水车薪,顶不上什么作用。我们是否应该抄了许仑的家,将他的巨额家当充作军费。”李瑾估摸着不用对这些地方豪强客气,反正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些靠走私资源致富的家伙,就应该狠狠的放下血。
“本官已着人去许家查点收缴,他的家财是跑不掉的。”致都淡淡的说。
李瑾一听说抄家,就想起了韦小宝查抄鳌拜家产的桥段,油水可是大大的。若是在长安城内,李瑾也许会效法古人(也许应该称之为后人),因此而发家致富。但在兵荒马乱的雁门郡,他实在是忍不下心。
“我们也去许家看看吧,本官说过会为许仑守上三天,定不会食言。“致都站起身来,揉了揉疲倦的眼睛,便准备出发。
李瑾赶紧跟了上去,同时心里也在嘀咕着:为了许胖子这罪有应得的家伙,守上三天也太不值得了。作为一郡之守,致都公务煞是繁忙,还要时刻防备匈奴的袭击,若是再守上三天孝,不知身体是否会崩溃?但他知道致都向来是言出必践的,因此也懒得费话。
许府很快就出现了一副奇妙的场景:宽敞的大厅内正在布置着灵堂,一副肃穆庄重的气氛,而屋内屋外却有几十名士兵忙上忙下,搬进搬出,扫荡着许家的财物,除了这临时的灵堂,其余各房均是空空如也,场面富有戏剧性,煞是搞笑。
许贾早已出走,而许家的各房妻妾及下人也是草草收拾细软,作鸟兽散,幸而此时没有钞票这种轻便易携带的货币,否则许家也许真是分文不名了。由于事发仓促,事前没有足够的准备,这些家伙能卷走的物事绝不会超过自己的体重。
想想这个富甲一方的家伙,到头来居然落得无人送终的局面,最后给他收尸的居然是郡守,不得不令人唏嘘,对他而言,这究竟是天大的面子还是天大的悲哀?
不过他那聪慧的儿子究竟去了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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