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雇佣团的成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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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们就在一份矮人准备的合同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事实上兽人们基本上不识字,月牙除外,这归功于他师傅的良好教育。
他们又跑了其他的几个酒馆,凑齐了剩下几个职业的人选,
他们分别是弓箭手风子
职业介绍:
穿越时空之箭--弓箭手
箴言:穿过风和雨,越过雷与电,突破时空的端点,你会看到我射出的命运之箭
弓箭手拥有敏捷的身手和战略性头脑,自知无法造成致命打击的他们擅长与敌人周旋,巧妙的利用战术与距离持续对目标造成伤害。一个老练的弓箭手不会将杀戮放在首位,而是如何利用自己的知识保护自己与同伴不受伤害。
弓箭手天生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沉着的性格使其在战场上很少受到情绪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身着轻甲、丝绸装,身上有很多动物及神秘宝石的饰品,如羽毛及各种符咒。但因不能装备铠甲等重型防具而防御较低。
风子男性,二十几岁,是一个精灵,拥有尖尖的耳朵,天生的夜视能力,和一手神奇的箭术。
牧师白,四十岁,看起来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对同伴强大的亲和力,没有人会对这个善良的牧师产生反感。
介绍
虽然已经正式脱离联盟,但仍然有一些精灵与他们的人族和矮人盟友站在一起。无私的牧师拒绝抛弃他们作为医生的职责,他们拒绝执行银月城的领导者下达的命令而留在了洛丹伦,高阶精灵牧师使用光明赐于他们的力量为洛丹伦的战士们治愈伤口,鼓舞他们的士气。
牧师是人族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常用的治疗和驱散,心灵之火都是非常重要的辅助技能。
在组队战斗中,用心灵之火配合萨满嗜血术,可以发挥出超强的威力。治疗可以帮助你恢复那些受损单位的生命。而驱散是对付那些不利于我军的魔法的有利武器,同时还可以给召唤生物造成很大的伤害。
盗贼灰鼠喜欢潜行在黑暗中,对机关有着极大的天赋,是雷斯林的老朋友,受邀加入这次任务。
职业介绍
与阴影为伴,精于逃离的艾泽拉斯的盗贼们最擅长在幕后行动。按照他们的意愿改变事件,具备最大的优势才出击:这是盗贼们最拿手的。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骗和隐藏能力,盗贼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盗贼是个很吸引人也很有趣的职业。你操作的有效性取决于你学习掌握盗贼职业的程度。这包括了很多东西,但你有了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就会掌握。
骑士云拥有崇高理想和坚定信仰的年轻骑士,刚刚从骑士学校毕业,这次出来主要是为了接任务增加经历,同时也是被两个矮人的花言巧语所打动。
骑士-宣言
Iwillbekindtotheweak.——我将仁慈对待弱者
Iwillbebraveagainstthestrong.——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
Iwillfightallwhodowrong.——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
Iwillfightforthosewhocannotfight.——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
Iwillhelpthosewhocallmeforhelp.——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
Iwillharmnowoman.——我将不伤害妇孺
Iwillhelpmybrotherknight.——我将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Iwillbetruetomyfriends.——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
Iwillbefaithfulinlove.——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中世纪骑士介绍与本书设定一致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攻城掠地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雷斯林带着两个兽人终于集齐了足够的人手,雷斯林公布了任务的内容,那就是穿过嗜血森林,到达幽暗沼泽,在沼泽的尽头,屠杀一条土龙,这个任务是s级的,是佣兵工会刚刚发布的,因为兽人国王的女儿病重,巫医说要治疗他女儿的病缺少一味药,是土龙之角,于是国王就悬赏谁取得土龙之角,就能进入国王的宝库,每人能拿三样宝物,于是大陆上有名的佣兵团纷纷出动,而雷斯林也对宝物很感兴趣,
于是出面组织了这个佣兵团,他还给佣兵团取了名字,那就是日后在大陆上赫赫有名的死神佣兵团,他宣布先休息三日,三日后在森林边缘集合,正式出发。
新的冒险就此展开。
谢谢大家有时间看我的小说,俺手里是没有什么存稿之类的
俺也是第一次写小说,写的不好的地方请大家多多包涵。
但我保证,我会认真思考,仔细研究每一个字的,有什么意见可以在书评区里提出来。
昨天第一次拿到一票推荐票,好开心啊,这辈子第一张推荐票,谢谢投的人了,
最后吼一句,铁甲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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