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身体和闯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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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书吧?亡灵界可没有这样的东西,它怎么会卡在我身上?哦,也许是撞到那个人类的时候……
他为什么要进入亡灵界?为什么骷髅会听他的命令自相残杀?为什么他打开的“门”能通向这样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骷髅心中有太多疑问,却无从解答。
它捡起羊皮书,尽管完全看不懂,却坚持翻完整本书。
这些变幻莫测的符号,看起来比灵魂的直接沟通要复杂许多,究竟是用来传达什么含意的?那些问题的解答,是不是就蕴藏其中?
真想看懂它们啊!
刹那间,骷髅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活下去,我要在这里活下去!我要留在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在枯燥无味的亡灵界,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努力追求,可是这里不一样!为什么这里充满色彩?为什么这里灵魂绚烂?为什么……”
灵魂之火以前所未有的强度燃烧着,过了一会,稍有平复。骷髅把羊皮书放在石头下一块干燥的地上,继续躲在阴影中做一个旁观者。
虽然自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主动产生了某种念头,但是它并不敢贸然走出沼泽。
那些拥有如此灿烂灵魂的生物,会愿意和一具弱小的骨架为伍吗?骷髅不想冒被敲成一堆碎骨的风险。对于它来说,这里和在亡灵界有一点相同——首要原则是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机会去探寻更广阔的天地。
硬要算的话,骷髅已经有一位老师,就是那条霸占一方的铁甲鳄。
一天,铁甲鳄又为自己觅得一顿美味的午餐——一头梅花鹿。
这头雄性梅花鹿似乎在沼泽中迷失了方向,显得格外疲惫,被铁甲鳄伏击捕获。一身新鲜的血肉足够吃上一天,可是贪婪的沼泽领主恨不得一口把所有能消化的部位吞下去。
先一步吸收了灵魂力量,骷髅精力十足地躲在石头后看领主进餐的过程——这些鲜活的灵魂,让它的灵魂之火有所壮大,脑筋也变灵活了,更加喜欢思索。
这不是它第一次观看铁甲鳄进食,可是这次它有了新的发现。
那些猎物,它们的身体外面还有一层结实的皮呀!
看见铁甲鳄拼命撕扯梅花鹿时,坚韧的鹿皮是最难以扯开的部分,骷髅忍不住低头查看自己的身体。
有了泥巴的保护,阳光变得不再可怕。但干硬的泥巴影响动作的灵活性,而且动作幅度一大,关节部分很容易脱落,每隔一段时间便要重新涂抹。
如果有一层“皮肤”包裹,情况应该会有所不同吧?骷髅不禁为自己的新想法所振奋。
可是去哪里找合适的材料呢?
铁甲鳄向来吃肉连骨头渣都不吐,更别说猎物的皮毛了。遍地的枯叶也不可用,骷髅犹豫片刻,第一次走出铁甲鳄的领地。
河床沼泽到处看起来都差不多。我们的骷髅很幸运,没走多远,便在一处灌木丛下的淤泥里发现一些布料,破烂,但足够坚韧。
亡灵界有些尸骸上带有这样的东西,骷髅不知道这叫衣服,但隐约能猜出它们的作用。
它使劲抽啊抽,那些布料的面积远比想象要大,大到足够把它包裹两、三次。
到后来,骷髅发现布料上隐约有血迹,等到抽出最后一大块,竟从淤泥里**一具尸体。破烂不堪的骨架上挂着零星的碎肉,俨然是个大块头的人类,手中还紧握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阔刃铁剑。
身为一个不死生物,对一具尸体最大的尊敬就是让它物尽其用,骷髅也不嫌布料上满是泥垢,随手就往身上糊。试了几次,布料在身上根本待不住,可骷髅没有放弃,张着嘴巴,使劲回想把这些布料从尸骸上抽下来时的情形。
很快,它改变了策略,把布料撕成一条条布条,往胳膊上裹去。
成功了!布条一圈一圈紧紧缠绕在肢体上,骷髅信心大增,越干越带劲。

相对于糊泥巴来说,这可是个精细活,尤其是缠绕关节部位时。骷髅尝试了很多办法,最后还是去掉关节部位的硬泥,以柔软坚韧的水草取而代之,才较好的保证了活动的灵活性。那本羊皮书,则被骷髅缠绕上身时小心地裹在胸口处。
这是它拥有的第一份财产,必须好好保存。
包扎完毕后,骷髅的形象让人不敢恭维——全身一圈圈的缠满布条,连头部也只露两个黑乎乎的眼窝,微弱的蓝色灵魂之火好像无神的眼睛,只有那本羊皮书带来些许意外,隆起如同棱角分明的胸大肌——它俨然成了一个体型强壮但动作笨拙的僵尸。
幸好亡灵没什么审美观,而且包扎的效果不错,举手投足之间,动作变得自然许多,至少不用时刻担心泥巴会脱落。
骷髅很满意,继续搜刮尸骸周围的财宝。
尸体脚上有双皮靴,正好保护骷髅那两只一直泡在泥水里、没法包裹泥层的脚掌骨。至于那把锈迹斑斑的阔刃剑,至少还能看出来是一件武器……
骷髅把剑扛上肩头,雄赳赳、气昂昂地回到原处,感觉自己的邻居不再可怕——在亡灵界,拥有武器可是高等不死生物才能有的权力。
可惜没人见证它的发家致富。铁甲鳄填饱肚皮,钻进淤泥深处休息去了,只露出一排刺状骨甲。
骷髅回到石头的阴影中,无聊地抬抬胳膊动动腿,一遍又一遍检视自己的劳动成果。
两个来自不同世界、不同类别的生物享受着各自的满足,肮脏的沼泽地竟平添了几分难得的静谧。
然而平静注定不是这里的主旋律。
一个人类男子骂骂咧咧地闯入铁甲鳄的地盘。
他身上的服饰样式繁杂,且颜色众多,明明只是初秋,他却披一件貂皮大衣。宽松的大衣明显不合身,时不时从肩头滑落,他却宁肯占用一只手专门拉拽大衣,也不把胳膊穿进衣袖,解放双手。
在人类社会,只有贵族才能穿戴如此华丽的颜色,尤其是那件大衣,胸口还别着一枚银光闪闪的徽章,更彰显出此人绝不普通的身份。
只不过,他的衣服都很破旧,大衣领口和袖口的貂绒毛差不多都磨光了,走进沼泽地,更是浑身沾满泥水,配上他那胡子拉碴、愁眉不展的面孔,似乎又不太符合一个贵族应有的形象。
骷髅不知道人类社会复杂的规则,它只有一个想法:他的灵魂力量真活跃啊!连自己那暴躁的邻居都比不上!
男子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泥泞的沼泽地里,忿恨之情溢于言表。
“笨蛋强尼,连那种低劣的谎言都相信!梅花鹿又不是魔兽,体内怎么可能有晶核!再说怎么可能到这里抓梅花鹿!老尼尔森,要是害死我的随从,我跟你没完!”
自言自语中,男子发现附近动物的尸骨增多了,变得有些紧张,开始东张西望。可他既没有看见躲在石头后的骷髅,也没有看见大半个身子埋在淤泥里的沼泽领主了,紧走几步,一脚踩在铁甲鳄的尾巴尖上。
铁甲鳄清梦被扰,怒气勃发,猛地回头张开血盆大口,掀起一波泥水。
骤闻嘶嘶的恐吓声,刺鼻的腥臭味扑鼻而来,那男子显然是吓傻了,居然从腰间拔出一把比手指粗不了多少的花剑。
花剑是为避免贵族决斗时对彼此造成重大伤害而特制的兵器,重量轻,剑身薄且软,对铁甲鳄来说不比一根鱼刺的威胁大多少,男子却像溺水者抓着救命稻草似地朝铁甲鳄拼命挥舞着,嘴里还发出刺耳的尖叫声。
这种自杀性质的举动,招致的结果只可能有一个——酒足饭饱的沼泽领主不介意咬死一个白痴以表明自己对这片区域的绝对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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