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天火秘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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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天火秘辛(上)
为了避免碰见香艳,而让二人平生尴尬,直到月儿弯弯,高适在沙漠里漫步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繁星点点,他才踏着来时的足迹,原路返回绿洲里的营地。
可是,虽然没有见到,却并不代表他不会去想。热血青年的强大意淫能力,绝不逊色于科学狂人的可怕想象力。
轻解罗裳,美女初浴;温泉水滑,轻抚凝脂;月闭花羞,春光旖旎。
仅仅只需这么几个关键词,就足够让高适勾勒出一副让人血脉贲张的香艳画面。
高适不是道学君子,自然不会说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想。高适也不是大淫棍,自然也不会随时随地**上脑,见了白胳膊就想起**,想起**。可是,此情此境,是个男人都难免“寡人有疾”。若非如此,岂非就是对佳人绝世之姿的“亵渎”?
“这算男儿本色吗?也许吧。可惜我这个男儿,终究是有贼心没贼胆啊!”高适不由一阵苦笑。
身出王室,贵族们的风流韵事,他自是知道不少,并且心神往之,可是奈何这些却始终与他绝缘。十六岁到二十岁的四年,别人情窦初开,人约黄昏,他却在帝国特工部埋头苦练,连睡觉的时间都少得可怜,更何况幽会佳人;二十岁到二十三岁的三年,别人情挑贵女,流连花丛,他却在大陆上不断地执行帝国机密任务,连返回帝都的时间都很少,更何况踏足风月场所。再加上神圣保卫战的爆发,更是让他连想的时间都没有。
看着弯弯月牙,高适努力地把那洁白的躯体,从自己的脑海中排除出去。
月儿缺了又圆,圆了又缺,已经是第四次,这意味着自己离开天狼星,在已经在大漠里,不知不觉地生活了两个月。
两个月的时间,不算长,也算短。天狼星人,都说时间是最好疗伤的良药,也许真的如此吧,至少比起一个月前,自己平静了很多,想起天狼星那毁坏的故土,虽然还是心如针扎,却不像最初那样的撕心裂肺。
天狼星宗教学者格林斯潘说,神关闭了一扇窗户,必然会打开另一扇窗户。这句话曾在星球上引起了笑谈,因为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毫无例外地验证了“神”的不存在性。那日自己听到这句话,也只是轻轻一笑,可如今想来,自己却是大错特错了,因为绝望中总是蕴含着希望。从绝望中寻找希望,总比永远活在阴霾里,来的快乐。自己失去天狼星朋友,却得到了轩辕星兄弟,这岂非验证了格林斯潘的至理名言?
“我是否该忘记过去,重新面向未来呢?”
“如果你不能拥有,那么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多么矛盾的两句话啊!”高适突然感觉有点迷茫,自己到底是要彻底忘记,还是永远铭记?
繁星点点,银月如勾。
天空中映出了两张脸。一张是天狼大君的,一张荆衣的。天狼大君已经身陨,荆衣生死未卜。
高适长长叹了口气,“不知道荆衣是否突围了出去?”
那双亮如星辰的眼睛,那张冷峻如山的脸庞,总是自己如此牵挂。欣赏从来不需要描述,信任也来不需要理由,从自己和他初见那一天开始,就似乎注定要把对方当做一辈子的朋友。
……
月满绿洲,篝火从营地里熊熊而起,烤肉香味伴随着夜风,传遍了整个大漠。
洗去尘埃的苍月,让高适惊艳得一塌糊涂,直差没掉下眼球,天狼人从来都不隐瞒自己对美丽事物的喜爱。

雪白色长裙,被挂在火堆旁的木杆上,等待着被篝火烘干。苍月裹着一张兽皮,坐在火堆旁,巨大兽皮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个小脑袋,活似一个玩偶娃娃一般,又是骨稽,又是可爱。
这张兽皮是高适猎杀绿洲里的猛兽“鹿蜀”剥下的,这种野兽形状像马却长着白色的头,身上的斑纹像老虎而尾巴却是红色的,吼声如同人在唱歌,力可生裂狮虎,当日为了捕杀它,高适委实费了不少气力。可是这样的沙漠绿洲里怎么可能蛰伏如此猛兽呢?
绿洲的西侧一座黑色石山,虽然不高,却很怪异,每当靠近它的时候,高适总感觉有种莫名其妙的声音在脑中徘徊,这声音似乎要给传递他些东西,但他却始终参悟不透。若不是为了照顾苍月,不敢走远,依高适性格,只怕早早攀登而上,一探究竟了。
“再等等,马上就好。”
高适左手拿着用盛着“芑树”树汁的贝壳,右手用兔毛制成的刷子,蘸着“芑汁”不停在兔肉上来来回回不停地刷着。“芑”是绿洲里的一种奇怪树木,它的外形像极了杨树,然而纹理却是红色,倘若割开树皮,它就会流出颜色嫣红如血,香气醇如果实的“芑汁”。
“高适,有件事情,我一直想不明白。”忙碌不断的高适,苍月突然开口问道。
“你为什么要留下来趟这趟浑水?难道你不知道,留下来,就有可能丧命么?”
“为什么呢?”
高适怔了一下,反问了自己一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自己是为了还清救命的恩情吗?如果为了报恩,古城夜战,就应该算是还清了。可自己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呢?荆衣的脸,许浑的脸,徐彦的脸,元结的脸……一张张从高适脑海中滑过,每一张都让他记忆犹深,不忍割舍。如果再给一次选择机会,我还会这么做吗?高适不禁又反问了自己一句。会的,一定会的,可是为什么会,他自己也说不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该留下来就留下来。”他淡淡道。
“那当初为什么荆衣将军会那么相信你呢?又或者,你为什么连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他的请求呢?”
“我也不知道。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会那么相信他的。又或者,如果把他换成我,我相信他也会不家犹豫的答应。这是一种感觉。”
“难道你之所以答应他,就没有其他别的理由么?”
“没有吧。还能有什么理由?”高适一脸茫然。
“真的没有吗?”
“没有。”
兔肉的油汁混着“芑汁”滴落在篝火上,发出诱人的“哧啦哧啦……”的响声,肉的颜色渐渐转为尽金黄,香味越来越浓郁,终于大功告成。
“兔腿给你。”
高适撕下边兔腿,递了过去,对方已经好转过来,自然不需要一口一口得喂食,但一想起那几日,自己把食物嚼烂喂入她的小嘴巴中,他还是忍不住觉得香艳。
而苍月此时自然不知道高适脑中想些什么,下意识地伸手却接兔肉,然而刚刚生出玉臂,却见一只白色绣花的蚕丝香囊,从兽皮内滑落了出来。
“这是什么?”
高适拾了起来香囊。而香囊入手,他赫然发现里面的物事不是女子所用胭脂水粉香精。虽然没有解开囊口,但是凭借手感,就可以感觉它的形状。
五公分大小,呈菱形,硬如石块,还有点温热。
“天火!”他脑子中陡然冒出了一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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