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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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先生,您需要些什么呢?您知道,魔藏对于我们魔法师来说,牠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只要您需要的东西,我都会想办法为您弄来。”布莱尔直截了当的说道,一般来说,魔法师是不会打别人东西的主意的,他们需要的东西与常人有很大的分别。
“我没什么需要的,不过这两颗龙涎果,倒是可以送给两位,反正牠们对我是没有用处的。”奥斯曼几乎笑出声来。平时,这两位魔法师总是那样的庄重、严谨。此时布莱尔却象是抓耳挠腮的猴子。比卡丘的样子虽然好一点,但也是一副坐立不安。
“您真的要送给我?天啊,您是一位真正的贵族,您具有所有贵族最优良的品格。两位公爵大人真是了不起,他们的眼光也同样出色……。”原来布莱尔的赞美之词,也可以说得如此熟练,就象是经过千百次练习一样。
看着布莱尔一边疯狂的赞美着奥斯曼,以及奥斯曼身后的所有人,甚至还包括闪电豹。而他的手,则早已经将一枚龙涎果抓了过来,不停的抚摸着,连头也不抬,嘴里继续将所有找得到的赞美词汇送给对面的奥斯曼。
比卡丘苦笑了起来,这还算是魔法师吗?虽然自己也同样希望能得到一枚龙涎果,却绝对无法唱出这样的赞美歌来。
再看看布莱尔现在的样子,就是笨蛋也能看得出,他所有的赞美,都是送给了手中的魔藏,根本同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的。
“谢谢,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比卡丘简单的说了一句,却远比布莱尔的话要诚恳得多。
“这是我自己的传送星,需要找我的时候,只要掐碎牠就可以了,只要在千里之内,我都可以感应到。”比卡丘说道,从怀里拿出一颗闪闪发亮的五角星,交到奥斯曼的手里,自己欠的这个人情太大了。但魔藏的诱惑力,连他也无法抗拒,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魔法师可以抗拒。
奥斯曼接过传送星,对比卡丘点了点头。虽然比卡丘的话不多,但人品却要比布莱尔强太多了。
鲍伯和奥斯曼对视一眼,他们同时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没想到青色的龙涎果居然还有这样的作用,牠居然就是魔法师最向往的魔藏。那无名森林里,地行龙的家里,还有四株龙涎果,而且上面还有不到十棵的龙涎果实,看来根本不用等到牠们成熟,已经是宝贝了。
从理论上说,只有魔法师有足够的魔藏,他的实力就是可以无限的提升。一颗魔藏,可以提升三至四倍的能力,当然,魔法师的级别越高,相对的作用也越小些。两颗呢,更多的魔藏呢,那可真是无法想象。
鲍伯怀中的两颗,自然是要给他最好的朋友朗的,他还是位见习魔法师,一颗魔藏,至少可以提高他七八倍的能力。因为他本身的魔力比较小,相对的,可以在魔藏中储藏更多的魔法。
“这是我的传送星,随时可以找我。”布莱尔忙乱的拿出自己的传送星,交给奥斯曼后,开始不停的向外看,显然他想马上离开这里,去修炼魔藏,虽然那是青色龙涎果的特性,可还是需要魔法师再重新加工的。
“好的,以后需要的时候,我们会请两位大师帮忙的,如果俩位比较忙的话,请便。”奥斯曼笑着说道,他也看出来,两位魔法师坐立不安的样子,一定是想马上离开。
“你怎么看?”奥斯曼扭头问鲍伯。
“留在那里吧,如果你需要,我的先分你一颗。”鲍伯说着,从怀里拿出一颗龙涎果。
“不,我想我不需要这东西,还是给朗留着吧,他现在还只是见识魔法师,会用得到这东西的。”奥斯曼说道。
“如果需要,我们以后再去取,反正龙涎果是不可能自己跑掉的,那个地方,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去的。”鲍伯说道。
“好,就这么办好了,反正我又不能学魔法,要这东西没用的。”奥斯曼无所谓的说道,对自己没用的东西,他从不想拥有,无论牠有多么珍贵。
马连科夫将军同天方帝国的谈判,在第四天结束了。整个营地开始动了起来,包括第一军团的十个纵队五万人,西方军团的十四个纵队七万人,全部开始整装,准备回国了。据说,菲格大帝的嘉奖令,已经发到了西方郡府,等待着凯旋的大军。
奥斯曼没什么东西可以准备的,除了自己身上的黑刀之外,只有两条蟒筋和一小片龙鳞,这些东西可以放在怀里,根本不必装到包里,因此他什么东西也不必带,最为轻松方便。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处理,那就是闪电豹。闪电豹的伤势,在得到蟒丹之后,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只要再过一段时间,牠的外伤就可以全部愈合了。在无名森林里,除了有限的几种生物外,没有什么可以威胁到牠的安全,因此奥斯曼可以很放心的让牠回到自己的家园。

可让奥斯曼有些头疼的是,闪电豹对自己越来越依赖了,很显然,牠并不愿意奥斯曼离开牠,闪电豹已经拿牠当朋友看了。
“你应该回到自己的家里,就象我的黑豹兄弟一样。”奥斯曼说完,轻声吼了几下,指着不远处的无名森林,表达着自己的愿望,你是自由的,兄弟,那里才是你的家园。
闪电豹也吼了几声,趴在奥斯曼的身边,依然不动,这里有吃有喝,而且奥斯曼同样给牠自由,那些人类,总是躲得牠远远的。开玩笑,谁愿意招惹拥有魔法和强大物理攻击能力的闪电豹?
何况有奥斯曼给牠撑腰,打了人白打,别人还不能将牠怎么样,这样的生活让闪电豹感觉很满意、很舒适。
闪电豹虽然很聪明,但以牠的智力,根本无法理解人类社会的复杂,只要跟在奥斯曼这个朋友的身边,牠还是很满足的。
“不行啊,兄弟,这里的人当然没问题,可还有很多其他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看你的。”奥斯曼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的吼了几声。
闪电豹两只前爪抱着耳朵,拒绝听奥斯曼的吼叫声,这里很舒服,牠从来没有如此舒服过,而且在奥斯曼的身边,牠也感觉很安全。
那些人类对自己也很不错,总喜欢给自己食物,不过这些牠不喜欢,牠只愿意同奥斯曼一起进餐,只是对那些熟食,牠还是没胃口,带着血的肉,才是最鲜美的。牠一直弄不懂,明明是自己的同类,为何奥斯曼喜欢的口味同自己不同?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跟着我,随你的便好了,你可以随时离开,当你不喜欢的时候。”奥斯曼轻声嘶吼了几声,可惜这个意思太复杂了,以豹子的语言,很难表达清楚。
奥斯曼嘴角挂着笑容,也许回去后,应该找到黑豹兄弟,不知道牠们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黑豹兄弟是个异种,在普通的豹子里,体形几乎大了一倍,可同闪电豹相比,牠还是小了一圈,而且闪电豹是豹中的王者,但愿牠不要欺负自己的兄弟才好。
整齐而威严的行军队伍,绵延十里,十几万大军谓为壮观。第一军团和西方军团经历过战火之后,所有的士兵都显示出不同的气势,只有经过战场铁与火的洗礼,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热火男儿。
在行军的队列这中,有一小群人最为特殊,他们都没有骑马,而且身上穿的也不是军服。从他们的步伐之中,大部分人都可以猜得出,他们就是被称为大陆最强大的雷霆武士。
不过吸引人目光的并非是这些伟大的雷霆武士,而是其中那只色彩斑蓝,体形巨大的豹子,走动之间,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股王者的霸气。所有的战马,很自觉和远离牠的前后左右,在队伍之中,形成了一段大约二百米长的空间。
这只队伍可以更轻松的行走,不必同其他的队伍挤在一起,走在最前面的正是奥斯曼和他的新伙伴闪电豹。
“怎么样?还挺得住吗?”奥斯曼轻吼数声,不知道现在闪电豹的身体如何?虽然牠的伤口已经完全结疤了,但奥斯曼还是有些不放心。
可惜那些战马太胆小了,只要闪电豹一接近,牠们最好的表现就是全身发抖,有些甚至拉稀并且倒在地上颤抖。这让奥斯曼原本准备让闪电豹坐马车的主意流产了,没有任何一匹马肯拉着牠走,只能辛苦闪电豹自己了。
闪电豹吼了几声,对此大为不满,看不起牠吗?牠可是闪电豹啊,豹子最精于奔跑,最得意的是速度,虽然牠们的耐力一般比较差些。但自己不同,牠是闪电豹,豹中的王者,走几步路算什么大事。
迈克尔公爵、鲍伯、卡尼尔和担丁,也都放弃了骑马,能够在行军的队伍里,看到一只闪电豹行军,这样的奇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掉。跟在一人一豹的后面,四人不停的讨论着,由鲍伯说着奥斯曼的经历,这也算是一种享受吧。
本来这样的奇景,无论是谁也不愿意放弃的。只是对朗那样的魔法师而言,魔藏的吸引力却更大一些,因此他们现在都坐在马车里,全身心的投入了魔法储藏的工作之中。朗的魔法力不多,因此他至少需要花上十几次,才能将魔藏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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