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 察罕不花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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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大亮,楚萧去找察罕不花打秋风,准备把巴茂斯借来过过瘾头,岁亲完了骑着它去把埋在树下的宝贝取出来。
撩开帘子,阿尔布古寒着一张俏脸在门口煮奶茶。女孩儿昨夜的心思他丝毫不知,微笑着和她打了个招呼,楚萧也不理会她寒冰似的脸儿,直奔主题:“大哥,我想过了这几天借你的马儿去趟南边,上次丢了件重要的物事,要打造好刀非它不可!”
察罕不花正坐在榻上擦拭随身的短刀,闻言随口笑道:“你那东西丢在什么地方了?嘿嘿!不会丢在断魂谷中了吧?”
楚萧道:“那件东西肯定是落在当日猎杀野猪不远的地方,要丢在断魂谷中我就肯定不会去取啦!”
他听日格勒头人说起过断魂谷的事情,据说那里生活着迄今为止大陆上最凶猛的野兽——般若兽①,这东西有很强的地域感,绝不允许外来的生物进入它的地盘,相传几百年来见过它的人不超过五个。般若兽和豹子有点接近,体型却大了许多,力大无比,凶猛异常,行动迅速,是科沃沁岛上绝对的王者,豺群见了也得退避三舍!
楚萧这次就想去那断魂谷探探险,看看传说中的超级猛单位。当然,这话可不能给察罕不花听了去,否则还探个毛的险!
察罕不花皱眉道:“巴茂斯给你是小事情,可是那边现在不怎么太平,豺群和强盗都不是闹着玩的。不如这样,到时候我带上人和你一起去好了!”
楚萧还是第一次听说匪徒的事情,不由追问道:“那边山上有贼人?帝国难道就不管他们么?”
“唉!说来话长,这帮人是几个月前从科沃沁城反出去的奴隶,以前都是行伍出生,高斯帝国边境上身经百战的军人。半年前,在帝国东南边境上的战斗中,飞虎王朝杨俊瑞用帝国百姓编成冲锋队,黄明寐将军麾下的部队不忍屠杀自己的同胞,被帝国定了个叛国罪,一万多人全成了奴隶。黄将军和其中八百战士被发配到科沃沁,随后在采石场作反,上了铁比利山。巴图格尔派人清剿了两次,结果无功而返,人都没找到就回了城。前段时间,博浪矶驻军的粮草还被他们半路抢了。”察罕不花喝了口奶茶,言语间似乎对这帮强盗奴隶不很反感。
楚萧不想宇航服的事情为人知晓,笑道:“听你这么一说,这些土匪也不是无恶不作之辈,料想我孤身前往,又没什么油水,他们定然不会为难。豺群一般都不会袭击牧民,况且巴茂斯跑得快,豺也没办法。我快去快回,两天就好,部族事务繁忙,大哥就不用费心了。”
察罕不花拿他没辙:“好吧,你要是在岁亲的交桩上撑过三台,哥哥就让你独自前往。话说回来,当初你如何翻过铁比利山,哥哥现在都想不明白。那山上野兽众多,若是绕过去必定也会被奴隶们发现……”
他赶紧岔开话题:“想来是上天眷顾吧,我一路都没遇上危险。巴茂斯的事情我们先说好,你可不能反悔,我一定能在交桩中获胜的!”
“万幸你那东西没落在断魂谷附近,没人有把握能从那儿回来。明天就要出发去参加岁亲了,到时候撑不过三台可别怪老哥哥!哈哈哈!”
罗孚大陆上的节日最大的有两个,一个是一年一度的岁亲,另一个是两年一次的圣还节。
岁亲是典型的草原式节日,几乎所有的科沃沁人都会在每年的最后一天集中在一处,辞旧迎新,欢聚一堂。而两年一度的圣还节主要是感谢胡安大神对人们的保佑,每每重大的决定都在这个日子里宣布,比如官员的任免,奴隶的获释等等。

高斯帝国对这两个节日也是非常看重的。帝国早已进入农耕文明,它主要的粮食来源,是大陆稳定的农耕生产。人口急剧膨胀后,兴建了大量城镇,自然不可能象科沃沁岛上的牧民那样齐聚过节,但由于祖先和科沃沁人同宗,所以这两个节日一直保留到现在。
孛尔斤部日格勒头人所在的屯子第二天开拔,向一百多里地外的乱石山前进,那是每年岁亲的固定场所。一路上不断遇到各部的屯子,组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岁亲杂牌军。
楚萧夹在孛尔斤众人中间,一路无事,缠着日格勒讲草原上的各种见闻。两人骑在马上絮絮叨叨,四周人声喧嚷,牛羊和狗子们的叫声充斥于耳,说不出的怡然快活。
“察罕不花那匹马是怎么来的啊?让人看了就眼馋!问他还不说,怕被人抢了去似的。”楚萧对巴茂斯情有独钟,那马也怪,总是趾高气扬的,不拿别的马当回事情。
日格勒偷偷看了看察罕不花,压低声音说:“那是他年轻时见不得人的两大丑事之一,他怎么好意思跟你说?”
楚萧“扑哧!”笑出声来,那个黑疙瘩也有见不得人的事情?看起来一脸正气,不苟言笑的。
“伢子别笑,这事情都没多少人知道喽!幸好你问对人了,诶,你往哪儿看呐?到底听是不听?”
楚萧赶忙从察罕不花脸上收回目光,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
“这件丑事得从他抓豺狼崽子来喂养的事情说起。前天说过,小豺不吃不喝,自己饿死了,可狼崽子活了下来,还和屯子里的狗生下了两条狗狼,和狼样的。嘿!那家伙比一般狗子凶多了,两只就敢和成年野猪对掐。”讲到了兴头上,日格勒的口水开始有点控制不住。
原来察罕不花家的断灭和断见是狼狗啊,怪不得看上去总是和其他狗不太一样。“我们家乡管那种杂交的狗叫狼狗,很正常啊,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日格勒眉毛一挑:“你知道个啥?就是因为狼和狗杂交成功了,他才打起科沃沁野马的主意呢!野马性子大得很,会咬人,最爱吃海狸肉和葛当草的花儿,发起横来比豺还要狠,一般马儿又追不上,草原上没人能抓得住。那年察罕不花带上自家那匹漂亮的母马,在野马常去的地方一蹲就是一个月,回来的时候马没了,右肩鲜血淋漓,左手提着一段马缰,人弄得像个鬼样的。阿尔布古问他,他就只会说:‘好凶!好凶!’估计他把马栓到马桩上,结果让野马咬断缰绳,裹了母马跑掉了。右肩上的伤九成也是给野马咬的。那件事过后这小子闷了好几个月,直到他家那匹母马自己回来了,生下了巴茂斯,人才稍微好了点儿。”
“说道科沃沁野马,其实它们比豺犊子还凶呢!只是它们从不给牧民添乱,数量也比豺少很多,大家一般不大注意而已。恐怕能克制得住这两大煞星的,就只有那般若兽了,祖辈们传说,再凶的野物见了它,也只有趴在地上发抖的份儿……”
楚萧听得悠然神往,连脸上被日格勒喷的标点符号也忘了擦。
【注①:般若为梵语,佛教中意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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