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欺负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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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尼没做防备结实地挨上,捂着肚子后退几步,眼睛直冒金星,他确实没想到胡莱说打就打,单纯的维尼心里惶恐,又是愤怒。
“为什么打我,我又没得罪你。”维尼涩着声音问道,手死死攥着黑铁剑柄。
胡莱哈哈大笑,周围的人也跟着笑。
“新来的小子,想知道为什么,就要问的拳头。”胡莱可没打算就此住手,欺负新人,折磨这个小子,听着他痛苦的呻吟,跪在地上哀求自己,胡莱很期望得到这样的结果。
“别在跟他废话,教训完这个小子,别耽搁我喝酒。”兰博不耐烦地叫起来。
胡莱大步踏上前,挥起大手,又抓住维尼的衣襟,身上散着刺鼻的酒气,大声叫一声,拳头砸在维尼的胸口,膝盖连续撞击维尼的肚子,力量很大,维尼愣了一下,闷哼一声,他吃亏在没有经验,胡莱这种兵痞子打起烂架和吃饭没什么区别。
被人抓着领子,两个拳头又打在眼睛上,眼泪哗啦涌出,维尼又气又怕,汉默教导他剑术,但与人战斗并非只有技巧和斗气就能赢,更重要的战斗意志。
不知挨了多少拳脚,维尼被打趴在地上,两口大剑被扔到一边,脸上淤青,嘴角破了流着血,他只企求胡莱能早点结束。
“这小子……是一个脓包,呸!这马以后就是我的!”胡莱气喘吁吁地骂道,一坐在地上,摇着拳头,拳头上的皮肤微微发红。
兰博和艾莫里一干人,互望一眼,纷纷露出不屑的表情,这么一个脓包的小子,以为背着两口剑就能来十九骑兵小队,能在十九小队生存的全是钢铁一般的男人。
“哎,小家伙,你还能起来吗?听我说,这里不适合你,我想你更适合去到贵族的家里去当少爷,听见没有,碎石城堡的小娘们也比你强,真是的……没本事别乱跑。”艾莫里蹲下,用他长满粗厚老茧的大手,拍打着维尼的脸。
维尼挣扎着爬起来,大口地喘气,浑身不知是因为被打还是被气在不停的发抖,吐出一口血水。
“你们……究竟……打我?为什么?”维尼艰难地问。
“哦,小子,打你是应该的,不会打架的男人又怎么去上战场杀人,真是的,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很厉害的家伙,背着两口剑的男人却是一个脓包,真是令我失望,你现在可以离开,去找少尉吧!我不会要你的!”兰博手指顶着维尼的脑门大声地说道,粗鲁的男人说起话来象是在打雷。
维尼惊啊一声,低下脑袋低声说:“我……我不会打架……。”
“哦,是吗?一看你就是一个软蛋,废物!”兰博招牌式地咆哮再一次爆发,维尼从地上站起,看到黑铁剑的位置,他走过去,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
胡莱咧嘴哈哈大笑,冲上去,他要维尼拿到武器之前袭击,显然这一次他打错算盘,轻微的破风声传到维尼的耳朵里,缓慢的步伐陡然之间飞快,奔跑中弯腰拣取武器,就在眨眼之间,维尼横握着大剑,面对着胡莱做出了战斗姿势。
脚下尘土还没落下,锵锵的金属摩擦声刺耳地响了,黑铁剑锋利的刃体暴露在空气中,一股淡淡血腥的气味蔓延开来,兰博眼珠微微收缩,大剑上有血的味道,是野兽的血。
维尼大口地喘气,象是平时练习一般,臂膀的肌肉微微收缩,力量处于爆发的边缘,巨大的黑铁剑在他的手里仿佛失去了重量,动作娴熟,脚步突然之间动了,在胡莱攻击姿态摆出的一瞬间,劈砍一剑,对方被吓到了,因为他没想到孱弱的维尼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而且速度这么快。
胡莱下意识地闪开,本能一般他选择了跳开,但接下来他后悔了,横方向闪跳,而维尼熟悉的狠辣无比剑招自然地接上了横削,姿势没有用尽,维尼双手端着大剑顶住了他的喉咙,胡莱惊恐无比地看着他,令他难以置信,这个小子竟然是一个用剑高手,比起那些高阶位置的剑士一点不差。

“够了,你不能要他的命,他还要在这里服役六年,真是的,小子收起来你的黑剑,虽然你不怎么强,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至少你是一个不错的打手。”兰博很意外地看着结果,他忽然很担心,这个小子如果一剑下去,胡莱肯定没命,他简直就是一个杀手,三个动作简单迅速,比起他们混过战场的老鸟们,虽然显得有一点稚嫩,但不得不承认,这个小子很有潜力。
维尼起伏的胸口渐渐平息下来,回过向兰博望去,忽然大剑被荡开,是胡莱的反击!
胸口连中几拳,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闷哼一声,维尼心里怒气渐起,硬撑下来,大剑横架在面前,胡莱口里不清不楚叫了几句,近身上前,脑袋撞在维尼脑袋上,维尼顿时一阵眩晕,紧接着,又中了几下,兰博上前拉开了二个人。
胡莱骂骂咧咧不服气地叫着:“别拉我,我要教训这个小子,你们看见没有?我差一点被他削成两段,幸好我躲得快,看看这道口子,我发誓这小子当时肯定想要了我的命,仅仅是因为他的剑太重。”
维尼抱着脑袋,他后悔极了,他开始怀念汉默,汉默先生虽然容貌不好,但比他们好一百倍。
一场闹剧就这么结束了,不管胡莱如何不满,兰博和艾莫里等人还是认可了维尼,一个能举起五十斤大剑的快剑手,放在任何一个作战小队里都是非常受欢迎的,更何况,他们是边防骑兵,经验要面对成群的盗贼、走私者、还有那些偷度者,战斗是不可避免的。
维尼抱着两口铁剑跟着艾莫里的脚步,很幸运兰博的安排,从今天起艾莫里要带着维尼,教导他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边防骑兵,这家伙摸着淤青的眼角,粗糙的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几个月的边防军生活快让他的骨头生锈了,除了和这么一群混蛋打打架,喝酒之外,实在没别的乐趣可找,但现在不同了,一张洁白的羊皮纸放在他的手中,书写空白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儿,更何况艾莫里已经做出了决定,他要把这个单纯的小家伙,变成一个十足的军中混蛋。
“安格斯,看看多么可怜的小家伙,你的穿着太正式了,记住,在这里工作你只需要按照自己意愿去做,不要想要做给任何人看,或者得到长官赏识调走,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什么?这是哈多少尉的意思?去他妈的哈多,这狗娘养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记住小子!要按我说得去做!”
维尼望着艾莫里醉醺醺的样子,心头忽然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汉默先生也经常告诉,在他的地盘要听他的命令,虽然话有不同,但维尼却很喜欢这种感觉,至少他很熟悉。
“是的,长官,服从你的命令。”维尼回答道,进了旁边一间光线微弱的小屋子里,一股扑鼻的汗臭,衣服发霉的臭味,夹杂一些腥气,一股脑的钻进他的鼻子,维尼强忍着呕吐的冲动,这比草料房的气味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哈哈……”艾莫里回头看他一眼,放声大笑,带着嘲弄的意味,他指着一张小木床,上面堆满了杂物,盔甲、武器还有一张兽皮,“这是你的铺,哈哈,小子,在晚饭之前收拾好,不然等阿玛尼那混蛋回来后,你就别想住下,那家伙可是这里和兰博有得一比的混蛋!”
维尼听不懂他的话语,点点头,解下包袱,军需处发给他的全是崭新的装备,干起活来,维尼速度很快,不到半个小时,不仅收拾和床铺,连带着房间里的卫生也打扫好了,艾莫里站在门口看着,嘴角笑意更浓了,真是一个乖巧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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