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长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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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博看着眼前的一支支小队伍,有的不足十人,有的竟有六七十人,参差不齐,而那个偷跑的家伙居然是人数最多的那支队伍的队长,真是怪事。
“你叫什么名字?”兰博一边问,一边打量着他,但这个人实在是很一般。
那人答道:“我叫霍金斯。”
“错!你应该说:‘报告长官,我叫霍金斯’,再来一遍。”
“报告长官,我叫霍金斯。”霍金斯显得很无奈,他只得又跟着说了一遍。
“大声点!”兰博用力吼道:“我听不见!”
“报告长官,我叫霍金斯。”霍金斯大吼道。
兰博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今后你就是他们的头了,好好干。”
接着,兰博将那些人数较少的队伍重新作了安排,一部分合并,一部分并入其他队伍,然后统一成每个小队二十人左右,每五个小队为一个中队,中队长暂时空缺。
“好了,现在我们的训练正式开始。首先练习站姿…”
兰博花了一天时间,才勉强让这些士兵学会如何迅速站成一排,如何在行进中保持队列的整齐,怎样冲锋,怎样后退。
晚上,兰博和普通士兵一起睡在军营之中,吃的也是一样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来当兵呢?”兰博问霍金斯。
霍金斯说道:“报告长官,…”
兰博连忙打断了他:“喂,霍金斯,现在不是在操场上,你不用这么严肃,其实我这人在私底下很随便的,你完全可以把我当作是你的朋友。”
“是…,我的家乡在与卢瑟帝国交界的地方,那是一个很小的村庄,只有两百多人,我是村上的一个猎户,本来大家都生活得非常幸福、与世无争,但是在三年前的夏天,卢瑟帝国的一小支军队突然包围了我们的村庄,我当时正巧在后山上打猎,亲眼看见他们将村里所有的人都赶到了村头的空地上,然后极其残忍地杀害了,连老人和小孩也没有放过,妇女们死前还受尽了凌辱…他们洗劫了我们所有的财物,然后一把火将村里的房屋全部烧掉了…”霍金斯越说越激动,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泪水在眼框中直打转。
“对不起,提起你的伤心事了。”兰博安慰道:“你放心,我们一定有机会报仇雪恨。”
霍金斯摇了摇头:“卢瑟帝国太强大了!这次我们真的有可能赢吗?”
“其实我们确实没有什么赢的机会。”兰博顿了一顿,又坚定地说道:“但是,我们说什么也得和他们拚一场,他们也是人,他们也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只要我们上下一心,冒着必死的决心和他们拼命,一定能给他们以致命的打击!当然,如果连面对他们的勇气都没有,那我们干脆不要上前线去了。”
“您放心好了,我们不会给您丢脸的!”霍金斯郑重地承诺。
第二天一早,当兰博走出军营时,所有的队伍都已经站好了,每个士兵都站得笔直,衣服帽子穿戴得很整齐,士气显得非常旺盛。
兰博对此非常满意,“很好,我们公国要的就是这样的军队!所有的人民将以你们为荣!现在所有的人都跟着我跑五圈。”
兰博的体力当然比这些人好很多,不过为了起带头的作用,他依然跟着队伍慢慢跑了起来,时不时地还指点一下四周的士兵,该如何保持呼吸的频率,如何调节步伐的节奏…这当中的许多经验都是他以前练习《星沉大地》的动功时总结出来的。
跑完后,兰博气不喘,汗不出,让所有的士兵佩服不已。
兰博大声宣布道:“今天我们开始练习使用长枪。长枪看似容易使用,实际上要想精通它却非常难,从今天起,我将和你们一起练习使用它。”在战场上,步兵分为长枪兵、投矛兵、剑盾兵和弓箭兵等等,相对来说,长枪兵是威力最大的一个兵种。兰博以前在书籍中看到过很多关于长枪的介绍,它长约四米,利于远战,不利于近身搏斗,对付骑兵时攻击他们的马匹,对付笨重而移动缓慢的重装步兵则攻击他们的咽喉和面部。

“下面大家跟着我一起做,持枪的时候要头正颈直,沉肩堕肘,两脚用力踏地,一脚在前,一脚在后,两手端枪要平,前面的手为辅,后面的手为主,双眼注视敌方,用余光望着枪尖,好,大家保持好这个姿势。”兰博走入队伍中,一个一个地去纠正他们的动作。
兰博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队伍前面,“现在准备出枪,出枪时要直线向前,将全身之力聚集到后面的这只手上,接着挺腕、送肩、扭腰、蹬后腿,直线向前用力刺出。初次练习时速度要慢,用劲不要太大,力求把每个细节做到准确无误,现在大家试一下…”
兰博一边教,一边观察,他发现队伍中有不少士兵对这个动作掌握得非常好,于是他把这些人挑了出来,让他们协助其他的士兵把动作做对,这一来,倒省了他不少口舌。
这其实也是兰博第一次练习用长枪,但凭着丰富的经验和对武器的独到领悟,兰博用枪的手平远远超过了场下的所有士兵,“大家注意,枪尾必须略低于枪头,枪杆要紧靠腰部,出枪时不要送出太远,当后面的手接近原先前面那只手的位置时,猛然用力将枪刺出,然后迅速收枪,要做到去如箭,回如线…”
不知为什么,兰博老觉得漏了一点东西似的,他思索了一会,才发现原来是士兵们散发出来的气势不够,“下面大家出枪的时候跟着我一起喊‘杀’字,杀!…杀!…”
当一众士兵出枪次数达到两百多下时,声音越来越洪亮,动作也越来越整齐了,他们已经基本掌握了长枪的使用方法,不过和正规长枪兵相比,他们的力量和速度还远远不够。
临近中午,波迪塔来找兰博一起吃饭,见到面前正在操练的部队,他不禁吃了一惊,任谁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支部队竟然是昨天的那些散兵游勇,因为这完全像正规部队嘛!才一天时间,他们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你真是个天才!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啊?!”波迪塔兴奋地问道。
兰博摇了摇头,“其实这些士兵才刚刚上路,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才能真正派上用场院。如果你觉得满意的话,今天中午就多加两个菜,犒劳一下他们吧。”
波迪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没问题,这确实太让我高兴了!”
接下来的两天,兰博和士兵们一起生活,一起训练,建立起了初步的友谊。上午和下午,兰博和他们一起跑步,一起练枪;到晚上时,兰博走在士兵当中,了解他们的特长和优点,并给他们讲述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例,有些是以前拉马克的亲身经历,有些则是兰博从书本上看到的。在这两天中,波迪塔又陆陆续续招到了八百多名士兵,兰博将他们混合在原来的队伍之中,然后找来一些老兵指导他们,让他们边学边练。
这天上午,波迪塔急匆匆地走了过来,“文森特,我刚刚接到前方传来的最新情报,卢瑟帝国已经作好了战争的准备,二十万大军的粮草和装备已经全部到位,而他们的先头部队已于昨天开到了边境线上,我父亲要求公国内所有临时征集的部队立即出发赶往前线。”
“想不到战争竟然来得这么快!如果再给我一些时间,这些家伙就能真正上战场了,真是可惜!”兰博婉惜不已。
对此波迪塔也无能为力,“你们先准备一下,吃过午餐后,我们就要出发了。不过,这次行军需要耗费四五天时间,一路上你仍然能多训练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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