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青苗法》的出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就在均输法实施两个月后,又一项变法的重要举措——《青苗法》也出台了。
制置三司条例司在熙宁二年九月四日上书神宗的奏章中说:“累有臣僚上言粜常平仓及赈贷事。今详:比年灾伤,赈贷多出省仓。窃以为省仓以待廪赐,常苦不足,而又资以赈贷,此朝廷所以难于施惠,而凶年百姓或不被止之德泽也。”(《宋会要辑稿•食货》)
作为一个农业国家,农为国之本,食为民之天。农业的兴衰,不但关系一家一户的温饱生存,也关乎国家的治乱成败。唐人韩鄂在其《四时纂要》序中,曾经说过一段话:“若父母冻于前,妻子饿于后,而为颜闵之行,亦万无一马。设此带甲百万,金城汤池,军无积粮,其何以守?虽有羲轩之德,龚黄之仁,民无粒储,其何以教?知货殖之术,实教化之先。”王安石正是看到了这个基于生存第一本能的问题,把救荒与民本相结合,提出了变法的新举措。
制置三司条例司经过调查,发现“今诸路常平广惠仓略计千五百万以上贯石”,然而这笔本该用来救荒济困的款项,却因为“敛散之法未得其宜”,静悄悄地在库房中睡大觉。而与此同时,“人用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货者常苦于不得。”
所谓“常平仓”,乃是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常平的职能,简单说就是“平抑粮价”。这种宏观调控思想,在中国起源很早。在“常平仓”出现之前很久,周朝便有“司稼”一官,负责根据农业年成丰歉,决定粮食的市场价格,做到周济紧急,平抑价格。而范鑫的“计然之术”和“待乏”原则,李悝的平籴之法。白圭的“治生之术”,《管子》的轻重论,都是后来常平仓的先行思想。汉代是这一思想大发展的时代。汉武帝时,桑弘羊创立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从稳定的角度来看,平准论是周密而有效的,提倡政府干预经济,稳定物价,显然以后的稳定思想与制度和它有直接继承关系。到了汉宣帝时代,大司农耿寿昌“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便民之。(《汉书•食货志》)”耿寿昌的常平仓之法,主要是运用价值规律来调剂粮食供应,充分发挥稳定粮食的市场价值的作用。在市场粮价低的时候,适当提高粮价进行大量收购,不仅使国家的储藏粮仓和边郡地方粮仓储备充足。而且,在市场粮价高的时候,通过适当降低价格进行出售。既避免了“谷贱伤农”,又防止了“谷贵伤民”,对平抑粮食市场和巩固国家政权相互促进,一举两得。从今天的粮食储备政策来看,其实颇有其继承性。就是在原有国家储备和农户储备的两极储备体系外,再增加一道安全阀。做到藏粮于地和藏粮于库相结合,又兼有预警应急之便。到了宋代,常平仓得到进一步发展,不但设置于边郡,而且全国州县也先后普遍设置了常平仓。各州按人口多少,量留上供钱一二万贯至二三千贯为籴本,每岁夏秋谷贱,增市价三五文收籴,遇谷贵则减价出粜,所减不得低于本钱。若三年以上未经出粜,即回充粮廪,易以新粮。宋人的智慧不差于近人,除了市场调控的机制之外,他们的缜密严谨还表现在对陈粮的调换更新上。这点在一千年前,可谓是独步世界的。

任何制度,即便从纸面来看是尽善尽美的,一但实施中就难免走样,特别是在人治的环境下。常平仓法便是一个很好的注脚。虽然,其设想十分美好,但综观其从两汉以降的实施过程,实在坎坷。盖由其施行与否及效果好坏全在于人。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官员的“良知”。没有监督和制约的“良知”,就像山盟海誓的男女爱情,一旦一方变心,欺骗和背叛将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顺便得就像发“好人卡”。不过,常平法发得的是坏人卡罢了。**社会中严格自律的官员,一如这个畸形而变态的社会中的好女孩一样少。道貌岸然的清纯外衣下,是**裸的无耻和龌龊。相信这种“良知”,还不如相信美帝国主义蹂躏伊拉克是基于民主和自由,抑或是“这世界上还有真正爱情、永不背叛”这样的蠢话和假话。现实中,那些主管常平仓的老爷们,他们的道德和良知还不如娼妓,甚至比不上那些山盟海誓的骗子手。尽管朝廷爱民之心迫切,每年都有专款下拨地方政府,使得常平仓内会有大量的存粮。然而,这些粮食却经常不能低价买到饥寒交迫的穷人手里。不是被相关关于私吞,就是被他们挪作他用。最可恨的,这些道貌岸然的父母官们置民众生死和国家治乱于不顾,甚至于和无良奸商相互勾结,借收籴和出籴的机会共同渔利。而国家也似乎开始打常平仓的歪主意。景祐以后,由于常平积有余而三司兵食不足,常平钱谷经常被挪移助充军费,常平仓已经名存实亡。于是,到了宋代中期,每遇灾荒年景,百姓常苦于耕种无资,为了下一年的活路,只好饮鸩止渴,向富商豪绅借钱,而后者则利用高利贷向农民敲诈盘剥。最后,农民破产,土地兼并,这成为了北宋时期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王安石出身江西农村,又有着相对丰富的地方官经验,他十分深刻地看到了症结所在。在其早年知鄞县任上,二十六岁的王安石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曾经亲自下乡调研,在田埂地头向老农问政,并写下了“柔桑采尽绿阴稀,芦箔蚕成密茧肥。聊向村家问风俗:如何勤苦尚凶饥?”的诗句(《郊外》)作为记录。在青苗法实施的二十二年前,他在鄞县便实施了一种类似于后来青苗法的“官贷法”。每年春耕前,有县府出面,给无钱购买生产用具或青黄不接的农户提供贷款和粮食,等到秋收时节再加少量的利息予以收还。这解决了农民生产的大问题,促进了鄞县的民生稳定,经济发展。同时,也使得官仓中的粮食年年新陈相接,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
年轻的神宗皇帝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责成王安石尽快写出书面方案。
(抱歉,顺序贴反了)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