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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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轩一瘸一拐的回到自己寄居的破庙,他的心情几乎可以用雀跃来形容,所以脚步也好像比平时轻快许多。
他马上就要见到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了,只要冯时彦把话带到,他就能见到他了!一想到这里,他几乎就要跳起来,可他很快就记起来,自己的腿是不能跳跃的。
那天从皇宫被带回去,父亲便将他暴打一顿,逐出了家门。这条腿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受了伤,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救治,最终落下了些残疾。
没有钱,也没有医药,身上的伤足足养了两个月才好,而第一件想做的事,便是去见那人。
即使明知道自己落到这步田地全拜那人所赐,却从不曾恨过,只是想见他,越是伤口疼得厉害的时候,越想见他。
冯时彦答应明天给他回复,可是周景轩发现,他已经等不到明天了。匆匆的扒了两口昨天的剩饭,坐在干草铺成的床铺上,开始幻想见面时的情景。那人会有什么反应?欣喜、吃惊还是伤感?
忽然,周景轩好像想起什么似的,一跃而起,冲到后院打了桶水。他并不想喝水,只是借着水面打量自己。离开家后就不曾照过镜子,这一看几乎把他吓坏了。
水中那憔悴如鬼的人真的是他么?那苍白的脸,无神的眼睛、蓬乱的头发……怪不得那时冯时彦都认不出来。
周景轩到抽了一口凉气,这副模样怎么去见人?于是就着冰冷的井水,仔细地将头脸洗了一遍,冰凉的寒气让他直打哆嗦,可跟心中的热火一比,又不算什么了。
掏出仅有的十几个铜钱,这是他靠为人写书信和做短工赚来的。紧紧地把它们握在手里,直奔向旧衣店。
曾经,他穿的衣服,都是从最好的绸缎庄选取最精良的布料,然后交给京城里最有名的裁缝量身定做的,有时候做得不如意,他就会生气的扔到角落里不肯穿,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以前是那么奢侈。

手心握出了汗,他却不敢把那可怜的几个铜钱露出来。仅是一件最不起眼的半旧衣服,也需要比这些高上几倍的价钱。
还好,又有新的客人进来,店伙忙着招呼去了。周景轩假作看衣服,慢慢走到门边。
这里离大门只有一步,那店伙正帮客人试衣裳,顾不到这边。只要抓起这衣裳,飞跑出去……不行,这是做贼呀!他是安定侯的儿子,他已经给家门抹上了一层难以洗清的耻辱,不能再……
“你做什么?”
直到那伙计的厉喝传到耳边,他才发现自己的手已经先一步行动了,于是慌慌张张地抱着衣服出了门。
“阿黄,拦住他!”
门口的大黄狗汪汪叫得人心慌,一不留神就被它咬住了裤脚,周景轩用力一甩,“嘶啦”一声,裤脚就被撤裂开了。
以他现在的腿脚,是绝对跑不过这条狗的,抬头看了一眼不算太高的房顶,咬了咬牙,纵身而上。
跑远了还能听到狗叫声,以及闻声赶来的掌柜气急败坏的吼声:“你是死人么?衣裳丢了怎不去追?”
“那个是飞贼,追不上……”店伙的声音有些委屈。
“胡说!真要是飞贼,不去劫大户,跑到咱们这破店里偷旧衣服……”
后面的话便模糊不清了,跑了不知多远,他在一个偏僻的小巷子里停了下来。想起刚刚那掌柜和店伙的对话,他开始抱着衣服大笑。可不知为什么,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出来。
也许是冷风吹进了眼睛里,因为那泪水和朔风一样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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