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空还是练练拷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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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钟镇已经远远的被甩在了我身后,我渐渐放慢了脚步,尽量不让板甲战靴发出太大的响声追踪这种事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困难了一些,而且血精灵的眼睛不像亡灵在夜里看得远,好在丧钟镇对我来说简直像是在自家的花园。我冷笑了一声。伸手托起一片灌木的叶子,在月光的照射下,那片反射着银白月光的叶子上,滴着一点像红宝石一般的血珠。新鲜的血液,就像在为我领路一般,在我面前画出了它的主人行动的路线。
看来是个新手,受伤以后根本不懂得怎么办,还暴露了自己的踪迹,真是太笨了。恩,我也挺笨的,居然会被一个菜鸟打搅了计划,连他也被搅进去了……
连绵的血迹蔓延至一个山洞口消失了,黑乎乎的洞里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一脚踏进去,只见大群的蝙蝠呼扇着翅膀飞出洞去。这个山洞我是知道的,黑暗的洞中,满是充满着剧毒的黑寡妇蜘蛛,虽然是可怕的虫子,但是本质上还是怕人的,只有招惹了它们,或者是在发情的季节,它们才会主动攻击。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向洞的深处走去,洞内浑浊的空气中夹杂着煤油灯燃烧着的味道。
我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在山洞最里面找到了那个脚被我捅伤的人——一个血精灵女人卷着毯子躺在里面,周围扔满了带血的绷带,手边点着一盏煤油灯。
“谁!!”她发现了生人走近的声音,挣扎着抓起匕首坐起来。
当我施施然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竟然脱口而出:“……王子!哦,不是……什么嘛”她松了口气。
我承认弗雷是个很帅的男人,但是再帅也不能见面就叫王子吧?这难道是血精灵女子赞美男士的方式?

“晚上好,纵火犯小姐。”我估计了一下右手离剑柄的距离。
“什么纵火?你说的……我不明白。”她咬着嘴唇看着我。
“我不记得我们见过面,或许你应该告诉我你半夜三更跑来捅穿我的棺材的理由。”
“这不关我的事啊,再说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她靠着墙站起来。
“哦?那么……”我拔剑,寒光一闪,剑已经砍在她脖子旁边的墙上,“现在能说了吗?”
她一惊,往旁边挪了一下,但是脚受伤了以后动作很不灵便,“别杀我!要是你杀了我,那就什么都问不出来了!”

我冷笑一声把她的手拧在背后,把那手里的匕首夺过来,她的整个人被我按在墙上背对着我。
“让我们从传统问题开始,你是谁,为什么来这里。”我漫不经心地问,一边问一边向她大腿内侧摸去,她一紧张,身体触电般颤了一下,而我则在她的皮甲裤腿上拔下了她事先绑在腿上的飞刀,扔在一边。

“我……我叫诺拉?飞火,我……我是来找人的……喂,你不要乱摸啊!”
“继续说,你要是敢耍花样我就把你的手腕拧下来。”我在拧着她的那只手上加了一点力道,她忍不住哼了一声。我也没闲着,把她的腰带连同藏在腰带里面的毒针也扔了出去,继续说道,“然后呢?谁派你来的?你要找的人是谁?”
“我不会告诉你的!”她因为我越来越过分的非礼而紧张起来,腰和腿都不自在地扭着。这种举动看起来真的是个新手,老手的话,早就上来勾引我了吧?
“现在你没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还是说你不相信我能让你后悔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我撕开她贴身的皮甲里,从胸衣里把几支飞镖搜了出来,一分钟过后她那副藏着钢丝线的手腕也被我脱了下来。我暗暗摇头,这什么世道?现在的盗贼怎么都花样那么多?你们在盗贼学院里到底学的是刺杀还是手工艺啊,……真正的刺客仅仅凭着一对匕首和一袋毒药就可以把人于黑暗之中了。我在鼻子里哼了一声,一把扯下她的胸衣把她的双手绑了起来。
诺拉尖叫一声,将的身体拼命往墙角缩,一边涨红了脸怨恨的看着我。
“现在我们算是没有隔阂了,怎么样?可以说了吗?”我一时兴起伸手爱抚她的面庞,甚至往她的下身探去,那如同玉石般光滑的皮肤裹着她充满弹性的大腿和腰肢,胸前的樱红像花蕾一般娇嫩,她紧张地收紧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此情此景要不是我心里早已有了人,真想把她就地正法算了。

“我不说就是不说!你能拿我怎么样?!”她涨红了脸,喘着气大声叫嚷着。
我能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我身为一个健康的男人,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我一下子有点不明白她到底是个菜鸟还是擅长装嫩的高手。
于是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是银晃晃的液体,放到她面前,“你是个盗贼吧,那么,你不会不认识它吧?我先声明,我也不是一定想听你的故事,你怎么死的我也不在乎,或许我只是想尽兴……”
她的眼神变了,盗贼学院里不会没上过用水银剥人皮的课,那种活活痛死并且死得极其难看的方法想必也是每个人都听说过的吧。
“别,别这样……”她紧张地喘息着,让一个美丽的血精灵姑娘血肉模糊地从自己的皮里钻出来,恐怕她是死也不愿意忍受的,“我……我说就是了……”
“早这么说不就行了。”我把水银放回兜里,一边对这么快就能撬开她的嘴窃喜不已。

“我是……日怒军队(日怒军队是至今仍然跟随逐日者王族的一支军队,被多股势力追杀……)的士兵……,你应该明白了吧,我是来这里找我的主人凯尔萨斯?逐日者的……我们走散了。”她像个斗败了的公鸡,我就是喜欢看高傲的女孩子的这副表情。
“哦?丧钟镇有这样的人么?这和你纵火有什么关系?”
“我并没有放火!”她忽然抬起头瞪着我,“我来的时候,火就已经烧起来了,我这几天一直在监视着这个镇子,我看到你钻进那个棺材里,虽然我不能理解你为什么那么做,但是当时我以为……我以为你是他,你们两个太像了,所以……我想敲开棺材的盖子把凯尔萨斯救出来,可是就在这时候,扑过来一个血精灵跟我扭打起来,直到他的火焰冲击轰在我身上,我才知道我认错了人,这个人才是他。然后你就把我捅伤了,我一紧张就用匕首推了他一下,我很害怕,那时候已经有丧钟镇的守卫看见我了,我就跑了……”
“对了,刚才你叫了我王子?王子是谁?”
她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瞪着我,“凯尔萨斯就是王子啊,你身为一个血精灵怎么不知道这个?你到底是不是我的族人,就算是高原精灵也应该知道……”
我大囧,只能现学现卖编了个从小与双亲失散被牛头人夫妇抚养大的故事,好不容易搪塞过去,说是我审问犯人,却差点露了自己的马脚。
“他现在一定觉得我是想要加害于他,可是,我只是想见见他而已……”她无视我那蹩脚的临时借口,粉色的小嘴一扁,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下,就这么在刚才还压着她吃豆腐的人面前哭了起来“你能说服他见我一面吗?他听你的……”
我皱了皱眉,一下子知道了那么多关于他的事情,让我一下子反应不过来。我只是接手了马奎尔的一个病人,也许我是热心过了头,但是我做梦也没想到他居然是血精灵的王子凯尔萨斯。其实,我并不熟悉血精灵,就连几年前血精灵宣誓加入部落的那一天我也没去奥格瑞玛看热闹,而是在雷霆崖挤在莫高雷年度烤肉节的餐桌上。需要说明一点,我并不是一个不重视盟友的人,而是对新闻后知后觉罢了,我总告诉自己,我是一个战士,不要搞得像法师和术士一样神经兮兮。

但是,要不要答应她的要求呢?他自己都因为高烧忘了自己是谁了,就算安排他俩见面,这有用吗?
我犹豫了,而她还在期待地看着我,泪光盈盈的眼睛那么楚楚可怜。
“我会考虑一下,回见。”我转身走了出去,走出很远还能听到她的声音“喂!把我解开啊!”
“你的头发里不是还藏了一把刀吗,别以为我没看到。”我朝后摆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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