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微博集锦 2014年7月31日

孔二狗签名趣事。九把刀今日大马签售。马伯庸前臂打夹板。
张发财:我这十年来唯一要签名的就是孔二狗了,我妈喜欢他,我大娘也喜欢。老子负笈来京,见狗哥说签名吧。狗哥当仁不让欣然提笔:送给发财哥!我说:“我自己买的书,不是你送的。”狗哥脸不变色心不跳,继续写“爱要不要”……我妈和我大娘捧着书说:“孔作家真有个性!”…真事儿,我妈现在还拿着书显摆那。
孔二狗:有些男人话说的比谁都好听,但就算到了一个城市连一个电话都没有,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爱你][爱你]
卷土的沙滩:这小编真够意思,宣传力度够大 。
作者风凌天下:这个世上,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好像挑起一些是非就能多么的高潮了,其实有些不明白,这是什么心态。耗子一般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更加让我嗤之以鼻。都是男人,很奇怪这些家伙怎么就没有点男人的样子!当面说一句我还能佩服你一下,现在就真的只有哈哈哈了……今天 01:48
江南:你无法永远和过度敏感的家伙当朋友,因为你总会疏忽啊。晚安,兄弟们。今天 01:26
魔力的真髓:#余罪#“女人最善于制造谎言,却又最容易相信谎言,特别是相信男人说的谎言,比如男人对一个女人说我爱你,那个爱绝对是做爱的爱,你同意么?”
九把刀:(轉貼)今晚大馬書市九把刀簽書規則: 7.00pm–8.00pm:以100位為準,會派號碼牌(規則是每人限簽3本,其中一本必須在書市購買)。10pm分享會結束後的簽名會,也會派號碼牌, 條件一樣。


老衲法号郭怒: 昨天我女儿在问,《刀剑神皇》第二本啥时候来,我说@乱世狂刀01 这家伙说不定会来我家做客哟!然后我丫头说,我觉得这个作者一定是高高瘦瘦,戴个眼睛,十分文弱。我说这厮和你爹的样子差不多。我丫头玻璃心就碎了——什么意思嘛!女儿你的审美出了问题呀!

蝴蝶蓝: 我认真说一句,她心要不碎才是审美出了问题。
老衲法号郭怒:滚滚滚,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想做超人的西柚: 好奇的去看看两位照片,这孩子果然未卜先知狂刀很帅嘛。你真是毁人不倦,你和他哪里像了,除了都是人之外
乱世狂刀01:唉我去,这条必须得转啊啊啊啊啊啊,楼上好样的。

马伯庸: 手腕出了事故,不得不戴上夹板出门。开始时很不习惯,又热又别扭,忽然联想到星矢初次接触圣衣的画面,一下子心态就转换过来了。这样其实也很帅嘛。唯一的麻烦是,为了维护我成熟稳重知性的形象,不得不拼命抑制住向天空挥出天马流星拳的冲动。出了问题呀!


流浪的蛤蟆: 欠了一屁股债,这个月深切的感觉到缺钱是多么难熬的滋味了……



酒徒am37: 那天有个女生控诉前写手男友死宅的帖子。宅+写作狂+有个男编辑死党+北京,昨天忽然想起来,除了北京这一项需要改成上海之外,这不就是猪头么? @血红 赶紧出来招认,这么让人家姑娘伤心的事情,是不是你干的?!

雾外江山看不真:押金用光,正式出院,终于也享受到政府的医疗报销,就是百分比太低了,要是能高点就好了,好了,开始工作吧,战战战,火热的八月,我来了!今天 11:02
罗霸道: 所谓的圈子,其实就是一个身份对等的平台。相对于现实社会还有友情亲情或者是同学之情的圈子,网络写手的圈子则更为残酷。你年薪十万的想加入百万的,难!你年薪百万的,想加入千万的,难!等你年薪数千万的时候,入不入圈子,主动权已经掌握在你的手中。(不排除私人友谊,但那与圈子没关系)

网络作家高楼大厦: 五志大大,您这种在腾讯日销售过万的豪,俺得罪不起啊//@网络作家五志:谢谢千万巨巨@网络作家高楼大厦 没有嫌弃我//@KP_悟道: 书写的好不好看才是关键……//@魏岳: [汗]感谢千万壕们没嫌弃我。

@流浪的蛤蟆: 我深深的感觉,自己已经被亿万土豪们抛弃了……

罗霸道: 网络,总是让人产生幻觉,认为自己有多么多么的重要,其实,就像《后会无期》里面一样,谁在乎你呢!关掉微博一个月试试,谁会关心你的死活?网络的互动,是因为大家都无聊,随便抓住个话题就聊几句,没了兴趣,直接闪人,都懒得说再见,转眼,便忘记了。今天 17:38

流浪的蛤蟆 带老娘去逛超市儿,路过苹果柜台,看到了八九岁的小男孩正在玩new pad,我顺口跟老娘说了一句,小孩子都喜欢大的平板,我女儿也不喜欢mini,小孩儿跟鄙夷的说:mini和air都没有xx游戏,系统都不成……我当时忍不住科普:那是没下载app,系统一样的,小男孩眼神继续鄙夷,说:现在的老家伙们真无知……今天 17:32

林海听涛: 昨天吃过晚饭和老婆出去散步,突然觉得当时闷热的桑拿天非常适合锻炼减肥,于是我对老婆说:“明天这个时候不下雨的话,我就出来暴走减肥!”结果从今天凌晨开始,成都电闪雷鸣,这大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今天 16:53

流浪的蛤蟆: http://t.cn/RPM56q5 因为这条微薄,第一次收到律师函,我倒是无所谓删一条微薄啦,但你能告诉我,这条微薄哪里有失实吗?


 

流浪的蛤蟆: 土鳖了,原来法院传票不光是有个律师函的前传,还有个法律函的超前传,能有精通这玩意的行家,给我科普下,啥叫法律函吗?
魏岳:尼玛睡醒一觉发现到处都说我更新了,一看是白洁更新了== 15分钟前

马伯庸:地址呢?
魏岳:回复@马伯庸:体面点……
马伯庸:回复@魏岳:那好吧...求大大发地址!
魏岳:回复@马伯庸:[泪]我也不知道。
罗霸道:人品坚挺,赞一个!//@Weid: 大大果然人品坚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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