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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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门去,史浑丹引着坐上一辆面包车,史浑丹掏出钥匙打着火,往箫和记大排档呼啸而去。m.
这萧和记说是大排档,其实装修还挺高档,很是有些情调。三人穿过富丽堂皇的大堂,一路来到后院,进入一个小雅间,里面已经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那考究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红泥小火炉,很是温馨,相当暖和。
众人见他们进来,都站了起来,满脸堆笑的向他们打招呼,那年轻女孩很是热情:“领导您来了,快请坐,快请坐。总听浑丹说起您,久仰大名了,今儿一见,当真是年轻有为,英俊潇洒啊。”
王天顺听了,脸稍微有些发红,也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能朝着女孩温和的笑着点点头。这一打量,发现女孩还挺漂亮,就是妆化得有些浓,有一股比较冲的香水味。
大伙推着王天顺在坐主位,王天顺不肯,大家七嘴八舌的连劝带拉,实在拗不过,王天顺只好坐了下来,右手边是表哥黄华涛,左手边本来该坐史浑丹,结果史浑丹说让米奇挨着好给老表倒酒,他就坐到左边第二个位置了。
大伙依次坐定之后,倒上水,史浑丹开始给大伙介绍,原来女孩儿叫米奇,是史浑丹的助理,不过看着两人那个暧昧样儿,王天顺心想关系不一般。
另外两个,一个是表哥黄华涛村子的,叫平子,平时和黄华涛一起在建筑工地干活,关系比较要好;一个是王天顺老家那边的一个远房亲戚,叫做马根虎,也是王天顺姑姑她们村的,王天顺从小在外上学,除了他们村子里的人,大都不认识。
凉菜上齐,要了一件泸州老窖,几个人就喝了起来。几杯酒下肚,大家也就热络了起来。
原来史浑丹自己开有个明史建筑施工公司,米奇就是助理兼着会计,公司主要业务是给那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做分包施工。不过他这个明史建筑施工公司,真正施工干活的业务很少,大多是帮开发商征地、拆迁以及摆平各类钉子户,偶尔接个施工活,也是转包给各个农民工的施工队。
史浑丹在少林寺练过几年,打架很厉害,家里拜关公,比较讲江湖义气。打起架来不怕死,做事不光心狠手辣,还精于搞关系,黑白两道通吃,很多难办的事儿他都有办法摆平,在郑市颇具有一定知名度,底下大家都叫他丹哥,场面上人也都叫他史总。
表哥黄华涛、平子、马根虎他们几个,以前一直在郑市密县建筑工地打小工,后来经史浑丹介绍去了一个地产开发公司当合同工,就是开发“南国花园”的那个大通房地产公司。大通公司总经理蔡店焘也是东阳人,以前拆迁这块经常找史浑丹合作。
那天省市领导视察,黄华涛远远的看着照相那人像王天顺,回去和史浑丹说了,俩人几经打听,才算是找着了。
史浑丹鼓捣着黄华涛成立了一个施工队,让黄华涛做经理,想着包点活干干。自从黄明月逃避换亲跑去广东之后,黄华涛娶媳妇的事是越来越渺茫,于是心一横,也想着赌一把,就辞了小工来郑市包工程,当起了小包工头,小打小闹的也接了几个,平子和马根虎都是骨干。
今儿托着王天顺,是想请他帮忙介绍神龙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郭五顺,看能不能包点活干干,毕竟人家是大国企,王天顺也不熟,只是开会碰过几次面。也就不敢打包票,只能应承说找机会帮介绍试试。大伙也都说,恁刚上班,别有压力,就是问问就好。
王天顺在大伙众星拱月的恭维中,特别那个小美女米奇,喝起酒来很是厉害,嘴甜还一套一套的,王天顺喝得很是兴奋,有些飘飘然。在表哥黄华涛的各种挡酒下,王天顺才算没没彻底灌醉。
史浑丹还要张罗着去红馆夜总会喝下半场,说让米奇给找几个美女陪他们喝,王天顺虽然喝多,倒也没醉得不省人事,推辞不去,一时气氛有点僵,后来表哥黄华涛一再圆场,史浑丹也才作罢。从大排档出来,自个儿打着火,打着酒嗝开着面包车把王天顺给送了回去。

第二天醒过来都中午了。第一次有人托办事,王天顺心里没底,有些忐忑。周一上班,乘着例会开会,瞅准机会和郭总提了这事,没想郭五顺爽快的答应了,说王主任亲自开口了,必须得办好啊,让他不用管了。
王天顺没办过这种事,也里没底,表哥他们也说只是帮问问,他也就没管了。
转眼间,又到过年,王天顺还不太懂人情世故,也没什么准备。但每次饭局都有人送礼,开始王天顺说啥都不要,后来看着局领导也都收了,他还推辞,于是大伙看他像外星人样的,无奈之下只好接了下来,拿回住处,整整齐齐的摆好,也不知道咋处理。
年底单位总结会,王天顺因为网站的事表现不错,翟局长专门给王天顺发了6000元的奖金,办公室同事很是羡慕,王天顺请大伙搓了一顿,花了大概360元。
回家过年前两天,王天顺又给父母都置办了一些衣服,买了一些必要的过年用品,就坐班车回家了。
回到村里,看着村子里荒荒凉凉的,王天顺感到有些难受,小时候的一幕幕涌上心头,感触良多。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王天顺正在上小学,在他的记忆里,每当黄昏的时候,村头学校跟前人声鼎沸,孩子、大人、老人,聚集在一块,好不热闹。大家都满怀希望,认为好日子就在眼前。
人是活在希望中的,希望使人精神焕发,做起事来,劲头十足,认为前途光明,幸福感也就大大提高。而现在村子里所感受到的,完全没有这种充满希望的朝气,倒是处处显出暮气沉沉。
村里的年轻人都出去了,挣钱成为每一家人的主旋律,为了挣钱,一批批农村人背井离乡,到城市打拼,因为贫瘠的农村已安放不下他们的肉身,但是到城市之后,他们却悲哀的发现,城市里自己的灵魂无处安放。
好多年轻人在城里没有生存的技能,但是死活要待在城里,因为面子,自己待在村里多丢人啊。有的因为城里而在城里,一些人待在农村,其收入要比在城里好的多,但是就不待在村里,挣死亡命往城里跑,为什么?因为城里的花红酒绿。有的成了混混,有的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成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过年回家,对大多数背井离乡的人来说,这是精神里最后的希翼,是一种信仰。每年过年大批往返于城市与老家农村的“候人”,虽然居住在城市,但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彻底的城里人,是标准的城市里的农村人,但在农村老家人看来,他们工作生活在大城市,可是地道的城里人。
有时候,王天顺内心也会有那么一点优越感,自己确实由农村人变成城里人了。这种特殊的双重感觉,得以让他能以一个“乡下人”的视角来看现代城市生活,同时也以一个“城里人”的视角来看现代化冲击下的农村生活。
老幼相守的村子,人们谈不上有什么希望所寄,老一辈,既使无可奈何,也是习惯了自己的故土,幼的一辈,不过是暂时寄托在这里罢了,待到上学的时候,也随父母进城了。
星散的人口,大多是老弱病残,在村子里就这么一年又一年的活着,只盼着过年的到来,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村子里会有一丝生气,变得短暂的热闹起来。可随着时光的推移,越来越多出生在城里的农村人,他们对农村老家已无感情,随着爷爷奶奶辈的老人逐步离世,这些年轻人再也不愿意回到村里,每年回去过年都感觉回来的人越来越少,未来村子的消亡几乎已成必然。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接二连三地,留守在村里的这一辈人开始凋零,大多都是劳动到最后,也就撒手西去,随着一座座新坟的出现,乡下,就算你出息了,也已经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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