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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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官砍翻第二个士兵的时候,莫卧尔士兵已经让开道路,让他们的将军站在了最前面。
“我要和你打!”莫卧尔的将军说。
旗官没有听懂他说的话,后面有个士兵用孟加拉语再说了一遍。
旗官有些不屑地看了这个临时翻译一眼,他肯定这个士兵是投降的孟加拉士兵,并且还加入了莫卧尔的军队。
“赌注是什么?”
“如果你赢了我——”将军正要下注,转而想,这里的事情他做不了主,只好说,“除非你投降,否则我不可能放过你。”
旗官听了这句话有些好笑,这个莫卧尔将军太坦率了吧,“如果我赢了你,希望你能帮我收敛一具尸体,厚葬。”
莫卧尔将军想了想,觉得既然眼前这个人是明军的指挥官,那么,收敛的尸体大概就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了,这支明军虽然精锐,但毕竟是支小部队,不会有大人物的,一具尸体他应该能做主,同意了。
旗官转身走了十几步就发现了靠在堆积的尸体上的许进臣,他费尽力气杀了十几个人,冲过的距离也不过如此。
莫卧尔将军努力辨认了许进臣的服饰,发现只是一件普通的军衣(明军的作战服大同小异,东方人打仗没有西方人浪漫,穿的越华丽死的越快),至于将军服内在的防护,火光下是看不清晰的。
“就算你败了,我也帮你收敛。”确定只是个普通士兵以后,莫卧尔将军给出了自己的承诺。
旗官留恋地看着手上的龙旗,如果让龙旗落在莫卧尔的手上,那是帝国的耻辱,但是,现在没有办法毁掉龙旗了。他本来希望以龙旗为赌注,但是,莫卧尔从来没有缴获过龙旗,大概这面旗帜他们是不可能放弃的。
“来吧。”旗官用眼角余光发现身边已经没有站着的明军士兵了,大概全部战死,心中再没有留恋。
莫卧尔将军使用的是一把蒙古马刀,这种刀宽背薄刃,骑马冲锋劈砍力度极大,曾经出现过一刀劈断明军枪管的事情,刀柄掠向刀刃方向弯曲,有利于旗手掌控,激烈的重装中也很难脱手,端的是飞马杀人的利器,不过,这种刀的分量相对较轻,没有马速的帮助,步战的劈砍能力并不怎么样。
旗官称为官只是对龙旗的尊重,实际上没有半点权利,旗官受的最多训练是耐力,扛旗并不是轻松的事情,因为旗帜在战场上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明军旗官的装甲是钢制板甲。莫卧尔人很难看到明军的旗官,因为明军营队是不设旗官的,只有旅级(三到五个营)以上单位才有龙旗,出动龙旗往往意味着明军的大举进攻,大多情况下,明军只是若干辅助部队配合一个营出击。
没有多余的动作,战斗开始,莫卧尔将军毫不犹豫地一刀劈过去,速度迅捷。
条件反射的,旗官仓促举刀迎上去,两刀相交,砸出了一溜火花,傍边几个莫卧尔军官齐吼“好刀!”
旗官早已报定必死之心,架开第一刀以后马上发起抢攻,没有刀法不要紧,只要砍的够快就行了。
莫卧尔将军连连格挡了十几刀,被震的手都麻了,心中暗自吃惊,如果不是马刀,恐怕手中的刀早被震飞了。
“这个家伙乱砍一气,明显没有受过刀术训练。”旁边的军官们再看向旗官,心中明显有些轻视。
身在局中的莫卧尔将军则暗暗叫苦,明军将军的指挥刀结合了藏刀和日本刀的风格(这两种刀代表着唐刀的两个发展方向),钢材虽然不如莫卧尔将军的乌兹钢(又名大马士革钢,镔铁,大概产于乌兹别克),但更先进的锻造工艺下,也不比他的大马士革刀差,加上马刀本来就不适合步战,武器上他已落入下风;旗官完全抱着拼命的架势,而莫卧尔将军的邀战本身已是多余,明军已经落败,哪怕他用一条胳膊换“明军指挥官”的性命,对他来说也是很吃亏的事情,心理上也落了下风;如果不是他的百战经验,以及他刀法的确出众,他恐怕就要阴沟里面翻船了。

旗官连续追砍了五六分钟之久,不懂换气的他终于疲乏,出刀的速度和力度越来越低,莫卧尔将军也终于长嘘一口气,再打下去,他也要支持不下去了。两个同样精通刀术的人,对战中虽然有各自的换气频率,但随着战斗的进行,双方会慢慢协调适应,越打感觉会越酣畅淋漓,但碰到一个胡砍一气的对手,换气也就没了章法,感觉就会憋气,束手束脚,不舒服,很气闷。
“干,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个废材,浪费老子时间。”莫卧尔将军趁着旗官出刀用力过猛,脚步虚浮之机一个蹬腿将他踹倒,很有些不屑地还刀归鞘。他身边的几个亲兵马上跑过去,将旗官绑起来。
“问问他们是否投降。”莫卧尔将军击败旗官,虽然嘴里不满,但心里抹蜜一样的甜,明军再强又怎么了,他们的指挥官还不是被我的马刀轻易打败了?进臣旅零星的战斗还在持续,莫卧尔人没有了拼斗的决心,战斗就缓和下来了,反正他们已经稳操胜券。
“他们不会投降。”被问的千夫长急忙回答。
“为什么?”
“因为劝降的人都被他们射杀了。”
莫卧尔将军点点头,这些明军官兵还真够刚烈的,“那就把他们都杀了。”
“这个,还是等大汗决定吧。”千夫长小心说。
“王子不喜欢明国人。”
“还有那具尸体。”千夫长眼看将军要走,不得不提醒一番。
“交给你好了。”
千夫长愤愤不平地看着将军离去,“大概他也不在意那个承诺吧。”千夫长想想,决定省下棺材钱,“你们,就你们两个,把那具尸体扔恒河里去。”他对两个伊斯兰士兵招过来,下达命令。“恒河可是条圣河,算是厚葬吧。”
两个士兵觉得倒霉透顶,这里距离恒河有二三十里地,并且还要穿过明军控制的区域,辛苦而危险。“算了,就近点,扔一边的卡玛兹河好了,反正也是恒河的支流。”两个士兵很快拿定主意,反正千夫长只是随便找的他们,过后肯定记不得他们了。
“他的护甲不错,不如我们扒了它吧。”一个士兵眼红许进臣的皮甲,他们都知道明军的皮甲质量上乘。
“那你要吧。”另外一个士兵讽刺道,“你有胆量穿上吗?”
缴获的明军装备不多,大多数都分配给千夫长以上军官了,少量被一些贵族私下收藏,普通兵士拥有明军皮甲,被发现了肯定会被处死。
既然搜刮战利品也不能,两个人也懒得观察这个全身是血的人,抬着尚未苏醒的许进臣到了河边,喊着号子,“一,二,三!”
噗通,许进臣就被扔进河里了。
P.S昨晚断网了,只好早上发,接下来是个三线情节,但愿能处理好,前面有个小伏笔,有猜到情节走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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