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105章:“忘了和你介绍,他叫
“忘了和你介绍,他叫魏天强,也是我的同学,现在的职业是南江市公安局的法医。”
“不过是名法医而已。”何剑辉一脸不屑。
“你错了,我找他帮忙就是看中了他的法医身份。一般的警察根本就不会相信这些,而一般的医生又不能制裁你,魏天强还有另一个职业,那就是心理专家,司法界会相信他的证词的。何况,我们还有另一个证人,那就是你的同谋犯张大姐。”
“是吗?”何剑辉冷冷地扫了萧静与魏天强一眼,“如果我想离开的话,你们两人能挡住吗?”
萧静一怔,心中暗叫糟糕,千算万算,没算到何剑辉会狗急跳墙,夺路而逃。何剑辉说得不假,他经常锻炼身体,身强体壮,而萧静已经病入膏肓,魏天强一个人根本制服不了他。
“警察马上就要到了,你跑不了的。”萧静还嘴硬。
“跑?我为什么要跑?”何剑辉对着镜子梳头,全然不把他们放在心上,“你们告我什么?杀人?笑话,有证据吗?仅凭你们的一面之词能告倒我?我倒要看看,这个游戏如何收场。”
何剑辉根本不在意萧静他们,他在意的是自己在方媛眼中的形象。
“方媛,你知道这一切也好,反正迟早有一天我要向你摊牌的。这些人是不可能理解我的,但你能理解,对吗?”
方媛一阵恶心,一个外表如此优雅的男人做出的事会如此没人性,“我这一辈子都不想看到你。”
“不要这么说,这样说的话我会很伤心。相信我,你迟早有一天能理解我的。”何剑辉倒是自信十足。
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与魏天强打过招呼后,将何剑辉铐上押走。
临走时,何剑辉还对着方媛笑,笑容可掬,“放心,我没事的,我会回来找你的。记住,一定要等我。”
尾 声
83
后来,萧静向方媛解释了一切。
自从秦妍屏死后,萧静就开始怀疑有人运用催眠术在诱导441女生寝室的女生自杀。他跟踪陶冰儿,意外地发现了何剑辉也在跟踪陶冰儿,并且陶冰儿自杀前与他有过接触。当他调查何剑辉时,方媛却带着秦月、何剑辉一起来找他。为了不打草惊蛇,不让何剑辉起疑心,他只能装病,特意去找他的老同学孙长彬帮忙。在孙长彬的帮助下,他假装已经死亡,却在夜晚重新溜回了医学院的图书馆。所以方媛能在医院里看到萧静的身影。那晚方媛在图书馆萧静的小房子里听到的脚步声就是萧静自己的,他察觉到方媛在屋里,没有进去。
萧静回到医学院后,将实情告诉秦月,请求秦月帮忙。这时的何剑辉已经是秦月的未婚夫了,秦月怎么也不相信她的未婚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狂魔,无论萧静怎么劝说也不愿意帮他。萧静无奈,只好一再恳求秦月,不要把自己假死暗中调查何剑辉的事告诉给他听,秦月勉强答应了。

在徐招娣变成植物人后,萧静开始确定何剑辉就是这一切可怕事件的策划实施者。但是他在搜集何剑辉犯罪的证据上面遇到了难题。据他分析,何剑辉心理异常,主要的症结在方媛。他现在有个非常怪癖的嗜好,那就是研究方媛的心理。他迷恋上了方媛,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围绕着方媛展开。一方面,他在试验他的催眠术;另一方面,他窥视着方媛心理活动,满足他异常的心理需要。
萧静推测,何剑辉不会收手,还会继续他的可耻勾当,催眠苏雅诱导她自杀。果然,何剑辉不但催眠了苏雅,而且催眠了在楼下徘徊的章明。在诱导苏雅自杀失败后,恼羞成怒的何剑辉干脆让章明去**苏雅,让章明成为替罪羊。谁知章明在最后的善恶关头,因为爱,还是选择了善良,情愿自己把自己撞晕也不想伤害苏雅。
催眠术虽然神秘,却并不是万能的。要被催眠者相信施术者,除了施术者手法高明外,被催眠者的心理上更要相信并且主动接受催眠。何剑辉并不能让所有人都信任他,但是他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血玉。经过特殊处理过的血玉有一种奇特的作用,能让身边的人昏昏欲睡迅速进入被催眠状态。除此之外,施术者要被催眠者所做的事,必须是他内心愿意做的事,如果是他极为反对的事情,他也不会听从施术者的吩咐而是竭力反抗,从被催眠状态中苏醒过来。这就和喝醉酒有点类似,喝得再醉的酒鬼,胆子再大,也不会无缘无故跑去杀人放火。从这个角度来说,秦妍屏、陶冰儿的死,还是因为她们过于软弱。相反,苏雅的表现则要坚强得多,她在紧要关头悬崖勒马,无论何剑辉如何诱导,她都坚持不肯自杀。
萧静看到管理员张大姐放何剑辉进女生寝室,心知不好。无奈之下,他只能再次恳求秦月,让秦月打电话给何剑辉,约他去秦月家,缠住他。本来,萧静对此没抱什么希望,没想到这次秦月却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这就是方媛经过教师宿舍时秦月家为什么还在开灯的缘故,那时秦月正在与何剑辉商讨婚姻大事。
萧静看到何剑辉离开女生宿舍后,与医学院保卫处取得联系,救出苏雅后,强行打开何剑辉在医学院的住处,发现了他的秘密。为了将何剑辉绳之于法,他设计让黑猫引方媛到这里来。他知道,何剑辉为人自负,又迷恋方媛,如果他回家后发现方媛知道他的秘密,极有可能会将一切都告诉方媛。这样,所有的谜团都会解开,方媛能知道何剑辉的犯罪过程。为了以防万一,他还特意通知了身为法医的老同学魏天强。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