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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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龙健两人一边比较武艺一边探讨问题,不过总是高顺向龙健请教一些兵书上他不懂的的问题。龙健见高顺对兵法越来越着迷,不禁开始相信他就是历史上吕布手下的那个高顺。还是不要让他跟了吕布,否则……
“贤弟,拍一下这里的景色”高顺打断了拿着相机的龙健的思路。在龙健昏迷的时候高顺把相机放在了龙健的床上,后来龙健于他结拜便他便问起了当时他为什么一直摆弄着那么一个东西连生命都不顾,龙健于是说那是他的家传之宝,当时坏了觉得对不起家里人,所以他要修好它。等龙健用相机给高顺演示了一番后,高顺连称好宝贝。于是龙健就教了他照相之法,两人并且照了多张合影,反正那里面还有数十万张的空间。
龙健把相机递给高顺,刚想点点他天下事的时候,一阵喊杀声传入了他灵敏的耳朵。“走,去看看”龙健一把拉起高顺便纵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说起骑马,龙健并没有骑过马,当高顺要教他骑马时,龙健心中也有些雀跃,但当他看到那所谓的马鞍和马镫时不禁傻眼,于是坚决不骑直到他自己设计出稳固而灵活的马鞍和马镫时,放才试骑,而他的设计也着实让高顺赞叹不已。
此时高顺见龙健一脸小心的向东方驰去,他知道自己这位兄弟五感异常敏锐,当下也紧跟上。大约行了半柱香的时间喊杀声已十分清晰了起来,当下两人再不耽误,急忙向来声而去。又行出十几里许,两人终于见到了那一片战场,准确地说那只是一个人的战场,只见一个高大魁梧的马上将军顶束发金冠,披百花战袍,擐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纵马挺戟,在一片胡人打扮的人群撕杀,而就在这个战场的不远处,也有一群汉兵,不过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表情像是在看一场表演,是的,这的确是一场表演,是那个将军一个人的表演,虽然敌人有不下二十人,而且看样子都是强壮的胡人骑兵,但没有一个人能在他手下走到十合,每一个杀红了眼冲过来找他拼命的人都在瞬间看到了自己身体的血狂喷而出,红得仿佛远处的夕阳。
“好功夫”高顺看着那员大将,忍不住赞叹道。龙健从第一眼看到那个武将开始就知道他是谁了,除了那个人,谁能有如此神勇的功夫,就是自己也未必能在他手下走上十几个回合,那个人是天生的武将,也是天生的女人心目中的英雄。想到女人,龙健又想到了自己的身世,自己虽是为了女人而生产出来的,但在今天来看科技的力量终究比不上造物主的神奇。想到这里他有种很荒诞的想法,那就是如果把吕布弄到50世纪,不如那些有某种需要的人们看到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转眼吕布已经杀完了所有的胡人,只见他手执方天画刊戟在夕阳下纵马而立,高大威猛的形象让龙健想起了一个在50世纪早已消失了的词,那个词就是神。的确,看他手下那群士兵的眼神,那就是一种对神的羡慕与敬畏。
“真英雄也”高顺说完驰马向吕布而去。龙健心中苦笑一下,看来自己的大哥的确就是吕布手下的高顺了,他们的缘分真是不浅啊。于是也拍马而出。
而此时的吕布正沉浸在一种复杂的情绪之中,他自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世便开始为县吏效力,后来由于武力勇猛过人,箭法出众,被人授与飞将的称号,再后来受到刺史丁原常识,认自己为义子,又任自己为主簿,掌管文书簿籍及印鉴,他可谓一帆风顺,但这些日子过得久了总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他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渴望,这种渴望在与那些不堪一击的敌人作战时更为强烈。
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却还没有成亲,他常说男儿志在四方,岂能为妻室所累,但这并不说明他没有女人,事实上除了义父丁原送给他的歌妓,他还在不久前又有了一次艳遇,那是一个富商的小妾,当那个女人不小心摔到他的怀里的时候,他看到了她红红的双颊。突然间他想征服那个女人,于是他第一次主动的去动女人的心思,而且很顺利地在三天后睡在了那个女人的床上。那天他很兴奋,尤其是当那个女人心甘情愿地在他面前脱去所有的障碍的时候,他感到自己得到了一直渴望的东西。那一刻,在任何危险的情况下都能保持镇定地的他,突然有一种想发抖的感觉,而且那一次也是他真正的在享受女人,而不是发泄。

不过,很快那种感觉并没有持继多久,在他第二次与那个女偷情的时候他就发现仿佛自己的**在第一次已经用完,剩下的只是肉欲与一种更让自己难受的渴望,自己到底在渴望什么?他一直不停地在问自己。
不过,他不是那种喜欢想问题的人,所以很快他摇了摇头,驱走了心中的杂念,正在这时,他注意到了高顺与身后的龙健。但见两人虽身穿汉服,但所骑坐骑的装备即马鞍与马镫颇为怪异。
“汝等是何人?”吕布高声问道。
“某乃雁门人氏姓高名顺字文达,路经此地因见阁下武艺神勇,心中感佩,特此相见。”高顺看着吕布,不由感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真英雄也”他在心里不断的感叹道。
吕布看着高顺的目光点点头,他看过太多这样炽热的眼神了。不过他很快注意到了高顺身后赶来的龙健。“那是我的结拜兄弟姓龙名健字一飞。”高顺看到吕布的目光,于是很快为龙健做了介绍。“敢为壮士尊姓大名?”高顺最后问道。
“吕布”吕布收回看向龙健的目光,淡淡说道。
高顺不由失声一叫,原来他早就听到过吕布飞将的大名,只不过从来没有见到罢了。“原来是飞将吕大人,怪不得如此神勇,高某失敬了。”高顺连忙行礼。
吕布淡淡一笑:“客气了,吾观汝也颇有武力,何不从军以博个封妻荫子。”
“能投入大人帐下,实在是小人的福气,”高顺说完便下马拜了下去,“拜见吕大人。”拜完后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个结义兄弟在旁边,不由暗怪自己一时头热,竟把这个良师益友给忘了,当下便向吕布说道:“吾之贤弟胸有不世之才,愿一同跟随将军。”一句话把龙健也扔给了吕布。
吕布淡淡的看了龙健一眼,轻轻点了点头,便自顾自往自己的士兵营驰去。而高顺则上马拉住龙健的手说:“此人有不世之勇,吾二人得名主矣。”
龙健本来是来阻止高顺与吕布发生太多关系的,哪知这么快高顺就跟了吕布,还把自己给搭上了,不由开始感叹,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当你不期然遇到一个人,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改变你的命运,就像他当初遇到方雅,而来到了这个地方。而高顺遇到吕布便注定了他英年早逝的命运。
龙健知道既然自己来到了这里,那么历史就有可能在这个时空改变,这是4世纪末方雅所在研究所的研究成果,但是任何改变都是以既定的历史为前提的,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宿命与缘分。看着本来成熟稳重的高顺一副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龙健知道自己最好保持沉默。
高顺见龙健不说话,也没有在意,毕竟龙健本来就是这么一副淡淡然的样子。
回到吕布的军营,龙健就接到了一身士兵服,原来吕布让高顺当了一个小校,而自己小兵而已。也是,在这个时代出身很重要,自己与高顺毫无背景,自然不会受到重用,这从刘备见人就说自己是汉室宗亲,从而处处受到优待,可见一般。高顺对自己能当上一个小校并不感到失望,反而有种想要从小校做起一展所学的抱负,只是对龙健当一名普通士兵颇有意见,于是想要去找吕布,想再次推荐龙健。然而一入军营,随便出入便难了,更何况是见吕布呢,再者兵营中的士兵见高顺一来就当小校,多有不服,因此高顺想找人为他传话都不可能。于是向龙健道歉,并说以他们两个人的才能一定会有出头之日的。
“既然有出头之日,大哥又何必道歉,安心表现就是了。”龙健不想让高顺太自责,于是对他说道。
在当时一匹马的价格是最低也有100两,龙健与高顺的两匹马是用那张虎皮换来的,托这两匹马的福,龙健与高顺被编入了骑兵。龙健知道历史上说得没错吕布这个人的确是有勇无谋,除了对来投自己的人冷淡外,对自己设计的马鞍与马镫也不闻不问,而且有其将必有其兵,就连他手下的那些骑兵也嘲笑两人那奇怪的马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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