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关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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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三人奔到庄门口时,就见那里已积聚了几百个人,大半的,都是到大不大的小子。
众人手里都挥舞着一把把的锄头——几百个小子,史宁买来当然别有用心,可是这里是天子脚下,他又是一个万人瞩目的暴发户,所以这些个小子,平日里,也只好练练他这个庄主在后世最为了解的健美,再或者,练练他从电影上看来的所谓少林寺的一些“功夫”了。
史宁前生是“排骨兄”,正因为排得比较突出,所以,反倒是对男人的最为阳刚的运动(不是在床上的那种哈,是健美)感兴趣。
至于少林寺的功夫,拳械刀剑老子不会,可少林寺不是宣扬吗:行走坐卧皆是功夫!
故而,尖底木桶史宁给整出来了——当然是用来提水;大铁锅、大锅勺也整出来了——煮饭虽是大妈们的事,可是小子们不能饭来张口,都到伙房给老子轮值搅勺;不能饭来张口,也不能衣来伸手,小子们穿的衣服,都置最结实的那种,都给我自己洗衣去。
千层纸,整出来。天子脚下,刀枪棍棒真的不好耍弄得,老子平时手痒,打打树子,总是可以的吧?再说了,只练拳脚,好像也不犯啥忌讳嘛。
跑步——还专要爬坡上坎儿——所以史宁对自家的百亩土地,一直没有花钱整治,百亩土地,都尽量保持原生态地貌,方便小子们的摸爬滚打。
就连史家庄,史宁也不肯多投一些钱,有住的,有吃的,有能甩开膀子活动筋骨的地方就行。只有一个桌子板凳加各色赌具等的生产作坊,史宁是花了一些银子的。
当然了,既然是庄户人家,锄头也不能少。刀枪这些的不好碰得,锄头把子一上一下地挥,总不碍事儿吧?
只是后来托何大公子的福,弄了一个军侯的“虚衔”。既然是军官了,舞刀弄枪,倒也有了“合法执照”,手下的一些亲信,手里也给置办一些刀枪,这也是大汉朝允许的。正好,拜了王师傅为师,手下的一众汉子和小子,也被王师看中了一些。史军侯手里有的是钱,这些明面上的师弟,史宁也给他们定做了一些好剑!
他这杆青龙偃月刀,以龙为饰,原本还怕犯什么忌讳,只是记忆中,这大汉朝的皇上,虽好似有真龙天子的说法,却似乎并不禁止别人对这神物的喜爱。后来他转弯抹角地向曹操打听,曹操呵呵一笑,道是这真龙天子一说,起自高祖,史上有载高祖酣卧时,身上隐现龙纹,不过大汉以儒治国,平时倒不怎么提起这些说法的。
所以,史家庄的人不是没有刀剑,只是现在就在史家庄的,史宁的青龙偃月刀算得上一把;罗毕身上的铁剑,也算一把;剩下的,就只有厨房里的菜刀或劈柴刀了。
其余的刀剑——都在随王师傅习剑的人手里,此刻,可能还在“陵云武馆”内劈刺呢。
不过锄头嘛,史家庄肯定管够!
史宁手下的兄弟伙和那些喧嚷嚷的小子们,看见庄主跑来,霎时一个个安静了下来。史宁虽然没有军事化训练自己的这些人,可平日里也有若干规矩要守,这有一条么,就是除非是在打熬力气时,扯开嗓子吼几吼,没有问题;其余的时候,见了庄主,就不得大声吵闹喧哗。
霎时静下来的众人中,一个汉子排众而出,真是两个守门汉子中留下来的那个。只听他上前禀道:“庄主,那些流民被我等挡在了门外。这些人见我们有了防备,又人多势众,已绕开庄子,朝我们后面的地里跑去了。有些小子说要追上去打,被我止住了。现在,我们正要等庄主示下。”
“嗯,方青,做得好。”
史宁抬眼看看这些兄弟伙和几百个小子们。兄弟伙们,有些人看来对方青的做法颇不以为然,有的,却是对方青支持的。半大小子们,大半却是跃跃欲试的神色,练肌肉这么久,这些小子,对自己倒是颇有自信。
又是初生牛犊,又是快血气方刚的时候,恰好有一伙不开眼的东西要来史家庄撒野,这些小子们,哪个会答应?
可是听了庄主的话,捋起袖子,举起锄把的男人或是男孩,不免有些失望。
可是庄主发了话,也没有一个敢吭哧一声的。
方青抬头看看兄弟伙们,有点趾高气扬的味道。
“傻逼。庄主把这些小子当成宝贝疙瘩,你们倒要这些小子出去打打杀杀。没有什么事情也就罢了,如是有个什么好歹的,撺掇这些小子出去的,未必有啥好果子吃?”

“好了,好了,一伙子的流民闹事,自有官军晓得收拾,需要你们这些半大孩子操什么心?只是这些流民还在史家庄的地头,所以各位伙子们,都给我打起精神,各率着自己管下的小子,庄子里巡巡,免得有人混进。还有,迅速点点人头,看庄子里的人齐否!”
史宁是准备不蹚这塘子的浑水的。说老实话,对黄巾,他无好感,也无恶感。黄巾大乱,固然揭开了汉末天下大乱的序曲,可这天下大乱,本不是这些黄巾罪过,他们,说到底,还不是活不下去,想挣口饱饭,或者想要个最正常的老婆孩子热炕头。真正别有用心,妄图用这些愚民的白骨堆成自己荣华殿堂的,毕竟,是少数。
这些少数,如张角之流的,才真是他妈的可恶。可是话又说回来了,没有张角,也会有王角,李角……中国的愚民多,顺民多,可是野心家,也代代不乏其人啊!
张角这家伙,和曹操(以后的)这些家伙,说到底,还不就一路货色?
唉,后世圣人鲁迅大大,已经说过了,中国的历史,不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吗!中国的百姓,也真够他娘的可怜,不管怎样蹦跶,最后始终也是个奴隶的命——当然,如果能保下这做奴隶的命的话!百姓的头上,不管换了怎样面孔的主子,主子,始终是人家的!自己,永远都得当顺民。
想到这里,史宁突然就痴了——
……妈的!老子回到这汉末,两年多的蝇营狗苟,殚心竭虑、小心做人,生怕行差踏错,为的就是想要在这乱世之中,保有我的小命。当然,小日子如果再过得滋润一些,就更心满意足了。老子花钱买了这些小子,当然是要他们以后保老子小命;说起来,老子也算一个小小的“奴隶主”了,那老子,岂不是和张角、曹操,本质上就是一路的货色?
可是,老子虽然也是个“奴隶主”了,可看着何胖子、曹操等等这些角色,还不是要低声下气,刻意讨好?生怕有那一日,被这些家伙开了刀!老子嘛,其实见到更大的BOSS,还不也是一个小顺民,或者说是——一个小奴隶?
要不,也学那些穿越文中的大大,虎躯一震,逐鹿天下,与其作别人的奴隶,不若叫全天下的人当老子的奴隶?……
史宁身边的人,在各忙各的,不过史宁都视而不见;陪着他站在那里的,就一个罗毕和一个周仓。罗毕几次张口叫声“大哥”,史宁也听而不闻;就只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有些咬牙切齿。周仓刚到史家庄不久,平常就跟着老庄主,所以,也没人来找他去做什么。
“禀告庄主,庄里伍百七十八人,除开跟随王越师傅的十八人外,其余的,都好好在内。庄主前些日子吩咐了,这段时候,庄子里的人,没事不要乱跑,兄弟们和小子们,都听话得很。还有——老庄主正在堂屋里午息,我已分派了二十个兄弟带着一百个小子,守在了老庄主的屋外。”
跑过来的方青,急吼吼地对着史宁道。
“嗯,哦——知道了。记住,叫庄里的人小心在意,守好庄子就行了,别出去给我惹事。”
“是,庄主。”
方青又急巴巴地跑了。
史宁摇摇头——能倒是能干,就是有时机灵过了头,总爱揣测老子的心思。嗯,让你当个看门的,还真有点屈才。
咦,刚才想到哪了?哦,当不当奴隶主,不是个问题,哪怕是个小小的“奴隶主”,做什么事儿,就有人跑前忙后的,这小日子,啧,还是滋润。鲁迅大大都说了,反正总是奴隶的时代,那,奴隶和奴隶主——就算是个“小奴隶主”,老子的选择,也是明确的。
当不当最大号的奴隶主,这就是一个问题了。能王八之气大发,威震天下,想起来固然舒畅,可是真要坐上那个位置,咳,咳,几十年的刀光剑影,要把一个个的牛人全都弄得服服帖帖的,嗯,有难度,有危险……太有难度,太有危险……
“大哥……”
“嗯,什么事儿?”
“大哥,我从城里急急赶回来,就是为了向你说这黄巾流贼的事儿……”
“军侯,史军侯!洛阳城里有贼寇作乱,我奉何进大人之命,率兵追缉到此。贼寇逃进了军侯的地里,史军侯,你我一同捉贼,共擒了这一班狗娘养的,如何?”
庄门外,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马蹄声响过后,一个粗豪的声音,又在庄门外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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