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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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终于可以睡安稳了,巴顿将约翰和科多夫安排在了自己拥有的三层小楼里,睡觉之前还吃了一顿舒适的晚餐。
小楼地下整个一层是一间宽大的练功室,房间四壁用厚厚的钢板包裹,钢板上到处是斗气肆虐后留下的痕迹。
温暖的阳光早已使关塔摩城之外的积雪融化,只是此时地面松软不适合行走,但是各地的人们已经陆续出动,罪城马上就要迎来它繁华的时段。
得知巴顿将约翰和小野蛮人带回家安顿之后,布朗不置可否,默认了巴顿的行为。巴顿则心不在焉的准备着家族的业务,整个人显得心事重重。
约翰经过与巴顿的接触就明白了这个罪城四大家族之一沃斯特家族的大少有着典型的贵族少爷的毛病,这往往是那些从未出过自己家族领地的贵族少爷身上才有的毛病,骄傲,蔑视一切,又没怎么见过世面。虽然他在罪城常年见到各种各样的强者,可是约翰知道,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罪城的巴顿见识太少,缺少独自在外的历练。
忙了一天的巴顿满怀期待的回到了家,进门就被约翰拉到了练功室,“想知道你为什么不讨人喜欢吗,先得让我了解你才能对症下药,来吧,我攻你守,不许反击”。
约翰和巴顿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并不能保证巴顿安然无恙,知道自己与巴顿差距巨大的约翰一上来就是一波疾风骤雨般毫不保留的进攻,将开始有些大意的巴顿弄的手忙脚乱,全力运起斗气才没有出丑。
巴顿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约翰虽然斗气等级很低,可是那斗气当中萦绕着隐隐的威压,而且这个貌似平庸的家伙偶尔还会发出一两道魔法,从未见过神圣魔法的巴顿不得不用尽全力闪避,约翰扔出的白色火焰将墙上的钢板都烧灼出一个大洞,威势可见一般。
小野蛮人在一旁看的兴起,大声叫好,巴顿豪兴大发,让小野蛮人一起来攻。
约翰和小野蛮人最后大汗淋漓,耗尽了力气躺倒在地,巴顿在小野蛮人加入后也有几次差点被约翰诡异的攻击触到了身体,仗着斗气才堪堪避开,战罢巴顿也大呼过瘾,与这两个家伙相约每天来上一次。
与巴顿接触日多,约翰逐渐发现这个关塔摩城的天才少爷并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虽然城中有几个奢豪的妓院,这个比约翰还要大上两岁的家伙却依然还是个雏,这在格瑞特是不可想象的奇迹。
从此这便成了约翰用来攻击巴顿地一间武器。“一个雏没有资格来跟我讲话”。
巴顿是一个痴情种子。约翰没有想到这个傲慢地家伙对那个叫艾米丽地少女那么一往情深。对此约翰也大为佩服。
不过每当巴顿紧张地过来讨要计策地时候。约翰总是顾左右而言他。约翰除了偶尔逛几次妓院。与奥德帝国地王后有那么一夜露水情缘之外。感情上面地经历并不比巴顿好到哪里去。
那个白色地身影依然盘踞在约翰地心里。某次熟睡中醒来地时候。回想起那个清纯俏丽地身影。伴随着地总会是萦绕在心底地一丝抹不去地遗憾。
还有奥黛丽。那修长绝美地身姿。那精致地脸庞。那双隐藏着孤独与寂寞地双眸。时常浮现在约翰地脑海里。虽然曾经与她如此接近。虽然她也将她地音容深深地刻在了约翰地心底。可是约翰知道自己也许只能永远仰望她那超越尘世地背影。
虽然约翰并没有什么经验供巴顿学习。但是这并不妨碍约翰用他巧舌如簧地把一些自己地见闻和乌尔班交给他地道理混杂在一起告诉巴顿这个连蛋壳都未破开地雏。
“没有女孩子喜欢一个整天板着脸的家伙,她会想,他对所有人都这样冷漠,她对我是不是也会这样”。
“也没有女孩子喜欢一个鼻孔朝天的家伙,她会想,如果他的眼中只有那些比他强大的人,那么他一定瞧不起以前的自己,一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人又怎么值得让人喜欢”。
“更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喜欢整天炫耀武力的人,两个人在一起需要的是花前月下,如果他只长了一身的肌肉,跟他在一起和跟石头在一起又会有什么区别”。
“女孩子喜欢优雅、谦逊、善良的人,巴顿,如果想让她喜欢上你,需要的不是什么方法,而是首先要改变你自己,等你学会以微笑对待别人了,我们再来讨论下一步的改变”。
罪城里的人突然发现沃斯特家族的少爷巴顿像是被一个新的灵魂占据了那具躯壳,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巴顿不再是那副冷硬高傲的表情,脸上开始洋溢着淡淡的微笑,虽然那微笑还有些生硬,可是已经让人感到舒服多了,特别是无论谁经过他的身边,他都会点头示意。
以前,他的头永远只会高昂着,对于那些从身边经过的人,他从来都不会正眼看去。
巴顿少爷成熟了,沃斯特家族的仆人开始议论,这个让他们畏惧如虎的少爷突然以一个如此的状态出现在众人的面前,让所有的人都感到了欣慰,虽然他的脾气并没有改善多少,虽然他眼中的轻视依然存在,可是改变已经开始了。

只有约翰明白,这样的改变源自于爱情的魔力,而且,这样的改变只是表面上的,那层微笑的表皮下面依然是傲慢与桀骜的骨子。
约翰并不过瘾,虽然巴顿每天都和他和科多夫对练,可是巴顿并没有使尽全力,每次对练都是势均力敌。
每天都有提高,可是提高并不大,如此进境,只会让约翰与巴顿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甚至连小野蛮人的进境都比约翰快,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炼,小野蛮人又提高了一截,现在他们两个人与巴顿对练,巴顿已经开始将注意力放到小野蛮人身上多一些了。
约翰依然不敢看向拉米尔山,回头望去,心中的畏惧就会让他立即闭上自己的眼睛,哪怕睁开一线,澎湃的威压就会汹涌而来,让约翰不能呼吸。
约翰不知道那洞中到底有什么能够让自己提高的如此之快,每过一天,记忆中的片段就会更加模糊,只留下一些隐约的场景和背影。
他总觉得那里有什么在吸引着自己,又有什么让自己畏惧,约翰在等待,等待哪一天自己能够猛然望向拉米尔山而能够睁着眼睛,然后全速的往山上奔去,不留让自己胆怯的机会。
而现在,罪城里只是多了一个欺负刚入城的雏的家伙,虽然这个家伙刚入罪城也没有多少日子,也只能算是一个雏。
凡是见识过约翰在圣山上跋涉的英姿的罪城里的人都不会去招惹他,更何况他现在住进了沃斯特家族,这在罪城里表明他受到了沃斯特家族的保护,虽然任何人可以光明正大的对付他,可是事后都会受到沃斯特家族光明正大的报复。
这就是规则,一个人可以利用规则来对付别人,别人同样可以利用规则来对付他。
虽然这里的规则并不一定代表公正,可是很多时候至少代表了公平,因为它能提供同样的机会,而能不能把握住机会则取决于个体的实力。
约翰现在能够清晰的分辨一个人的实力,从拉米尔山上下来之后,他的感知能力就更强。
罪城开始逐渐热闹起来,街道上的人也多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街道上外来的人会越来越多,而约翰下手的选择余地就多了。
约翰只会挑选那些比他的实力强,但又不会强上很多的人来下手。虽然约翰刚来不久就完成了一次突破,可是在新的雏没有到来之前,罪城里随便找出一个人都比他强大。
只有开春之后,才陆续的进来一些让约翰感到自己有勇气跟对方来上一次较量的雏。不过让约翰郁闷的是,这些日子里他还没有发现一个比自己还要弱的雏,哪怕是自己已经进了一次阶。
行走的愈远,见识的愈多,就愈发觉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也愈增加了约翰让变的更加强大的决心。
而几次对阵自己比自己强大的雏的经历又让约翰对自己有了信心。
约翰第一次找上的是一个斗气到了深蓝色阶段和他年纪相仿的雏,那是一个穿着华贵的雏,腰上挂着一柄精美的长剑,一看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出来闯荡的贵族少爷。
那个贵族少爷刚进城就碰到了约翰,约翰依旧是那一身衣服,破旧但是整洁,贵族少爷骄傲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约翰的影子,昂着头从约翰身边经过,结果就是受到了约翰的突袭,被干倒在地,毫无还手之力的在地上挨了约翰几个耳光,哭着离开了罪城。
几个盯上了那个雏的人看着一个更弱的雏在他们面前将那个雏收拾,然后将那个雏赶跑了,而那个更弱的雏却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衣着华贵的雏带着一身值钱的东西离开了他们的视野。
约翰第二次找上的是一个斗气到了银色阶段的盗贼,这个盗贼却并不是一个雏,只是这个盗贼在约翰的眼皮底下收拾了一个刚入城的雏,那是约翰在城里逛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一个比自己稍微强那么一点的雏。
其实约翰还是可以继续收拾那个雏,只要他还在罪城里,就会受到规则的制约。然而看到那个雏被收拾的很惨,约翰就失去了再上去落井下石的兴趣,反而盯上了那个盗贼。
这同样是一次突袭,不过那个比约翰高上一个等级的盗贼躲开了,只不过是躲的有些狼狈,这是一次轻松的战斗,获得最后胜利的依然是约翰,发现不妙的约翰利用上了同巴顿对练时同样的方法,只攻不守,从未经历过这样对手的盗贼一上来就是手忙脚乱,从萨拉斯那里学来的战斗技巧此时发生了作用,开始几招连续在击在盗贼身上的实处,而隐隐的威压让盗贼越来越慌乱,抵挡了几下之后落荒而逃。
自始至终,盗贼都没有发挥出自己一半的实力。
第三次面对的则是一个银色斗气阶段的雏,不过这次落荒而逃的是约翰,那个一进罪城就带着警惕眼神的雏注意着从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约翰刚要出手偷袭就被发觉了,然后那个人沉稳的防住了约翰开始疾风骤雨般的进攻。
对方反击之前,约翰撒腿就跑,几个变向之后就消失在七拐八拐的街道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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