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这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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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茫茫,混混炖炖!
触不知过了多少年,也不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总之,余飞再次有了感觉。
他感觉到有一暖乎乎的东西在脸上磨来蹭去,特别舒服,像女人的纤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渐渐睁开眼,立时吓了一大跳——“啊!”——
这哪里是什么女人的手,分明就是一个狗头近在逑尺,正用舌头津津有味的舔着自己的脸!
天啊,这是什么世界?怎么连一只狗都会有我这么高?我可是有一米八的呀,这是余飞的第一想法,随即混混的高灵敏反应让他撒腿就跑,虽然他是一个混混,可此时手无寸铁,何况从未见过如此大的狗,对方具有什么能力也还不清楚,所以还是三十七计——走为上计,
汗,躲避一只狗都用上了孙子兵法,要是被孙子他老人家知道余飞对一只狗使用他的兵法,还不给气得喷血……
没跑几步,一块五尺来高的大石头横在前方,余飞嘴角扬起一抹得意的微笑,此乃天助我也,让这块石头暂时挡一挡这头大狗,凭我矫健一流的身手,逃出这只大狗的追咬是轻而易举。
“怦!哎呦类”
余飞的脸紧紧的贴在石头上,四肢撑开,竟是生生的撞在了石头上。
这下竟让那狗也愣住了。“汪……”
“怦!”余飞滑到地上,扬起一片灰尘,他还没从这个事实里反应过来,他这个混混为何连一块二尺高的石头都没跳过?
“汪”狗在后面叫,似乎笑得很开心。
这里四面环山,是个土著村落,稀疏的茅舍零星的分散设立,余飞所在的小屋便是其中之一。
一个中年男子嘴里叼着一根烟,站在远处,对着余飞大摇其头,未几,屋里跑出一个中年妇人,抱起余飞,左摸右看,特心痛的说:“儿呀,好好的跟狗学什么跑呀。”
“汪……”
儿?余飞心中大感惊讶,他惊异的望着抱着自己的那个中年妇人,我什么时候成了你儿子?
我这到底是在哪,他妈的不是生活在江州的吗,怎么一转眼变成你儿子了……
隐隐中他渐渐回想起了往事,
好像有一次偷看美人洗澡……,
后来我就没了知觉,我明明死了的……怎么现在还活得好好的,难道我还活着?
真的是阎王爷救了我?阎王大哥观音大嫂呀,余飞顿是在心里将阎王判官如来观世音通通谢了一遍。
他惊异的望着妇人,一肚子破话到了嘴边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余飞生前可不是个正经人,骗色,骗财骗人好酒又好色,若非这样,那一次,他也不会犯如此糊涂了。
就因为一个色字,了解他的一生……
余飞发现在自己竟然成了一个四尺高的十几岁出头的小孩童,要多伤心有多伤心,心中抱怨个没停:阎王大哥呀,我余飞上辈子虽然是多杀了几个人,但也没少做善事,像捐钱捐房子什么的我可是积极踊跃,你又何苦还跟我这般记仇,连话也不让说,看我这副身段也该是十几岁的人了吧,要说一个十几岁的人都还不会说话,肯定会被人笑掉大牙。
余飞虽然还不会说话,但也从新老爸老妈新姑姑的口中了解了这里的大体情况。这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偏荒的村落几乎和外界断绝了往来,竹溪村,是一个魔法师的封地,这里似乎科技水平还比较落后,让余飞感到庆幸的是,这里用的语言正巧他生前精通的,余光一家,也就是余飞的新家还算宽裕,至少吃喝还算过得去。不必勒着腰带过日子。而余飞算是他们领养的一个孩子吧。
饭桌上,中年男子仍旧叼着一根烟,好像还是先前的那一支,
强,一根烟他都能抽一个上午,而且还那么长……
妇人满脸笑意,尽给余飞夹他非常讨厌的菜!嘴上还一个劲的笑道:“儿呀,多吃点……”

此外,余飞旁边还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小姑娘,五官精致如雪,两个眼睛更是水灵清澈,一身淡蓝色衣群,倍显美丽,乃余光的远亲——温芸,因自幼父母双亡,寄居在此。别看她长得标致,吃起饭来是一点也不客气,凶得很,她要的菜,谁跟她抢她就跟谁急。不时还灿烂的笑着,这副吃相可把余飞惊住了。
简直比张飞还要凶狠!哎!好好的一个美人胚子就这样被毁了。
余飞瞪她一眼,打量起了叼烟男子,心里骂道:看你那样也就最多是个五流市井混混,还想当我爸!我当年可是抽烟行家,赣州桥,中华,新赣,红塔山,芙蓉王什么烟我没有抽过,叼起烟来可比你酷百倍不止。
“余光呀,孩子都十五岁了,不但不会说话,连个名字也没有,这也太不像样了,你就给他取个名吧。”妇人含笑说。
余光长长吐了口烟,哼道:“吃了我那么多饭,盼他讲句话都跟盼癞蛤蟆吃天鹅肉一样,还要名字干什么。”
“蛤蟆要吃天鹅至少至少也要能飞上天,看他那丝瓜葫芦熊掌样,连走个路都走到石头上,还飞呢。”小姑娘咽下一大口汤,不好气的说道。
真是群不知好歹的家伙,竟敢看不起我,哪天我就开飞机飞给你看!
余飞气的七窍生烟,奈何说话不得,只得憋在心中生闷气。
余光摆摆手,把烟头按灭,又重新叼起一根:“蛤蟆会飞也好,恩,就叫余飞吧”说话时吐了口烟,满含深意,看他样子像是经过一番深思。(实际上就是懒得动心思去想,乱说的而已。)
妇人叨念几遍:“余飞,余飞,鱼飞,鱼都能飞……~~~~好名字,就叫鱼飞!”
余飞,不会吧!天下哪有这么巧的事,我还叫余飞,那我现在到底在哪?
“听见没有,死鱼(余)飞,以后要叫我姑姑!”小姑娘顺手提起余飞的耳朵,训道。
自己都还是个小不点,就想作姑姑,当情人都闲你小。
可怜的余飞,被杨伟,林正德这么忽悠一弄,重生是重生了,问题是,自己怎么就成了这么一个小小不点,还被别人左一句右一句的叫“儿子”?
憋了整整好几个月的闷气,余飞总算能勉强说出几句话。他偷偷跑来温芸的房间里找镜子一照(因为家里穷,只有温芸的房间里有镜子),恩,还不错,虽然年纪还小但总的来说还算长的清秀,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
既然来到了这个村落,纵有千百个不愿意也要接受这个事实。
“啊,我说怎么翻遍了天也找不到你,原来偷偷躲在这里照镜子啊,哈,不要害羞,告诉姑姑,看上村里那家的哪个女孩了,我给你说去。”镜子照到一半,杀出个温芸。
“我到现在还没出过这屋子呢,怎么知道村里的女孩长得什么样”见温芸一个美人胚子都这样说话,余飞也不客气。
“没关系,明天姑姑就带你去村里走走,看看有没有让你满意的。”
晕!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你这都是跟谁学的?”
“余光叔叔呀,他就是经常这样跟我说的。你快去准备一下,我可告诉你,这村里的姑娘可都是读书认字的,要是没几个文化,别人还看不上你呢,”
“她这都是跟我新爸学的?看来这个新爸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嘿嘿,想不到竟和我是一路的”余飞心里暗暗琢磨。
看余飞不说话,温芸以为是自己的话打击他了,忙拍拍他的头:“你不识字也没关系,由我给你做主呢。”
余飞还是不说话。
“不就是去村里头转转,至于紧张得发抖吗,你看你,手都流汗了。”
又过许久,终于听余飞说话:“哈哈,我看明天还是我带你去村里走走,看看有没有中意的小男孩好了”
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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